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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火凤凰传奇【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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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6 19: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我是作为一件礼物被这家人从马市上买回来,我不知道这对我意味着什么?不过能从那份喧嚣和热闹中摆脱出来无疑是件好事,我的父亲是一匹纯种的鄂尔沁草原上的蒙古种马,我是多么怀念那连绵起伏,一望无际芳香的大草原啊!还有那一座座像蘑菇头一样的蒙古包啊!我多么希望我能去的地方是杀声震天的疆场啊!在我的兄弟姐妹中我绝对算的上出类拔萃,我奔驰的速度能追上呼啸的风沙,我的主人完全可以凭借我夺得叼羊比赛中那只肥美的羔羊!
   看来这家是一户平民家庭,男女主人的衣着都很朴素,他们为了买我已经花掉了手头不多的一点积蓄。
   男人对女人说:“我们儿子应该有一批像样的坐骑啊!他和我们儿子是多么相配啊!”女人为难的摊开双手说:“可是我们没有多余的钱喂它大豆和燕麦啊!”男人说:“现在秋草正长得肥美,总不愁没得吃吧!”女人又说;”可是我们没钱给他钉马掌,配鞍鞯和鞭子啊!“男人说:“要鞭子有什么用,良驹不是用鞭子抽出来的!”
   他们把我拴在一个早就搭好的木棚里,四面用毡布严严的封着,既遮风又挡雨,马槽里放好了新鲜的草料和一盆清水。我好奇地打量这这个新家,现在我已经开始满意这个新的归宿了。这是一户友善的人家,这难道不就是一匹马的幸福吗?
   我吃着带着青草香味的草料,突然一只甲壳虫张开翅膀飞到我的耳朵上说“喂!我的大朋友,像你这样一位不速之客,打扰了一只尊贵的甲壳虫先生的安宁,是不是应该说声对不起。”我尽量压低语气“从明天起我们就是邻居了。”甲壳虫不耐烦的打断我的话“好吧!好吧!就这样吧!我还要拜访一位高贵的客人,一只住在贵族马厩里的甲壳虫,我还要把这件事情说给他听,一匹马居然跑到甲壳虫的家里了。”说着它就飞走了,我歉意的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或许我真的打破了这里的安宁,谁知道呢?但是那等待着我的生活又会是怎样一副面貌呢?
   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又回到美丽的鄂尔沁大草原上,和我的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们在洒满阳光的草地上快乐的奔跑着,又到了狩猎的季节,凶猛的猎犬惊起那些惊慌失措的小走兽,而我们驮着这些勇敢的猎手,尽情的追逐着…….忽然一只被逼到绝路上的野猪突然转过身,向我张开白森森的獠牙,我灵巧的避过他凶猛的一击,我背上的猎手手里的火枪发了言,它丑恶的倒在那里,脑门上汩汩的流出血来……
   我被一阵欢快的叫喊声从梦中惊醒,“在圣诞夜前夕,我将拥有一批红色的马匹了,这是作为我十八岁的生日礼物,因为我已经是一个男子汉了,这是一件多么不同寻常的生日礼物啊!这是怎样的一匹马啊?整个看起来就像一团正在燃烧的火焰,它的骨骼匀称而美丽,毛色闪闪发亮,长长的鬃毛沿着它流线型的脖颈倾泻下去。它昂首阔步,端庄可人,简直就像一位中古世纪身着红天鹅绒的美人。它将要完完全全属于我,供我驾驭的啊!我想我可以用它赢得草原马场上叼羊比赛中那只肥羊。”
