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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软 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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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18: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陌笛 于 2015-9-29 19:01 编辑

  一年四季我最喜欢夏天。我讨厌秋天,害怕冬天,悲伤春天。我的心情无法和伟大的诗人们契合,他们会认为有伤大雅。而我,在四季里的感受,又有谁懂得!

  丁小可是我。我有两个姐姐,大姐叫丁大可,二姐叫丁可可。

  丁大可和丁可可是孪生姐妹,我的出现是母亲想再生个男孩。人有天命,命里注定,母亲生下我就永远不能再生,她哇哇哭的样子简直让我伤心极了。我躺在摇动的木床上,看着迷茫的人间,以及窗外纷落的树叶,真不知道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母亲懒得看我,不肯伸出慈爱的怀抱,让我感觉冰冷。丁大可和丁可可已经八岁大了,她俩看见我的时候,就知道吵吵,简直把我吵坏了。我挺不喜欢丁可可的霸道,她把丁大可一把揪到凳子上坐好,然后她来逗我玩儿,玩就玩呗,还总晃悠床,我呕吐了,她喊丁大可来给我擦,然后扔下我不管了。

  三个女人一台戏,三个姐妹你想想能不热闹嘛!

  丁可可的霸道无理完全来自她男孩子的天性夺取了母亲和父亲的偏心。丁可可上房揭瓦,弹溜溜,扒鸟窝,和男孩子过铁道路过坟地一点不害怕,还获得父亲的表扬。父亲认为丁可可投错了胎,她的前世一定和男的有关。也认为丁大可就是妇人命干再多的活也是应该的。

  在我三岁的时候,丁可可不再那么吃香,因为家里来了两个不速之客,货真价实的男孩,母亲和父亲让我们站成一排,喊他俩丁大男和丁男男。

  丁大男和丁男男成了我家的新成员。听母亲讲,他俩的父母都死了,母亲望子心切,所以过继到我家来。

  丁大男比丁大可大三岁,丁男男比丁可可小三岁。自从他俩来家开始了比任何家庭都热闹的生活。

  我三岁之前的人生完全是个辗转的梦,我像出生那天只记得秋的落叶和河水的浅凉,无人问津的生活没有什么好感,只有生长因素追逐脚步欲罢不能。

  丁大男很憨厚,他每天带我玩,我的心终于得到了关爱,让我对生活产生诸多色彩,不止那些枯黄的记忆。丁大男用手指头像吊秤砣把我拎起来悠着玩。这样的玩耍很刺激,完全高过丁可可乱摇晃我的床,她独自开心,我晕头转向。

  丁大男还帮丁大可打水,洗衣服,扯晾衣绳。丁大男好像一个爸爸,我经常听他教训丁男男不要淘气,抓紧学习,不许偷东西。还看见他把丁男男绑在树上用柳树条抽打。

  我喜欢丁大男,丁大男总是把最好吃的东西让给我,他说了,我最小,应该最疼。

  丁可可不这么认为。自从两个哥哥来了,丁可可即使用男儿本性争宠,母亲还是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哥哥身上。丁可可已经无趣到家,她撕破喉咙哭得口干舌燥,也没能让母亲多关注三分钟,并且对她的种种表现很失望,例如她拎不动水桶把水洒一地,抢在丁大可前面接父亲,还磕掉一颗门牙。丁可可没想到两个哥哥把她的生活全部搞乱,所以她不像我爱他俩而是恨他俩。她的搞怪行为很多,在丁男男的鞋里拉屎,在丁大男的衣兜里画诅咒纸条。一切一切都是为了他俩能够滚出去,她好恢复地位。

  春去秋来,我家每天都是不一样的景象。

  我长高了许多。我已经六岁了。丁大男把我放在自行车前面驮我去幼儿园,丁男男坐在后座不老实,他敢站在上面吹口哨,真是淘气到家吓人倒怪的呢。丁大男第一天上班,父亲托人给他改了户口加了一岁,这样他就可以不当学徒工,可以当厂子的正式工人。丁大男很想上班,赚钱养活弟妹,给家里分担困难。

