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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1个与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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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 23: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个与30个



有一位“十佳教师”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情,自己因为所教毕业班的学生(初中生)要参加模拟考试,没有及时为4岁的女儿看病,结果导致孩子因为高烧,角膜软化穿孔,彻底失明了。着为老师在报告席呜咽之后,平静了一下情绪,说:“那一届学生非常争气,有一半考生靠上了重点高中,虽说为了他们的成功,我付出了高额的代价,但我觉得值。他们的成功是我一生的安慰和自豪!”
可能在这位教师讲话的同时,台下的观众禁不住要“泪潸潸,涕涟涟”了。可是有几点我想问清楚。孩子因一时的耽搁眼睛瞎了,学生因耽搁一天甚至几天,难道就考不上了吗?再说这一半学生考上重点高中就一定能今后成材吗?是的,你送走了几十个成绩优秀的学生,难道你句可以让一个花季儿童因此而永远失去光明吗?孩子一旦呱呱落地,就是一个人了,你有什么资格把她作为你干事业的陪绑呢?她毕竟不是你的私有财产啊!教师是阳光下最神圣的职业,传达出来的有知识、光明、理性和爱,试想你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如此冷酷,难道你就会爱别人的孩子吗?
是啊,1个与30个,这是一个非常鲜明的对比,似乎这1个并不足轻重。但是你耽误学生一天把孩子送医院,就算60个学生,也就是每个人才耽误一天,都加起来,也不过60天,但孩子却是一辈子都无法看到东西了,你说孰轻孰重?
请原谅我怀一点恶意来推测一下当时的实际情况,对于这位老师的叙述,我有几种理解:一是他大意了,她压根几不知道孩子的病会严重到如此的地步;二是她给孩子吃药了,但阻止病情的发作;三是压根就没有这档子事。
以上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倘若真有这事,那么我们就要深思一下我们的教育制度了。首先是教师评价标准。评价优秀教师不应以损害教师及其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为代价。
在教师队伍中,有很多带病工作过。这被教育领导部门认定是“敬业”,是光荣的,应该值得别人学习。其实这里面本身就存在着一种“霸权假定”,似乎老师们非要拖着一副病躯去上班才是好样的。好多领导就大肆地宣扬,力求让所有老师都以次为楷模,并以次作为奋斗的目标——这往往是最不关心教师身体健康的人提出了。
从教育对象的角度看,当教育者精神饱满、神采奕奕站在学生面前,健康的体魄本身就是无言的教育,我们爱身体就成为利己和利他的完美统一。
热爱自己的身体,就是对生命的敬畏,其中就有道德的内涵,正如洪昭光教授所说的:“你健康了,个人幸福了,社会也幸福。”
二是如果真有这种事,我们可以推测出这位老师肯定有赧颜的苦衷。这个苦衷来自何处,我想就是教学评比,就是上级向她要升学率。有的学校片面要求升学率,已经到恶劣疯狂的地步。对此只想说一句话,疯狂的制度产生疯狂的领导,压出疯狂的群众,那么这个社会也会变得没有理性!
对于这位十佳老师的经历,我只能说,救救孩子!救救老师!救救教育!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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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4 20:41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新朋友!

请重新排版。可参考本版置顶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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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4 22:00 | 只看该作者
这是我国的一种早已令人深恶痛绝的教育常见病,害人又害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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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5 11:59 | 只看该作者
  应试教育是仅是学生的精神杀手,更是教师的精神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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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5 18:18 | 只看该作者
欢迎主席先生经常光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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