   这是一个长得有点帅气的小伙子,他的个头蛮高的,眉宇间透出一股英气,他应该是一个天生的好骑手。他解开我的缰绳,乍一解脱束缚,我四蹄欢蹦乱跳着,他轻轻的将我牵到田野中去,然后轻盈地跃上我的脊背。
   又能嗅到亲切的泥土气息,多惬意啊!我想我们两个从一开始将建立一种亲密的伙伴关系。他熟练的驾驭着我,不舍得鞭打我一下,任由我带着他飞跃高山,平原,河套,他把头埋在我长长的鬃毛里,他的鼻息呵的我脖子好痒,他爱抚的拍着我的脑袋说:“是一匹好战马的料!奔跑起来就像一道红色的闪电,就叫你火凤凰吧!凤凰是传说中的神鸟,在火里死亡,然后又在火里涅槃重生!“他沉吟着。
   我有名字了,而且这个名字和我的颜色又是多么匹配!我叫火凤凰,我仰天长啸,我欢快地奔跑着,天地间满是我奔放的嘶鸣,让我该怎样感谢造物的神奇。
   我们从月亮爬上树梢头,一直跑到天空露出鱼肚白,一阵低回的草原季风低低在他发间和我的鬃毛里掠过,但这带不走我满心的喜悦。云儿在我头上驻足,我想托云儿把我的消息带给俄尔钦草原上我的亲人们,云儿不睬我,他忙着投递阳光的玫瑰色请柬。
   我的快乐无法用你们人类的笔墨来形容,我的心泉在汩汩的流淌,流淌着我生命中所有的喜悦和光辉。
   良禽择木而栖,良驹是不是也切望着有一个好的骑手来驾驭。我知道那属于我的春天,那万物复苏万灵敬仰的春天已经到来。
   这以后就是一连串的喜乐交织的奔驰的岁月。
   我的小主人能边弹琴边纵马疾驰,那像我脖子一样弯曲的马头琴,在他手里焕发出生命的活力。他稳稳地坐在我背上,我跑起来是那么迅捷而平稳,让他感觉不到一点颠簸。真的!我从没听过这么好听的音乐,好听的调子里流露出一种温柔的渴望和希夷。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是觉得自己有一根柔软的心弦被拨动了。
   我要配合着这节奏舞蹈,舞蹈是奔驰的四蹄。
   草原上男子汉是阳光,可是现在所有的阳光都只照射到一个人身上,只要那人一出现,黑夜也变成了白天,如果群星是这些男子汉的眼睛,那么群星都在尽情追逐着一轮明月。
   群星敬仰明月,而明月却无暇顾及群星。
   这草原的女儿,是一株亭亭的白杨。白杨是群星和炎日瞩目的焦点。
   她的名字就叫白杨。
   那么我的小主人的马头琴在为谁低回徘徊,我不知不觉慢下的脚步,究竟为谁而停留?

   2.
   一年一度的叼羊大赛开始了,叼羊开始前,主持者先将一只已经宰了头、扒掉内脏的“阔克拉合”【即青灰色的山羯羊尸体】,放在场子中央,各路骑手便在周围排成两队,雄赳赳,气昂昂,苎装待命。当主持人刚一打响开始的枪声,英勇的骑手就急驰出发,绕场一周,瞬息伺,骏马喷着鼻子,直立后腿,猛烈地向场子中心扑去….一场惊心动魄的叼羊搏斗就这样展开了。
   大家你追我赶,紧追上去,抓住羊尸一端,使劲进行争夺,时而几人相持,难解难分,时而一人抢去,摔掉了对手。就这样你争来,我夺去,众多的骑手在交锋,英武的骏马在助威,互不示弱,各不相让。一边叼,一边跑,直到把羯羊尸体上的皮毛剥尽,只有最后叼到手的骑手,提着羊尸,环绕目的地一周,再飞马;回到人围中来,将羊尸放到原处,才算真正的胜利者。然而这种胜利,是以力量和速度得来的,牧民们无不拍手叫好,心悦诚服。
   参加叼羊的人事先都结成团伙,有的就是两队的比赛。每队都有冲群叼夺、掩护驮遁和追赶阻挡等分工,而且讲究战略战术。比如一旦夺得羊羔,其他同伴有的前拽缰绳,有的后抽马背,前拉后推,左右护卫才能冲出重围。它既需个人娴熟的技巧,又要集体的密切配合。叼羊,不仅是哈萨克族牧民所进行的一项扣人心弦的马上游戏,而且是一种力量和勇气的较量,马术和骑术的比赛。
