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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有羊违章,压死活该——读木祥老师《一只违章的羊》后斗胆涂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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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3 09: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羊违章,压死活该——读木祥老师《一只违章的羊》后斗胆涂鸦

  看到这个题目,或许有人觉得像是笔者成心要跟木祥老师唱个对台戏似的,但大部分读文章的人应该是不难明白的:有不同的声音,对于论坛、文章来说,应该是很正常的,也是件好事情。对于我自己来说,或是因着华罗庚的一句话叫“下棋找高手,弄斧到班门”;对于木祥老师呢,我读他文章,他是个仁厚长者,相信我这里有用词不当或不恭的地方,他是不会放在心上的,当然,更希望能得到他的亲笔指教。

  “羊违章跑到路上来了,遭遇车祸致死”,我觉得木祥老师大可不必伤心自责,错本来就不在你的驾驶。若是一味的强调生命高于一切的重要,那么,修公路还有什么用?牛羊遍地跑,司机只管绕,就行了;交通规则还有什么用?生命有理,违章无罪,谁还敢来开车?大家还是手提肩扛稳妥些。读者或许以为我是在强词夺理,其实不然。我读过介绍日韩交通的有关报导,好像文章的题目就是:“交通违章,撞死白撞”。文章说,在日韩马路大街上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即使在人多的闹市汽车也猛虎一般呼啸而过,不鸣笛,不减速。因为在他们国家,因违章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当事的正确行驶的车辆可以不负任何责任。然而,据准确数字的统计,日韩国家的交通工具数量远远多于我国,但交通事故却比我国低的多。人们知道违章的后果,自然就会更加小心严格的来遵守。

  看上面的事例,对于我们的国民来说,或许觉得过于不近人情了,的确,我们的国家是人口大国,更是一个人情大国。就拿交通这方面来说,或是发生了交通事故,有关部门在处理上好像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损害重的占理,损害轻的要负相应责任,哪怕在交通规则方面没有半点违反,但只要是对方比自己伤势严重的话,一般会从人情的角度给予一定的赔偿。我们还能看到或听到,在好多地方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人遭遇车祸致死,而肇事车辆逃逸,受害者家属,或抬着尸首去公路上拦截过往车辆,讨要丧葬费,这时的司机一般都会掏钱,虽然不关自己的一点事,而我们的交通部门看到这种事,也往往是闭上一只眼。结果呢,听说有的人无力给儿女办嫁妆,就去路上找个车撞死,换一笔彩礼,有的还被写进了故事,好像还是歌颂的笔调。还有人趁了大雾的天气,抬了担架去公路上拦截车辆,太阳一出来就拿钱走人,到底不知道担架的被单底下是什么东西。更重要的是,路修的多了,但车辆的速度还没长上去,而车祸人数却很快的增长上来了,想想不能不是一个令人恐怖的事情。

  一个国家的方方面面的治理是需要严明的法度的。前几天看电视里考古有关秦俑的资料说,在战国时期,秦的经济文化武器装备比较中原六国来说,都是落后的,而正是前有商鞅从立木商金开始,在秦国施行了一系列的法治手段;后有李斯为始皇帝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治国方略,使一个西方的偏僻小国逐鹿中原,并且最终一统天下。一个国家的文明文化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人的个性会得到发展,人们在一个安定的环境中,相互之间的人情也会变得更加复杂,而约束人们的法令制度就会有所松弛。在这个时候,就会很容易的被一个并不发达的外来民族所征服。在外国,埃及、希腊、罗马的衰败是这样,在中国,最明显的应该是蒙古和满清入主中原吧。而八旗子弟开始精通事故的时候,也更是法制颓败,江河日下的时候了。

  现在人们爱谈人性,好像人性是一个完全褒义的词。其实,人性先不说它的民族差异,时代差别,单就当今我们这个社会的人性,也应该是一分为二的,我们必须承认,人性中有美好的一方面,也有其卑劣的一方面。做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治理来说,既要能提倡人性中美好的东西,还要会利用人性中的惰性因素。我一直这样以为,我们的改革开放以来,各个方面为什么会有如此之巨大的发现变化?我觉得在很大一部分程度上就是利用了人们的惰性:允许为了个体的私利而竞争发展。能巧妙的利用人们的不利因素而转化为有利因素,这不仅仅是政治而且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了吧?

