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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阳光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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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1 10: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木门长子 于 2015-10-24 21:31 编辑

  
  
  一
  
  周学民见到报案人王玉凤的时候心里很是一惊,说实话他是每一次接手“打拐”的案子,尽管之前对拐卖儿童的犯罪人也有过接触,但真正见到王玉风这样的报案人还是第一次。她精神萎靡,似乎已经几天几夜没有好好睡一觉了。更要命的是,王玉凤不停地哆嗦,从身体到身心,几乎每一个地方都处于恐惧之中。周学民看到她的头发凌乱,脚上的鞋子歪在了一边。周学民还注意到了她的左手,上面布满红色的印痕,一道一道的像被猫抓过的痕迹。
  
  “坐!”周学民说,“请先谈一下你孩子的情况吧。”
  
  王玉风哆嗦哆嗦地坐下,手脚晃动的同时声音也在晃动。“前天晚上他就不见了,我找遍了所有的地方,也没有找到他。警察同志,您是我的救命恩人,您帮帮我吧!”
  
  “之前报过案了吗?”周学民问。
  
  “到乡上的派出所报过了,他们说得等够二十四小时。警察同志,我等不及二十四小时啊,我要找我的孩子!”王玉凤唠唠叨叨地说着,目光里散发出恐怖,“我的孩子一定是被他们拐走了,……他们不是人,他们不是人啊!”
  
  “您知道他们是些什么人吗?您的孩子是怎么丢失的?您又是什么时候发现孩子不见了的?”周学民执起了笔。
  
  “不知道啊,一定是他们看中我的包子铺啦!在打我的坏主意呢。……我弟弟就喜欢吃包子——”王玉凤语言凌乱,身体一点一点向地板上委去。周学民赶忙将她扶起来,安置到靠背椅上。恍惚中,周学民仿佛看到年幼的王利军正从王玉凤的身体里跑出来,脸上满是血污,正扯着喉咙高喊,“叔叔,救救我,救救我啊——”
  
  小王利军年仅三岁,是周学民二十年前的年龄。
  
  二
  
  周学民走进家门的时候,父亲周志红正从房檐下取下一串辣椒。他看到周学民推门进来显得很高兴,“儿子,咱今晚吃辣子鹌鹑,你晚上不出去了吧?”
  
  “不出去了,今天早晨刚刚接了一个打拐的案子,一会儿吃完饭我得整理一下!爸,你不用太忙活了,咱随便吃点啥都行!”
  
  “不忙,不忙,你好不容易回来一次,总得改善一下生活吧!”周志红从凳子上爬下来,捋着手里的红辣椒笑眯眯地说。
  
  周学民没有母亲,周志红说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这些年周学民一直跟着父亲生活,也随着父亲走了很多地方,前几年为了参加高考才在立陶市卖了一处不大的二居室定居下来。房子不大,位于城市与乡村的结合部,既没有城市的喧嚣也没有乡村的杂乱,再加上这几年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这片地方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平静的。
  
  “爸,”周学民接过父亲手里的红辣椒,“你老还是多注意身体吧,平时没什么事别攀上攀下的,万一摔着了,多危险啊!”
  
  “没事,没事,我跑跑颠颠的惯了,什么样的阵势没见过,这爬个凳子算个啥?你就放心吧!”
  
  看到父亲健康乐观的样子,周学民的眼前又浮现出王玉凤哆嗦成一团的身体,他的心猛地一紧,“都是为人父母,失亲的痛也许只有经历过才能真懂吧!”
  
