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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乡土人物四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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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9 13:33 | 只看该作者

[原创] 乡土人物四题

            梅 姨

  梅姨是村里的老姑娘,一直孤单地生活着,和她同龄的姑娘早出嫁了,她似乎并不着急,总是逃避着谈婚论嫁的话题。再后来,那些姑娘的女儿也出嫁了,鬓角花白的梅姨却依然形单影只。
  在乡亲们的眼里,梅姨是个怪人,她的行为有时让人颇为费解。
  梅姨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去世后,她将东面一间空房间腾出来,让给了村里的一位非亲非故的瘫痪的孤寡老人居住,并侍候她的饮食起居。左邻右舍都认为她这是犯病,是自讨苦吃,但梅姨对别人的嘲讽置若罔闻,一直将老人侍候到咽下最后一口气。老人的几位远房表侄为表示感谢,送给她两千元钱,她执意不收。最后眼看拗不过了,她竟重重地关上了大门,弄得别人很是尴尬。
  农忙的时候,梅姨总是毫不犹豫地拒绝左邻右舍的帮助,经常一个人起五更爬半夜或是披星戴月地劳碌。邻居家忙得不可开交时,她又会主动相助,刷盆洗碗,挑担拎水,脱粒插秧,几乎什么都干,而除了接受别人吃饭的邀请外,分文不收,如果实在盛情难却,她收下钱后又会偷偷塞回人家的门缝。
  最让人不能理解的,是梅姨对感情的专一和执着。听村里人说,梅姨与我父亲曾经也处过对象,那时候,我爷爷是大队会计,父亲是村里的团支部书记,有这样的条件,父亲自然赢得了不少年轻姑娘的爱慕。但梅姨却拒绝了对她心仪已久的父亲,父亲不吃不喝地在床上足足躺了两天。梅姨说,她早已心有所属,而一个人的心,是不可能分成两瓣的。
  梅姨所说的那个人,是位南京知青。那年,他下乡插队来这里时刚刚高中毕业,人长得白净斯文,而且多才多艺,吹拉弹唱,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那时的梅姨长得很中看,尖尖的下巴,圆圆的眼睛,雪白的皮肤,就像“知青”形容的那样,像清水芙蓉,像未放梨蕊。“知青”对漂亮温柔的梅姨很是痴迷,梅姨也为知青的才华所倾倒。很多的时候,梅姨不顾村民们的流言蜚语,偷偷跑到知青宿舍里约会,父母的训骂,街坊四邻的指指戳戳,梅姨充耳不闻、视若不见。两人不久便如胶似漆,难舍难分了。
  两年后,“知青”招工返城时,他将自己心爱的钢笔送给了梅姨,并对她信誓旦旦:来年槐树花开的时候,他就回来接她去南京。但槐花开了又落,落了又开,却始终未见“知青”的身影,梅姨去南京寻找未果后,却没有死心,仍望眼欲穿地苦苦等待,并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很多对自己一往情深的后生,包括我的父亲。
  在我的记忆中,每逢槐树花开的傍晚,就经常看见梅姨坐在码头边发呆,身旁放着一只米箩。这时,太阳正从河对面的树林里斜射过来,一河金色,很是耀眼。梅姨手臂环抱双膝,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某个不确定的地方。河堤上,各种花儿开得正欢,蝴蝶飞了,又落了,落了,又飞了,梅姨却始终保持这样姿势,身影雕塑般凝重。一只野鸟鸣叫着,扑腾着翅膀钻进河边的水花生丛时,梅姨才醒过神来,匆匆地淘米,而这时,暮色正像水墨洇在纸上一样,越来越浓,越来越稠……
  梅姨说,她早已习惯了这种等待,虽然这是一种徒劳的守候,但每到槐花如雪的时候,她却身不由己。其实,她现在已不是在等待某个确定的人,而是喜欢上了这个过程,喜欢在这个过程中回忆一幕幕历历在目的往事。梅姨说这话的时候,母亲在一旁不住地抹着眼泪。
  五年前,梅姨被她居住在江南的表妹接去安度晚年了。临走前,梅姨对来送行的乡亲们说,她还会回来的,至少会回来安葬,她要葬在村西的槐树林旁,守着那一树树洁白如雪的槐花。说完,梅姨自己先哭了,母亲也哭了,婆姨婶娘们都哭了,我生平第一次发现,父亲的眼里也有了一抹潮湿的痕迹……

