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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刺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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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0 1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爱宝从法院出来,脑袋里一片混乱。那个疯狂的男人红着双眼朝自己嘶吼:“你害我失去了我最爱的人,我也要让你尝尝这样的滋味。”

爱宝对这个男人完全陌生,第一次见到,也是几天前。爱宝和星星在街上走着,这个男人突然冲了过来,朝星星刺了两刀。

“别担心,我不会有事的。”这是星星被送进手术室前,对爱宝说的话。从手术室出来,星星就一直昏迷着,爱宝本想问问她认不认识这个男人,现在却无计可施。

不过很奇怪,那个男人刺伤星星后并没有逃走,警察和救护车来之前,他只是一直盯着爱宝,眼神怨毒而愤怒,嘴里去不知在自言自语念着什么。

原本爱宝怀疑他的神经不正常,开庭审理后,自己出庭作证,那个男人除了恶狠狠地盯着自己,就是不断的重复:“你让我失去了我最爱的人,我也要让你尝尝这样的滋味。”

爱宝很困惑,星星没有醒,案子也还没有结,那个男人似乎认识自己,他对星星的伤害似乎是源与对自己的仇恨,但自己却又对他完全陌生,如果说他恨自己的话,为什么要伤害星星,难道真如他所说,自己害死了他最爱的人,那他最爱的人又是谁?好多的问题在爱宝脑中一一闪过,为了解开这些迷团,爱宝决定去趟市公安局。

周林是市局刑警大队的大队长,当知道爱宝的来意后,很热情地调出了当天案件的笔录以及电子档案,声明资料不能外传,不过可以在他办公室看完。

爱宝翻开笔录,上面写着:八月二十四日,接110报警电话,有一男子于河坊街持械伤人,刺伤一青年女子,辖区刑警赶到事发现场后顺利逮捕嫌疑犯,经确认后转交市局看守,等候开庭审理。

爱宝又点开电脑档案,上面显示:李熊,男,二十八岁,浙江温州人,于八月二十四日在杭州市河坊街持械刺伤中国籍女子星星,导致其重伤,构成故意伤人罪,现拘押候审。

爱宝把资料反复看了好几遍,没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便转身问周林,这个李熊是否有过精神病史。周林摇头否认,李熊被捕后,虽然言语行为比较异常,但此后医生对李熊进行了精神方面的检查,并没有发现有这类情况,而且他家里人也没有这类型的遗传基因。

爱宝把事发时以及开庭审理时李熊说的话向周林复述了一遍,周林听后沉思了一会,然后吩咐手下把李熊的亲戚朋友的联系方式,以及他在杭州的住址打印出来,爱宝的一番话无疑也勾起了他的好奇心,他决定和爱宝一起去调查这个事情的原委。令李熊发狂伤人的女人很可能已经死了,要找出真相,首先要找到知道这个女人的人。

李熊的交际圈并不广,他的亲戚又都远在温州,排除了一些不相干的人之后,只剩下两个人没有联系,一个是李熊的前女友,另一个则是和李熊一起长大的老乡。

周林先打电话给李熊的前女友,对方一听是公安局的,连忙撇清和李熊的关系。她说她和李熊一年前就已经分了手,这一年来根本没有和他联系过,李熊伤人的事她也是看了新闻才知道的。
周林又打电话给李熊的老乡,他的反应开始也和李熊女友差不多,但听完周林描述的李熊说的话之后,他说了句,又是因为那个女人。这句话无疑给周林和爱宝带来了黑暗中的曙光,为了了解的更清楚一些,周林把李熊的老乡约在咖啡厅见面。

李熊的老乡准时出现,他坐下后,首先说明了他的来意,之所以现在肯把李熊的事拿出来讲,是希望法官可以看在李熊也是个受害者的份上,对其酌情处理。

周林表示如果确有隐情,他可以帮忙向法官求情。爱宝则偷偷把随身带着的录音笔打开,开始听李熊的老乡讲述那个女人。

爱宝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了,从咖啡厅出来,周林回了市局,自己则照例去了医院看望依旧昏迷着的星星,询问医生之后,他才匆匆赶回了家。

