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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谢谢,已经移走。 [打印本页]

作者: 工山飞月    时间: 2012-6-12 16:01
标题: 谢谢,已经移走。
    谢谢,已经移走。

[ 本帖最后由 工山飞月 于 2012-11-8 20:57 编辑 ]
作者: 太和五中张奇    时间: 2012-6-12 17:06
现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事情时常发生,特别是一些食品行业,人民都成了被施的试验品,一些监督机制也不健全,这个社会我们不仅真的伤不起啊!
作者: 工山飞月    时间: 2012-6-12 20:13
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2-6-12 17:06 发表
现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事情时常发生,特别是一些食品行业,人民都成了被施的试验品,一些监督机制也不健全,这个社会我们不仅真的伤不起啊!

感谢张老师点评!问好致意!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2-6-13 20:24
所欲者,必有贪念存在其中。施于人者,则其贪念之余事尔。也就是说,己所欲者与施于人者其本质实际是不同的。
作者: 吴墨    时间: 2012-6-13 20:30
说得有道理,以理服众。问好!
作者: 工山飞月    时间: 2012-6-13 22:23
原帖由 李明 于 2012-6-13 10:06 发表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种美德,时下,已所欲勿施于人仍然是一种美德.前者是君子之德,后者便是小人之德.


感谢李明版主关注,点评!致意!
作者: 工山飞月    时间: 2012-6-13 22:24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2-6-13 20:24 发表
所欲者,必有贪念存在其中。施于人者,则其贪念之余事尔。也就是说,己所欲者与施于人者其本质实际是不同的。

感谢水如空版主关注点评,问好致意!
作者: 工山飞月    时间: 2012-6-13 22:24
原帖由 吴墨 于 2012-6-13 20:30 发表
说得有道理,以理服众。问好!

感谢吴墨君关注点评,问好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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