      
              麻 婆  


??麻婆其实一点不麻,就连“老年斑”也难觅其迹,叫麻婆,完全是因为嫁给了麻爷的缘故。
??据说,年轻时的麻婆是方圆几里出名的美人儿,瓜子脸,尖下巴,星眸流转,顾盼有神,只是身体略显单薄,神情矜持,很有点林黛玉的味道,不知令多少后生看直了眼。麻婆嫁给满脸麻子、身体短胖的麻爷,也是身不由己——她家是麻爷家的佃户,麻爷的父亲是周边地区数一数二的地主,家产殷实,声名显赫。那年,麻爷看上麻婆后,便软硬兼施地促成了这门亲事,而麻婆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父母的叹息声中整日以泪洗面,郁郁寡欢。  
??嫁给麻爷后,出身卑微的麻婆却并没有过上优越的生活,颐指气使的婆婆俨然将她当成了女佣使唤,稍有差池,轻则唾骂,重则扇耳光。婆婆眼睛一闭,两腿一蹬后的第二年,新中国成立了,参加过还乡团、身负累累血债的麻爷倒在了正义的枪声中,显赫一时的家产也顷刻间茫然无存,麻婆和年仅五岁的儿子从此开始了相依为命的艰难生活,整日胆战心惊、惶恐不安。直到席卷全国的“红色风暴”结束后,麻婆和儿子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到我记事时,麻婆平时就在村小学校前摆了一个糖摊聊以营生,日子自是过得紧巴巴。这时的麻婆已经步入了老态龙钟的晚年,就像她院子里的那棵歪脖子槐树一样,承载了岁月太多的沧桑。命运的多舛似乎在她身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由于家庭“成份”问题,儿子老大不小时才成家,却因癌症过早地离开了人世,儿媳改嫁他乡,丢下了不到五岁的孙女。 
??麻婆谢绝了别人收养她孙女的好意,以作为女人少有的坚强支撑着这个风雨飘摇的家。亲戚本家中有人实在不落忍,塞给她几十元,她都会打架似的给退回去,有时,眼看拗不过了,麻婆就会话锋一转,赶明儿我撒手去了,我这孙女少不了麻烦你们。这话既给了别人下的台阶,又为自己留下了回旋的余地。也有称肉买鱼送过去的,麻婆从没退回去过,只不过,她总会塞给那家的儿子或女儿很多摊上的糖块。 
??我上学后,每天放学时,经常看到有些小学生围在她的摊前,学着电影里的镜头,神气地振臂高呼:打倒地主恶霸,打倒地主婆!每每这时,从没见麻婆愠怒过,有时还充满爱怜地替他们翻翻衣领,擦擦汗,好像被“打倒”的不是她,而是与她毫无干系的另外一个人。而我,从来没有加入过“打倒”麻婆的行列,因为,麻婆于我家是有恩的。 
??是的,麻婆曾救过我爷爷的命。那是解放前,担任村自卫中队长的爷爷由于叛徒的告密,不幸被捕,被押送到了还乡团的据点。就在反动派准备将爷爷杀害时,是麻婆说动了时任还乡团副队长的麻爷,将爷爷从枪口上救了下来。当然,除了爷爷,村里还有很多逮走的村民都是麻婆去“保”出来的,也许正因为麻婆的善心,在文化大革命时她才少吃了很多苦头。
??麻婆的善心,在村里有口皆碑。乞丐来村里讨饭时,别人总是避之犹恐不及,而麻婆非但不关门,甚至不嫌他们邋遢,盛饭端茶。甚至,会从包了一层又一层的手帕里拿出几张五分、一毛不等的纸票,递给他们当路费。我们嘴馋时,就会故意拿着逮来的雏雀在麻婆家门前转悠,麻婆总会从家里拿出糖果作为交换的条件,急不可耐地让我们将雏雀送回鸟巢,那模样,俨然失去了儿女焦躁不安、声嘶力竭的母雀。 
??也许,命运偏偏捉弄人。麻婆的孙女长到十八九岁时,看上了邻村的一位整日惹事生非的小混混。麻婆自是千般阻拦,万般劝说,但均无济于事,孙女最终选择了与小混混一起私奔。自那以后,再也没有回来。有人说,他们在私奔的途中出了车祸,死了。有人说,麻婆的孙女跟小混混在外面产生了矛盾,小混混将她推进了河里淹死了,他自己也畏罪自杀。但也有人说麻婆的孙女和小混混一起在上海打工,日子过得还不错,邻村就有人曾经看见过他们……
??我从北方求学回来后,很多的傍晚,在村口总能看到已成为“五保户”的麻婆颤巍巍的身影,就像挣扎在风中的煤油灯光,熄灭的危险无时不在,浑浊的眼睛却执著地朝着远方张望……