  三
  
  失踪儿童王利军的寻找工作紧锣密鼓地展开,与周学民搭帮的同志一边配合乡镇派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一边严查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口等地,尤其对安放有摄像头的地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排摸。经过研究分析,周学民认为王利军被带离立陶市区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安装在立陶市的摄像头很多,而他们也并没有从这两天的拍摄记录上找到什么。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周学民建议改变行动计划,进行下一步的运作,局领导也同意了他的请求。
  
  犯罪嫌疑人果然露头了,在警察们放出风去说王利军已经找到了的消息之后,一个身高不到一米七的男子暴露在电子眼的监视范围内。这个男子是凌晨五点的时候出现在某高速公路口的,他怀里抱着的孩子和王利军长相很相似。周学民决定迅速出击,将圈定的犯罪嫌疑人先行归案。
  
  故事,就是从孩子归来那天开始的。
  
  那天,精神一直处于紧张状态的王玉风终于见到失踪了近十天的孩子。小王利军一身泥土,身上还有些青紫。孩子见到母亲的第一表现就是号啕大哭。而此时的王玉凤却不紧张了,她很快恢复到一个母亲的正常思维。她说,“好儿子,不哭啊,妈妈在!”然后,她又拉了小王利军的手说,“快谢谢这位叔叔,快说谢谢啊,是他救了你呢!”
  
  小王利军头伏在母亲怀里,抽抽嗒嗒地哭个不停。王玉凤一边哄着孩子,一边向周学民致谢。但就在周学民扭头转身的刹那,王玉凤却惊疑地瞪大了眼睛,很奇怪地问了一句,“小周同志,你姓啥?叫啥?……啊……不是,不是……那个,我的意思是说你的大恩我一定要好好感谢,改天我能登门拜访吗?”
  
  周学民没明白她的意思,忙说,“大姐,您不用客气,您的案子是局里安排给我的工作,能顺利完成任务我已经很欣慰了,登门道谢的事情就不要再说了,您赶快带着孩子回家吧!祝这位小宝宝长得高高大大的,将来也来做警察。”
  
  “好,将来我儿子一定做警察,像您一样聪明,能干,有本事。”王玉凤怪怪地笑了,笑的同时她一双狐疑的眼睛却始终没有离开周学民的左耳。
  
  四
  
  几天之后,王玉凤找到了周学民的家,与她同去的还有她的家人。他们手拎着大包小包,一起迈入了周学民与父亲周志红同住的郊区平房。
  
  不大的院子里,周志红正忙前忙后喂养几百只鹌鹑。自从周学民考上大学之后,养鹌鹑就成了他的第一职业,这一方面可以给饭店酒楼推送鹌鹑蛋,一方面他能在乡镇逢集的时候拉些鹌鹑去卖。为这事周学民没少劝过周志红,要他凡事悠着点,鹌鹑能养就养,不能养就拉倒,万事身体要紧。但周志红却总是回答,那哪行啊,我还得为我儿子攒钱娶媳妇呢!儿子,你放心吧,凡事我自有分寸的,不会累着。
  
  王玉凤一家的到来让周志红有些惊讶,心里由不得咯噔一下,但片刻的功夫他就恢复了平静。待王玉凤说他们是专门来拜谢周学民的救命大恩时,周红志心里悬着的一块石头才真正落了地。他说,“你们不用谢他的。我儿子是做警察的,破案子是他的本分,你们不用这么客气啊。”
  
  小王利军围着桌子团团乱转,顽皮得像图画上的灵精。看到王利军,周志红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个孩子就是二十年前的周学民。“那个时候,”他想,“学民也就这么大吧!”
  
  这时候找到了孩子的王玉风已经与刚刚丢失王利军时判若两人,她神态自若,说话办事有条不紊。她说,“周大叔啊,你这家里收拾得可真不错嘛!这周警官的妈妈是干什么的啊,这么能干?”
  
  “噢,他妈妈去世很久了,这些都是我自己收拾的。他大嫂,你这孩子几岁了?”周志红看着王利军笑笑地说,“他妈去世的时候,我家学民和这孩子年龄差不多,也还不到三岁呢!”周志红显得有些伤感了。同时,他的心里也隐隐地有了某种预感。
  
  五
  
  再见到父亲的时候,周学民被他的精神状态吓了一跳。他简直就是那个刚刚丢失了儿子的王玉凤,一脸的萎靡,身体上下抖个不停。周学民问站在周志红身边的许警官,说,“我父亲出了什么事,你们怎么没有通知我就把他吓成这样?他到底做错了什么了,是卖了有毒的鹌鹑给小酒店吗?”
  