   我的小主人迅速地把马鞭咬在口中,双手丢开鞍缰,跃身抓住羊尸,飞箭冲出人围,摧马向着目标处奔驰,其余的骑手则快马加鞭,急起直追,观众们欢呼雀跃,呐喊助威。
   突然一匹马受了惊吓,急向人群中奔去,我看到了一双明媚的眼睛,不过此刻眼中只有惊恐和乌云。另一个骑手飞快的冲到主人身边,小主人将到手的肥羊随手扔给对方,急向惊马的方向奔去,我明白主人的心意,四只蹄子像急卷的车轮,很快地超过那匹惊马半个马身,我低着头径直的向那匹马的腹部撞去,碰的一声巨响他像一座山一样翻倒下去,蹄子几乎就要踩到白杨身上,这一刻呼吸心跳似乎都已停止,胆小的人已经把头转过去,不忍心看到这样悲惨的画面。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小主人双脚挂在蹬里,大半个身子探出去,我尽可能的奔驰的平稳,让主人保持平衡,他的一双有力的臂膀迅捷无伦的抱起白杨的身体,然后稳稳的坐在马背上。又是一声巨响,刚才白杨站立的地方被惊马硬生生刨出一个大洞。它庞大的身躯向右一歪,轰然倒下。人群欢呼起来,白杨将一颗倩首羞不可抑的靠在小主人的怀里。
   叼羊比赛继续进行,谁是白杨心目中的英雄,我想腾格里可以为我作证!虽然没有取得叼羊比赛中那只肥羊,但是我分明听到白杨用近乎耳语的声音说“我的牧者,我愿意做你的羔羊!”

   3.
   我恋爱了,那是一匹英俊的黑马,我想我们可以有一段膘肥体壮的时光了。
   “那不过是一匹野马,他配不上我们的火凤凰,我们的棕色闪电,红美人!“老乔说”让我用我的火枪发言吧!“他一边说一边端起枪来瞄准”我的枪法百发百中,一百米外就是一只苍蝇也休想跑掉!“
   “不要,不要啊!我的主人!“我嘶吼着,但是那缰绳束缚着我,我上蹿下跳着“我亲爱的主人,我们的爱情是无辜的!“
   但是老乔已经开动扳机,我的小主人手疾眼快一把托起老乔的手臂,枪声划破了夜空,子弹穿过密密的树梢,拖拽着一溜蓝火,像一颗流星划过天际。那匹黑骏马浑身的鬃毛都竖立起来,但是居然并不跑开。我睁着一双悲哀的眼睛望着我的小主人,一颗又圆又大的泪珠从我瞳孔里滚了下来。“他们打死了他,他们打死了他!“我不敢往黑骏马的那个方向看。这时耳边轻轻传来一阵嘶鸣声,原来它还活着。谢天谢地,我一颗悬着的心落了下来。
   “算了,老乔!它们不像我们人类讲就门当户对,在它们那个世界里情投意合才是最重要的,放过他们吧!“老乔收起枪笑着说;”你不怕那只杂种带着你的火美人私奔?”“如果你曾和一匹马在血与火的战场上出生入死过的话,你就会了解我的心情!”老乔不说话了,他嗓子里咕噜了一句“这话有点道理!”然后他把枪斜跨在背上,说了一句“天啊!如果这事发生在我头上我该怎么办,不过也许你是对的,管他呢!”老乔豪放的大笑着,用力拍拍我的小主人的肩膀“你心地是那么好,但那只不过是一匹畜生!”又转头慈爱的看着白杨“无怪乎我的女儿会爱上你,你们也去尽情享受爱情的甜蜜吧!”说着催动自己的坐骑向营房方向走去。
   “我是说我们的火凤凰恋爱了,你看他还害着羞呢!“主人放开我的缰绳,把马鞍从我背上取下来,拍一拍我红棕色的脑袋”去吧!伙计!寻找你的爱情吧!你的单身生涯结束了!“我欢快的嘶鸣这,围着他和白杨绕了三圈,然后向那匹高大英俊的黑骏马奔去。我们一起扬着颈子向他们致意,然后将头颈在对方的鬃毛里不住挨擦着,然后一前一后的向河流尽头的森林跑去。
   “他们是多么般配的一对啊!”白杨说。“那我们呢!”不记得他们的嘴唇是如何相遇的,相似的情节早已在人类的舞台上重复上演过千百回。白杨猛然推开他,指着远处的我和黑骏马说”有人在瞧着我们。“
   我和黑骏马就一动不动的站在远处的高岗上,月儿升起在树梢上,升高到我头顶,像是给我戴了一顶金光闪烁的皇冠。”让他做我们青春的爱情的见证吧,世间还有比这更美好的事吗!“他和白杨手牵着手,共同沐浴在如水的月光下。

   4.