爱宝把录音笔里的文件拷贝到电脑上,稍作了处理后,开始播放,李熊的老乡的声音飘渺而又伤感:
三年前,李熊和我一起从温州来到杭州打工,我们原本住在一起,后来他找了女朋友,为了不影响他们,我就搬了出去,不过我还是会偶尔去他那看他。

李熊平时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用DV拍东西,有一天他偷偷跟我讲,说拍到对面一户人家男女做爱的镜头。当时我虽然觉得这样有点不好,但因为是好朋友的关系,我也没说他什么。但之后李熊像上了瘾一样,整天都把DV对准对面的那户人家,他的电脑上也存满了DV片段。

有天我去李熊那的时候,刚好他女朋友也在,两个人正为DV的事吵架。当时我也不好说什么,只是劝他女朋友,哪知她女朋友连我也一起骂上了,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然后就甩门走了。

李熊也没出去追,看我愣在那,就叫我和他一起看他拍的DV,我原本以为又是别人的隐私之类的东西,哪知他给我看的却是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就是对面的女人,上次我虽然只瞄到过一眼,但她实在是很难令人忘记,尤其是那双眼睛……李熊居然把她的饮食起居都拍了下来,我觉得很奇怪,李熊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更奇怪的是,李熊居然告诉我,他已经爱上了这个女人,理由仅仅是因为她在DV里的一颦一笑。

我问他女朋友怎么办,他笑笑说没关系,原本就是玩玩的,而这次他却是认真的。
我对他说既然喜欢人家就去追,这样看着算什么。李熊听了很不以为然,说我不会懂的,他只要每天看着她就觉得很幸福,他不想去破坏这种感觉。

我的确不懂他的逻辑,也不懂他的行为,后来李熊和她女朋友正式分了手,同时也辞了工作,整天就知道呆在屋里看对面的那个女人。

李熊出事前,他给我打过一个电话。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八月十七日的半夜两点多,我和朋友刚从酒吧出来,李熊打电话来,语气很怪,说他要杀一个人,我当时酒喝多了,也没在意,哪知道他真的会去杀人……
爱宝听到这,把录音关了。李熊的老乡知道的并不多,他不知道李熊扬言要杀的人就是爱宝,他也不知道李熊是因为什么而起了想报复爱宝的念头,他更不知道爱宝和那个女人究竟有什么关系。他不知道,他什么都不知道,但爱宝知道。

医院打来电话,说星星已经醒了,爱宝连忙赶到医院去看她。星星醒了过来,但却失忆了,她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也忘记了以前的事,但幸好依然认得爱宝。医生说这可能是暂时性失忆,回家后慢慢调养会好转的。

爱宝把星星接回了家,在他的细心照料下,星星的身体康复的很快,只是失忆却一直不见好转。爱宝也发现星星回家之后,不仅是不记得以前的事,甚至连性格脾气都像换了个人似的。这点其实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只是这样的性格脾气太像另一个人,另一个爱宝熟悉的人,那个住在李熊对面的女人。爱宝每每想起,都不禁毛骨悚然。

周林从李熊住处找出不少DV带,上面大多是那个女人的影像,其中有一段她和男人做爱的镜头,不过很模糊,看不清楚那个男的究竟是谁。

周林根据DV找出了那个女人的资料:苏小小,女,二十六岁,浙江杭州人,孤儿,属失踪人口。
周林原本想找爱宝继续找线索,但爱宝借口需要照顾星星拒绝了,而线索又到这断了,周林也就不再提起,只是偶尔会过问一下星星的近况。