            巧 婶  

  巧婶刚嫁给巧伯时,才十八岁。成亲的那天,巧婶哭得一塌糊涂,眼泪鼻涕一大把,等从轿船上下来,和巧伯一起拜堂时,眼睛肿得像红桃,兀自嘤嘤泣泣。
   巧婶与巧伯的婚姻,完全是特定的时代特定的产物———巧婶的祖父解放前在当地的小镇上开有一家染布作坊,虽然家产不大,但并不妨碍她家后来被划归为“资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风潮一起,巧婶一家就在举臂成林的“打倒”声中惶惶不可终日了。那年头,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刻意保持着距离,而资产阶级则将能与无产阶级通婚联姻视为无上的光荣。于是,在父母的努力下,巧婶很“荣幸”地成了巧伯的媳妇。
  事实上,巧婶压根就没看上长自己十几岁的巧伯。巧伯虽然“根正苗红”,但身材短胖,满脸青春痘,舌头似乎少半截,说话含混不清。而且,巧伯没有生育能力,结婚后,就没有停止过求医问药,得到的却是先天性缺陷、医生无能为力的诊断。这对巧婶来说,不啻晴天霹雳,但也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因为在当时人们的意识中,生儿育女是媳妇的事,能不能生,生儿生女,女方负有绝对的责任。
  巧婶的婆婆为此积了满肚子怨气,隔三差五地在院子里有意地将菜刀磨得霍霍响,大着嗓门指桑骂槐:“养个母鸡不生蛋,不如宰了炖汤喝。”每每这时,巧婶只有躲在房里悄悄地抹着委屈的眼泪。而巧伯,因为难以启齿的生理缺陷,脾气变得乖戾而暴躁,整天疑神疑鬼。只要巧婶跟别的男人搭话,巧伯少不了恶语相加、拳如雨下,有几次差点闹出人命。巧婶就是在被揍得鼻青脸肿后,每天依旧照常下地挣工分,非但不向别人诉苦,而且极力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几年后,巧伯不幸得了食道癌。这时候,阶级对立已不复存在,巧婶的娘家来人动员她趁着年轻另寻幸福,她却没有应允。甚至,风烛残年的母亲当着众人的面给她下跪后,也未能动摇巧婶的心。为了安慰即将离世的巧伯,巧婶收养了村里的一位孤儿。在照料女儿的同时,她每天依旧耐心地一勺一勺地喂着瘦骨嶙峋的巧伯,常常喂得他满眼泪光。
  在以后的十几年里,几乎每年都有人看见巧婶在月色昏昏、夜色沉沉时,独自在巧伯坟前嚎啕大哭,有时是因为一时拿不出女儿的学杂费,有时是因为女儿的顶撞,也有时,是因为遭到别人对寡妇家恶意的凌辱。
   村里人都说,巧婶有着女性的柔弱,更有着血性男儿的刚强,而且,巧婶懂得知恩图报。
  打我记事起,就经常看见巧婶咬紧牙关,担着满满两桶水,蹒跚着向家走去。一次,巧婶不堪劳累,挑水时跌倒在路上,好心人热情相助,巧婶却摆摆手,挣扎着站起来,重新将扁担压上肩,一步三跄地往家赶。
   因为经济拮据,每到吃饭时,巧婶总是关起门,不愿让人看到她和女儿每天就着咸菜汤难以下咽。邻居同情她,更可怜孩子,每当家里到亲来友,或是改善口食时,总会送去一碗饺子或一碗红烧肉。巧婶虽然并不拒绝,但似乎欠了人家天大的情分,只要邻居家有事,总是主动相助,倘若别人客气,巧婶就会急赤白脸吵架似地不乐意起来。
  时间,既不会因为某些人的快乐而停步不前,也不会由于某些人的艰难而加速流逝,总是按照自己的规律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在女儿初中毕业订了婚,学起了缝纫,家里的境况大有好转时,操劳一生的巧婶却因心肌梗塞猝然辞世。为了完成巧婶生前最大的心愿,亲戚本家张罗着为她的女儿提前结了婚。
  女儿结婚“回门”的那天,正逢巧婶“六七”。女儿不顾农村的风俗禁忌,在巧婶的坟前哭得昏天暗地,让人恍然间感觉时光倒流了几十年,回到了巧婶结婚的那天,那天,巧婶哭得一塌糊涂,眼泪鼻涕一大把,等从轿船上下来,和巧伯一起拜堂时,眼睛肿得像红桃,兀自嘤嘤泣泣。

