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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奔跑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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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7-5 0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他就是那个奔跑的小人,他奔跑的速度是这个镇子,及至整个罗里亚州最好的。他能在几秒钟的时间里撵上一只豹子。他可是个不错的孩子,眼睛大,皮肤黑,很会讨人喜欢的。
  
  这么好的小人,你怎么舍得出手呢?要知道,你是他的主人,他可能离不开你呢。
  
  没有离不开一说,任何小人都会离开我,离开这个镇子,走到别的地方去。我训养他们就是要给他们一个自己的空间,发挥自己的特长。
  
  辛迪格先生正和理菲尔老头坐在老咖啡屋的房檐下聊着天。夕阳的光很好地映照着,使得辛迪格和理菲尔老汉的脸都红红的。
  
  你要知道,我需要这样一个小人。我的金矿经常出现盗窃现象,但是山地上出生的人奔跑能力不行,很少有人能跑过那些来自草原的偷窃者。他们的奔跑速度太快了,一眨眼的工夫就会在我的红毛羽箭下消失地无影无踪。那片山地,沟坎很多。我需要一个能快速奔跑的人通风报信,这个小人正是我需要的。
  
  好吧,你把他带走吧。这是我养的最后一个小人了,从此以后我会放下训养小人的事情,重操旧业啦。
  
  哈,还是做那些皮毛生意吗,你当年的风光可是这个镇子上无人不知啊。
  
  是吧,的确没有其他的事可做!理菲尔老头拿起咖啡桌上的帽子扣到头上,明天你就过来领他吧,我在老屋等你!
  
  好的,理菲尔先生,我一准按时到达府邸。
  
  辛迪格坐起身来,非常欣喜地望着理菲尔老汉离开,明天我就可以拥有那个小人啦,呵呵,想想真是不错!五百里币就买来那么优秀的小人,真是我的好运气。今天是万圣节,节日一过我就带他到矿山去,那些偷窃的家伙一定会闻风丧胆的。
  
  辛迪格看看天空,红黄的颜色已经替代了蓝白。这样的好天气我不会享受多少了,矿山的天空总是灰蒙蒙的,站很近都看不清人影子。听说的那个小人的听觉和视觉都不错,这真是令人满意的事。这样的话,在最黑的夜里我也能捉到那些盗窃者了。
  
  辛迪格抓起椅子上的外套,胡乱披在身上,一步三摇地向着河边走去。那里有他刚置办的新房子,一处不错的独门独院。如果妻子在就好了,辛迪格心里有些悲凉,这么多年了,没有她的日子心里还真不是滋味呢!
  
  辛迪格先生,他听到路边有人叫他。
  
  什么事啊?噢,利克——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你可离开好多年了。记得那时候你的妻子还很年轻,红红的脸蛋,一说话就害羞。当然,那时候你也很年轻,一头的红头发,漂亮得像只红毛猩猩,哈哈——
  
  利克,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你看,我现在都老了,这些年在矿山没日没夜得忙,都不知道时光是怎么轮转的啦!
  
  是啊,叫利克的人从河边的石级上的挪了过来,时间不饶人啊!你看看,当年我也是一条汉子,现在还不是沦落成这付样子了。我的老残腿总也治不好,一到下雨天的就疼。噢,对了,你的妻子和孩子怎么样了,我记得见他们最后一面是十年前的事情呢!
  
  我没有孩子啊!利克,我的妻子早就得病死了。那个时候我还在矿山,赶到家的时候她已经不在了。我真得很伤心,本来出门淘钱是为了她能过上好日子,却不想她没有那份福气。所以,在埋葬她之后的第三天我就走了。我太伤心了,不想让旧物勾起回忆。
  
  噢,这倒是真的,你的妻子很不容易的,为了等你她吃了不苦呢!
  
  是的,但是她的苦我怎么能见到呢。我离她那么远,那座矿山,离这里好几百里路呢。
  
  是的,是很远啊!可是,我明明记得你有孩子啊。你的妻子好像给你生了个儿子的,这事你不知道吗?
  