  “小周,这件事之前没有人通知你吗?”办案的许警官把周学民拉到了一边,“我们也是接到命令才来缉捕他的。我问你,你左胳膊上是不是有块铜钱大小的疤痕,暗红色的!”
  
  周学民心里一惊,说,“是有!但我父亲说那是我小时候调皮捣蛋摔的,怎么啦?它和你们缉捕我父亲有什么关系吗?”
  
  “这疤不是摔的,周志红骗了你。局里技术科已经进行过血样比对,发现你和他之间并不存在血缘关系,而你真正的父亲是王守义,也就是王玉凤的亲生父亲。你知道吗……”许警官顿了顿,“二十一年前,你被人贩子拐卖,几经转手到了周志红身边。他的真名也不叫周志红,而是公安部早已通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李长生。是王玉凤认出了你,那天……”
  
  周学民睁大了诧异的眼睛。他只觉得心脏狂跳,一张嘴怎么也张不开。此时,打扮一新的王玉凤走了过来,她的身后跟着王守义和一位瞎眼的老妇人。王玉凤说,“第一次见面我就感觉不对劲。那天,我家利军回来的时候,我看到了你左耳后面的肉瘤,蚕豆粒大小,上面还有一个小黑痣。这个肉瘤我小时候就喜欢摸……那天,是我没看好你,让人贩子把你拐跑了……”王玉凤涕泪横流,仿佛当年的场景就在眼前。两位老人沉默地站着,眼里也是啜满了泪水。“这么多年啦,我们一直都在找你,如果不是遇到利军的事,咱们一家人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面呢……”
  
  周学民的脑袋再次晕了一下,他顿时感到穿在身上的警服上发散出灼人的气息。他神绪焦躁,惴惴不安。“王玉凤,你胡说什么!”他吼道,“我看你是丢孩子丢成失心疯了吧?我父亲对我那么好,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人说过一句他不是我亲生父亲的邪话!你以为你现在说的话,我就信了吗?”
  
  “小周,你不要着急!”站在一旁的许警官拍了拍周学民的肩,“技术科的人将你留存的血样与你父母的血样进行了比对,结果显示他们是对的。你就是她的亲弟弟,你的真名叫王玉昆。”
  
  “不可能——”周学民睁大满是泪水的眼睛,“你们在胡说,我不相信!”
  
  “……我们一直在找你!”王玉凤的身体抖成了风中的一片残叶,“你知道吗?自你走后我们的母亲就病了,后来眼睛也不好使了,……还有我们的父亲,他从来没有停止过对你的寻找……我办包子铺,我日日夜夜守在哪里,就是想等你回来说一句,‘姐,我想吃包子啦!’……你知道吗?你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包子啦……”
  
  泪眼蒙眬的周学民将目光转向了周志红,但不知道为什么他脑海里记住只是这位“父亲”曾经的关爱与呵护。
  
  六
  
  几个月之后,周学民再次走进了看守所。
  
  “……那个时候我为了钱真是玩命,”周志红脸上流露出尴尬,“就连刚出生的孩子都敢带着乱跑,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带的孩子就死了一个。我害怕,决定从此洗手不干了。接了你之后,我开始动心思摆脱他们……这些年来,我带着你东躲西藏,没过过几天安生日子!你知道我为什么养鹌鹑吗?你小时候得过水肿,我怕你营养不良,就用鹌鹑小豆羹喂你……后来,我就有了养鹌鹑的习惯……。但是我知道自己有罪,也知道自己逃不过这一关……”
  
  周学民望着天花板,看到一只苍蝇正围着银灰色的风扇叶片嗡嗡乱转,似乎随时都有被打落的可能。他忍不住心头一紧,眼里又有了潮湿感。眼前的这个人,这张脸,他爱了二十年,看了二十年,也尊重了二十年。此一刻,才似乎真正懂得他的所思所想。“人啊!”周学民缓缓地吐出了一口气,“怎么都像水煎包子似的有着两面性呢?”
  
