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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醉人丁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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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09: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一个人躺在看守所大门口呼呼大睡。
  
  你看他多会找地方,哪儿不能睡啊,竟然在这儿打起呼噜来了。
  
  是夏日的午后,天气酷热,火烤着一样。那人就躺在晒焦的地皮上,滚了一身土,身子拧成三道弯,黑瘦的脸上挂着一层汗珠子。
  
  他肯定是喝醉了。
  
  这时候看守所大院里静寂无声,宽大的铁门紧闭着,门外那地方空空荡荡,就躺着一个醉汉,那场景颇有点触目惊心。
  
  我和妻从那地方走过。
  
  “你看那是谁?”妻悄悄碰了我一下。
  
  我随便瞅了一眼,没认出来。
  
  “那是丁老二。”妻轻声说。
  
  谁?我的心怦地一跳。再看一眼,差不多,是有点像丁老二。
  
  “不是吧?”我还有点不信。
  
  “咋不是?”妻十分肯定。
  
  这个丁老二,他怎么睡到这儿来了?
  
  妻叹息一声:“还不是想他的娃子,喝醉了,就跑到这儿来了。”
  
  是啊,这个大门里面,曾是他的娃子呆过的地方……
  
  
  小城里现在知道丁老二的人不多了。早在十几年前,丁老二差不多是个名人。
  
  十几年前丁老二是个卖肉的。那时候的情况不比今日,而今菜市场上半条街都是卖肉的,随你挑着买。十几年前可不是这样,一条街上就一个卖肉的,那人就是丁老二。
  
  丁老二在北街卖肉。他在街边一片空地上栽了两根木桩,上面担一横竿,挂上几个铁钩子,就是肉架子了。丁老二每天早晨从屠宰场提来两扇猪肉,用刀子分解成几段,往铁钩上一挂,把那一方地面弄得血淋淋的。丁老二穿一身糊满了油腥的工作服站在肉架子右边,手提一把剁肉的刀子,嘴里叼着半截烟卷,在人们眼里天天都是一个样子。
  
  一条街的人都少不了和丁老二打交道,谁家也不能一年不吃肉。就是不买肉,只要从北街上走过,便会看见丁老二和他的肉架子。丁老二可以说是个公众人物了。
  
  不过,一个在街边卖肉的人,大家虽能认出他的模样,却未必知道他的名字。而丁老二的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人们都知道他叫丁老二。
  
  丁老二的出名,先是因为他卖肉有特点。丁老二那张嘴不值钱,卖肉时满嘴的“杂话”。他那些杂话又专门在女人面前说。买肉的女人为了让丁老二多割些瘦的,也不怎么在意,只能随他胡说一气,一笑作罢。丁老二就抓住这个时机在口头上占一点便宜,心里也乐活了。
  
  丁老二靠卖肉认识了很多人,他这人是个见面熟,见过一回面,说过一回话,就算认识了,其实他本人也不知道人家姓什名谁,而别人却都知道他是丁老二。
  
  丁老二能够扬名,另有一个原因是他频频在舞场亮相。卖肉的丁老二和舞场似乎连不到一块儿,但丁老二就爱往那场合去,而他一出现就能被人们认出来。
  
  那些年社会上兴起舞热,就我们这一座小城市里也呼啦啦一下子涌现出十几个舞场,人们疯了似的往舞场跑,为顺应潮流,我们文化馆大院里也搞了个露天舞场,可容二三百人纵情欢跳,一到晚上就热闹非凡。丁老二走的就是我们那个舞场,几乎每晚必到。
  
  丁老二进舞场从不买票。文化馆的人他全认识,即便不认识,只要打过一回招呼也算熟人了,见了面伸出手就问你要赠票,你怎么也不好意思让那手空着收回去吧。反正他的脸皮厚,今天要过了,隔两天见了又把手伸过来。我就是那时候和丁老二相识的,也说不清是怎么弄的就认识了。
  
