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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公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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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1 16: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将领导干部称之为“公仆”,我不知道始于何时,源于何时人。只知道自晓事之时起,大家就这样成。如今大家仍旧这样称:领导干部即“公仆”,“公仆”也就是领导干部!

  以前,从事专业技术业务,不问政治,自然是懒得对这政治色彩颇浓的“公仆”一词去加以考究。后来进机关做了“公务员”,糊里糊涂也被老百姓一下排进了“公仆”系列。与各色各样的“公仆”接触得多了,关于“公仆”的文字写得多了,有关“公仆”的思考也就自然多了起来。

  可这一思考不打紧,却自已为自已的思考结果吓了一大跳!叫了这么多年的“公仆”一词,居然是个带有明显封建色彩的词汇。将领导干部称之为“公仆”,既不公正,也不符实!

  所谓“公仆”,从字面上理解,想必是“公众仆人”只意。这词条,字典上查不到,辞海中没收入,所以我在这里就只好想当然。谁都知道,我们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自1949年10月1日起,中国人民就庄严地站了起来,彻底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统治,早就结束了那种痛苦的奴役生活。宪法上明确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人人平等。既然如此,那种封建社会尊卑分明的“主仆”关系又何而来?平等之下,谁为“主”?谁为“仆”?若硬要说人民群众是主人,领导干部是“公众仆人”的话,领导也好,干部也罢,大家都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员,都属人民群众之列,这世界上又岂有自已给自已当仆人的道理?

  这也难怪,中国历经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受封建思想的枷锁太久,那种痛心的主仆生活给人们带来的影响太深了。在建国初期,人民群众翻身当家做主,一时还不适应角色的转换,为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当家做主的感受,号召领导干部要做“公众仆人”,这倒也是无可厚非。可历史发展到今天,中国已进入了世界经济大循环,民主法制建设日趋完善,我们还丢不掉那些封建残余思想,一口一个“主”,一口一个“仆”,用一种原本不存在的东西,人为地在人们思想上打下等级烙印,岂不是要呆板历史引向倒退?

  在社会主义中国,工人做好工,农民种好地,商人搞好经营,知识分子搞好文化传播与科研,领导干部搞好发展管理与服务,都只不过是工作性质的不同,从来就不存在谁“主”谁“仆”、谁尊谁卑之分。领导干部也好,人民群众也罢,谁都没有把对方视为“仆人”的权利,谁都没有要为对方俯首称“仆”的义务。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原本就浑然一体、相互包容,若人为地套上一层“主仆”关系,强行将领导干部从 人民群众之中剥离开来,岂不是一下活生生地割断了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要说我们的领导干部根本就做不到作“仆人”的那个份上,就是做到了,人民群众也不会答应。因为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国家,容忍等级森严的“主仆”关系存在,本身就是对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种践踏。领导干部也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也有领导干部。大家在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平等相处,谁也不必有作“主子”的傲慢和作“仆人”的谦卑!

  其实,将领导干部称之为“公仆”,叫得最多的并非广大人民群众,而是领导干部自身。领导干部不耍特权,不搞特殊,能实实在在地做好本职工作,与人民群众平等相处,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就已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了,岂敢奢求让其做“仆”?过去的“仆人”是个什么样子,那倒是见过的。“主人”耀武扬威,“仆人”必恭必敬:“主人”家财万贯,“仆人”一贫如洗:“主人”对“仆人”随意打骂呵斥,“仆人”对“主人”事必言听计从……不论是从经济上,还是从社会地位上,“主人”都要比“仆人”高出许多。“仆人”不要说与“主人”一争高下,就是想寻找一下暂时的平等都难上加难。再看如今被称为“公仆”的某些领导干部们何曾是这样?不但不是这样,有些人甚至对外口称“公仆”,骨子深处却做起了“老爷”。我不知道是否有人将被视为“主人”的人民群众作过比较没?就凭那些已被查处的自誉为“公仆”的领导干部们所暴露出的财产来看,人民群众的人平年收入再高也不会高过领导干部。更不要说那“仆人”坐轿车、“主人”拉板车:“仆人”潇洒喝洋酒,“主人”垂泪吞农药:“仆人”台上一发话,“主人”台下腿发麻等怪现象了。这世界上又何曾见过如此这般的“主”“仆”?

  本来,人民群众对于领导干部是否一定要去做“公仆”并不看重。中国人民是世界上最通情达理的人民。因工作需要,领导干部的车子坐得好一点,房子住得宽一点,经济收入多一点,陪人吃喝勤一点,外出考察远一点,这些大家都可以理解。关键是我们的领导干部,既然坐在了那个位置上,享受了那个优厚待遇,就要尽职尽责把人民群众交给的事情及其自身的那份本职工作,认认真真地办好、办实、办公正、办出效率来,这就是对广大人民群众最大的宽慰!

  任何事情都要讲求一个名副其实,“公仆”也不例外。做得到的就说,做不到的还是不说为好,免得失信于民。我不知道作为“公务员”的我是否应该归入“公仆”之列,也不知道我将来是否能够进入“公仆”之列,发自肺腑地说,我不愿称“公仆”,也不敢称“公仆”!尤其是在见到那些菜市场拾下脚菜过生活的下岗职工的时候,在见到那些因应付不了各种收费而被迫失去猪羊的老农的时候,在见到那些由于贫困而失学在家的山里孩子的时候……

  真的,不敢称“公仆”!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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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1 16:48 | 只看该作者

^_^

欢迎柠檬奶茶朋友光临文化版,感谢支持!建议参看有关要求,重新编辑文字格式排版.帖中部分文字出现乱码.有急事外出一天,马上走,要不我可替你编辑,你先自己尝试编辑,若没对,我后天回来替你编辑,再次感谢支持,欢迎常来,祝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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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2 10:10 | 只看该作者
格式规范会美观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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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3 13:25 | 只看该作者
不错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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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3 21:00 | 只看该作者
这们朋友才是真正的公仆,公仆就是要为民办事,要想民之事,做不到这些还算什么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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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8 14:15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新朋友

这篇文章转至江天漫话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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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8 14:41 | 只看该作者
“更不要说那“仆人”坐轿车、“主人”拉板车:“仆人”潇洒喝洋酒,“主人”垂泪吞农药:“仆人”台上一发话,“主人”台下腿发麻等怪现象了。这世界上又何曾见过如此这般的“主”“仆”?”
置疑得不错。
实际上,还存在等级差别,只是不愿意承认而已。
去年我曾作一文,歪评“公仆”道:以公众为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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