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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咒语·新娘 [打印本页]

作者: 七笔氏    时间: 2011-11-10 18:41
标题: 咒语·新娘
  咒语·新娘
  
  当咒语成为过期的毒药,越来越失去效力,这个疯狂的世界便越发不可收拾了。
  
  我是个百无一用的人,除了下到八百米井下挖煤,上井后蒙头大睡,我真的就做不成其他任何事情。看着别人上井后鲜枝鲜叶地去会网友,谈生意,玩沙龙,我心痒,眼红。工友们劝我,何上妙,跟我们一起去吧,成天死在家里干什么,你都快成毫无斗志的小老头了。我知道自己的斤两,我不好热闹,喜欢清静,成天别人欠我二百似的板着脸,怎能参加那样的社会活动?如果真去了,说不定会讨个没趣,并且还搅扰了朋友们的好心情。因此,慢慢地我爱上了读书,然后爱上了写小说。最后终于中上了小说的毒。妻子最初是支持我业余写点什么的,写点什么总比劳神伤财地去赌去嫖去买醉好多了。等到身边的朋友聚出了人缘,扩张了人脉,积累了钱财,妻子有些心动,说你该向他们学习一下了。我中了小说的毒,这毒哪能说解就给解了——再说我觉得这样被小说毒着挺好。我喜欢这个感觉。于是,我拒绝了妻子。她在企图为我解毒多次未果后,终于说,何上妙你去死吧。我笑笑,我是你说死就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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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七笔氏 于 2012-1-7 21:21 编辑 ]
作者: 刘满园    时间: 2011-11-11 09:39
欢迎新朋友,一个是看看论坛规定,编辑好文字,上次迎风版主给你编了,你应当吸取。二是要注意首发问题,不要先发在自己的博客上,再贴在这里,更不能在其他地方发表了再贴论坛。三要力争篇幅精短一点,现代人生活节奏快,长了读的人相对少点。
作者: 暴雨迎风    时间: 2011-11-11 17:20
给你编了一下。今后要学会编辑文档,要用全角编辑。
作者: 七笔氏    时间: 2011-11-11 18:28
谢谢两位版主,为我编辑帖子。我一定认真浏览规定。今天再发一帖,请版主看看是否正确。
七笔氏拱手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1-11-11 20:25
标题: 非首发作品,可以不用版权声明的。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3d4ada0100lp29.html
作者: 七笔氏    时间: 2011-11-11 21:22
我博客里的不是完整版,只是一个广告性质的“展示”。我每写完一个东西后都要说两句“闲话”的,算是心得,也算是让自己轻松一下。谢谢邱版,今后一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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