  丁老二进舞场容易,难的是找舞伴。别看他卖肉时认识那么多女人,可在舞场碰见了,谁也躲着他。这家伙来跳舞也不知道收拾干净一点,脱掉卖肉时外面那一层皮,就那一身皱巴巴的灰衣服,一摇三晃就挤进舞场来了,一看见仿佛就能闻见肉腥味儿,哪个女人肯让他搂着跳舞啊?好在丁老二无心,邀请女人时被拒绝了也不在乎,照样在舞场上溜来溜去,一点也不寂寞。
  
  丁老二在舞场上多半时候是当看客。偶尔抓个舞伴跳上一曲,那可得意了,你看他身子微微向一边歪着,脑袋不停地摇来晃去,那样子十分的好笑。
  
  前边我说了丁老二差不多是个名人,指的就是这些。丁老二当然不是名人,只是知道丁老二的人多,很多人都能认出来那个人叫丁老二,他在舞场上一露面,就会有人说:“丁老二又来了!”如此而已。
  
  
  我也听到过一点丁老二的事。
  
  丁老二是光棍一条,没有老婆。也不能说没有,是跟别人跑了。想想,丁老二的老婆跟着别人跑掉也不奇怪。你看看丁老二那样子,什么时候都是邋里邋遢,身子老是软不拉几的,就像少了几根骨头,打不起一点精神。那张脸好像怎么也洗不干净,疙里疙瘩的,再加上一脸痞气,嘴又臭,就没听他说过几句正经话,别人怎么看他就可想而知了。丁老二每天在街边赚得几个钱,不交给老婆过日子,收了摊儿就往酒馆跑,喝醉酒就回家打老婆。家里穷得叮当响,他挣的钱都买了酒喝,老婆不跑才怪!
  
  老婆跑了,丁老二更没遮拦,除了卖肉那一阵儿,其余的时间便四处游荡,晚上则到舞场胡混,别的再也无事可干了。
  
  不过丁老二还不能完全无牵无挂,因为他的屁股后面还跟着个小尾巴。丁老二的老婆跑了,却给他留下了一个小娃儿,我们很难想象丁老二是怎样拉扯那个没娘娃儿的。我认识丁老二时,那娃儿才五岁,瘦瘦小小,模样儿酷像他的老子,长条儿脸,细眼睛,黑皮肤,一眼就能认出是丁老二的儿子,绝对错不了。
  
  可以说丁老二是天底下最不负责任的老子了,他每天对儿子做的一件事,就是早晨把娃儿送到幼儿园,一天再也不管。丁老二每天早早去提肉,必须在天亮前赶到屠宰场。而在这之前,先要把儿子送到幼儿园去,小娃儿睡不到天亮就被老子从被窝里拉起来,到了幼儿园门口还没醒过来,而那时幼儿园的大门还没有开呢。丁老二没别的办法,只能把孩儿放在幼儿园门口,让他自己在那儿等着开门。这个五岁的小娃儿孤零零站在黑沉沉的夜色里,站在刺骨的寒风中,要过一个多钟头,才能等到开门。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清晨接着一个清晨,那娃儿在黑夜中是怎么站过来的?
  
  一天过完,娃儿从幼儿园回到家里,而丁老二又要赶往舞场了。那孩子等于是个没有爹娘的孤儿。
  
  文化馆的舞场红火了两三年,风头就过去了。舞场停办,丁老二也就失去了乐园。那些高档次的舞厅他不买票可混不进去。
  
  再过不久,北街上的肉架子也不见了。因为城市整顿市场秩序,卖肉的一律集中在菜市场。随着市场的开放,有好多乡下人在四乡收购了生猪,自己杀了拉到城里来卖,菜市场上出现了许多来自农村的肉贩子。丁老二从屠宰场提肉的方式已经过时,他竞争不过那些乡下来的肉贩子,再也不会有女人缠着丁老二买瘦肉了。真是时过境迁,丁老二只好收摊儿了。
  
  丁老二不再卖肉,那以后我好象就再没看见过丁老二。
  
  我们在生活中行走,岁月在不知不觉中飞快流逝,周围的人事在不断变化,某一个人不见面了,也就在我们的记忆中渐渐退出了。像丁老二这样的人,不卖肉也不跳舞,也就从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了。谁还老记得这城里有一个丁老二呢?他本来就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
  
