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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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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3-9 23: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当今,经济犯罪在刑事犯罪中所占的比重呈不断上升的趋势,法制新闻中关于经济犯罪的报道也在不断增多,毫无例外地,每一个关于经济犯罪的报道中,都会提到一个新闻事实——该案案值多少万元,在一定程度上,案值的多少成了一个重要的新闻点,甚至会成为这条新闻价值有多大的一个决定性的因素。

  案值的大小,反映了案件侦破后执法部门为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挽回的经济损失的大小,也体现了执法部门在保障国家经济秩序正常运行,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这个伟大的事业中不可或缺的的巨大作用,同时,它也是执法部门工作业绩的一个实实在在的体现,因此,案值较大的经济犯罪大案要案一定要破,这是我们的共识,是执法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国家经济建设之所需。

  案值的大小,可以成为案件影响力大小的标尺,但不能成为案件价值大小的衡量标准,更不能成为案子是不是值得侦破,是不是优先侦破的前提,因为,任何犯罪,都是对法律的挑衅,对于法律的尊严来说,每一个挑衅都是不可放任的。

  有一个例子。一个中国留学生在美国的图书馆里被偷了二十美元,正当他在为是否需要报警犹豫时,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已经为他报了警,而当警察做完笔录后告诉他将尽快破案时,我们的这位同胞说,如果太麻烦的话,破不了也不要紧,毕竟丢的钱不多。但警察告诉他,这案是一定要破的,如果通过图书馆的监控录像破不了,他们将在地方电视台上长时间地播放有关嫌疑人的情况,发动大家参与进来,一定要抓住小偷,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法律的尊严问题,为维护法律的尊严,是不能看案值有多大,也不应该考虑破案成本的,因为,法律的尊严是无价的。经过努力,三天后,案子破了,所花的人力物力的价值是那二十美元的几百倍。

  实际上,在具体的小案子的侦破上的不计成本,带来的是整体上的破案成本的低价。一个很浅显的道理——这么小的案子都要必破,何况大案要案?这是一种震慑,当法律的尊严被不计代价地维护的时候,挑衅法律的事就少了,总体上的发案率就会一直维持在低水平上。

  当案值在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大案被侦破,涉案人员补绳之以法时,人民大众拍手称快。从理性的角度讲,这种犯罪侵害的是国家的肌体,危及国家的安全,但这种痛,对于普通大众来说,来得远不如一个家庭妇女在菜场被小偷掏去了仅有的五十元小菜钱那般切肤。因此,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时候,我们的执法部门也必须把保护每一个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害放在重要的位置,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需,更是建设平安社会的关键。

  案值有大小,法律的尊严无价。不计成本地维护法律的尊严,这应该成为一种习惯,毕竟,成本不论有多大,总是有价的,以有价换无价,当然是值得的。小时候学的那首歌中,有一句“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重要的不是一分钱,而是我交了,交出的是心,是道德和准则。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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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0 10:08 | 只看该作者
"案值有大小,法律的尊严无价。"
是的,法天于天.才能使人有所畏.人有所畏,案件就会少下来.
文章分析得不错.
3#
发表于 2006-3-10 10:37 | 只看该作者
案值,法院法律的专用语又叫“标的”,许多时候执法人员会看“标的”大小而决定处理的态度,这是不利于公正和认真工作的。
4#
发表于 2006-3-10 21:05 | 只看该作者
 实际上,在具体的小案子的侦破上的不计成本,带来的是整体上的破案成本的低价。一个很浅显的道理——这么小的案子都要必破,何况大案要案?这是一种震慑,当法律的尊严被不计代价地维护的时候,挑衅法律的事就少了,总体上的发案率就会一直维持在低水平上。

这话有道理,可我们的公安部门不这么想啊!
5#
发表于 2006-3-11 18:16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对一些小案件人家根本不重视,大案件都搞不过来哩。
王先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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