  我的盼望是丁大男说了下班给我买橘瓣水果糖。我说要一大包,丁大男用手比划我的鼻子说一大包都给小可。

  丁可可很早就放弃了装男孩子,她开始发愤图强,夜以继日地学习。丁可可再次得到父亲和母亲的赞赏让她很得意。丁大可每天做家务没有时间看书,丁可可拿着优异的成绩对丁大可说,咱俩的命运来时一样将来会很不同。

  丁大可很努力地读书,她的成绩总是日落孙山,这样一来母亲和父亲似乎很理所应当的就应该丁大可做饭,洗衣服,丁大可在奴役的环境下越发笨拙,以至于让丁可可美的鼻涕泡都出来了。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地位,比男儿本性更让人尊贵的学习成绩。当然她很瞧不起丁大男和丁男男的行为,无懈与他们搞坏,自认为他俩的将来就是混口饭吃,能解决温饱就算不错。

  丁大男第一个月工资给了母亲,母亲拿着二十块零八毛又哇哇哭了。母亲说养儿防老,没想到这辈子还能花儿子赚的钱。丁大男已经长成男子汉,壮实的体格帅气的模样让许多女生暗恋。

  丁大男心里有喜欢的人,王平是一个好姑娘,她和丁大男一个厂子当工人,总是从家里多带吃的给他。丁大男来厂里已经有一年了,眼看着二十的年纪,有很多人给他说媒。丁大男认为这事儿得回家问母亲和父亲。

  父亲和母亲看丁大男孝顺在心里,早就给丁大男定好了人家。丁大男没有告诉他和王平要好的事情。他怕母亲伤心,怕父亲的一番好意让他破坏了。丁大男找了一个比他大五岁的农村媳妇,按父亲的话说,老家人实在还勤快,将来养老不会那么多事儿!

  丁大男那天给我拿回来一大包瓜子和糖,他说王平结婚了,给他的。我吃了平生第一颗奶糖是用丁大男的幸福换来的。他干嘛非要娶父亲说的媳妇!我就不乐意!丁大男说了,爸妈没有嫌弃他和弟养活他俩应该报答!

  我看见丁大男偷偷擦眼泪。我也不敢说糖好甜。

  丁大男和农村媳妇梅花结婚是父亲借的平房,位置也是特意选的地方。房子离重点高中很近,这样一来丁可可就可以寄宿在丁大男的家,一举两得的事情。丁可可考上重点高中得意的神情可想而知,她和丁大男同一天入住新房,好像该庆祝的人是她,而不是新婚的哥嫂。

  丁大可没能考上高中,她选择学做厨师,上了技修班。家里一下子走了仨人,一下子空荡荡起来。只有我和丁男男干瞪眼,每天无趣极了。

  我总是缠磨丁男男去丁大男的家。丁男男好像对丁大男的婚事没任何兴趣,反倒整天鼓秋木头枪。丁男男靠学习成绩来完成理想是不可能的了,他已经在家待业两年了,期间换了好几份工作,都说不适合,把父亲愁坏了。

  丁男男成了家里的头疼对象,母亲不知为什么得了一场怪病不能下地,脚趾头肿得像个蘑菇。丁男男整天不着家,寻找他的任务当然就要由我完成。

  找丁男男是一件麻烦和快乐的事情。他总是把偷来的东西给我玩,把好吃的藏在鸟窝里,只等我去了和我一起偷吃。我和丁男男拉钩了,每次得到好吃好玩的,我就负责从父亲那给他偷烟卷。我俩合作很愉快,悄无声响地发展着深厚的友谊。这个时候丁大男和丁大可和丁可可好像都不曾是我们重视过的人物啦。

  开学没几月,也就是丁大男和梅花结婚没几月,我和丁男男感受乐趣没几月,丁可可抽疯似地回家了。她在父亲面前状告梅花的种种恶行,说梅花偷吃好吃的,她放学回家吃冷饭,说丁大男包庇梅花,她在丁大男家受虐待。

  这话要是丁大可说出来还有人信,丁可可如何跋扈的人呀,谁能相信呢?父亲不信,母亲不信,我和丁男男怎么可能信呢!丁可可有史以来的失败,她说撒谎让老天爷劈死,母亲捂住她的嘴,让她不能发毒誓,遭报应呢!

