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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我间接地当了一次“红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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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9 15: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是一对新人大喜的日子,我为不能前去参加他们的婚礼深感遗憾,只能在此遥祝他们新婚快乐,白头偕老!

  说起这一对新人的结合,还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呢。

  那是在2004年7月初的某一天,我正在网上冲浪,突然看到有个“一支笔”的网友请求我通过QQ验证,我痛快地放他进来了。当时我在“一支笔”网络社区的杂文版当版主,“一支笔”有一个投稿专栏,如果作者的投稿被某个刊物录用了,用稿部门就会在那个专栏回复作者。小吴就是因为投稿后没有得到消息,想通过论坛某位斑竹问一问是怎么回事,不知怎么就找到我了,结果我对这类问题也是一无所知,倒是通过这事,我们成了QQ好友。

  小吴是一个文学青年,立志要通过自己的一支笔书写人生,因此,放弃了机关的安逸舒适的工作,做了一名自由撰稿人。他的祖籍在四川,当兵去了新疆,后来就一直呆在新疆,把新疆当作他的第二故乡。他以写纪实文学为主,兼写故事类作品。他的想像力很丰富,往往把一件不起眼的事写得扣人心弦,让你看了开头便欲罢不能。

  那时,我们经常在QQ上聊天,相互都很坦诚,因此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当年只有27岁多,但硬说自己有29岁了,可能是想与我拉近年龄的距离吧。他说他不喜欢比他小的女孩子,认为她们不成熟。我对他的观点不置可否,认为只要心灵相通,年龄不是主要问题。后来,他知道我在中财论坛也担任着杂文版主,就去那里注了册,并不时发表文章支持我的工作。他的文章因为质量好,经常得到嘉奖。他很谦虚,一旦写好了草稿,一定要我先过目,帮他修改,我也尽心尽力帮助他;他很热心,一旦有了征稿信息,就通知我,让我赶快去投稿,并用他的投稿软件帮我投了好几篇稿子,最后皆因我的文章质量太差而石沉大海。为了感谢我,他还专门寄了两盘新疆民族歌舞光盘给我,让我欣赏当地的民俗风情,我为在网络上能结识这样一个真挚的朋友而高兴。

  以后有一段时间,他找我聊天的次数少了,我也没介意,以为他工作忙。直到有一天他告诉我,在中财论坛认识了一个网友,俩人聊得很投机,已经相互把对方定为自己的另一半了。她也经常在中财论坛杂文版发表文章,是贵州的一名警察,单身母亲,儿子刚上小学一年级。当时我的第一感受是,他的思想真的与众不同,硬是找了一个比自己大的女人做恋爱对象,还拖着一个孩子!

  认识不到一个月,他们就感觉到难舍难分,相见恨晚。于是,他们决定拉近距离,从网上走进现实。2004年的一个冬日,他们在贵州的某个小县城见面了,用小吴的话来讲:开局不错。

  如果只是两人世界,估计他们很快就登记结为正式夫妻了。可他们中间有一个八岁的小男孩,在每天每日的接触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音符,而且基本上都是为教育儿子发生的摩擦。有一段时间,小吴几乎想放弃他们的爱情,原因都是孩子、孩子!!我劝他要耐心,只要两个大人之间还有爱,就不要轻言放弃。

  好在儿子还算乖,并没有什么大的恶习,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对小吴也很有感情,时不时要叫他一声“老爸”,就这一声“老爸”,也叫小吴狠不下心离开他母子俩呀!

  通过一年多的磨合,他们终于决定携手走进婚姻殿堂。今年五一节,他们一家三口到重庆旅游,我们4个网友终于见面了!小两口看上去很般配,一点看不出女大男小,儿子也很乖巧,一看就是令人羡慕的一家子。本来我应该尽地主之宜,请他们吃一顿饭,可小吴和小沈反而要请我吃饭,他们说,要不是因为我,这辈子他们也不可能碰上,更谈不上结为夫妻了,这顿饭应该他们请我,就算是谢媒饭吧,哈哈!由于他们来得匆忙,又没决定结婚的具体时间,我没来得及买结婚礼物当面送给他们,直到他们返回贵州后,在QQ上告诉我具体的日子,我才急忙选了一件礼物给他们寄了去,聊表我这个“红娘”的一点点心意。

  最后,我衷心祝愿小吴小沈还有你们的小航航生活幸福,让世人都向你们投去羡慕的目光!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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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9 15:51 | 只看该作者
本来小吴不愿意我把这事说出来,可我觉得这是大喜事,尤其是中财论坛的大喜事,是论坛让他们相识,是网络让他们相爱,怎么着也得让中财的朋友为他们庆贺一下吧,所以,我还是忍不住把此文发表到江天了。

朋友们,为他们祝福吧,为他们干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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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9 16:06 | 只看该作者
祝福这对新人喜结良缘,也不要忘记中财这个红娘,更不要忘记冷版式主这位热心红娘。
祝福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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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9 16:3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渭斑斑第一时间祝贺,你总是那样热情好客,敬你一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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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9 17:1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冷斑竹啥时间也给莫明先生做个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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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9 20:07 | 只看该作者
冷版也做起了红娘,说明了什么呢?
开局顺利,继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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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9 20:37 | 只看该作者

今天终于知道了!

我刚在你的博客里看过这篇,原来是冷眼看就是心香姐啊!喜欢看你的文字,真的,或诙谐或散淡...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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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9 20:56 | 只看该作者
红娘让远在天涯海角的人儿走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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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9 22:48 | 只看该作者
你是一位大好人,我代表小姝敬你一杯酒,有空来贵州玩噢,我们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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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0 10:33 | 只看该作者
冷版这篇写得可不冷啊,温馨、人情味极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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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0 10:52 | 只看该作者
有情人终成眷属!!祝福你们幸福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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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0 11:23 | 只看该作者
哎咬,冷班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啊: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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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0 13:04 | 只看该作者
真好!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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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0 18:19 | 只看该作者
真有意思。
问候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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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0 20:06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人能做成三次红娘,就能幸福一辈子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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