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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媒体的道德自律和责任伦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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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8 2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媒体的道德自律和责任伦理教育

李华新

        大众传媒的伦理问题首先应该是传播媒体的责任问题,它是基于大众传播对于公众的重要影响力而产生的,是传播主体社会责任的一部分,责任伦理的基本范畴 、概念、原则和特征,已经成为我们认识和研究大众传媒问题的基础,尤其是责任伦理----是以人类当前行为或未来行为责任为导向的“预防性的责任”,而且它是一种发散性的伦理概念,以许多行为者参与合作活动为载体,它也是要对未来发生的事情进行超前性责任主体的行为,进行科学的预测与评估。尽管这个问题是和现代的伦理学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但这里要借助它来谈媒体的责任伦理时,其实是想把责任伦理的自律性责任概念引入,来分析媒体的伦理责任,并且是从伦理责任的主体性自觉和主动性的层面进行的解读。而这些是和古希腊的“伦理的德性”以及儒家的善德、慎独都是具有相通之处的。

        大众传媒作为传承文化和对话交流的平台,应该坚持文化传播的高雅性和精神超越性,保持传媒的文化价值和人文价值。而文化则是一个生态系统,有一个好的文化生态环境,你的生活才会有意思。在这种情形下,那就需要我们对文化机制进行重新审视和构建。这就需要首先要确定中国文化在全球化背景下的话语身份;在多元文化和多元价值观念并存的今天,大众传媒首先要传播先进文化,保持主流文化的导向性。并且需要对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予以充分的发挥,认真清理传媒消费主义的弊端,使得中华民族的时代精神和先进文化性得以弘扬,这是一个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此外对于媒体来说,更应该注意到文化的丰富性是文化生态的要求,文化的丰富性是文化的生态要求,在任何时代这都是人类社会繁荣发展的文化基础。

         从这个的意义上出发,我们就会发现媒体的责任,实际上并非仅是侧重于当下,还一定需要考虑到未来的影响力。或是说在我们对于媒体自身的影响力进行策划和播放时,媒体的取舍标准一定不仅仅是从收视率收听率作为标准,一个时期以来的广播电视媒体的娱乐至上的理解,娱乐就是一切,或是只要是娱乐搞笑,就可以开办此类节目,以及在对主持人筛选的时候,只是看外形长相,嘴皮子功夫,而忽视这些人的政治素质、伦理道德素质,似乎也成为对主持人选用的一个误区。在这一倾向下,忽视或是忘记了媒体的责任也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可是,假如是我们把媒体的社会责任,从政治层面和社会伦理层面进行解构时,就会发现媒体在通过公众媒体平台进行传播时,其实,媒体的伦理责任和价值判断其实就已经开始了这个过程。

         不过可惜的是一些媒体因为受到利益的驱动,已经忘记了媒体的责任,或是基于媒体自身创收的利益考虑,或是因为媒体受到赞助方的特别要求,就会自觉地用反伦理的方式来解读媒体的节目,因为越是雷人的题目,越是离奇的故事,越是和性相关的话题,就能越是吸引人的眼球,也就越是有收听率,就越是能够吸引广告客户。如是,媒体成为一个赚钱的工具,而恰恰是忘记了作为大众传媒的道德调控的责任。

         就当下需要道德调控的问题而言,这主要可以从这样的几个方面来进行解读:那就是在一些并不是以性爱恋情为主导的一些影视剧中,悲情的东西,忽然在一个晚上就象发现新大陆般,使得不少的拍摄者似乎是兴奋起来。这就是反伦理的一些剧目,一个时期以来,似乎是占据了屏幕频道。而其中的就是苦情剧的泛滥,似乎是在用艺术的方式对抗中国的传统伦理中的那些具有中国伦理道德观念的东西,而目的似乎就是为了要颠覆中国的传统的伦理道德。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指出,目前影视方面出现一种不足取的创作倾向:用反常伦理现象作为剧情主要推动力。广电总局指出,这些内容反常伦理的电视剧有三种:其一,有的剧目为了彰显友情而不顾亲情;有的剧目为了增加悲剧苦情而凸显善有恶报、恶有善报,造成善恶观含混;其二,还有的剧目因表现反常伦理关系,而造成整体格调不高。其三,媒体的格调都不高了,那么其影响那就是负面的,因为媒体作为社会风向标和道德社会的走向标记,媒体不再提供高雅、健康、乐观向上的内容,那么就会使得一些低级和庸俗的东西沉渣泛起。
          观察当下的低俗之风以及反伦理的一些影视剧的泛滥,有这样的集中倾向需要特别注意:

