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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馒头税”的解释是否可以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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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3 18: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馒头税”的解释是否可以自圆其说

  李华新

     在山东济南的两会期间,有位面粉厂的老总,对于在馒头产品的销售渠道中,其中17%的增值税,使得一个馒头一元二角的卖价中,其中的税就达到差不多2毛钱。这是这位政协委员连续三年在济南市两会上提案,建议降低“馒头税”,此事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实际上,正如这位委员在2011121日接受采访时所说,“馒头税”其实是指对馒头生产企业征收的增值税,而并非是专门开征的“馒头税”,目前税率高达17%2011222日,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对该事件做出了解释。

    自然对于有关部门对于馒头税的问题是有自己的一些解释的,而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否定了要统一征收税金的,而且是对于如此的征税,也并非只有馒头,而且是这里要征的增值税,本来就是一直在征收 的。像一些其他的一些 商品,比如女性化妆品、服装、烟酒等人们都是知道要纳税的,但是,并不知道自己要较交多少税,而现在经济南的这位政协委员的三年来坚持不懈的提案,其实也并非是从民生的立场出发的,因为真正的本意还是从企业自身来说事,比如对挂面的税收,要比馒头低4%,可是生产馒头的工序和难度甚至要比挂面简单。解释的理由是馒头是熟食。

   “馒头税”虽不是一个正确、科学的叫法,但人们热议“馒头税”的背后,却是民生税负的真实感受。不能因为国家征收的税种中并没有“馒头税”一项,就忽视企业、百姓真正的焦虑。


  今年,我国将推进结构性减税。除了个税的减免之外,结构性减税也不妨向食品领域倾斜。去年以来,食品价格涨幅对CPI的“贡献”最大,各级政府为了抑制食品价格上涨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现在看来,在此基础上,大幅降低和食品相关农副产品企业的税负,也是非常有效地倡导民生之举。

      《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粮食、食用油按照13%的税率征收。根据1994年出台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切面、饺子皮、米粉等粮食副制品,按照粮食的税率征收。而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则应该按照17%的税率征收。说到底,“馒头税”之所以比“挂面税”高,或许主要因为,馒头是熟的粮食加工品,而挂面是生的粮食复制品。如果有厂家专门卖熟的米饭,恐怕也要按照17%的增值税率征收了。  
 
         这在公众和企业看来,或许就有些荒诞。因为,在现代化大生产体系中,生产馒头的机器,并不比生产挂面的更复杂,做一斤馒头也并不比做一斤挂面更麻烦。这种划分在公众的视野中,明显缺乏合理性,更遑论这又凭空增加了百姓的税负。而实际上,对一般纳税人来讲,由于国家对初级农产品实行免税政策,同时生产企业可以按照13%抵扣,消费者最终承担的增值税为4%左右。

       网上,已有网民对相关报道缺乏税务知识表示不满。“馒头税”的说法是错误的,照“馒头税”的理论,生产馒头的企业交的是馒头税,那生产水泥的企业就应叫“水泥税”,生产豆腐的企业就应叫“豆腐税”,根本不应该这么提。还有网友表示,希望税务部门就此出来澄清。但是,笔者以为,如果是冠名太多的话,那么这些税的名称那就太有“意思”了。

        面粉、挂面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只有13%,而馒头企业却是17%的增值税税率。“我们只是把面粉做成馒头,过程很简单,比做挂面还简单,附加值本身不是很高,而且毛利率很低,但税率却要高出面粉不少。而这样打一种不合理实际上也是存在的,难怪企业人士会不满。

       数据显示,以2009年为例,中国税收收入占GDP17.7%,约占政府收入的51%。但也有观点认为,政府集中的税收收入规模不宜再扩大,应让利于民。

      你平时的任何消费,都要交近15%的税,不过这是你不知道的(《羊城晚报》125日)。再联系到所谓馒头税,可见,我国的税负确实挺重,税负重就意味着民生多艰,要张扬纳税人的尊严,除了减税,还应及时地把纳税人究竟享有那些权利、税收的具体流向给公众说清楚。

     有观点认为,“本来政府的税收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来源,无可厚非。但繁重的税收与畸形的税收理念破坏了整个社会的和谐。因此,税收调整更应该以民为本,多多倾听民众意见”。这其实也从侧面点出了我国税负调整需要注意的方向——考虑民生。

  “客观来说,全部考虑民生,未必合理;但不考虑民生,又不能服众。所以,这需要相关部门从中权衡。”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牛海鹏说,“特别是消费者争议很大的税收改革,相关部门需要及时进行沟通,进行解释说明。至少要让消费者获得知情权。”现在看来,在此基础上,大幅降低和食品相关农副产品企业的税负,也是非常有效地增益民生之举。

      现在看来虽然馒头税的说法虽然有些噱头的意味,可是毕竟作为食品这样的税负,百姓是在承担这是不用争论的事实。至于如何让百姓详细了解自己拿了那些税,这似乎不是一个不应该知道的事情吧!




(济南 李华新)


[ 本帖最后由 李华新 于 2011-2-24 16: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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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3 21:24 | 只看该作者
提读,回头细读
3#
发表于 2011-2-24 09:31 | 只看该作者
不懂这税那税都是怎么个上法,但懂得作者的心,那就是权衡好各个方面,让民生问题得到比较满意的解决。
问好!远握!
4#
发表于 2011-2-24 13:42 | 只看该作者
关注民生,功德无量!
一点儿建议:发文急了些,有多处错字,再好好校对一下啊!
5#
 楼主| 发表于 2011-2-24 16: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1-2-24 13:42 发表
关注民生,功德无量!
一点儿建议:发文急了些,有多处错字,再好好校对一下啊!


已经再次校对。请点评指正!
6#
发表于 2011-2-24 17:03 | 只看该作者
国家税费改革的宗旨应该顾及民生,而一些政策却违背旨意,执行起来举步维艰,实在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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