  其实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讨论过这样的问题,儒家是相信人性美的,他们说“人之初性本善”他们教义中往往提到这样的一个例子:说舜在大历山耕种,由于他的道德教化周围人和睦相处,礼让有加,他换了三个地方,每到一处就能教化一方,每个地方不出三年就能民风大变,简直就成为君子之国。而韩非却说,这件事情若是让我来办,我早晨颁布几条法令,到了晚上就能达到一样的效果,哪里还用得了三年?其实有的时候,晓之以利害的“利”要比晓之以道理的“理”管用的多,而且快。社会生活是复杂而多元的,不可能用某一种思想就能解释的了,但总要有一种最主要的再辅以其他。对于我们国家的现状来说,我觉得发展健全法制是最根本的。

  至于羊的生命悲剧,我想,做为人来说,也大可不必过多的伤心。孟夫子讲,“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又讲“君子远庖厨”,可他们儒家又讲“七十可以食肉矣”,看来吃肉毕竟是件好事。我想说的是猪牛羊这些畜生天生就是供人菜馔的,死个猪啊羊的,不必都要从人性上忏悔一番。何况这是一只违章的羊呢?

  另外关于“美国人为了一只搬家的猫过马路,而而弃法规而停车的事情”,我看也得斟酌计议:我们略读一读有关的报刊文字,就会知道,在欧美国家,他们的法令比我们要严格,甚至琐碎的多的多了,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若是较起真儿来,那股执拗也是我们所不能及的(如果需要举例的话,只怕一个帖子的容量不允许),他们如此的违章举动,我觉得无非是在枯躁刻板的法令条款中寻点开心罢了。我还不能把这一件事情就理解为美国人,美国的人性善良,相信还有好多人不能这样理解,譬如伊拉克人。

  就到这里吧,我非常愿听木祥老师及其他朋友老师批评指教。谢谢。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4-8-23 22:1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此帖的标题应该加一个副标题,不然没看过木祥老师那篇文章的人会莫名其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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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4 00:35 | 只看该作者
别有一番味道:犀利而有力度,我虽然不服其观点,但不得不服其杂文的力度,像迎面而来虎虎生风的拳头:)

建议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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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4 08:36 | 只看该作者
同意精华~~~~~~~~~~~~~~~喵:)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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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24 18:3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楼主此帖的标题应该加一个副标题,不然没看过木祥老师那篇文章的人会莫名其妙的。:)


接受了。
谢谢冷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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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24 18:3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丁丁和猫猫班主了。
7#
发表于 2004-8-25 20: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原创] 有羊违章,压死活该——读木祥老师《一只违章的羊》后斗胆涂鸦

最初由 yangyizhuo 发表
有羊违章,压死活该——读木祥老师《一只违章的羊》后斗胆涂鸦

  看到这个题目,或许有人觉得像是笔者成心要跟木祥老师唱个对台戏似的,但大部分读文章的人应该是不难明白的:有不同的声音,对于论坛、文章来说...


读了,文中的一些观点我同意,一些不同意。但这样一讨论,可以增加我们对事物客观的理解程度,有利于文明进步。
文章写得也很有杂文的味道。祝贺精华!
8#
 楼主| 发表于 2004-8-26 18: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回复: [原创] 有羊违章,压死活该——读木祥老师《一只违章的羊》后斗胆涂鸦

最初由 木祥 发表
[QUOTE]最初由 yangyizhuo 发表
有羊违章,压死活该——读木祥老师《一只违章的羊》后斗胆涂鸦

  看到这个题目,或许有人觉得像是笔者成心要跟木祥老师唱个对台戏似的,但大部分读文章的人应该是不?..

谢谢木祥老师。
真是长者,师者风范。
9#
发表于 2004-8-26 19:47 | 只看该作者
确实作者所言,在论坛里只有畅所欲言,才能有生机,观点嘛,只要健康就行,欢迎这样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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