       在电视剧《手机》的研讨会上,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副司长王卫平谈道,目前现实题材电视剧创作存在着不痛不痒以及反常规伦理结构的问题,现实题材就是一把双刃剑,一些作品只看到表象就放大了来表现,未必是社会的本质。王卫平表示,为了电视剧观看而极尽表达生活中的偶然,并在电视剧中放大,这是一种不应该提倡的创作方法。在这方面我们甚至不如韩剧表达得更温和、友善、合理。 这主要是表现在:“    放大热点话题,违背主流价值”;“放大了苦情,让观众看得太郁闷。”这类节目或是剧目,让人感觉不到现在社会的主流倾向,更比如,前一时期,让人印象最深的是《我的丑娘》,剧中,好人很难得到好报,让看过的观众表示郁闷至极平时生活压力就很大,为什么晚上看电视还是那么苦闷的剧情?”但即使有观众不接受,《我的丑娘》之后原班人马又推出了《我的丑爹》,主角从换成,故事却依然悲苦。

      再就是,现在的一些涉及到理问题的话题和选题,虽然是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有的也是社会上经常遇到的问题,或是说有的问题极为富有话题的拓展性,可是一旦这些话题,成为媒体关注的话题,并且投入精力进行关注时,作为媒体人,以为自己的选题或是策划,只要是能够提高收听率收视率就行,而越是如此,就会越是偏离大众传媒的道德伦理责任。

       其三: 面对当下人们对于收视率、收听率的热衷,凡是节目无法达到一定的收视率收听率的则是一定要进行封杀,这样的一种倾向,其实也是慈宁宫另外一个方面说明,当下的媒体桎梏徒自己的用这些硬指标来作为节目栏目办得好坏,让那些超出了正常的伦理的东西,也是就多了起来。媒体已经忘记了媒体的责任。

虽然各路制片人认为荧屏苦情剧泛滥、格调不高是市场化操作以及迫于收视率压力才造成的,但大多数观众并不领情,认为这类剧集脱离生活,美化非主流的价值观。

        就像现在的银屏视屏上人们对于露点,已经不再感到特别难为情,对于那些话语的性意识倾向,不再感到特别难为情一样。媒体上的那些性话题。那些色情话题,一些搞笑的浅薄的话题和节目尘嚣甚上,也就不足以为怪了。因为媒体自身的道德水准下降,会使得社会上的听众观众以为这些东西是可以进入大众视野的,因而这些被媒体在不幸夸大的东西,就会影响社会的道德水准,而且是在媒体的得到水准下降之后,尚可以通过组织程序来进行监管和严厉的要求加以纠正,但是这些负面东西一旦在社会上扩散而来,那么就会使得真个社会的伦理崩溃,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伦理道德。“道德自律涉及传媒主题的社会责任和传媒主体在内的个体修养。要求传媒主题从自身做起,提高道德修养,自觉践行道德规则,同时,大众传媒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传媒主体的职业道德准则,加强行业内部的协同管理,坚决防范和纠正不正之风,加强大众传媒伦理责任的教育和培训,使传媒人能够自觉遵守道德行为规范,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其实,对于媒体自身和媒体的社会责任之间,如果是道德伦理的他律性不能转换为道德主体的自律,那么对道德主体是无道德意义可言的。只有当外在的约束力转换为道德主体的内在约束,也就是道德主体的层面约束,才能从更根本上提高道德水准。

   (济南 李华新)


[ 本帖最后由 李华新 于 2010-9-8 20:57 编辑 ]
2#
发表于 2010-9-8 22:29 | 只看该作者
坐一次沙发
3#
 楼主| 发表于 2010-9-9 07: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0-9-8 22:29 发表
坐一次沙发

这是最好坐的沙发。谢谢您的关注!
4#
发表于 2010-9-9 10: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华新 于 2010-9-8 20:56 发表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指出,目前影视方面出现一种不足取的创作倾向:用反常伦理现象作为剧情主要推动力。广电总局指出,这些内容反常伦理的电视剧有三种:其一,有的剧目为了彰显友情而不顾亲情;有的剧目为了增加悲剧苦情而凸显善有恶报、恶有善报,造成善恶观含混;


这点值得商榷啊!这社会好人没好报的太多了。媒体还是反应真实社会才是媒体最大道德。如果不是媒体坚持说真话,反映社会这种好人没好报的怪事,下面新闻中的这个老人又怎么能受到领导的关爱呢?



 [提要] 9月8日上午,本网报道“海口琼崖纵队老战士面临拆迁无处安身”一事后,引起省政府有关部门、海口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8日上午,海口市长徐唐先看到本网的报道后,紧急召集海口市国资委、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明确三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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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10:51 | 只看该作者
舆论也好,媒体也罢。其发布者应该是具有人性的人。那些没人性的东西,写的那些没人性的作品,无疑是在作孽,是要下地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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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13:26 | 只看该作者
众传媒作为传承文化和对话交流的平台,应该坚持文化传播的高雅性和精神超越性,保持传媒的文化价值和人文价值。-------赞同,无论文化以何种形式,都应尽量保持它的高雅性,起码要雅俗共赏,不可一味地低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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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0 09: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周施梅 于 2010-9-9 13:26 发表
众传媒作为传承文化和对话交流的平台,应该坚持文化传播的高雅性和精神超越性,保持传媒的文化价值和人文价值。-------赞同,无论文化以何种形式,都应尽量保持它的高雅性,起码要雅俗共赏,不可一味地低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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