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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做好“若干危险分子”摸排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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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创】关于做好“若干危险分子”摸排工作的通知

                                   温献伟

各分局、各辖区派出所、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稳定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确保各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由“临时起意”而造成“激情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现就关于做好“几种危险分子”的摸排工作,通知如下——

    去冬今春,西安市音乐学院钢琴系学生药家鑫“撞人补刀”事件,引发全社会的关注和思考。中国犯罪心理学第一人、中国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在电视节目中将药家鑫杀人手法与弹钢琴做类比,被网友称为“钢琴强迫杀人法”。面对此种新型犯罪手法,结合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一系列恶性案件,以及以李玫瑾教授为代表的众多专家学者的犯罪心理学分析,接上级指示,特此决定在我市开展一场“社会危险分子”的深入摸排工作,具体如下:

    (一)各分局、辖区派出所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广泛深入工厂、企业、学校、社区等,挨家挨户、走访调查。发扬“不漏一家、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之“三不漏”精神,务必做好细致调查摸排工作,掌握第一手真实资料。

    (二)各分局、辖区派出所务必要将以下人群作为重点摸排对象。

    (1)沉默寡言,性格内向者;具有长期心理压抑史者。

    (2)单亲家庭子女;从小缺少父母之爱,在父母大骂之中成长起来者;有着显著的青春期叛逆性格者。

    (3)缺少朋友者,特别是缺少朋友的贫困家庭子女者。

    (4)喜欢独处者,平时具有情绪不满者。

    (5)符合以上四项之一者,且具有犯罪可能的职业特点者——如弹钢琴者、杀猪者、抡锤者、切菜者、切瓜者、剃头者、修脚者、铲煤者、拿教鞭者、拿手术刀者、烧锅炉者,等等,务必深入一线,做好重点摸排。

    (6)除以上者,凡“出了事故妄图记车牌者”、“不会倒地装死者'的非城镇户口家庭成员,皆在本次摸排重点人群之列。

    (7)对于以上”危险分子“,做好摸排工作之后,将建立专门档案存留,由专业心理辅导师定期登门,进行心理疏导、以及相关的心理救助和干预,并做好预后回访。

    (三)对于不在本市而外出务工者,通过走访调查,务必做到”知其性格、知其职业、知其踪迹”,如有“危险分子”,将以协查通报之形式,提请其所在地区公安部门做好监管工作。

    (四)官二代、富二代不在本次调查摸排之列,特此通知。


                                                  XX市公安局
                                                  2011年4月12日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温献伟 于 2011-4-13 22:40 编辑 ]
2#
发表于 2011-4-13 16:29 | 只看该作者
好像公安局发的治安法规啊,呵呵               

钢琴强迫杀人法很可怕
3#
发表于 2011-4-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这篇公告挺正规啊,看似有这方面的经验……
4#
发表于 2011-4-13 20:59 | 只看该作者
公文式语言,文本背后的意味很耐咀嚼。
5#
发表于 2011-4-13 22:00 | 只看该作者
(5)符合以上四项之一者,且具有犯罪可能的职业特点者——如弹钢琴者、杀猪者、抡锤者、切菜者、切瓜者、剃头者、修脚者、铲煤者、拿教鞭者、拿手术刀者、烧锅炉者,等等,务必深入一线,做好重点摸排。

对当代社会具有辛辣的讽刺,文章如果再充实一下hi更好,特别是有关“官二代”“富二代”等一族。
6#
 楼主| 发表于 2011-4-13 22: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1-4-13 22:00 发表
(5)符合以上四项之一者,且具有犯罪可能的职业特点者——如弹钢琴者、杀猪者、抡锤者、切菜者、切瓜者、剃头者、修脚者、铲煤者、拿教鞭者、拿手术刀者、烧锅炉者,等等,务必深入一线,做好重点摸排。

对当代社 ...



谢谢张奇先生的补充,甚好,那就补一句:官二代、富二代不在本次调查摸排之列。特此通知。

哈哈。
7#
发表于 2011-4-14 12: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温献伟 的帖子

  你这是模拟公安局的口吻写的,不知你是正话反说呢,还是反话正说?
8#
发表于 2011-4-19 17:31 | 只看该作者
已阅,着永康同志执行,务求和谐稳定

[ 本帖最后由 高老庄主 于 2011-4-19 17:44 编辑 ]
9#
发表于 2011-4-19 18:37 | 只看该作者
严正中有戏谑,荒诞中见真实。
杂文特征显著。
10#
发表于 2011-4-20 19:19 | 只看该作者
非常精彩。高手就是高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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