  现在知道丁老二的人已经很少很少了。
  
  
  没想到忽然又见了丁老二。
  
  我应该说是见到了丁老二的儿子。
  
  这是绝没有想到的事,因为那不是个一般的地方,而是看守所,本城的监狱。
  
  去年冬天,我为写一篇作品,到看守所去采访,意外遇到一个小犯人。那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却因卷入抢劫团伙,持刀伤人,判了无期徒刑。
  
  小犯人从大墙铁门里带出来,一照面,我不觉一怔,这孩子怎么好像见过呀?
  
  我问他叫什么名字?答说:丁小刀。
  
  丁小刀?多么耳熟的名字。
  
  忽地,我的眼前仿佛又看见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在朦胧夜色里呆呆站在幼儿园门口,他的小名叫小刀。
  
  “你的小名叫小刀?”      
  
  “我就叫小刀。”
  
  我的心头震动了。再看这个孩子,黑黑瘦瘦,长条儿脸,细眼睛,酷像一个人。我不禁脱口而出:“你是丁老二的娃子?”        
  
  “是。”那孩子眼睛里有一点亮光跳了一下,“叔叔,你认得我的老子?”
  
  怪不得!••••••
  
  啊,丁老二的娃子已经长这么大了!这时我才意识到,从初识丁老二到现在,不觉已是十二个年头过去了,当年站在幼儿园门口等待天亮的娃儿,已长成十七岁少年。不过这孩子个头儿还是没长起来,自然是因为小时候缺了养分。
  
  “你犯了什么罪?”
  
  “抢劫••••••”该死的丁老二!我心里不由骂了一声。小刀落到这一步,只能怪他那个老子。小刀只读了三四年书,小学没念完,就不上学了。丁老二也不管,由着娃子在大街上乱跑。跑来跑去只能和街上的一群小二流子混在一起,除此而外,他还能有什么出路呢?没娘娃又碰上丁老二那样一个老子,既得不到抚爱又缺管教,早就跑野了,三天五天不回家,他老子也没问过一声。这样的孩子走上犯罪道路,就没什么奇怪的了。在抢劫团伙里,丁小刀本是个小角色,算不上主犯。但小东西自小野惯了,胆大逞强,抢劫作案总是一马当先,闯祸最多。团伙里的规矩,抢劫时动刀子的事,各人轮流着干,这回你掏了刀子,下回就轮到别的人了。丁小刀却出格,回回抢先耍刀子,刀刀见血。团伙一落网,他的事大了。只因年龄不到十八岁,才没掉脑袋,判了个无期徒刑。我望着这个判了重刑的十七岁少年,心里觉得很沉很沉,眼前似又看见了幼儿园门口站着的那个五岁娃娃••••••这样一个从小就孤苦无靠的孩子,他是怎样一天天拉着岁月的衣角长到十七岁的啊,而当他长成十七岁少年时,他将面对的又是什么呢?      
  
  
  如果不是出在丁老二手里,今天这孩子该是个欢乐的高中生,快要考大学了。
  
  到底是年龄小,丁小刀似乎还没明白“无期徒刑”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表情上还是无所谓的样子。只在临别的时候,这孩子忽然说了一句撞疼我心的话:“叔叔,你见了我的老子对他说一声,过年的时候给我送些吃的来。”我知道犯人进了看守所,家里的人常会往里边送些吃的。可谁给小刀送呢?他也知道他老子没能力给他送,只能盼望过年上时吃上一顿家里的饭,这要求是太小太小了。我一定要把小刀这个心愿转告给丁老二。     
  这时我才想起,已有好几年没见过丁老二了,不知他现在干什么呢?
  
