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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好“淫”不好“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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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13: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好“淫”不好“黄”



    早先媒体称学者型官员于各地陆续履新社会风气将为之巨变,闻之心情振奋,也着实顺着媒体的思路意淫了一番。果然,最近一位学者型高官的“研究成果”一出,立刻令人醍醐灌顶,钦佩之情油然而生!

    “两会”政协分组讨论上,某委员义正言辞的道:作为炎黄子孙,老是把黄色色情联系起来很不妥,应该把黄赌毒扫黄打非之类的提法改成淫赌毒扫淫打非’”。而用黄色统称带有色情意味的东西,主要是受西方影响。”该委员说,他为此还研究了一段历史:1894年,英国有家《黄杂志》创刊,专登带色情意味的作品,=色情由此产生关联。他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现代文明有本质区别,黄色的涵义也不同:中国人自称炎黄子孙,黄是中华民族的称谓;黄色是古代高贵的色彩,为皇家御用,象征灿烂辉煌。因此,应当将色情等低级趣味的东西称之为更贴切。

    且不管“黄”与“淫”一字之别对现实的指导意义有多大,我对该委员钦佩的是其敢于当众剖析自我的勇气!我惭愧充满低级趣味的自己没看过那本《黄杂志》,而该委员不仅看过了还在进行深入研究,当然我相信,以该委员的身份、觉悟一定是带着批判的眼光在深入研究。但该委员只研究“黄”的来处,却忽略了出处。试想总得有第一个人用它,不然如何推广呢?不妨臆测一下,从扫黄工作一直隶属刑部来看,或许之前刑部的某位大人和该委员有同好,酷爱“黄”文化,一日读到这本由英国淫民创办的《黄杂志》后叹其污秽不堪不禁拍案,于是活学活用在工作中,将除了“打非”之外涤荡社会环境的工作统称为“扫黄”。然而经我深入研究后发现并非这么简单,“黄”字的使用不仅有深厚的历史文化背景还有着与时俱进对现实工作高屋建瓴的指导意义。也愈发觉得此人不仅学贯中西还博古通今,堪称一字之师!

   
所以在选“黄”或选“淫”上,我选择挺“黄”。也愿意代那位刑部大人说说理由:中国人虽自称“炎黄子孙”,却从没自谓过“黄”,更没听说过“黄”就是“炎黄子孙”;另,黄色虽曾为皇家御用,但色情之黄与此并无一丝关系,该委员将三者合一属偷换概念。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一字多音一字多义者常见,用处不同意思便也不同,岂能张冠李戴?《易.坤》云“天玄而地黄”,可见黄最早被借喻大地,也即是坤,引申为女人。看看几乎所有“扫黄”行动中大部分被抓的都是小姐,即可明白,“扫黄”确是一场主要针对女人发起的运动。当然,也必须有几个作为证据的男人出现,但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毕竟小姐也好嫖客也罢组织不起象“扫黄”一样的统一行动来。又《礼记·月令》云:季秋之月,鞠有黄华。鞠者菊,华者花也。所以黄又是菊花的代称,女人如花言不虚也。南北朝,未出阁的女孩梳妆时有在额首“贴黄花”的习惯,故对处女素有“黄花闺女”的称呼。只不过近代以来的思想革命,才使贞操观逐渐被淡化。目前还有女硕士开了个贞操网,也算是对历史的一种纪念吧。时至今日,“黄花闺女”引申成了年轻女孩的代名词,再与贞操无关。于是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全国上下会对“扫黄”情有独钟,365日日日扫也乐此不疲,“打非”十年打一回,却还有累死的。倘若“扫黄”针对的不是一班花季少女,而是一群老妪,我若是那位刑部大人,希望三十年后再打,盖全都烟消云散了。

    再者我不同意把“扫黄”改成“扫淫”还有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扫黄”之前已经有了个更好的名字——拯救失足妇女,此时若再提“扫淫”岂不是倒退吗?失足妇女多好听,如能像日本失足妇女苍井空变成敬爱的苍老师那样名利双收,谁还愿意整天和警察玩无聊的“躲猫猫”呢?还有那个被华中师大请来讲课的失足妇女红音萤老师,日本政府不肯拯救她们,反派她们来拯救我们,岂不可笑?“防艾大使”的称号虽被红老师摘了去,但我们还有文化创新,可以加冕“防淋大使”、“防梅毒大使”、“防天花大使”甚至“防感冒大使”等等称号,然后送到各大院校执教,何必请外教呢?教孩子们读全本的《金瓶梅》,或者该委员手里现成的英文版《黄杂志》,既不吃财政又拯救了失足妇女,岂不妙哉!

    当然,这只是我们美好的愿望。因为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成为苍老师或者红老师,但有一点很清楚,不管是“扫黄”还是“扫淫”甚至是“拯救失足妇女”,其内容也还是抓起来、关几天、罚点钱,对于她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作为政协委员,该委员果真关心这些失足妇女,就该静下心来深入调查一下她们选择“失足”的原因,然后严肃认真的制定一套解决办法并建议施行之,无需远渡重洋去英国考察1894年的《黄杂志》!虽然我没对失足妇女进行过调查,不具备发言权,但有一点我清楚,如果孩子可以有学上、辛勤劳动可以拿到报酬、医疗可以有保障、广厦可以安寒士、老了可以有所养,选择“失足”的妇女是不是可以越来越少呢?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2-3-13 22: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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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22:55 | 只看该作者
  用什么字不重要,所含的内容哪几方面才重要,我认为。这位代表如果修改了原内容,就难以被人接受了,至少是一时难统一口径。学习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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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1 09:12 | 只看该作者
结尾落到了实处。有见地的好文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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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1 11:01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代表们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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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1 13:30 | 只看该作者
代表们不仅只考虑物质文化建设,还应该考虑下炎黄子孙的精神文明建设。林代表的提议有点矫枉过正。怎么称呼都无所谓,主要是根除不利于社会发展一切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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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1 16:5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不是被社会强迫,谁愿意卖淫啊?贵妇、小姐们喜欢的是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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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1 18: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梁星钧 于 2012-3-10 22:55 发表
  用什么字不重要,所含的内容哪几方面才重要,我认为。这位代表如果修改了原内容,就难以被人接受了,至少是一时难统一口径。学习该文。
领导可不这么认为,对于领导,内容无所谓,主要是表面文章要做好!要能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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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1 18: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川媚 于 2012-3-11 09:12 发表
结尾落到了实处。有见地的好文字。学习
问好川媚!是啊,不过光我落实到实处不管用,还得看领导的
9#
 楼主| 发表于 2012-3-11 18: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鲁小鱼 于 2012-3-11 11:01 发表
现在的代表们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是啊,谁叫人家站得高呢,打嗝放屁都震天响!老百姓呢,喊断了肠子也没人听得见啊,甚至就是听见了,也装作听不见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3-11 18: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2-3-11 13:30 发表
代表们不仅只考虑物质文化建设,还应该考虑下炎黄子孙的精神文明建设。林代表的提议有点矫枉过正。怎么称呼都无所谓,主要是根除不利于社会发展一切因素。
张奇兄说得好,不要治标要治本嘛!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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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1 18: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高老庄主 于 2012-3-11 16:55 发表
如果不是被社会强迫,谁愿意卖淫啊?贵妇、小姐们喜欢的是派对
高庄主一语中的,如果不是被迫,谁会愿意“卖”呢?即便是天生的充满低级趣味,也可以选择“买”嘛。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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