   战争开始了,为了抵抗侵略,保卫我们的家园,主人应征入伍了,我和主人参加了骑兵连。经过几个月艰苦的训练,我和主人都很投入,而且很快熟练了马上的对决和战术。我们经常一道开拔。
   真正的较量终于开始了,这是勇气的对决,力量的展示,生与死的考验。
   天啊!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啊!我看着枪弹在我头上飞来飞去,呼吸的空气里有一股刺鼻的硫磺味,我的小主人挥舞着马刀,一扫往日温文尔雅的举止,将一个个敌人劈于马下。但是他仍嫌我跑得不够快,可是这已经是我体能的极限了,他不住的用马刺踹我,我的腹部已经冒出血津,但是我亲爱的主人,不管你如何对我,我都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哪怕因此而死掉。
   我看着自己的同伴一匹匹的倒下死掉,它们昨天还是欢蹦乱跳的一群,可是现在…….我紧紧追随着那匹黄骠马的后面,可是它跑着跑着,突然就倒了下去,我跑过它身边,甚至来不及看一眼他临终时的目光
   “冲啊!战士的使命,不是攻陷就是牺牲!”
   灰炭头,你怎么了,它的主人刚才还在马上,可是现在…….他胸口中了一枪,从马上摔下来,可是一条腿还挂在蹬里,它拖拽着它的主人在战场上没命的奔跑着。
   怎么我们之间也需要决斗吗?我们不是同类吗?我悲哀又同情地看着这匹黑骏马。它背上的士兵催动坐骑,挥舞着战刀,我甚至可以看到他因为紧张而张开的牙齿。
   刀光雪亮,我不管不顾的冲上去,迎着刀光。就在两匹马交错而过的时候,我听到兵器交击的声音,一个回合!接着小主人把我圈过来,我和那匹黑骏马仍然是一个面对面。我们几乎同时加速,再次交错而过时,我看到黑骏马的主人已经从它背上滚鞍下马,他的半张脸颊已经没有了,他挣扎了一阵就死掉了。
   那匹黑骏马把鼻子凑到它主人的脸上嗅着,不安地用前蹄在地面上刨着,嘴里咻咻的喘着气,我没有放松警惕,我明白这将是一场决斗的开始。它昂着头向我冲来,快得像一道黑色的闪电,我灵巧地避过他的锋芒,绕到它身后。
我的小主人请不要用你手里的枪发言,请让我们用马的方式来结束这场战斗。
   小主人朝天放了一枪,他喃喃着马儿也有自己的方式,让它们用自己的方式解决战斗吧,不过必要时我会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
   但是这一声枪响,宣告的不是一场决斗的开始,而是一场战役的结束。我们多像中古世纪罗马竞技场上被驱赶到一块的角斗士啊!
