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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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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4 20: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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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4 21:13 | 只看该作者
江南无水(和讯网)文:
《无极》上映为观众带来了无穷话题,更成为今年贺岁档最具争议的影片。不过这一切本来都哑然于文字和口水战上,没想到有人花了番心思,巧妙截取电影《无极》画面,创作了声画俱全的搞笑版《无极》——用法制节目的形式演绎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这个人叫做胡戈,是个动画制作高手。《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这部让人看了喷饭的小短片一出现就被各大网站相中,并以风一样的速度散播开来,观者无不笑到岔气,有人甚至感言“要是《无极》也这么有意思就好了”。

投资三个亿人民币的无极反而比不过一个馒头,陈大导演的老脸真不知道往那里搁了。日前,人在柏林的陈导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终于动起了肝火,“我们已经起诉他了,我们一定要起诉而且就这一问题要解决到底。”说完后,陈导又意犹未尽且愤愤地补充了一句:“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看来,这个馒头真得要引发一场血案了。短片制作人胡戈表示已经知道了此事,“真的很手足无措”, “为此倾家荡产才会后悔,而如果真的侵权,以后不会再创作类似短片。” 原本短片里的情节倾城是脱衣模特,光明是城管小队长,鬼狼是特派警探,昆仑是重要嫌疑人,无欢是被歪曲了世界观、人性扭曲的阴谋策划者,“馒头血案”告诫人们“要对小朋友进行正确的思想教育”。如今“血案”的主角却成为了大名鼎鼎的陈大导演和“势单力薄、无权无势”的胡戈,而想告诫人们的也变成了“大导演的电影碰不得”,要不让你“倾家荡产”。这恐怕是胡戈所没有想到的。

面对陈大导演的“小题大做”,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作为国际级的导演,陈凯歌是不是太过于小家子气了?《馒头》能如此流行,可见它的确深得人心。”;“《馒头》不过是一个游戏之作而已,陈想起诉什么呢?最多侵权吧,胡戈又没做商业用途,诉不出啥来,诽谤更谈不上了,胡可以对《无极》作出自己的解读。”;“我建议全中国的千万网友,来个网络大签名,支持《馒头》的作者胡戈,倒《无极》!!!!!”;“最大的愤怒是内心最大的恐惧”,“永远不再看与陈大导演相关的任何电影!”。而这恐怕是陈大导演所没有想到的吧?

    胡戈制作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让观众带来了欢乐,却给陈大导演带来愤怒。陈大导演与胡戈之间引发的“血案”让观众看到了陈大导演的“不宽容”,却给了胡戈最坚强的支持。“血案”的结局未出,结果却是人人皆知,陈大导演不仅把“无极”输给了“馒头”,也把自己输给了胡戈——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可谓惨矣!

    其实陈大导演不是急生气,而是去好好看看人家的“馒头”,学学人家的创意,拍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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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5 16:29 | 只看该作者
美鬼,你那个播放器太卡了,看起累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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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23:59 | 只看该作者
  下载后反复看了几遍,感觉确实改编的很经典。胡戈真行,佩服!不过眼下有关陈导不依不饶的要跟馒头打“官司”,这是胡哥始料不到的,看来有些棘手。真为胡哥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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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8 11:52 | 只看该作者
冷姐真苯,还是一男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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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8 14:0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manchurose 发表
冷姐真苯,还是一男聪明:))


偶确实笨,也懒,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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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9 09:31 | 只看该作者
陈哥在其贤妻陈红的协理下花了3个亿捧红了小胡,确实体现夫妻俩的大度!!!小胡同志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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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9 14:51 | 只看该作者
很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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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9 15:21 | 只看该作者

前夫和馒头——洪晃

由于前夫和一个馒头过意不去,这一周以来,我的所有朋友都毫无遮拦地拿我开涮,带着讽刺和嘲笑的口气,点拨我对男人的判断能力和品味。 昨天晚上已经到了高峰,一桌八个人,原来都还绷着点,现在全喷出来了。今天早上看了博客,发现贴子里面我也受牵连,看来这女人出嫁一定要慎重,我这辈子真是来不及了,下辈子得注意了。



   这事我感到非常冤枉,首先,非要把我跟一个我十多年即没见过面、也没说过一句话、甚至连碰都没碰到过的人联系在一起,这实在不太公平;其次,派出所的警察经常告诉犯错误的同志:“有错改了就好”,就算我有前科,也不能天天提领,多不厚道。



   我一直想装个正人君子,高姿态一点,沉默一点。但这事实在太好玩了,我都快给憋坏了,再说我再怎么努力这辈子也不会有人把我当淑女,所以干脆,就在这儿多几句嘴了。



   咱中国人有句俗话:“宰相肚子里能撑船”,连个馒头都装不下,不就明显变成小肚鸡肠了嘛。何况这馒头明显是把一顿粗粮变成富强粉了,这不是好事。要是我的话,看看家里还有什么陈糠烂菜,干脆都拿出来让高人变成好吃的细粮,即挣了面子,说不定还能挣钱,名利双收。



   自嘲是每个聪明人必备的武器,特别是遇到困境的时候,能够自己点拨自己一下,就可以解围了。被别人嘲笑是很难受的一件事情,但是象鲁迅那样要“痛打落水狗”的人还是少数,大部分人都会网开一面,一笑了之。



   这篇文章算是开戒了,所以我们《乐》杂志的编辑也饶不了我,这不,已经来催我去写三月份的“馒头问答”了。求大家行个好,多看我们的杂志,如果觉的我们也是粗粮,欢迎把我们蹂躏成馒头。



  最后,必须向当事人道歉,但是我再憋着会得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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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9 22:18 | 只看该作者
嘿嘿嘿,美鬼,简丫,还有楼上的,最近我老是找不到自己,你们都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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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0 17:44 | 只看该作者
偶看了,上新浪博客上看啊,不卡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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