  “那啥,嗯……你……您就好好在这儿呆着吧?”周学民终于说出了进门后的第一句话,“过一段时间,我就调到监狱去了,到时候我们就能天天见面了。”
  
  “啊?你说什么?”周志红哀伤的脸突然笑了。
  
  窗外,正是三月的天气,草长莺飞,百花吐香。周学民看到太阳带着彩云正从东方冉冉升起。——世界即将一片阳光明媚。


2#
发表于 2015-6-11 11:55 | 只看该作者
拐卖儿童的犯罪案例时有报道,文学作品不多见。小说故事性较强,题目和结尾很好
3#
发表于 2015-6-11 23:15 | 只看该作者
容我明日细读,问好木门。
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2 08:54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5-6-11 11:55
拐卖儿童的犯罪案例时有报道,文学作品不多见。小说故事性较强,题目和结尾很好

问候,谢评。
5#
 楼主| 发表于 2015-6-12 08:54 | 只看该作者
万里 发表于 2015-6-11 23:15
容我明日细读,问好木门。

期待,谢谢。
6#
发表于 2015-6-12 21:29 | 只看该作者
本人触及了一个现实问题:拐卖儿童!从法理上看,这显然是一个令人发指的行为。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被拐儿童在后来的成长过程中,与抚养人之间所建立起来的深厚感情,同样不容忽视!本人恰恰将这一矛盾抛给了读者,掩卷后,仍难释怀!好小说!
7#
发表于 2015-6-14 07:56 | 只看该作者
万里 发表于 2015-6-12 21:29
本人触及了一个现实问题:拐卖儿童!从法理上看,这显然是一个令人发指的行为。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被拐儿 ...

同感。故事曲折惊心,耐人思考。
8#
 楼主| 发表于 2015-6-14 10:03 | 只看该作者
万里 发表于 2015-6-12 21:29
本人触及了一个现实问题:拐卖儿童!从法理上看,这显然是一个令人发指的行为。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被拐儿 ...

此种案件涉及的关系很多,所以当禁。问候版版。
9#
发表于 2015-6-14 13:07 | 只看该作者
案中案柳暗花明,浪子回头终须惩。是不幸却又万幸,值得细品的佳作。
10#
发表于 2015-6-15 19:14 | 只看该作者
长子真是见多识广,拐卖儿童的案例也是如此熟悉,且笔力不凡啊!
11#
发表于 2015-6-15 19:36 | 只看该作者
手机上早读过了。好看哎。木木你知道我想什么了?
我想你的工作了!(*^__^*) 你根本就是百事通嘛,每一篇写现实的小说,都展示出你对一种工作、一个职业类别的了解,都不像道听途说的,仿佛你在或从事过!
就说这个拐卖故事吧,明线暗线齐头推进的简捷就不说了,心理啊、场景啊,合理、生动也不说,我还是最惊讶你对警察工作的了解。
亲爱的,您要是警察,也不会是基层的,要不就是国安?
敬礼。
12#
 楼主| 发表于 2015-6-15 21:13 | 只看该作者
春秋 发表于 2015-6-15 19:14
长子真是见多识广,拐卖儿童的案例也是如此熟悉,且笔力不凡啊!

问候老师。谢读。
13#
 楼主| 发表于 2015-6-15 21:13 | 只看该作者
春秋 发表于 2015-6-15 19:14
长子真是见多识广,拐卖儿童的案例也是如此熟悉,且笔力不凡啊!

问候老师。谢读。
1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5 21:13 | 只看该作者
云小诺 发表于 2015-6-15 19:36
手机上早读过了。好看哎。木木你知道我想什么了?
我想你的工作了!(*^__^*) 你根本就是百事通嘛,每一篇 ...

噢,这源于我们家有个刑警队长。
15#
发表于 2015-6-15 21:42 | 只看该作者
那天看过《失孤》,今天再看木版的《阳光明媚》,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而本文则从另一个角度讲述了被拐儿童与养父母之间深厚的感情,读来令人稍稍安慰。无法忘记那些痛失爱子后撕心裂肺的哭喊和寻找,无法忘记那些被拐儿童惨烈揪心的遭遇。如果不是周某的良心发现,也许就没有这一份明媚的暖。真切希望木版家的刑警队长能为更多的失孤者带来福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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