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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街头非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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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5 1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街头非艺术


  心里早也拱着一些想法,却又杂乱不清。今天得空,就整理如下。


  印象中,一篇小说里提到美国的街头艺术。也是流浪汉一般,大街边,地道桥口处拉琴。前面也放着一个收钱的物件,或许就是他头上的帽子,口朝上摆在那里。书里说,国内的一位国家级的音乐人,听那流浪汉拉完一曲。自己就心如死灰般的沮丧了:自己自小练就的,在国内引以为豪的音乐,在这个流浪汉面前,不值一提。于是,他往那人的帽子里放下钱,也再不敢提什么发展音乐的事情。――去经商了。


  假定,那小说里提到的情节,具备可信性,也有一定道理可以分析:就也比如我们在国内学英语,学到如何的高明,去了英美,与一个普通的当地人来比较,也会发现自己还是笨拙可怜的。同样,若西方人学中国的二胡、唢呐多年,来中国乡间,遇到一个红白喜事的吹鼓手,怕也是胆战心惊。


  放下这头不说,我们说,西方发展起来的“街头表演”确实也着不低的艺术含量。这应当也于各自的民族文化有关。我们从一些其他的影视资料上看,他们的表演好像比我们本土文化要更专业些,表演起来也更敬业一些。


  我的小时候,所能见到的街头艺术,就是“耍猴”的。一个穿着邋遢,操外乡口音的人,一边咣咣的敲锣,一边吆喝着一只同样脏兮兮的毛猴儿,在那里翻来舞去。那人就在村子里正中,街口宽敞处排摆场面,招揽观众。这种事情,并不常见,村里人还是很稀罕,也都聚拢了来看。那人更是一连串的说口,像唱的一样。我们听也不太明白,但只是看着好奇,小孩子更是在人群里挤来挤去的高兴。前面的一些热闹,也记不得到底演了什么内容。反正最后就是那外乡人抱拳作揖,朝四周过来要钱了。这时,人们也有走散的,也有掏了些零钱给的。我那时,也很想给他钱,去给父母要。对于我来说,很记得那只猴子。看它翻跟头什么的,也并不情愿。也不是很配合。眼睛里鬼祟祟,又惊煞煞的。有时候,还跳起来,似要与耍猴的那人龇牙发狠的样子。那人也躲闪着,又用鞭子抽打,又大声喝斥。我就很可怜那猴子,也不喜欢那个耍猴人。


  更让人难过的是演杂技的。这一次来了两个人,一大一小。大的也有三十来岁,小的不过十来岁。也是外乡口音。前面也是呜啦哇啦的说一通,也打一趟把式。到最后压轴的一场就是“摘钩”。那孩子与当时的我差不多年纪,长得极瘦,脱光了上衣,看到一根根肋条,肚子那里深深的陷进去。那大人很大声的嘶喊着一些话。说两句,就过去,抻了孩子的胳膊,咔吧一声把一个膀子的关节卸下来。那孩子一只胳膊就垂下来,只肩膀处的皮肉连缀着,挂在那里。大人又大声哑着嗓子叫两句,咔吧把另一只肩膀也卸下来。那孩子就站在那里,弓着腰,垂着头,两胳膊吊在肩头上,晃啊晃的。我挤在人群里不敢看啊,又忍不住好奇,想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那大人连叫喊,边又拿来一根竹竿。让孩子垂下的两手横着握住,两脚从横杆上跨过去,手里还握里竹竿,却从背后又绕一圈绕过来。向人们证明,这胳膊确实是“摘钩”了,整个的脱臼了,不然的话,不会绕过这一圈儿的。我听周围看的大人说:真的,真的是摘下来了。看那孩子眼里都噙着眼泪呢……肯定不是他亲爹,肯定是别处拣来的孩子……


  就在当时,也就有人说,那是人家装出来的样子。每天都要这样演来演去,每天都这么疼的要命还行?练成了,早就不疼了。那是人家在骗你。


  我真的希望那个孩子是在骗我们的。每次看过后,好几天,我都会很难过,晚上做梦也害怕。怕自己也被哪个人拐跑了,被人天天“摘钩”去。记得,好像有一次,我还半夜里跑到街头,他们表演的那地方去。他们晚上在那里搭个小帐篷。我想去找到那个小孩子,告诉他:找时候逃跑吧。不要再天天被那个折磨……


  第二天,那小孩子也跟了大人去每户里敛粮食。我母亲给了他们不少,还另外给那孩子些好吃的东西。我很想和他说几句话,但又一直没机会,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起。


  再后来,也见过不少这种街头集市上卖艺的。有小三轮,有大篷车,也有更大些的马戏团。但现在想来,他们卖的这种“艺”,可能有的算是一种“技艺”,但却也不能够算是“艺术”。别人做不来,他做到了,让人感到惊讶,新奇。刺激、满足了人们的猎奇心理,他们也以此获利。这不算不合理,也不必厚非。但这远还不是艺术。


  我认为,艺术,是人类文化中最精粹,最为华美的那部分。对于表演者抑或欣赏者都是一种思想上,情感上的享受与升华。绝不是惊险刺激,也不是博人同情,更不是功利钱财所能衡量买卖的。
现今又新增了一种街头卖艺的形式。表演者多为残障人士。街头推一个小推车,上面有个大音箱,自带大的充电池,放着伴奏音乐,那人就推着车,戴了话筒,边走边唱。听到音乐声,又觉得那人唱得还有模有样。他在唱“一剪梅”:真情像梅花开过,冷冷冰雪不能淹没。就在最冷枝头绽放……


  我停在路口那里看他慢慢过来。音箱上面放一个纸盒子,上面通红几个大字:爱心捐助。旁边就有一位大嫂停了车子,往盒子里塞了一张纸票。那人就如歌星开演唱会一样,停了歌声说:谢谢。又接上原来的唱词,我辨别一下,节奏不乱,也歌词也正对。他离我越来越近,我掏着口袋,看里面两张票子,一张50的,一张5毛的。想想,给他哪一张也不合适。而他应当能看得到我在掏钱,却没有丝毫停留,转个弯,又走远了。――真的,就他这“毫不停留”的脚步,就足够我去敬仰与惭愧。


  但我,还是没有给他钱。是因为我的悭吝,也不全是。若一个我衷爱的演唱会,我欣赏的歌者、艺者。掏50块钱,我并不会半点吝惜;若一位急需求助的病苦人,捐献50元,我也能做到。只是现在,我还找不到合适的掏钱的理由。那人,穿着一个辨不清颜色的T恤,趿着一双拖鞋,半推半扶的走远,看他步态,应当腿有残疾。按说,他比那些什么也不想做,只是去街头一蹲,伸手要钱的那种“乞丐”要更值得尊敬一些,可是,我却在内心里无法给他定住一个位子。――也想过一段时间,我觉得。他的确是应当做些事情,但不要轻易就利用了艺术的形式。那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拿得起的。


  还有,商店开业,请几个人来,在街头搭台子,摆音箱,挂灯光,唱唱歌,跳个舞。一边介绍自己的商品,一边往下丢些纪念品。走过去,看起来不伦不类,觉得不舒服。商业与艺术,有时也像“牛粪与鲜花”。有需要,并不等同于可以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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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5 13:48 | 只看该作者
商业与艺术有时候很难分清楚,艺者和骗子很多时候也是真假难辩。真正的街头艺术应该来自习作者的真心、真情和对艺术锲而不舍的执著,但是现在这样的艺者少见了。钱成了唯一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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