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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中国辅警,你们好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杨宝贵    时间: 2006-2-3 09:09
标题: [原创] 中国辅警,你们好吗?
  在当今中国,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除了人民警察外,那些民间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也是不可估量的。其中,辅警(即联防队,有些地方又称协警员、治安员、保安员)就是一支不可替代的队伍。

  那么,辅警是支什么样的队伍呢?

  中国辅警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才出现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治安形势的日趋复杂,公安机关的现有警力已远远不能完成较之繁重的公安工作,致使许许多多工作变得极为被动和难以开展。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辅警应运而生。

  中国辅警属于民间群防群治组织,是最低一级的人民政府(即乡、镇、区、村)组织成立,由派出所全权指导工作的队伍。辅警员都是些普通公民,从法律意义上讲,辅警并没有执法权、侦查权等警察权利,辅警只有在发现违法犯罪时,协助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扭送至公安机关的这一普通公民都享有的权利。但有一点不同的是,辅警是职业化的,也像国家工作人员一样,工作的同时领取工作报酬。

  中国的辅警不是国家在编工作人员。辅警员的报酬不由国家财政部门保障,是靠各地出台的政策,向社会集资或寻求赞助,因此,辅警员的薪水都较低(一般是警察的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在权益方面,大多辅警都得不到保障,比如劳动权益、人身保险权益等都是空白。

  辅警在中国是一支师出无名的队伍。辅警既不是警察,却从事着与警察息息相关的工作。当违法犯罪活动发生时,人民群众求助时,辅警员们都会义不容辞的冲上去应对,哪怕是流血或者献身。相信,这是普通公民不可能做得到的。

  因为待遇和保障问题,中国辅警的发展始终停滞不前。任何一个地方的辅警员都是匆匆地来,又匆匆地走,把辅警工作只当作是人生路途中一个小小的驿站,根本没将辅警工作作为一项事业来干。正是如此,中国辅警队伍里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很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辅警们可谓是鱼龙混杂,由于缺乏严格的录用标准,结果是什么人都可以进可以入。

  辅警在中国是不可或缺的。参加抢险救灾、进行治安巡逻、流动人口清理、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等等工作都是辅警们必须的工作内容。廉价辅警的存在,无可非议的解决了当前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据调查,如今中国大部分县市的公安派出所、110巡逻队、治安执勤点中,百分之六十的成员都是辅警。

  由于辅警的特殊身份,任何一个民警都可以将辅警员指使得溜溜转,哪怕是违法犯罪。很多时候,一些辅警员的违法违纪现象都是那些素质极差的警察造成的。然而,一旦东窗事发开始追究责任的时候,辅警们往往都不会有好结果(尽管很多时候挨得有点冤)。今年5月揭开的2001年河北霸州两民警三辅警涉嫌逼供致人死亡后埋尸案就是很好的例子。如果,不是那两位民警的指使或者允许,我想那三位辅警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参与逼供那个东北籍男子的,更何况是致使东北籍男子死亡的犯罪行为。

  由于辅警的待遇微薄和公安机关下达的任务,辅警们就只得疲于奔命的四处寻找线索,向公安机关提供有酬金的案件,以至于增加自己的收入和完成指标。结果呢?公安机关政绩出来了,经费短缺问题也解决了。可辅警们却也为自己埋下了一定的祸根——辅警员一旦离开辅警队伍后,大都会遭到不同程度的报复或者威胁。云南某地就有这样的事例发生:一个姓姚的辅警员在当辅警期间,在一次抓赌工作中,从一个参赌人员身上搜出了警察没有搜到的2300元赌资。然而,就是这一次的损失,让那个赌徒永远记住了姚辅警,并且一直伺机报复。一年后,姚辅警离开了辅警队伍,在他回家半年的时候,就遭到了那位赌徒的殴打。试问:如果这位姚辅警是国家在编警察,是国家在编职工,那个赌徒还敢对他报复吗?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辅警的法律法规出台,在这方面可以说还处于空白状态。那么,我们的相关部门(特别是最收益的公安机关)、立法机关和整个社会是不是该关注一下中国的辅警了?该是为中国辅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时候了?!既然中国辅警在短时期内不会消失,那么,也就效仿一下国外或者香港吧!制定一部《辅警法》或者《协警法》,把中国辅警规范起来,让他们名正言顺的走到大庭广众面前,与人民警察一起为我们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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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俊岭    时间: 2006-2-3 10:48
对于楼主所写的辅警,我不是很了解.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6-2-3 11:52
:))欢迎杨宝贵朋友!

谈辅警的话题你是江天第一个,论述得也得当,不错!
作者: 凌云昕    时间: 2006-2-3 12:25
是呀,辅警确实是中国社会一个特殊的问题,
他们甚至比警察更爱这份职业,
也为公安事业贡献了力量甚至热血,
但也遭到了许多误解与嘲笑,
被有些人称为“二安”,
这种制度应该加强还是取消,
值得全社会的人共同研究关注。
作者: 丛容    时间: 2006-2-4 18:55
  :)))辅警的存在,让本无执法权的人来执法,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一种亵渎~~
  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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