  丁可可的学习劲头一下子被击退,成绩落下了。她认为家里所有的人都在袒护一个人,那就是梅花。

  梅花已经挺着肚子在母亲那邀功,丁可可说梅花生下孩子让她终身残疾,得不能吃饭的病。丁可可不能在丁大男家再住下去,每天丁大男接她上学,再送她回家。路途好远,寒风很冷,丁大男无怨无悔,他说丁可可不愿意住就接送。

  丁可可回家我和丁男男不能任意出入。她用第三只眼盯着我俩。由于她的告密,我和丁男男被父亲逮住一次,父亲非常失望地看着我俩,眉毛拧成了八字,那一时刻好像我俩这辈子都没指望了。

  丁男男和丁可可的战争是和平年代的战争,是没有子弹的战争。丁男男把丁可可的作业扔了,要不叠纸飞机玩,丁可可找不到作业让老师批评,是丁男男最开心的事情。丁男男说丁可可太坏了,他记恨丁可可在他鞋里拉屎,那双白色的球鞋是他亲生母亲给他擦了粉笔他根本不舍得穿的,丁可可算是得罪丁男男到骨头里了。丁男男说丁可可还敢说丁大男坏话,每天让丁大男接送,让她掉臭水沟里遗臭万年。

  丁男男用锥子扎丁大男的自行车轮胎,只有一次,他就不再那么干了。丁大男急哭了,他扛着自行车拼命往集市跑,他怕送丁可可上学晚了,丁可可该不开心了。

  丁男男用捡铝丝铁丝卖的钱给丁大男买了粘车胎的胶水,不敢说车胎是他扎的事。丁大可还表扬了丁男男说他是好兄弟。

  丁可可跳上车座的同时,把丁男男的心一起跳在上面。他真害怕自行车轮胎再瘪了,丁大可再哭了。

  梅花产下丁壮壮使她在家里的地位上升到第一。母亲和父亲看着带把的孙子感动得热泪盈眶。他们感谢上苍开眼,让老丁家后继有人,同时给予梅花相当丰厚的奖励,把家里的粮食全部搬到丁大男的家,让梅花吃好喝好,用最丰盈的乳汁培育他们的孙子。

  我和丁男男饿地啃甜草根,甜草根吃多了上火,丁男男一碰鼻子就哗啦淌鲜血,使劲用凉水拍脑门止血。

  梅花的确如丁可可说,不算是善良的人。她自顾自地悲伤,认为嫁给丁大男实在是委屈。丁大男虽然是城市户口,可家里穷得叮当响,想吃口肉比登天还难。赚的工资分几份,她还没有花上半分,就要为口粮犯愁了!这要是在农村,想吃鸡,爹就赶忙杀鸡用铁锅炖烂糊给她端上来,在农村自己虽说是大学漏子,可也算头等文化人,教教书,比城里的生活好多了。梅花开始脾气暴躁,嗓音粗鲁,责备这桩婚姻,对丁大男一棍子打不出屁来的性格生厌!

  我可以经常去丁大男的家是因为丁男男总是梦见丁大男哭。我说大哥是大人了,大哥都当爸爸了,大哥为啥总哭呀。不过丁男男的梦虽然不好,我可以经常去丁大男的家还是很好的。我和丁男男捡了不少碎玻璃碴子,和一些纸壳子和铁丝。丁男男简直是捡破烂高手,他竟然能给我捡到新新的小人书,和别人不用的铅笔头。我和丁男男的行为当然是背着父亲和母亲的,父亲整日照料母亲没有时间看管我俩,我俩成了自由的流浪者,到处跑到处捡破烂。

  捡破烂的钱都变废为宝了,给丁壮壮买了玩具,他看起来比我小的时候要开心,我的三岁唉,哪有什么玩具,哪有什么关注呀!

