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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由当面点清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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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7 21: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因调换了工作,需要经常乘公交车。于是,就到办理IC卡的网点买优惠乘车卡(相当于以前的月票)。由于是第一次办理,除了车费40元,还要收取25元的押金。我递给办事员一张百元大钞,她在电脑上敲敲打打后,从窗口递出来一堆票据和找补的零钞。我当时没在意她找补的零钞是多少,就忙着去查询IC卡的余额是否正确。查询完毕,我将票据与证件以及零钱收好,就离开了。
                 
  走了一段路,突然想起办事员递给我的零钱好像只有25元(20元和5元各一张),查钱包,果然没有10元的票子。连忙返回,期望办事员良心大大的好,把多余的钱还给我。可是,我的期望落空了,雷锋精神的光芒没有照射在我的身上。当然,此事的责任方在我,谁叫我不当面点清,离柜人家肯定不认了!
                 
  “当面点清,离柜不认”这条规定一般是对顾客而言的。以前曾看过一个报道,说的是银行工作人员粗心,把钱多给了储户,他们就千方百计找到储户,把钱要回去了。按说,当面点清了,储户完全可以不认,为什么要把钱还你?可人家储户还是老老实实还了。要是储户粗心,少收了钱,银行会好心将这笔钱给他送到家里去吗?
                 
  这里就有个诚信的问题。如果甲方少补了乙方的钱,盘点时发现有多余的钱,就应该承认,把钱还给乙方;如果甲方多补了乙方的钱,乙方要替甲方着想,应该把钱退给甲方,不要让甲方当“赔匠”。也就是说,双方都要讲诚信。可我遇到的办事员却不是这样的,她清点了手里的现款后得出的结论是:正好,钱不多不少。其实,她不清点我也知道是这个结论,因为钱掌握在她的手里,又无人监督她清点,钱多钱少都由她说了算。她的诚信在我的心里已大大打了折扣,下次不会上她那里买卡了。
                 
  我有个熟人,有一次粗心大意,取了钱没等磁卡出来就离开了柜员机。几天后才想起此事,带着侥幸的心理,她去银行挂失。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她,磁卡被保安发现了,替她收好了,卡上的钱分文不少。这样的银行诚信度就高,储户会放心地将钱存在这里。试想,如果那个保安贪图小便宜,趁人不注意,将磁卡里的钱取了,她只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谁叫你粗心大意呢!但是,随之而来的后果,却是储户不相信这家银行的安全措施了,客源就会慢慢流失。员工素质的高低,对他所在的企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切不可小觑。
                 
  “当面点清,离柜不认”这条规定确实解决了许多纠缠不清的矛盾(比如我这次的遭遇,虽然心里明白是对方找补错了,却无法指证,只好自认倒霉,不予追究),确实有快刀斩乱麻的痛快,然而,却产生了许多“冤案”,令受损方既蚀财又失脸面(对方往往会说是你自己弄错了还赖账),让得利方得了好处还卖乖,是一个名符其实的“不平等条约”!其实,只要双方都以诚相待,尽量替对方考虑,有条件查账就查,查清楚了离柜后同样认可,这总比冷冰冰地“不认”要人性化得多。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5-8-7 22:10 | 只看该作者
好久没有看到冷版的文章了,冷版的文字总能以小见大。

是啊,诚信很重要!
3#
 楼主| 发表于 2005-8-7 22:1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兰子 发表
好久没有看到冷版的文章了,冷版的文字总能以小见大。

是啊,诚信很重要!


因为工作太忙,写文章的时间更少了,所以最近没写。今天有点空,赶快凑一篇交卷,呵呵!

谢谢兰子第一时间阅读并留言!
4#
 楼主| 发表于 2005-8-7 22:2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太阳神 发表
冷MM太忙了啊,让人心疼啊。:))


太阳,你的签名终于弄得赏心悦目了,呵呵!

知道我忙也不帮我,不厚道:))
5#
发表于 2005-8-8 00:51 | 只看该作者
好文!学习并问好!
6#
发表于 2005-8-8 08:08 | 只看该作者
  冷版所说,确实是一个问题,生活中也会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双方都讲诚信,什么问题也不会产生,只要有一方不认账,这个事情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
  总之,不要贪求不义之财,这样以后见上帝的时候也会少些遗憾。
7#
发表于 2005-8-8 08:38 | 只看该作者
责任和人性的悖论,简单操作和人文关怀的冲突!文章小中见大,学习!
8#
发表于 2005-8-8 08:39 | 只看该作者
冷版文章,好长时间没有见到了。现在见了,倍感亲切。
不动声色地叙述,实际上谈了一个既古老又年轻的话题:信,诚信。
先秦的哲学家特别是儒家,对于“信”极为重视。“信”为“五常”之一。可惜,现在的人没有“信”的越来越多了。
“她的诚信在我的心里已大大打了折扣,下次不会上她那里买卡了。”
是啊,对于她来说,这个后果确实很严重。
如果她变成一个行业、一个国家,后果同样很严重的。
不可不警觉啊,没有“信”的一切。
9#
发表于 2005-8-8 11:53 | 只看该作者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千方百计向顾客要回多给的钱,而对顾客的损失却“当面点清,离柜不认”,我们不禁要问:这规则到底有没有普适性?

冷版主的文章贴近生活,关心大众,喜欢。
10#
发表于 2005-8-8 15:04 | 只看该作者
那么拾金不昧也就渐渐消失了。哈。

给人紧张的感觉。
11#
发表于 2005-8-8 19:54 | 只看该作者
道德诚信当然是要的,但是规则也不能破坏。关键是:这些都不能只用来约束一些人,而另一些人却遵循另一套于己有利的潜规则。
12#
 楼主| 发表于 2005-8-9 21:0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冯顺志 发表
好文!学习并问好!


写得浅了点,冯兄却如此夸赞,汗!
13#
 楼主| 发表于 2005-8-9 21:1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牧文老树 发表
  冷版所说,确实是一个问题,生活中也会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双方都讲诚信,什么问题也不会产生,只要有一方不认账,这个事情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
  总之,不要贪求不义之财,这样以后见上帝的时候也会少...


谢谢老树的理解。由于对方的粗心,却要我方承受损失,确实不公平哦!
14#
 楼主| 发表于 2005-8-9 21:2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旭日东升 发表
责任和人性的悖论,简单操作和人文关怀的冲突!文章小中见大,学习!


谢谢旭日关注本文并留言:))
15#
发表于 2005-8-9 21:29 | 只看该作者
冷版文章的好处在于于不动声色之中绵里藏针,最后以发散性的结尾给人留下想象的余地。
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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