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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赵艳宅微篇小说两题《自投罗网》《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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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6-3-10 10: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熊荟蓉 于 2016-3-16 09:39 编辑

自投罗网(509字)
赵艳宅


  “我叫你偷!”首饰店老板扭着我的手狠狠地说。

  我颤抖着,想抬起头再看一看那条被我故意只塞进裤子里一半的链子,摸上去的手感太美妙了。这时候,两个店员过来接替了老板把我死死地按在地上:“老板,送警察局吧!”

  “我正要给警长打电话呢,终于逮到他了,哈哈!”老板恶狠狠地说。

  “你别打算逃脱,今天我们要从你这里找回这些天失窃的东西。”两个店员的手上又加了几分力气,拧得我龇牙咧嘴的。

  “别狡辩,鬼才相信你的话呢。”他们气愤地说。

  “哦,警长先生,您,我们捉到偷窃珠宝的贼了,现在交给你们处理了,一定要让他赔偿我的损失!”老板吩咐两个店员把我推到两个穿着警察制服的人跟前。

  “喔,可怜的孩子,你才几岁啊,怎么会偷东西呢?”警长看着瘦弱的我说。

  “我是故意的!”看到警长,我没有惊慌,反倒异常兴奋。

  “故意偷东西是犯法,难道你不知道吗?”警长诧异地说。

  “当然知道,就因为犯法,我才要偷呢。”我故意大声说着,瞥了一下橱窗外徘徊的几个熟悉的身影。

  “那你可真是无法无天了,把他带回局里去。”警长命令警员。

  两天后,警长兴高采烈地跑回家跟太太说:“夫人,我今天太高兴了,我又拯救了一个被拐的孩子,他真是太聪明了,居然故意自投罗网来保护自己。”


闯红灯(593字)
赵艳宅

  红灯,我却毫无刹车的意思,径直闯了过去。

  又一个红灯,我一点都没有犹豫,直接冲过去。两旁开过来的车,喇叭摁得震天响,丝毫不妨碍我向前冲。开始有兄弟车辆注意到我了,尾随上来。车上的电台里传出“7719有情况,兄弟们跟上,7719,听到请回话”,可是我却一动也不敢动,一只手粗鲁地把电台关掉了。

  又到路口,红灯再次亮起来,我后面的车队里有警灯闪烁,但我不能停下来,再次闯上前去,两旁的车纷纷为我让出一条通道。我的车呼啸而过,后面紧跟着的车队也果断跟了上来。一条长龙似的车队顿时引起了人们的不满,有人掏出手机打起了投诉电话,我身后传出的警笛声更响亮了,又有几辆警车赶过来了。

  我的车在川流不息的街道上东突西撞,又来到了路口,红灯似乎跟我较上劲儿了,偏偏在我刚到路口时又亮了起来,我刚想硬闯过去,一辆转弯的公交车抢先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不得不使劲踩下了刹车,公交车几乎擦着我的车鼻子晃了过去。我刚想再次踩下油门器,好几辆警车从各个方向扑过来,把我围了个水泄不通,警笛呼啸中,警察从车上下来,慢慢向我的车靠过来。

  “哥们,放弃吧,你今天整死我,你的罪过就更大了,而且你也跑不掉的。”我跟劫持我的歹徒说。

  我得救了,7719是我的车牌号。我再次钻进自己的出租车,打开电台,电台里传来“司机兄弟们,如遇连续闯红灯或者逆行的同行车辆,请跟上并及时报警,可能是被劫持或者有极特殊情况发生,谢谢合作,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

姓名:赵艳宅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临河乡艳明中心校
邮编:062250
手机号:13932784807
qq:286655721
2#
 楼主| 发表于 2016-3-10 10:38 | 只看该作者
这两个小家伙,都是反其道而行之,但愿读到它们的读者都能从中有所启迪:生活并不是都要直着往前,偶尔逆反一次,也是很有必要的!
3#
发表于 2016-3-10 10:52 | 只看该作者
有特色。故事铺陈的好。
不过第一篇最好把最后一段去掉,解释是多余的。另外“我”的第一人称运用与警长回家这段相悖。
第二篇相比整体效果比较好!
4#
发表于 2016-3-10 10:53 | 只看该作者
两篇都扣人心弦!读后,让人感觉眼前一亮,心头一动,好小说!
5#
 楼主| 发表于 2016-3-10 10:56 | 只看该作者
一楠 发表于 2016-3-10 10:52
有特色。故事铺陈的好。
不过第一篇最好把最后一段去掉,解释是多余的。另外“我”的第一人称运用与警长回 ...

谢谢矫正,能看到您的意见,很高兴,再次感谢。
6#
 楼主| 发表于 2016-3-10 10:59 | 只看该作者
熊荟蓉 发表于 2016-3-10 10:53
两篇都扣人心弦!读后,让人感觉眼前一亮,心头一动,好小说!

心头一动,正是我想要的效果哟,谢谢熊老师!
7#
发表于 2016-3-10 17:15 | 只看该作者
扣人心弦,好小说!
8#
 楼主| 发表于 2016-3-11 00:0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吴兄喜欢,遥祝安好!
9#
发表于 2016-3-11 05:41 | 只看该作者
不加版权,不是首发?
10#
 楼主| 发表于 2016-3-11 08:23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6-3-11 05:41
不加版权,不是首发?

不会加,新手
11#
 楼主| 发表于 2016-3-11 08:30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6-3-11 05:41
不加版权,不是首发?

从别的作品里复制了一个过来,居然成功了,哦耶!
12#
发表于 2016-3-11 15:07 | 只看该作者
赵艳宅 发表于 2016-3-11 08:30
从别的作品里复制了一个过来,居然成功了,哦耶!

一样的。其实很简单,点编辑右上有一版字点击打开按提示做,试试,一劳永逸。
13#
发表于 2016-3-11 17:31 | 只看该作者
两篇作品结尾都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好作品
14#
发表于 2016-3-16 09:42 | 只看该作者
点精理由:
    尺水兴波,微言大义。两篇小说都构思精巧,扣人心弦,结尾闪亮!
   
15#
发表于 2016-3-16 13:10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眼前一亮,心头一动,好闪的微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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