  怎么可能?没人告诉我这事啊!我回来送葬的时候,村子里的人都逃瘟疫离开了,没人告诉我孩子的事。她怎么会有孩子?她从来没有托人告诉过我啊!
  
  是有个孩子的,生的那天我看到了。那孩子的面相和你一模一样,也是一头的红头发。这事情真得很奇怪啊,你后来的邻居也没告诉你有孩子的事情吗?
  
  利克,我是个外地人,在这里不熟的。说实话,如果当初不是经常到你的店里买米糕,我们也是不认识的。这么说,我真的有一个孩子,而且应该有九岁多了,是吗?辛迪格突然有些感伤,这么多年我一个人在外面打拼,没有家也没有地方可去。我回来置办了这处小房子也是想着老有所归。矿山的人没谁能活过五十岁。那里的烟尘太厉害了,钻进肺里就再也跑不出来。
  
  可怜的辛迪格,没事的,你还不算老,日子也会好起来的。快快托人找找你的儿子吧,不然那孩子可怜了!
  
  好的,利克,非常感谢!我会找到那孩子的,一定会的!
  
  夜晚的灯光暗淡地照着辛迪格的红头发。在暗淡的灯光下,辛迪格抚摸着妻子的画像,你倒是告诉我啊,怎么就不托人告诉我孩子的事呢?这么多年了,我一直以为自己一个人活在世上呢,这下好啦!我一定要找到他,然后跟他好好地过日子。我准备把矿山也卖了,在这个镇上买一处不错的农场,让我们的儿子做一个优秀的农场主,让他的日子也光耀光耀,一定的,一定的!
  
  理菲尔先生!辛迪格站在清早的阳光下,对蹲在地上看虫子的理菲尔老头说,那个能跑的小人我不要了。昨天遇到了利克,他告诉我,九年前我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孩子,你知道,我需要那孩子。所以矿山不想要了,我得把它卖了去找我的儿子。辛迪格眼里闪着泪花,我没有别的亲人了,我必须得找到我的儿子。他还小呢,还不到十岁啊!
  
  好吧,理菲尔老头老头直起身来,反正那孩子也有人要的,他的奔跑速度可是令人骄傲呢。
  
  对不起理菲尔先生,说好的事情我又反悔了,真是因为事出有因。你要知道我开矿很多年了,我可个讲信用的人呢。
  
  没事的,你可以办自己的事情去啦。我还要忙呢,你不要的那个小人,我会尽快找到下一个买主,我的皮毛生意也急需用钱呢。
  
  对不起,理菲尔先生,对不起!
  
  辛迪格匆匆跳上开往矿山方向的马车处理自己的事情去了......
  
  他的儿子呢?利克问理菲尔老头。
  
  什么儿子,谁的儿子?理菲尔老头莫名其妙地问道。
  
  我已经打听清楚了,你训养的那个能奔跑的小人就是辛迪格的儿子。他们都长着同样的红头发,不是吗?
  
  你怎么确信他就是辛迪格的儿子呢,顶红头发的人很多的?
  
  你是从卖啤酒的勒科那里弄到那孩子的吗?利克拿出一张纸,这上面可有你的签名呢。
  
  是的,那是五年前的事情了,当时我要训养几个能跑的孩子。你知道捕捉有皮毛的动物是很费力的事情,我得弄几个能帮上忙的孩子。他们吃得不多,而且很好驯服。
  
  那就一定是辛迪格的儿子啦,卖啤酒的勒科是从修鞋的巴拉那里得到的孩子,这一定是没错的啦!你给我那孩子吧,要知道辛迪格现在可是有钱人呢!
  
  但是,那孩子前几天就让人带走了,要他的那个人是个渔民,听说要带他去海上抓鱼呢。我培养出来的小人个个都是好样了,什么都会干,他一定会干好的!
  
