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巴黎夜雨 于 2015-10-25 20:05 编辑
相比于一大批烂片的票房相继突破十亿,票房只有三亿多的《烈日灼心》似乎要暗淡一些,但这仅仅是收入上的差异。就“内核”而言,《烈日灼心》所呈现的东西远非那些“土豪”般的烂片能比。
犯罪题材的影片历来走的是“善恶两边分”的套路。在《烈日灼心》里面,善依然是善,恶依然是恶,独特之处在于导演很巧妙地将善恶交织在了一起,这无疑是一个大胆的突破。三个命案犯罪嫌疑人在逃离命案现场时因为不忍,带走了一个患病的小女孩,然后分别化身为协警、出租车司机和渔民,开始在惴惴不安中共同抚养那个叫做“尾巴”的小女孩,再然后,那个姓伊的警官开始出现,出现在三个心存惊恐的逃亡者的眼前和心里。
一个人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把握自己的命运?想“扼住命运咽喉”的贝多芬也只不过是面对无奈的现实说说狠话而已,普通人恐怕更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了。由一场游玩的主角演变为一场灭门惨案的主犯,三个年轻人从来没想到他们的命运会发生如此大的逆转。可是无论如何,从那一刻起,命运的囚笼已经高悬在他们的头顶,只等落下的那一刻,用他们自己的话说,他们一直在等待“另一只皮鞋”落下。
作为观众,当你看到伏案逃亡的嫌疑人内心无比挣扎时,你也许会忘记、忽略他们做下的恶,希望法律能够网开一面,给他们宽容和自有,让他们安静地继续做个好人。可是不行。伊警官说的话令人印象深刻,他对已经化身为协警的辛小丰说:“我很喜欢法律。我认为法律是人类发明过的最好的东西。你知道什么是人吗?在我眼里,人是神性和动物性的总和。就是它有你想象不到的好,更有你想象不到的恶,没有对错,这就是人。所以说,法律特别可爱。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儿,就限制你不能恶到没边儿。它清楚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点脏事儿,想想可以,但做出来不行。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修养。它不像宗教要求你眼高手低,就踏踏实实的告诉你,至少应该是什么样儿。又讲人情,又残酷无情。”是的,法律就像墓道理的机关,一旦触碰就得付出代价,不管你之前、之后多名善良,多名悔恨,因为它不允许你放出心中那只恶的猛虎,哪怕一刻也不行。
小女孩“尾巴”就像拽在三个逃亡者身后善的尾巴一样,让他们在惊恐不安中有了寄托,有了为善、博爱和赎罪的寄托。为了给尾巴筹够做手术的钱,他们一个是尽职尽责的协警,一个是任劳任怨的出租车司机,一个是尽力照顾尾巴的好爸爸。如果七年前没有发生那起灭门惨案,谁会将他们同“坏人”联系在一起?因为尾巴的存在,三个人的心里多了一丝温暖,这丝温暖或多或少地冲淡了他们内心的煎熬——在从来不指望有明天的生活中,生命也该由些许重量。
跟三个逃亡者一样,观众也在等待“另一只皮鞋”落下的时刻。像我一样,我也不允许他们逍遥法外,但我希望给予他们宽容、宽大,我希望一个“两全其美”的结局,希望法律的尊严得到维护,也希望他们的心灵能够微微放松。但如同我预感的一样,随着法医将针筒里的液体推进辛小丰、杨自道的身体,我的希望如期破灭。也许如此甚好,在略感惋惜的同时随着人流走出影院,很久以后我大概不会记起这部影片的情节。但导演不肯就此罢休。
影片快结束时,灭门惨案的真凶出现,他很轻松地告诉所有人,所有人都是他杀的,跟其他人无关。于是,观众的心一下子被灼伤了。如果真相是这样,那么那两个已经伏了法的人呢?他们曾经那么认真地想做个好人,那么渴望做个“好爸爸”,可是现在又该如何呢?这也许是一个错案,但导演并不关心如何纠正的问题,他要进行最后的拷问。
三个人,两个认罪伏法,一个自沉海底。明知自己并非罪大恶极,为何却要以命相抵?因为他们要给“女儿”一个光明的未来,想以这样的方式将自己彻底从尾巴的生命中抹去。相比于死亡,他们更害怕看到一个心灵的破碎。
影片结尾,警官伊谷春带着尾巴在海边嬉戏,会让你觉得生活无限美好,明天的太阳会更加鲜艳。但这是假象,让你的心底冒着丝丝青烟的是昨天和今天的太阳,而不是明天。不过我们都知道,只要烈日在上,总有有些东西会被灼伤。
在娱乐至死、烂片丛生的今天,《烈日灼心》无疑是一部用心之作。导演选取这样一个题材,讲述这样一个让人十分纠结的故事,让2015年的夏秋之际多了一丝凝重之感。当然,《烈日灼心》远没有达到完美的状态,还有诸多“硬伤”供大家作为饭后的谈资,但这不是我所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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