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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另类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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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4-3-24 16: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今做什么都讲究时尚。
  不久前,某报报道了一则消息,说是有人发明了一种多功能床,并命名为“性爱床”。此床的其它功能就不多说了,单说“性爱”的功能吧。做爱时,只要按一下多功能按钮,腰以下部位的床垫就会自动抬起来,前提是女的躺在下面,这样做爱时就不会感到吃力。呜呼,发明此床的人太不懂时尚了!而今做爱时尚用各种姿势,倘若男的在下方,一不小心碰了按钮,会出现怎样的情形?
  有一天在街上,碰到一个久未谋面的朋友。她穿着时尚的服装,烫着时尚的直发,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是,哇噻,你还是好好年轻好好漂亮哦!我回敬她说,我的鸡皮疙瘩好好多哦!也算赶了一趟时尚车。
  现在不会上网的不算时尚一族,会上网但不会写错字的人则不能列为时尚先锋。不能怪时尚的人们文化水平不高,只怪当今时代是个讲速度的时代,要“与时俱进”啊。
  有个河北的网友与我打招呼时说“呢好”,然后又问“乃是哪的人啊”?我不知道是他们那边的发音就是如此,还是他不会拼音抑或是太忙而无暇选字?好在还能看懂他的意思,也不深究了。另一位网友发来的字符我就弄不懂了——我是哥玩没注意者。说的什么呀,我反复研究不解其意,只好请他翻译。原来他说的是:我是个完美主义者。我笑话他的完美,八个字就错了五个!
  最近常到各网站的论坛去浏览,发现了一个问题:很多文章都有错字漏字现象,有的文章字词错得有些离谱,居然点击率还很高,实在令人感叹时尚的魅力无限。
  非常同情小学生的辛苦,他们的作文写得再精彩,但是错别字多了是得不到满分的。他们与时尚不挨边。
  一篇精彩绝伦的文章,哪怕出现一个错别字,都会令人扼腕叹息。好比美丽的绿草坪上被不讲公共道德的人扔了一个空矿泉水瓶一样,虽然只是污染了一点,却破坏了她的全部。
  时尚先锋会说我吹毛求疵,只要能看懂就得了,管那么多干什么。是啊是啊,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谁还注意这些个小问题呢?让国标见鬼去吧!发音越不准越酷,五音不全才能拥有一大群fans。
  突然发现了“新大陆”——当前的时尚与文革时期的时尚像极了。那时的时尚是“知识越多越反动”、“越穷越光荣”;当前的时尚(网络文化)是“错字越多越前卫”。
  都是电脑惹的祸。是谁发明的全拼法和智能ABC呀,费劲拼出来的方块字还要麻烦时尚先锋选择,多慢啊!罢、罢、罢,随便用一个得了,只要看得懂就行;那位王先生发明的五笔也不好,劳神大家去记什么字根,25个根键好难记哟,谁有那功夫!还是打英文最快,又不容易错,谁叫这电脑是人家外国人发明的呢。可是写给国人看的东西,贴上几个洋文谁看得懂啊?!
  这也难怪,大家都这么忙,哪有闲功夫校对自己写的东西呀,凑合着看吧。可是,作为网站的工作人员有没有责任让我们共同喜爱的网站更健康更美丽呢?编辑在审查稿件时,能否用点心,凡是错字漏字过多的,是否退回去让其修改后再发表?作为版主,是否给一个“友情提示”呢?
  其实,我们每个人做事,只要稍稍用点心,就会避免犯错。
  我们成年人不注意小节,孩子们怎么办?
  想起了鲁迅的呐喊:救救孩子……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4-3-25 17:33 | 只看该作者
笔触犀利,嬉笑怒骂。
好文字。
这等时尚不要也罢。
3#
发表于 2004-3-25 23:14 | 只看该作者
引用----
不久前,某报报道了一则消息,说是有人发明了一种多功能床,并命名为“性爱床”。"此床的其它功能就不多说了,单说“性爱”的功能吧。做爱时,只要按一下多功能按钮,腰以下部位的床垫就会自动抬起来,前提是女的躺在下面,这样做爱时就不会感到吃力。呜呼,发明此床的人太不懂时尚了!而今做爱时尚用各种姿势,倘若男的在下方,一不小心碰了按钮,会出现怎样的情形?
  -----
顽皮有趣,笑.
楼主对生活观察敏锐!
4#
发表于 2004-3-26 11:03 | 只看该作者
她对生活的观察不仅敏锐,有时还有点尖锐呢:)

还设个有点唯美主义情节的朋友呢。
5#
 楼主| 发表于 2004-3-26 12:2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丁丁这么夸我啊,不敢当哦:)
6#
发表于 2004-3-26 12:53 | 只看该作者
好文啊!我的《逃》就发错了三个字。学习了!
7#
 楼主| 发表于 2004-3-26 13:5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玉龙 发表
好文啊!我的《逃》就发错了三个字。学习了!


能引起大家对文字的注意,就是我写此文的目的。
谢谢你的鼓励,应该向你学习才是啊!
8#
发表于 2004-3-26 16:1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能引起大家对文字的注意,就是我写此文的目的。
谢谢你的鼓励,应该向你学习才是啊!

互相学习!
9#
发表于 2004-3-26 20:01 | 只看该作者
玉龙也是个可爱的人儿呀~

知错能改,人皆爱焉.
10#
发表于 2004-3-26 20:18 | 只看该作者
厉害.

出手不凡.第一篇就中奖.

常来
11#
 楼主| 发表于 2004-3-26 21:4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刑天丁 发表
厉害.

出手不凡.第一篇就中奖.

常来


我中奖了?怎么叫中奖啊?我是新手哦,多指点:)
12#
发表于 2004-3-26 21:48 | 只看该作者
既是中奖,必定好事啊,呵呵

祝贺!
13#
 楼主| 发表于 2004-3-26 22:0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王立 发表
既是中奖,必定好事啊,呵呵

祝贺!


谢谢!
14#
发表于 2004-3-27 10:28 | 只看该作者
到计酬中心查128期。

祝贺加勉励:)
15#
发表于 2004-3-27 10:3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王立 发表
既是中奖,必定好事啊,呵呵

祝贺!



http://www.zhongcai.com/bbs/forumdisplay.php?forumid=47


计酬作品都放在这里。
好像我们的王同志也有一篇,在哪期记不得了。
自己查,然后填回执单,并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领自己的银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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