  丁大男瘦了很多,丁壮壮三岁生日丁可可上大学了,丁大男结束了接送丁可可上学的生活,我看见丁大男很高兴,他说丁可可真有出息,能考上北京大学,并对我说要向丁可可学习。

  丁可可更加趾高气昂了,她没有丝毫感谢丁大男的意思,反倒认为这些都是梅花恶意制造的。我很是气恼她了,快去北京吧,快去吧,我们已经在心里开欢送会了。

  丁男男变得若有所思起来。丁可可上大学他说他要去当兵成为解放军战士,英勇杀敌保卫国家,也保卫我和丁大男不受任何人的气,他所说的任何人其实就是说丁可可和梅花,在丁可可身上他有报复情绪。丁可可考上大学他显然是嫉妒加恨。我对丁男男说算了吧,咱俩也该收手不捡破烂了,好好学习吧。

  我感受学习的好处是第一次得了双百分。可我的双百没有人夸赞却有人说像丁可可一样聪明。我讨厌像她,然后撕了那两张卷子,并且不再得双百,即便没人再这样称赞。

  丁大可毕业成了真正的做饭的女人。她回家做饭,工作做饭,反倒没有了怨言,做饭成了她生活的主题曲。丁大可还是那么温润,像她蒸的大白馒头一样柔软香甜。有一天丁大可和一个男的拎着猪肉和鱼在厨房大刀阔斧弄了一大桌子的菜,我才知道丁大可要嫁给这个家伙。

  那个家伙比丁大可大十岁,丁大可嫁给他的时候刚满二十,属于早婚早恋还早育。丁大可的婚姻看起来美满幸福,俩人都是做饭的,不愁吃喝整天可以在一起多好呀。我又有了新的去处,时不时去丁大可的家里蹭好吃的。丁男男不肯去丁大可家,他说丁大可好像是外姓人家的女人,他不好意思白吃白喝。

  丁男男和我有说不完的话,他的性格很怪异,一会强硬一会矫情,我真是拿捏不准他什么时候想什么事情。

  时间过得真快,丁壮壮长大,我长得更大了。大家都说我是漂亮的妮子,学习好,将来一定能过好生活。我的生活里虽然看起来很完美,可我的心里缺少一种真正的幸福。

  母亲的病情很重,她截掉了溃烂的脚趾变得抑郁寡欢。父亲愁白了头发,而这时梅花不顾一切怀上第二个孩子,她接受不了丁壮壮先天心脏不好的现实,生怕丁壮壮活不过十岁。丁大男看起来像个老头了,完全没有英俊的模样,他那可怜的工资已经不够养活一家人。家里一片愁绪,我和丁男男也不蹦跶欢实了。

  丁男男决定去当兵,是因为当兵不用花销家里的钱,回来还可以安排工作。也好也好,父亲虽然舍不得丁男男去当兵,但还是同意了。丁男男一身腱子肉,被优异录取了。街道办还给家里送来了大红花,大红花挂在全家福上,看起来真是幸福的一家人。

  丁男男临走嘱咐我说,丁大男再哭,就写信告诉他,要是梅花胆敢欺负丁大男,他回来毙了她。我知道丁男男敢说敢做,我知道我不敢说不敢做。送走了丁男男,家里就我和父亲和母亲。我成了孤单的人了。

  丁可可上学的钱都是丁大可给的。丁大可不计前嫌,节衣缩食给丁可可买好衣服穿。丁可可除了要钱的时候来信,就没有时间搭理家里的人了。
我自己去丁大男的家,梅花对丁壮壮的冷落让我想起母亲对我的冷落。我的心情变得孤寂起来。我不能把看到的一切对丁男男讲,我也不能回家做出不喜欢的样子。

  丁大可怀了小宝宝,我去丁大可的家里,不像从前对我那般热情,她们焦枯的模样显然是丁可可的开支已经力不从心了。我只好回到空空的小屋,拼命学习,拼命超过丁可可!