法院二审裁定李熊故意伤人罪名成立,判入狱十五年。宣判当天,爱宝和周林都去了。李熊被带走时,对爱宝不怀好意地笑着说:“宣判你的日子也已经不远了,她已经回来找你了。”周林不明所以,而爱宝却是一脸苍白。

从法院出来后,爱宝拒绝了周林的邀请,直接回了家。星星正安静地躺在床上看书。她的刀伤早已经好了,但却一直都是懒懒的。

你回来了?星星看到爱宝进门,上前去帮他脱外套。爱宝看到星星没事,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你刚才在看什么书啊?爱宝问。

刚才啊?我在看字典啊,孩子的名字是一辈子的,我要好好想才行。星星温柔的说。

啊!爱宝突然触电般后退,这句话那么耳熟,他惊恐地盯着星星,这分明是小小的脸。

你怎么了?星星见爱宝这样子,又惊又怕。

你到底是谁?爱宝的声音因为恐惧已经有些嘶哑。

你这是怎么了,我是你老婆啊。

你别过来,你不是我老婆,你不是……爱宝歇斯底里地大叫起来。

星星原本迈上前去的脚步缩了回来,脸上的神情也骤然变得冰冷无比。她把手里的外套挂好,慢慢转过身去,只听另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看来你还是知道了,其实我也不想瞒你,只是我死都要看看,这个女人到底哪比我好!”星星狂吼着转过身来,却已变成了小小的样子,她脸色发青,眼睛中更是流出两行血来。

小小一步步向爱宝逼近,爱宝早已经被吓的瘫倒在地,用发抖的声音说道:“小小,是我对不起你,是我错了,求求你,原谅我,原谅我……

“原谅你?那谁来原谅我?”小小停下来,大声的笑起来,接着又转笑为哭:“我对你那么好,你却为了这个女人,为了你的荣华富贵狠心把我丢下,难道你忘了曾经对我发过的誓了吗?你不要我不要紧,为什么你连孩子也不要,我告诉你我有了孩子不是想威胁你,你为什么就那么狠心把我掐死?”

“我原本想杀了你,但我还爱着你,我们的孩子也爱着你,所以我想和你在一起。但是现在你既然知道了,那我也不抱什么希望了,你下来陪我吧!”小小的声音突然由低泣转为咆哮,她猛地冲上前去,把爱宝从地上提起来,横着甩出去,一百多斤的重量在她手里竟然就像棉絮一般轻巧。爱宝撞到墙上又弹回到地面,张口吐出一大口血,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小小又故技重施,把爱宝甩到另一面墙上。这样连番几次下来,墙上地上已经是血迹斑斑,而爱宝也已经是奄奄一息了。

“你杀我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今天?”小小停下手来,冷冷地问。

爱宝此时已经是半昏迷状态,迷迷糊糊中听到小小的这句问话,突然振作起来,勉强的撑起身来,坐着靠在墙壁。

“小小,是我的错,你杀了我吧,不过我求你放过星星,她是无辜的。”爱宝用微弱的声音乞求着,但小小根本不为所动,走上前去,单手掐住爱宝的喉咙再次将他提了起来。小小提着他慢慢走到阳台,突然整个人飘起来,站到栏杆上。爱宝整张脸都憋的通红,双手拼命的拍打小小掐在他喉咙的手,双脚更是上下弹动。

小小闭起眼睛,似乎不愿意看着爱宝这副样子,接着手一松,爱宝便如断线风筝一般往下坠落,只听砰地一声,摔到了地上,一滩鲜红的血液从他身体里慢慢渗出。

星星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医院里,医生说她已经昏迷三天了,并警告她如果以后再有类似的情况一定要来医院检查,否则肚里的孩子很可能保不住。

“我怀孕了?”星星惊喜万分,很想马上告诉爱宝这个好消息,但又突然想起来自己是被一个陌生男人刺伤后到医院的。她撩起衣服看,肚子上的两个伤口已经好了,只留下两条淡淡的红印。我才昏迷了三天吗?怎么伤口好的那么快。爱宝呢?