   子弹呼啸着从耳边飞过,有些人死去,有些马仍在奔跑。很快的我们突破了敌人的第一道防线,我碗大的马蹄从那些垂死敌军的身体上踏纵过去,我的脚下践踏着死亡和生者的尊严。他的战友们欢呼着胜利的口号,嘴里喊着乌拉!马刀向天空扬起。
   对面的树林里突然闪出一排排的机枪手,原来他们事先早有埋伏。子弹像长了眼睛似的在我身边飞过,他的很多战友我的很多伙伴都中枪倒下了。小主人把嘴巴贴到我的耳边,轻声道“伙计别害怕,冲过去,占领敌人的阵地,我们就赢了。”我不安地刨着蹄子,那是对战火的渴望和奔驰的向往,我昂着头颅,喷着响鼻,四肢里积聚着爆发的力量。我有若腾云驾雾一般穿过面前这道子弹交织出的死亡之网。
   我甚至能清晰的看到那些穿制服的敌军因为惊恐而扭曲变形的脸,他们甚至忘记了开枪,我的小主人紧紧搂住我的脖子,我们仿佛是一体的。我从他们头顶上飞过去,风声在我耳边呼啸着,白云似乎在我脚下面。我恍如进入无人之境,踢翻了敌人机枪的炮架,踏碎了敌人的胸腔。与此同时主人的枪几乎弹无虚发的解决掉一个又一个的敌人。敌人溃不成军从阵地上开始撤退。号手吹响了冲锋的号角……

   5.
   战争结束了,我们可以一道回家了,习惯了战火纷飞,如今我也要习惯平静的田园生活了。他把功臣绶带和勋章一股脑的挂在我脖子上,用他光滑的脸蛋亲昵的摩挲着我毛茸茸的脸,我亲爱的出生入死的伙伴。
   我驮着我的英雄回去看白杨,白杨还是那么美丽温柔恬静,她一直在期待着这一天,小主人伸出有力的臂膊将白杨一下子抱到马上,白杨羞红着脸蛋,头低低的垂着,眼框中流出喜悦的泪水。一如叼羊比赛那天。“还记得那天你说过什么吗?我做你的牧者。”“那我就做你的羔羊。”那一刻我情不自禁的想起了老黑,我胸口里满溢着蜂蜜的味道。
   小主人和白杨结婚了,我想他们是世间最幸福的人,而我是世间最幸福的马。
   正如一句老话中说的“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美丽的女主人害了一场大病,这场病来势汹汹,我从主人紧锁的眉头看出了端倪,可是我是一匹马无力为主人分担些什么。那段日子,家里没有了笑声,主人常常背对着我抹眼睛,可是只要他一看到白杨阳光就又重新回到他脸上,只有我看到过他乌云密布的眼睛。
   主人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变卖了所有值钱的东西,白杨的病还是没有一丝起色。我心目中的英雄只剩下勋章和绶带还有那把锃亮的马刀,可是这些曾经的光荣换来的只是今天的屈辱。一筹莫展的生活,令人垂头丧气!
   那天,小主人坐在我的马厩里,就那样眼睛瞬也不瞬的望着我,从日出直到天黑。然后他像忽然决定了什么事。

   6.
