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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防贼”与“堵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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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9 21: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前几天,去解放碑重庆书城买书,途经枇杷山公园门口一带时,我的眼球被沿街铺面的装修风格吸引住了――昔日的破旧门面改造成了“川东民居”风格。青砖墙,仿古窗,仿古屋檐,要不是那金属卷帘门的存在,竟会忘了自己是置身在高楼林立的现代都市之中。于是,心生一丝疑窦:怎么大门不用木板门?用金属卷帘门多煞风景哦!
                 
  买了书返回住家小区,见一个电焊工正在给底楼住户加固防盗窗的铁栅栏,才知道昨天晚上又有盗贼光顾了此地,人们只好把本来就像鸟笼的屋子再箍上一匝金属圈。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川东民居”不用木板门,也是为了防盗啊!
                 
  重庆近来治安状况堪忧。直接的感受是自己的包被扒,间接的是听到各种盗窃案件的发生:先是听说本小区某户五楼进了盗贼;然后从电视新闻中看到某住宅楼突然停水,原来是安装在底楼的各家的水表不见了;再从报纸上看到某居民楼各单元的防盗铁门一夜间只剩下框架;更有甚者,有伙盗贼佯装市政职工,光天化日之下,将几百套行道树盖揭起,装上大卡车准备当废品卖掉,幸而被及时发现,国家财产才免遭损失,但是,曾经被盗的几千套树盖早已成废铁堆在了废品收购站;还有那数不清的窨井盖不翼而飞;高速公路上的金属护栏被切割得断臂残肢……
                 
  面对越来越严重的偷盗公共设施的现象,有关部门与警方联手,采取各种办法捉拿盗贼,严厉打击了他们的嚣张气焰,真是大快人心!可是,在高额利润的趋使下,盗贼们“前仆后继”、“勇往直前”,偷盗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令警方头疼不已。
                 
  据业内人士讲,废品收购的利润相当可观。因此,瞄上这种无本生意的人越来越多。不过,随之而来的尴尬局面也产生了――僧多粥少。为了快速致富,有的人便置法律于脑后,铤而走险,把市政公共设施作为首选目标,大肆偷盗窨井盖、树盖、光缆电线、工地建材等物品,把好好的材料当废品卖给了废品收购站。废品收购站的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来者不拒,更助长了这种偷盗行为。废品收购站成了名符其实的销赃点。
                 
  由此看来,“防”而不“堵”,等于不“防”。要想彻底打击盗窃犯,首先就要堵住销赃渠道,加强对接赃、销赃的打击力度。据说,“接收及处理贼赃”在香港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狱14年。堵了盗贼的出路,偷来的东西无法转换成经济收入,失去利益驱动,盗贼们自然会“金盆洗手”了。
                 
  说到这里,突然想到余振东事件。
                 
  2004年4月16日,逃亡美国长达两年半之久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行长余振东,被遣返回中国。就此,美国联邦调查局国际执行局局长ThomasV.Fuentes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美国不欢迎任何携带非法资金或犯有非法行为的人士入境——无论他(她)是否在美国投资。对余振东这样的腐败官员,我们会来一个,查一个,遣返一个。也就是说,把美国作为潜逃首选目的国的中国腐败官员们的如意算盘打错了,美国不欢迎他们!堵住腐败官员的退路,再加强监管力度,“前有堵截后有追兵”,还愁贪官层出不穷么?
                 
  同理,加强有关部门对废品收购管理的认识,建立一支合法的执法队伍来管理监督,向从业者宣传《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条例》规定收购金属等废旧物品要采取实名登记制度),不能随便收购公共设施。从业者的道德水平也有待提高,不要见利忘义,要向来路不明的东西说“不”,就像美国对中国腐败官员说“不”一样 。这样一来,相信废旧回收市场的混乱局面一定会得到改善,偷盗公共设施的案件也会逐步减少。
                 
  当然,美好的愿望不能一蹴而就,还要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我们期望着“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淳朴民风再次呈现在眼前。到那时,什么防盗门防盗窗防盗锁,统统让它们见鬼去吧!

  (相关链接:http://www.chinacqsb.com/news/society/2005/0218/79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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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9 22:25 | 只看该作者
说得不错,堵与防,已经是一个小到当地政府部门,大到国家处理问题的导向了!比如屡禁不止的矿难,就是一直在做堵的工作!
3#
发表于 2005-3-20 22:00 | 只看该作者
让我想起以前大城市里的阴井盖被盗:)贼是无孔不入的。
4#
发表于 2005-3-20 22:29 | 只看该作者
  让老冷当上市公安局长一定办法多多了,保管那贼闻“冷”色变,移师美国去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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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0 22:32 | 只看该作者
“防贼”与“堵贼”和“得包”与“扒包”有点异曲同工之妙:)
6#
发表于 2005-3-21 09:42 | 只看该作者

公安局没有时间管

贪污的时间都不够,那里还有时间搞这些
7#
发表于 2005-3-21 15:48 | 只看该作者
无论是井盖问题还是腐败问题,从大的方面讲,其实问题都出在制度的缺失。这应该是最大的缺失吧!
8#
 楼主| 发表于 2005-3-21 16:1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栏杆拍遍 发表
无论是井盖问题还是腐败问题,从大的方面讲,其实问题都出在制度的缺失。这应该是最大的缺失吧!


一语中的!

欢迎大家就此问题展开讨论:))
9#
发表于 2005-3-21 16:20 | 只看该作者
堵余振东这样的贼,让人想到关门打狗。可是,国家防内贼外逃的门,怎样才能堵上呢?
10#
发表于 2005-3-21 16:42 | 只看该作者

不过

我学习航海是有好警察的!
11#
发表于 2005-3-21 21:00 | 只看该作者
冷版的文章总是善于从平常小事联想到国家大事。
精华!
12#
发表于 2005-3-21 21:02 | 只看该作者
小井盖,反映了鲁迅先生所说的国民的劣根性.
13#
发表于 2005-3-21 21:11 | 只看该作者
同意!堵不如疏。疏不如溯源
14#
发表于 2005-3-21 22:5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上善若傻 发表
冷版的文章总是善于从平常小事联想到国家大事。
精华!


光“防”不“堵”等于治标不治本。深刻。
学习佳作。问好冷姐姐。
15#
发表于 2005-3-22 10:41 | 只看该作者
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暂作一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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