  大家都焦头烂额的时候,丁可可戴着蛤蟆镜,烫了满脑袋羊毛卷,穿了条喇叭牛仔裤回家了,更让人意外惊讶的是她还带回来一个猫眼的男孩子。

  猫眼男孩子被她称为男神,是她拥护的对象。父亲和母亲哭的背过气去。男孩子那只装着假的玻璃猫眼睛一动不动盯着家里的情况。我对丁可可的表现积压多年已属无奈,她别说找猫眼睛男孩子,就是找个猪尾巴我也管不着了。

  母亲和父亲坚决反对这对恋情,只有以死相逼,丁可可说猫眼睛的才华绝对盖了他的假眼睛。我哭笑不得,丁可可背负的理想装的都是什么?她的举止像小时候恶作剧一样让人失望。而她离去的时候还表现的心地坦然面露坚强。

  我写信给丁男男,丁男男当了班长,很有可能成为排长。对于丁男男的种种表现,让我有了些许安慰,给我力量鼓舞我的学习。

  年复一年的成长,让我们羽翼丰满。母亲因为长期在床上不能行动得了下肢瘫痪。父亲只能抱着她充当脚步。我上大学那年,母亲突然离世,父亲说母亲走得很安详,她说这辈子能有儿子给她抱骨灰盒就能安静地闭上眼睛。我竟然没有哭出眼泪来,甚至没有感到多么苦痛。我与母亲的情感半生不熟,我知道她不爱我,我爱她也不多。

  母亲离世不久丁大男已经是两个儿子的父亲。母亲在天有知一定用喜悦的神色来赞扬祖坟冒青烟,她有两个大孙子。

  丁壮壮没有辜负他的名字,他的心脏开始变得强壮,他和我都有一个共同的缺陷就是不受母亲喜欢。我可以听见丁壮壮内心的孤寂和对母亲的愤怒而随之转换的无奈,像此时,梅花让他照顾弟弟,梅花对弟弟溺爱的笑容让丁壮壮有了悲伤的童年。他经常躲在角落,躲在只有自己的视线里,他的心脏被逼迫着强大,否则连最可怜的呼唤都要听不见了。

  丁大男开始大口大口抽旱烟袋,他卷烟袋的手势很娴熟,仿佛那是人间沧桑被他卷透卷破。他的头发开始变白,绝对和遗传因素无关,全都是过度操劳的结果。丁大男开始酗酒,喝醉了酒闷头就睡,他再也不想听梅花的任何绯闻。梅花变得像个妖精,袒露的胸口像个交易花,听人说她跟了丁大男厂里的厂长,丁大男被提拔完全是梅花的杰作。这是丁大男的耻辱,他无法摆脱,因为他不能辜负父亲的嘱托,他要承担这个家,为他养老送宗,他不可以有自己的爱情,更不能为了孩子破坏了家庭,丁大男只能靠酒精麻醉,只有迷糊睡着的时候,才能回忆起和王平在厂里一起吃午饭,王平关心他,给他擦汗,他偷偷亲过王平,王平的脸登时就红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感觉冷。每当秋风掠过,我会对秋水犯愁,那一波一波的寒凉会让我的心头悲伤,我穿了厚厚的衣服和严寒抗争,我被击溃了,输得遍体鳞伤。

  丁大男被查出肝癌,我哭得很伤心。我爱丁大男,丁大男似乎就是我内心的舵手,多少个悲伤的日子丁大男以父爱的身份关心着我。我承认在丁大男身上的感情超过父亲的感情。父亲在母亲离去的头一个年找了后母。后母生怕那一瓦寒屋被我们姊妹占了去,我已经很久不回家了,我已经没有地方可以去。

  丁大男从查出肝癌到死去仅用了两个月的时间。丁大男临死前模样大变,肝腹水让他的肚子鼓胀的像个临盆的孕妇。梅花还算有点良心,守候在丁大男的身边尽妻子责任。我问丁大男最想吃什么,最想看见谁,丁大男摸摸我的头说,找个好对象结婚吧。

  我知道丁大男想见王平。葬礼那天王平来了,站在角落里哭得像个泪人。丁可可没有来看丁大男,我说你为啥不来?这是咱哥,丁可可竟然说,也不是亲哥。我无语了,丁可可竟然能这么狠心,连丁大男的死活都与他无关,她难道忘了吗,风里来雨里去丁大男接送她上学,她考上大学的时候丁大男多为她高兴!