   他把右手伸到我嘴里试了试牙口,又用胳膊丈量了一下我的腰围,用手捏捏我大腿的肌肉,我认得他,他是城里最有钱的财主。
   最后…….这笔买卖成交了,我卖的价钱还算合理,主人可以用这笔钱去治疗我美丽的女主人的病了,这是我惟一能为主人做的一切。
   “老伙计,到新主人家,别怕生,要乖乖的听话!”他把嘴巴贴在我耳边喃喃着。我像听懂了似的恋恋不舍的盯着他。我明白分别的时刻到了。
   “他就用那美丽的灰棕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这聪明的动物一点也不知道将要发生的事情是什么。然而他只不过是一匹畜生,真的是这样吗?”他抱住白杨,恰好那一刻他回过头去,我没有看到他眼中恣肆奔流的泪水。
   我的苦难开始了,生活是一连串不幸和悲哀的开始。
   新的主人家用燕麦和大豆做我的饲料,每天都有人来洗刷我的马厩,但是我的空间是多么狭小,多么沉闷,多么让人窒息啊1我怀念那有着清新的空气,有跳蚤,有银白的月光照耀的沾满青草的屋顶,我甚至可以在那柔软的草堆中舒适的躺一躺,在这里与其说是幸福不如说是遭罪。我长着生命中奔驰雀跃的马蹄,但是现在我只能在青石的街道,迈着细碎的步子踱步,像个淑女,我曾经是一名无畏的战士,但是现在我只是他们用来炫耀声势的工具,这是多么奇妙的发差啊!我多么怀念那有着桃金娘,郁金香花开遍的田野,郁郁葱葱松柏长青的树林,阡陌纵横的稻田,清澈见底淙淙流淌的河塘,草地象松软的地毯一直绵延到天边,那些盛开的白的红的黄的花朵是地毯上镶嵌的花边。我多想在那美味多汁的大草原上撒个欢儿,就连最美的舞蹈师也做不到像我那样。
   “把它的肚带缰绳再勒紧些,它必须有一点贵族的派头,这样才符合我们这个家族的身份,它的脚上必须有四只金色的马掌,这样在石板路上才能发出金子般的声音,这标志着我们这个家族黄金时代的来临。”财主说。
   这就是生活,残酷的真实。
   我的伙伴们不安的扭动着脖颈无声的抗议者。管家说“我的皮鞭会教会他们怎么做出一个贵族的派头的。嘚驾!”他扬起手中的鞭子,鞭子在空中划出一道圆弧,重重的抽打在我身上,我的伙伴们都惊恐地张大眼睛看着他的鞭子,鞭子抽打在身上,一阵火辣辣的疼痛,我吃痛前蹄猛然跃起,同时嘴里发出长长的一声悲鸣,长这么大头一回尝到悲伤和屈辱的滋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啊!
   管家慌忙抓住马车上的扶手,在家人的搀扶下颤颤巍巍的跳下马车,不过已经面无人色。他恶狠狠地望着我,我也毫不示弱的瞪着他,他看到我眼中轻蔑和不屑的眼光。他摄于我的目光一步步后退,嘴里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好,你你你等着!你烈性是吧,我有都是法子收拾你!”财主笑笑说“跟一匹畜生见识什么,听说它上过战场,见过世面。不过现在它也得乖乖地伏在我马厩里。”
   我的苦难开始了,他的确有很多法子折磨我,例如不给我草料,不给我水喝,饿肚子还好说,盛夏的天气,管家生着熊熊的炭火炙烤我,那种难耐的焦渴似乎要把我的整个生命都吞噬了,我嘴唇开裂,看东西头晕眼花,四肢乏力,但是我仍然倔强的挺着胸脯,敌人的子弹马刀也没有让我屈服恐惧过。这些会比死亡更可怕吗?我仰头眺望着小主人家的方向,一种刻骨的思念的感觉腐蚀着我的神经。我已经奄奄一息了,我的眼中似乎连泪水也流不出来了。其余的伙伴们都关切的注视着我,他们劝我屈服,这就是马儿生来的命运,所以认命吧!拼死抗争的结果,只有死路一条。我婉拒了它们的好意,它们怎么会明白我,怎么会明白一个战士的思想呢!