星星正想找医生问,一个陌生人进来病房。
“你好,我是市局刑警队的周林,跟我回局里录个笔录吧。”
“为什么啊?我先生呢?”星星惊讶的问道。
“他已经死了,是自杀。”


三个月后。
星星回到家里,累的不行。爱宝虽然死了,但这个家还是要继续下去,我还要养大我们的孩子。星星一边摸着自己的大肚子,一边想着。

该给孩子取个名字了吧,取什么名字好呢?

客厅里的电视突然响了起来,奇怪,我没开电视啊,星星看看放在桌上的遥控器,心里纳闷着。

电视里正放着歌:小小的誓言还不稳……小小的泪水还在撑……我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人……曾经模样小小的我们……你是不能缺少的部份……你在树下小小的打盹……小小的我傻傻等……

小小,恩,很不错的名字。星星躺在沙发上看着电视想着:如果生个男孩就叫爱宝,跟他爸爸一个名字,如果是个女孩就叫小小吧,爱宝,小小,小小,爱宝。真是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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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0 18:56 | 只看该作者
还是一周发一篇好,这样狂轰滥炸的,编辑遭不住。呵呵!不错的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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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 08: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暴雨迎风 于 2012-1-10 18:56 发表
还是一周发一篇好,这样狂轰滥炸的,编辑遭不住。呵呵!不错的文笔。


哇卡卡~~我一起发,你们分开看嘛~~HOHOHO~

点评

刑事案件要侦办完结证据确凿后再交由检察院审查并提起公诉。李熊的杀人动机,以及是误杀、激情杀、预谋杀还是无差别杀人,性质、后果、社会影响……这些都没有落实,形成证据链,就通过了公检法三道关口匆忙开庭了?  发表于 2022-9-8 10:44
4#
发表于 2012-1-11 09:32 | 只看该作者

非首发作品,作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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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 11: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邱天 于 2012-1-11 09:32 发表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2902840100iz3v.html


哎,邱斑斑你这是要干嘛呢,这个链接的BLOG主人是我老婆,文中角色有她原型参考。

下周我发个新帖,保证你在别的地方也找的到,因为我发东西有好多途径,比如QQ空间,比如新浪BLOG,比如这里,不过我保证我的东西都原创,绝对不抄袭,谢谢邱斑斑关心了~~我已经没有在文章后面加那个什么声明了,以后都不加~~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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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21: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西萌胖 于 2012-1-11 11:44 发表


哎,邱斑斑你这是要干嘛呢,这个链接的BLOG主人是我老婆,文中角色有她原型参考。

下周我发个新帖,保证你在别的地方也找的到,因为我发东西有好多途径,比如QQ空间,比如新浪BLOG,比如这里,不过我保证我的 ...


不干嘛,非首发的,作交流。就这个意思!呵呵!
7#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 10: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邱天 于 2012-1-11 21:28 发表


不干嘛,非首发的,作交流。就这个意思!呵呵!


哦哦哦~~尽快熟悉版规,以后注意,谢谢邱斑斑指点·~
8#
发表于 2015-7-10 11:12 | 只看该作者
开篇突兀,奇峰突起,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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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0 22:08 | 只看该作者
世上本无鬼,鬼都是人心里的魔障!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做了错事,总是要受到惩罚的。法所不至,情所必然!小说很好,结构完整,大有警世之效!
10#
发表于 2015-7-13 09:20 | 只看该作者
万里 发表于 2015-7-10 22:08
世上本无鬼,鬼都是人心里的魔障!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做了错事,总是要受到惩罚的。法所不至,情 ...

版版最好看帖的时候瞧下发帖时间,老帖子可不读。
11#
发表于 2015-7-13 15:30 | 只看该作者
疏忽了,让你见笑了哈!不过,本篇真是写得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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