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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x875206版主请准确使用你的操作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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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11-28 15: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的首发在中财论坛春雨版的文章《倘若人文无道》被你转移到非计酬区,我并无异议;但你所使用的操作理由我却有异议,引用你的操作理由如下

“操作理由: 非首发”

我想,您不会看不懂文下的注明时间和论坛显示的时间吧?你说非首发,你从哪给我找出一篇先于此的发贴点来呢?

在这里和你探讨,无非是请你准确使用操作理由,不要使本该有理的行为成为无理之作。
2#
发表于 2011-11-28 15:52 | 只看该作者
 三.作品的首发问题。严格遵守本论坛的原创首发规定,如在本论坛还未评比计酬前发在本人博客的一律不视为首发。在本论坛已计酬的作品一律不得再到别处发表,如发表请注明首发中财论坛。

朋友的那篇文字在发来论坛后,又发往别处了,所以是非首发作品,问好。
3#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8 15:54 | 只看该作者
首发在这里,但却没有遵循仅发在中坛计酬版的规定;你不能说是非首发,那是无视客观事实,仅做了所谓的牵强附则罢了。

这是首发作品,但不是单发作品。
4#
发表于 2011-11-28 15:57 | 只看该作者
如在本论坛还未评比计酬前发在本人博客的一律不视为首发。那么,发在别处的就算首发?谢谢糖葫芦与我沟通,欢迎朋友写来首发散文,祝好。
5#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8 16:00 |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首发在散文了,但你你拘泥古板死不承认,我也没法子啦
6#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8 16:01 | 只看该作者
况且我是不卖字的,写在那只是给你们读的罢了;转到哪都没问题,我不介意,也的确没按规定发贴么,我能理解。
7#
发表于 2011-11-28 16:0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理解,祝快乐。
8#
发表于 2011-11-28 16:06 | 只看该作者
理解,支持版主工作,这是对论坛的一份爱意和责任。
9#
发表于 2011-11-28 16: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zfx875206 于 2011-11-28 15:52 发表
 三.作品的首发问题。严格遵守本论坛的原创首发规定,如在本论坛还未评比计酬前发在本人博客的一律不视为首发。在本论坛已计酬的作品一律不得再到别处发表,如发表请注明首发中财论坛。

朋友的那篇文字在发来论 ...


单就这点来说,匣子做得没有错。支持!
10#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8 16:08 | 只看该作者
有些理解,有些不理解;问好!
11#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8 16:49 | 只看该作者
http://bbs.zhongcai.com/viewthre ... p;extra=#pid2206787

请看这个地址,太阳神的作品也是在发到中财后又发到了天涯论坛,按你的说法也是非首发作品,请移走吧。让糖葫芦看看你的公正客观负责任的行为。
12#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0 07: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邱天 于 2011-11-28 16:07 发表


单就这点来说,匣子做得没有错。支持!


我想知道,他对其他笔者是否也奉行规则?
13#
发表于 2011-11-30 13:26 | 只看该作者
疯狗糖葫芦,这回又碰钉子了吧?你赶快滚远点吧,远离文字,到丛林里去生活吧,那才是疯狗该呆的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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