          林 姑

  年轻的时候,模样中看、性格温良的林姑是村文艺宣传队的活跃分子,在简陋的戏台上,她的一招一式,一笑一颦都颇见功底,常常能赢得满堂彩。林姑也因此成为众多年轻的后生暗恋的对象。
  林姑却对奎叔情有独钟,奎叔那时也是文艺队的骨干成员,也许是相互欣赏的缘故,一来二去的,林姑和奎叔的关系变得微妙起来。一次演出结束后,林姑偷偷地往奎叔怀里塞了一双布鞋,然后,红着脸,一溜烟地走开了。奎叔愣怔怔地看着她的背影像轻盈的云朵飘远时,才醒过神来,醉酒一般红彤彤的脸上写满了兴奋和愉悦。
  林姑和奎叔爱情的红豆刚刚绽放出第一瓣新芽,就猝然凋零了--父母在没有征询林姑意见的情况下,就私自收下了邻村一户人家的彩礼,算是给她订了婚。那是一户家境殷实的人家,小伙子的父亲是村里的大队长,母亲是公社的妇女主任,能攀上这样的高亲,林姑的父母自然受宠若惊,他们的同意没有丝毫的迟疑。
  那段日子里,不管林姑如何哭如何闹,父母非但没有一丝半点的同情,还口口声声说她身在福中不知福。为了表示他们不可动摇的决心,母亲甚至拿出一瓶农药,声称只要林姑再说半个"不"字,她就立马喝下。面对刺鼻的农药味里弥漫着的死亡的气息,一向心软而善良的林姑终于妥协了,怀着一种无限悲凉而又无可奈何的心情接受了既定的现实。但林姑从此极少笑容,脸终日阴沉得像敷了一层寒霜,特别是和奎叔不期而遇时,总是神情凄楚,泪盈于睫,风一般地在奎叔怅然的目光中匆匆而过。
  那年腊月,在阵阵热烈的鞭炮声和震耳欲聋的敲锣打鼓声中,哭得泪人儿似的林姑坐上了迎亲的轿船。那晚,村里很多人听见了醉酒后的奎叔夹杂在怒号的朔风中的哭声,凄凉而哀怨,绝望而悲怆。
  结婚后,林姑并没有过上幸福的生活。丈夫暴虐成性,林姑常常被他揍得鼻青脸肿,遍体鳞伤,最严重的一次,她在丈夫的暴打下昏死了过去,在医生的抢救下才苏醒过来。当亲朋好友问起此事时,林姑矢口否认,没事一般和他们有说有笑,而且极力装得和丈夫恩恩爱爱的样子。亲朋好友走后,林姑躲进房里,一任悲伤的眼泪如水而泻,将被子濡湿了一大片……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由于丈夫的好逸恶劳,生活的重担就落在了林姑瘦削的肩上。通常,一身劳累的林姑从地里回家后,还要洗碗刷筷,做饭喂猪,而染上赌博的丈夫在输了钱的情况下,还总是把她当作出气筒。那段日子,林姑憔悴不堪,就像颤抖在寒风中苍白凋谢的花朵。但在乡亲们面前,她总是强颜欢笑,常常惹得熟知内情的姨娘婶妈们眼圈发红,摇头叹息。
  儿子五岁时,林姑的丈夫有了外遇,并将家里值钱的东西席卷一空,和相好的一起私奔了。这时,公公和婆婆相继去世,林姑和儿子相依为命,但她却始终没有放弃丈夫回心转意的幻想,那几年里,乡亲们经常看见她站在村口痴痴张望的身影。然而,林姑几年的等待,并未能挽回丈夫的心,铁石心肠的丈夫还是威逼着她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
  离婚后的林姑孑身一人回到了娘家,日子过得凄惨而维艰,这期间,多亏了奎叔的主动相助。不久,奎叔的妻子也因病离世,很多人都想撮合他俩,但不知为什么,他们一直未能走到一起。几年后,一直做着瓦匠活计的奎叔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在送往医院的路上气绝身亡。
  林姑一路哽咽着来到奎叔家时,奎叔的家人正手忙脚乱地给他更衣。林姑意外地看到了他们翻出的那双几层油纸包着的布鞋,眼睛里顿时就有了一种奇异的光芒,认定这就是自己当年送给奎叔的信物后,她颤抖着背过身去,双手掩面,哭声冲破手掌的缝隙,狂风暴雨般直泻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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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9 13:33 | 只看该作者
初来乍到,请多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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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9 17:33 | 只看该作者
好的,朋友,你好。
只要你的文章好,你不用担心。
4#
发表于 2006-4-29 18: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
5#
发表于 2006-5-3 21: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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