  妻子倒知道一些丁老二的情况,说丁老二就在街边摆地滩儿,卖些小零碎,袜子、手套、毛巾、卫生纸之类,不知道一天能卖几个钱,还要提防着,看见收税的过来了,赶紧把东西包起来,背上就跑。这类小打小闹的活计,一般都是闲着没事干的老婆子干的,挣几个小钱零花,没想到风云一时的丁老二竟落到这般地步。
  
  不过,丁老二喝酒的毛病还是改不掉,妻说有一回看见丁老二喝醉了酒躺在大街上睡得一塌糊涂,吓得骑车的人都绕着他走。更让人惊奇的是,听说他还勾搭了一个在茶馆里倒茶的女人。你看这个丁老二!
  
  几天后,我走过东街,看见街边摆着一片花花绿绿的地摊儿,在摆摊儿的几个老婆子中间,果然有丁老二。他没精打采地站在那儿,地上铺开一条床单,上面摆着他的货物,没一样值钱的。我走到跟前,叫了一声丁老二,他抬头看见是我,淡淡笑了一下,再没什么表示。我和他几年不见了,从他那表情上一点也看不出来,就像昨天才见过一样。
  
  我看着丁老二,心中略感惊讶的是,这家伙一点没变,长条儿脸上依然疙里疙瘩,就连身上那皱巴巴的灰衣服也似乎还是当年那一件。天气已经很冷了,脚上还穿一双很旧的布鞋,没穿袜子。他的脸上也没见老相,十几年前认识他时,看着有三四十岁,今日看来还是四十岁的样子,生活的沧桑竟没给他留下一点痕迹,这倒是怪事。再想想,也不奇怪,丁老二是个无心的人啊,今日有酒今日醉,不管明日喝凉水,过得好赖都不当回事,就那么大咧咧混日子,活得虽不像样,却也自在。这大概就是他不见老相的原因吧?
  
  我对丁老二说,我见到了小刀。丁老二的神情竟无丝毫反应,一点也没激动,只说:“哎哟,判了个无期,等他出来,我早死掉了,指不上了。”
  
  我愕然。没想到他竟这样说!他没问一句孩子的情况,却只想着他自己。这还像一个父亲吗?可见他就没想过儿子是怎样进了监狱。面对这样一个人,我再也无话可说了,便告诉他,过年时给娃子送些吃的。他听了却摇着头说,我自己吃的都没有,哪有给他送的?
  
  就是这样一个丁老二!
  
  到了年跟前,我想起小刀的事,不知丁老二给儿子送吃的没有?我又到东街摆摊儿的地方去了两趟,都没见着丁老二的面。
  
  
  过年以后,再也没见过丁老二的影子。不知他又谋什么生路去了?
  
  转眼又是半年多,寒冬过去,到了炎热的夏天。我脑子里见渐渐又忘了丁老二这个人。
  
  不料丁老二又突然出现了,他酩酊大醉,横陈街头,而且是在铁门紧闭的看守所门口。
  
  丁老二喝醉了酒,找他的儿子来了。
  
  然而,他的儿子早已转送到劳改农场去了,是个很远的地方。这事丁老二不会不知道。但是现在他喝醉了,他就到这儿来找儿子,因为这儿是他儿子最后消失的地方,唯有这地方留有他儿子的模糊身影。
  
  丁老二在大醉不醒时想起了找他的儿子。



 

[ 本帖最后由 暴雨迎风 于 2014-1-16 15:31 编辑 ]
2#
发表于 2014-1-16 15:32 | 只看该作者
可怜的丁老二,更可怜了丁小刀。小说体现了一种深深的悲悯情怀,让人警醒和深思。
3#
发表于 2014-1-17 17:06 | 只看该作者
以倒叙的手法,讲诉了丁老二的生活片段,个人感觉,节奏慢了些。
4#
发表于 2014-1-18 19:38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人物,一种悲剧,发人深思与深省。
5#
 楼主| 发表于 2014-1-20 09: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暴雨迎风 于 2014-1-16 15:32 发表
可怜的丁老二,更可怜了丁小刀。小说体现了一种深深的悲悯情怀,让人警醒和深思。

谢谢版主点评!
6#
发表于 2014-1-23 10:01 | 只看该作者
优秀的小说作品是写人,这篇小说的人物描写可圈可点,是太虚版少见的写人作品,版主竟对此视而不见,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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