  走在寒冷的冬天,我真为丁大男的一生委屈不值得。他为了谁失去了生命?在最为鲜活的年纪埋在冰冻的雪里。我的思维被冻得僵硬,丁大男剥开糖纸把糖块放在我嘴里,我看见丁大男咽了口水问我甜不甜。

  我不再吃糖,吃糖会让我想念丁大男。丁男男转业了,他被提拔干部分配到公安局,他成了真正的战士。可他要保护的丁大男成了碑文,上面写着洒尽一生热血,终疲劳不堪,倒向家庭重负。

  丁男男和我坐在春天里,冷风犹存,从茅草里冒出青涩涩的悲哀。丁男男搂着我,我忽然涌出一股热泪。我想我找到了软袍,能够遮挡风寒的心衣。放开眼光,正有热浪从夏季茁壮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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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19:29 | 只看该作者
小说人物性格生动鲜活,棱角分明,故事贴近生活,有浓浓的生活味道,能让人从平常的文字中读出生活的不平常,学习了,问好。
3#
发表于 2015-9-29 21:46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典型的农村家庭的缩影,不顾一切地想养育个儿子。只不过是过继的,好在两个儿子还算懂事。文中的我用自己的视觉诠释了一个家庭的生活常景。有喜有悲,非常真实。不错,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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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21:46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典型的农村家庭的缩影,不顾一切地想养育个儿子。只不过是过继的,好在两个儿子还算懂事。文中的我用自己的视觉诠释了一个家庭的生活常景。有喜有悲,非常真实。不错,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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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22:16 | 只看该作者
文章篇幅不算太长,信息含量却很足,写出了一批极富个性的人物形象,其中,以丁大男最为鲜明,这个旧式男人的一生,是个悲剧,读后令人唏嘘不已。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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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22:18 | 只看该作者
文章篇幅不算太长,信息含量却很足,写出了一批极富个性的人物形象,其中,以丁大男最为鲜明,这个旧式男人的一生,是个悲剧,读后令人唏嘘不已。软袍这个题目很好,“我”的内心也的确需要这样一件御寒之衣!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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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30 10:0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文秋,若水,万里!问候节日愉快!假期出门,您们的作品回来赏读了!
8#
发表于 2015-9-30 11:38 | 只看该作者
写一个农民家庭几个孩子的成长,揭示重男轻女的教育和影响对他们的危害性。小说批判了旧的思想观念,启示和警醒意义明显。几个人物塑造的个性鲜明,饱满。语言流畅,乡土气息浓郁。小说别具风格,不错。精华。
9#
发表于 2015-9-30 14:32 | 只看该作者
欣赏学习陌笛的佳作!!
10#
发表于 2015-9-30 15: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一楠 于 2015-9-30 15:36 编辑

管中窥豹,一叶知秋。小家庭,大舞台。
小说中人物描写细腻,而且个性凸显,相互依存,相互衬托,展示出了社会底层人性的多面性。从整个故事来看,经营布局很好,语言描写精细灵活。时间跨度融进了人生的成长历练,自然而然。小说意蕴深厚,通过几个人物命运的承转启合,给人更多人生意义上的思考。通过“软泡”这个象征意义的标题,可以看出作者对于作品字词句的精心打磨。
这是笛子一贯的写作文风。
以前笛子的作品,我大多浏览,限于她的篇幅教长,实在没有时间细品,所以很少回复。但其中写作笔法和文章表达底蕴一看便知的。
这篇细看了一遍,一是目前有点时间,二是作品一开始就吸引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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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 05:4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叶柄 于 2015-10-1 05:48 编辑

娓娓道来,渐次递进,乡村息浓郁。好东东!: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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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6 10:52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农村家庭的缩影,人物形象鲜活,栩栩如生。好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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