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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罪无可赦、严惩不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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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3 10: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生活的词典里,我们似乎不再提起好人与坏人,因为这是一个宽容的时代,在人性的旗帜下,一切行为都有合理的归宿,极端的贬斥好象没有市场,于是乎真正的坏人大有逍遥法外、怡然自得的神情,仿佛在嘲笑着我们这个伟大的社会,所有的口诛笔伐都愕然不解,难道任由他们践踏人类的良知,摧毁生命的尊严不成?

  近日看报道:在甘肃兰州对一个组织卖淫的团伙进行审判,最后对主要组织者执行极刑,细看之,不由惊呼,原来这个团伙操纵、控制了近两百名女性,在西至新疆,中经甘肃、陕西、河南、宁夏,东到郑州等地组织卖淫,那些可怜的女性丧失了尊严与自由,成为这些“鸡头”的挣钱机器,她们每天只能维持温饱,在血与泪中苟延残喘,而这些人渣却在挥霍着她们的卖身钱,过着奢侈放纵的生活。窃以为:这些社会的败类必须严惩不殆,表面上他们个个衣冠楚楚、出手不凡,过着“上层生活”,他们把自己的姐妹捆绑到生命边缘,这些家伙那里还有半点人性可言?值得深思的是:他们为了获得金钱,竟不惜糟蹋自己姐妹的身体,视人如无物,完全泯灭了起码的人性,人类的善良在潸然泪下。

  另据报道:在贵州对一起跨省贩卖人口案进行审判,落网的人贩子也被处以极刑。再看材料,这些人贩子数年来,以两人之力,组织贩卖人口过百人,其中多为婴儿、未成年女性,他们通过骗、偷、拐、吓等手段,以介绍打工、婚嫁等名义,借助现代的交通、通讯等手段,快速实施着最原始、丑陋的人口交易,用无辜的生命满足自己的贪欲。人在这些家伙眼中,完全沦为一件商品,作为人应该具有的人格与尊严荡然无存,人贩子自身也可悲、愚蠢的丧失了起码的人性,在他们的生活里似乎已经没有了人的概念,那些失去儿女的家庭在哭泣中捶心顿足,哀嚎之声不绝于耳,观者无不动容,面对人贩子,他们除了恨,还是恨,这些人渣!

  身边发生一例假乞丐事件,听者为之愤怒。据说:一成年男子怀抱一婴儿沿街乞讨,婴儿脸色蜡黄,看不出生命尚在的痕迹,但是善良的人们谁也没有料到,那根本就是一个死婴,路人纷纷在无限同情中解囊相助,因为那男乞丐骗说:要为孩子治病!其实当谜底被揭穿时,那个乞丐自己供认:自己从医院拣来一病孩,于是以此为凭,利用人们同情弱小的心理行骗,钱越来越多,孩子却不幸死去,就这样他依然每天抱着死婴继续行骗,最后在垃圾桶扔孩子时被人发现,骗局才被揭穿,人们在大呼上当的同时,感觉到一种被愚弄的耻辱。这天方夜潭般的事情正在销蚀着人们残存的善良与同情,谁还敢相信那些所谓的乞丐?

  无论社会怎样发展,人们基本的判断不能消失,是非好坏的界限不能被无原则的取消,然而现实却明白的告诉我们,真正的坏人却往往逍遥法外,这些人渣锦衣美食、招摇过市、洋洋得意的日子必须终结,坏人必须绳之以法。

  在为弱者掬同情之泪时,对那些败坏社会风气、践踏人类良知、泯灭人性尊严,甚至草菅人命的坏人断喝一声:罪无可赦,严惩不殆!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1#
发表于 2005-7-11 07:3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糊涂 发表
我错了,字典上是“贷”,又学到了一个字。:)


提 一把
20#
发表于 2005-7-6 18:56 | 只看该作者
我错了,字典上是“贷”,又学到了一个字。:)
19#
发表于 2005-7-5 16:38 | 只看该作者
再项有血性的好杂文。
18#
 楼主| 发表于 2005-7-5 09:0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许也 发表
呼声与打击一起来!不能再继续泛滥。
精华鼓励。


谢谢许斑鼓励!
17#
发表于 2005-7-5 08:2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旭日东升 发表
行文中“严惩不殆”似应为“严惩不贷”。谢谢好友提醒!在此改过!

我感觉好象应该是严惩不“待”!
16#
发表于 2005-7-4 23:22 | 只看该作者
呼声与打击一起来!不能再继续泛滥。
精华鼓励。
15#
 楼主| 发表于 2005-7-4 16:2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恶人之猖獗,是因为公安打击不力,公安打击不力,是因为公安不愿去打,为什么不愿去打,打了又有什么好处呢?:)))))


倘若如此追问,则正本清源,问题自然浮出水面!
问好!
14#
发表于 2005-7-4 15:39 | 只看该作者
恶人之猖獗,是因为公安打击不力,公安打击不力,是因为公安不愿去打,为什么不愿去打,打了又有什么好处呢?:)))))
13#
 楼主| 发表于 2005-7-4 13:31 | 只看该作者
行文中“严惩不殆”似应为“严惩不贷”。谢谢好友提醒!在此改过!
12#
 楼主| 发表于 2005-7-4 13: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回复: [原创] 罪无可赦、严惩不殆

最初由 雪笑 发表
[QUOTE]最初由 旭日东升 发表
  在生活的词典里,我们似乎不再提起好人与坏人,因为这是一个宽容的时代,在人性的旗帜下,一切行为都有合理的归宿,极端的贬斥好象没有市场,于是乎真正的坏人大有逍遥?..


谢谢雪笑先生点评!为浩然正气握手!问好!
11#
发表于 2005-7-4 1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原创] 罪无可赦、严惩不殆

最初由 旭日东升 发表
  在生活的词典里,我们似乎不再提起好人与坏人,因为这是一个宽容的时代,在人性的旗帜下,一切行为都有合理的归宿,极端的贬斥好象没有市场,于是乎真正的坏人大有逍遥法外、怡然自得的神情,仿佛在嘲笑着我们这...


这是一个群魔乱舞的年代,多少动物披着人皮粉墨登场了,有的甚至还常常出现在镁光灯前。
旭日先生正气浩然之文!
10#
 楼主| 发表于 2005-7-4 10:4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牧文老树 发表
对于恶霸、黑社会,政府部门确实要进行严惩。


善良的人们,强势的政府,纷乱的世态!
问好老树!
9#
发表于 2005-7-4 09:19 | 只看该作者
对于恶霸、黑社会,政府部门确实要进行严惩。
8#
 楼主| 发表于 2005-7-3 22:5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诚信被强奸,善良被愚弄,还有王法么!


法律很多,但是覆盖面有限,盲区太大,任重而道远呀!
7#
 楼主| 发表于 2005-7-3 22:5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七品文刀 发表
写的好!一定要严惩不殆!呵呵.


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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