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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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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10-5 2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里的不能不是承受不起,而是拒绝、回绝的意思,完全不相干的东西,为什么不能拒绝、回绝呢?
  关于生命之轻重,予国人而言,最著名的恐怕是司马老先生《报任安书》中的那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吧。《为人民服务》一文中,经领袖的引申运用,几乎成为国人的金科玉律。
  关于重,差不多是古今中外一切政府上层的专利,比如重大、重要、重心、重中之重等等。没有什么可说的,学习之贯彻之落实之就是了,说不定哪天会成为重大先进典型,甚至踏上红地毯参政议政。
  关于轻,米兰·昆德拉写过一本非常著名的小说《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或《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译法很多,不计较这个了。小说很仔细地读过多遍,自认大体看懂了(当然,也极有可能是误读)。小说写了几个追求自由自在却逾来越不自由自在的男人女人们的事情,有心事,有往事,有性事,总之琐琐碎碎的,没什么大事正事,但生命无一例外地透射着羽毛之轻。
  记得有句很富哲理的话:“要像一只鸟一样轻,而不是像羽毛一样轻。”如此看来,昆德拉小说中的男男女女的人生应该有着深重的悲剧性。他想要表现的应该也是这个意思吧。信仰来信仰去,坚持来坚持去,争取来争取去,却获得了最不靠谱的结果,远不如识时务的逢迎应合来得实在。然而他们没有,而是用一生的时间收获了广袤的不能承受之轻。也因此,小说具有极佳的耐读性。
  小说就是小说,又不仅仅是小说。艺术就是艺术,又不仅仅是艺术。它们影响思想、改造观念、指导人生。小说的主人公们企图拥有像鸟一样的轻盈,结果却像一根根羽毛飘飘摇摇跌落于泥土中,无谓轻重。
  无论哪个时代的现实中都大量存在着如此反讽。前段时间,单位清查清理门面房时,群众举报一名女承租户曾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经到社区和派出所了解,实际情况是,该女子26岁,带着两个孩子,丈夫因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正在服刑。因不久前抓获的一名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犯罪分子供述,认识该女子,并准备发展她入伙。公安部门曾对她进行过一个月挽留审查,后认为她没有参与予以释放。非法宗教活动系政治性问题,有牵扯联系是很不得了的事情,如癣疥痈疮,避之唯恐不及。于是,单位断然中止了与该女子的租赁合同,坚决予以清退。此举甚是果断英明。
  对此,个人总觉得不怎么对味,遥想当年初创时期,我党全心全意为赢得民心、争取群众而努力,甚至想方设法化敌为友、为我所用。具体到很边缘化的该女子,分明是一个“拉一把还是推一把的问题”,拉一把就过来了,推一把就过去了。敌对分子尚且争取,我们倒是投其所好,推一把送过去,慷慨大方了得。我们真的强大到了对小小的一人一事、一草一木可以不在意。事实上,生活的夹缝里,她的轻与重,除了牛奶、面包、衣着外,大体是一些关于幸福尊严的事情,而推一把的结果则会令她感到沉重沉痛――生活沉重,心情沉痛,她的权重必然在在敌对分子一方迅速增加和提升。
  话说回来,对她,宗教委、居委会、派出所是有个严密关注、连续监管的责任,但当前遇事简单化、一边倒的呼声和方法还少吗?
  比如网络舆论,主流仍然是“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的架势。如此,当众口一辞大加口诛笔伐的时候,当同仇敌忾共同谴责叫骂的时候,当上上下下一致高呼赞扬的时候,是否能说是真正理解了个体、尊重了生命?唾弃怒骂鞭挞装饰他们的时候,作为一种存在,他们的色彩斑斓的光华与丰富,在你眼里瞬间苍白和扁平,很是令人担忧。并非担忧别的,而是担忧你的理解力和包容性。
那个辗转于轻与重之间的人,他(她)有着月亮之轻,亦有着便士之轻;他(她)有着赋予之重,亦有着自身之重。他们的轻重,主要取决于是否尊严的活着,而不是你所估量的忠诚、责任、使命、光荣。
2#
发表于 2011-10-7 16:57 | 只看该作者
似乎明白了一些,但总感觉并不是真的读懂了。
拉一把,还是推一把,大概管事的没人想这个问题,他们想的只有两点:一是多往口袋里划拉些钱,二是不要出事不要惹事……以此为工作准则,一切就都简单了……
关于生死,印象颇深的是奥斯特洛夫斯基的确一句:
人的一生可能腐朽,也可能燃烧,我不想腐朽,我要燃烧。
奥的这句自认为比大家都知道的那句好很多,但却少有人知道。
3#
发表于 2011-10-7 22:48 | 只看该作者
他们的轻重,主要取决于是否尊严的活着,而不是你所估量的忠诚、责任、使命、光荣。
这句话似乎更有道理,一切生物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关乎尊严问题,受金钱的困扰,在有些人看来,金钱比尊严重要,比如贪官污吏、失足妇女等;而尊严比金钱重要的阶层也很多。只是有的是隐形的,有的是显形的罢了。
文章谈的生命轻重问题很有见地,但感觉对生命轻重问题论述不够给力。建议题目定为“谈生命”是否更合理呢?个见,可以参考。
4#
发表于 2011-10-8 12: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国子祭酒 的帖子

  的确,我们需要了解个体、认识个体和尊重个体,凡事不能一概而论。
5#
发表于 2011-10-11 14:50 |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下

“当众口一辞大加口诛笔伐的时候,当同仇敌忾共同谴责叫骂的时候,当上上下下一致高呼赞扬的时候,是否能说是真正理解了个体、尊重了生命?唾弃怒骂鞭挞装饰他们的时候,作为一种存在,他们的色彩斑斓的光华与丰富,在你眼里瞬间苍白和扁平,很是令人担忧。并非担忧别的,而是担忧你的理解力和包容性。”
说的好!
6#
发表于 2011-10-12 22:27 | 只看该作者
生命本就沉重了,再加上外力的推拉,人还怎么活啊!
7#
发表于 2011-12-22 11:35 | 只看该作者
需要别人给予生命之尊重是苛刻的,在现阶段经济虚拟腾飞和道德严重沦丧的中国就更是苛刻的。说遥想当年初创时期,如何为赢得民心而对人民百般讨好,恐怕也只是手段,没有真心。如今大权在握,一派盛世繁华,国泰民安的景象,哪还会思虑这种边角旮旯的人民个体尊重。而况今朝之天子已非当时之天子,需要联六国以抗秦的危机状况也已解除。作为个体作为草民,兼济天下非关己身,懂得尊重自己独善其身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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