  可是辛迪格怎么办啊!他卖掉矿山就没处可去了。他那个年纪,身体又不好,谁再会再给他工作呢?
  
  你就当什么事也不知道好了,这事我们做不了主的!理菲尔老汉晃晃他干瘦的脸袋,当初他也是为了钱嘛,如今遇上这样的事情谁又能左右的了呢?
  
  唉,唉,可怜的人啊,钱真得很重要吗?利克看了看手里的买卖契约,用力咳嗽了两声,拖着他的老残腿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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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木门长子 于 2013-8-31 12:42 编辑 ]
2#
发表于 2013-7-5 17:34 | 只看该作者
木门这篇小说风格突变,语言很有西方小说的味道。小说故事情节很简单,但简单里透出一种很大的悲悯情怀。年轻时候为了钱,抛弃了亲人,当钱挣够了的时候,才想起亲人多重要,可是一切都已是物是人非。小说中辛迪格竟不知自己有儿子,在自己儿子面前却又错过,这也许是上苍对他的一种惩罚。这个情节虽是作者精巧设置,但却不露痕迹,这也是小说的一大亮点。
3#
发表于 2013-7-5 18:42 | 只看该作者
小说的意蕴深刻!很有西方小说味!学习了!
4#
发表于 2013-7-5 18:48 | 只看该作者
赞成大家所评。尝试多种风格,是对自己的检验和锻炼。木门在寻找突破口,值得关注。
5#
发表于 2013-7-5 22:43 | 只看该作者
的确是外国文学的味道,通篇语言流畅,叙述从容,很不错。
6#
 楼主| 发表于 2013-7-6 09: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暴雨迎风 于 2013-7-5 17:34 发表
木门这篇小说风格突变,语言很有西方小说的味道。小说故事情节很简单,但简单里透出一种很大的悲悯情怀。年轻时候为了钱,抛弃了亲人,当钱挣够了的时候,才想起亲人多重要,可是一切都已是物是人非。小说中辛迪格竟 ...


暴版的评清亮透彻,直击主题,多谢多谢!
7#
 楼主| 发表于 2013-7-6 09: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荦春 于 2013-7-5 18:42 发表
小说的意蕴深刻!很有西方小说味!学习了!


本就是中国造的洋小说,哈哈!
8#
 楼主| 发表于 2013-7-6 09: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夏冰 于 2013-7-5 18:48 发表
赞成大家所评。尝试多种风格,是对自己的检验和锻炼。木门在寻找突破口,值得关注。


最近在为某海外版写东东,这是必修课了,谢夏老师支持!
9#
 楼主| 发表于 2013-7-6 09: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昨夜秋风 于 2013-7-5 22:43 发表
的确是外国文学的味道,通篇语言流畅,叙述从容,很不错。


谢谢秋版支持!大力问好!
10#
发表于 2013-7-6 18:54 | 只看该作者
风格多样,值得学习。问好。
11#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22: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寻找文字 于 2013-7-6 18:54 发表
风格多样,值得学习。问好。


问好文字朋友,谢谢!
12#
发表于 2013-7-11 12:43 | 只看该作者
木门小说风格多变,中西结合。篇篇值得欣赏。问好!
13#
发表于 2013-7-12 16:13 | 只看该作者
看了两遍,一直没搞明白一个问题:谁是这个小说的主人公?奔跑的孩子?辛迪格?利克?看了半天似乎都不能成立,而贯穿始终的线索也不太明朗,这就有些问题了。
1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19: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柯英 于 2013-7-12 16:13 发表
看了两遍,一直没搞明白一个问题:谁是这个小说的主人公?奔跑的孩子?辛迪格?利克?看了半天似乎都不能成立,而贯穿始终的线索也不太明朗,这就有些问题了。


噢,柯老师久不见了,问好!
15#
发表于 2013-7-13 17: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木门长子 于 2013-7-6 09:32 发表


最近在为某海外版写东东,这是必修课了,谢夏老师支持!

嗯,很好。是专栏一类吧。: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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