   我走路打晃,已经无法胜任驾车的职责了,管家知道僵持的结果会让财主损失一匹马,第五天他终于命令马夫给我草料和清水,然后他打发走马夫,看看四下无人从怀里掏出一把豆粒状的东西。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我知道绝对不是好东西。我扬起鬃毛,四蹄腾跳着,管家来不及用手搅拌好草料,就飞也似的逃开了。
   我把那些豆粒用嘴巴拱到一边,然后慢慢咀嚼青草。后来我才知道,管家放到我食槽里的叫巴豆,如果误服可令人腹泻不止。他悻悻的望着我,阴谋又一次流产了。
   他的坏点子当然不止这些,他又在主子面前搬弄是非。“这匹马因为在战场上受过伤,已经不能胜任驾车的职责,但是我们可以让它去干农活,这才叫物有所值!”财主同意了。我被马夫拉到农田里,望着一望无际的田野,我感到犹如重生一般。管家给我套上最重的车辕,拉最重的柴草,甚至让我架犁耕地,望着天边绚烂的朝霞我咬咬牙,腰杆挺得更直了,什么也不能让我屈服。
   每天天不亮就动身,晚上踩着晚霞疲惫的脚步,我愈加思念起我的小主人以及那些战火纷飞的岁月,可是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熬出头啊!
   生活无非是日复一日的重复,我已经麻木了,我就要在这田间地头消磨完自己的岁月吗?有几次我试着想逃回去,可是我知道那只会给我的主人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而那是我不愿意看到的。
   长时间的超强劳作,我已经骨瘦如柴,我眼中再没有往日奕奕的神采。那天我正在田间干活,我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这声音和身影千百次萦绕在我脑海里。我拼命的挣扎着,哕哕的鸣叫着,我的力气那么大,马夫手中的缰绳失手松开,我也不知道身体里哪来的力气,我回头向声音的来处拼命跑去,马夫扬着鞭子在后面上气不接下气的的追赶着。我跑到他的身边,用头轻轻地拱着他的胸口,我的鬃毛钻到他的鼻孔里,他阿嚏阿嚏一连打了几个喷嚏,用手环抱住我的脖颈,把脸孔埋在我如火一样燃烧的鬃毛里,我的鬃毛被打湿了,我扬起头看着他“主人你哭了吗?为了我们的重逢,你知道吗这一天我已经期待了多久。”
   他怒目环视着马夫和管家,在他的注视下,马夫摄于气势马鞭失手坠地。“钱我已经付清了,现在马是我的了。”他拉起我的缰绳,看着我骨瘦如柴的样子,哽咽着说“老伙计,咱们一起回家!白杨在等着我们。”
   家多么亲切地字眼,我把头挨在他身上,那样蹭啊蹭的。他拍拍我的头,松开缰绳,笑着说“老伙计,你不属于谁,你是属于自己的。”
   我欢快地在夕阳中奔跑着,金色的阳光披挂一身,我奔驰在自由的天地中......
  
2#
发表于 2016-3-27 06:26 | 只看该作者
这么长的一篇大作,待俺坐了沙发再慢品细读
3#
发表于 2016-3-27 09:34 | 只看该作者
写一匹马的传奇故事,好读。写法挺新颖,有吸引力。以马喻人人马合一。以马的遭遇和不幸折射大自然的兴衰,反映不同阶层的生存状况,马的辉煌战史,马的浴火重生,马的拘役和转卖,这些都见证了草原人民在和平与战争中的幸福与苦难,马的人性化,反衬人的忠贞不渝的爱情和丰富的情感生活,宏大的信息量使作品厚重起来。很有嚼头的小说。学习了。
4#
发表于 2016-3-28 07:30 | 只看该作者
很耐品味的一篇佳作!顶起来!
早安!
5#
发表于 2016-3-28 15:15 | 只看该作者
周兄虽然说是对马的描述,但更像是对自身生活状态的异化延伸,非常生动具体。
该文哲学色彩和生活气息浓厚,很不错的文章!
欢迎在太虚常驻,多多交流!
6#
 楼主| 发表于 2016-3-29 14:58 | 只看该作者
戏笑九宫 发表于 2016-3-27 06:26
这么长的一篇大作,待俺坐了沙发再慢品细读

能一口气读完就感谢你的耐心了,问好九宫,远握!
7#
 楼主| 发表于 2016-3-29 14:58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6-3-27 09:34
写一匹马的传奇故事,好读。写法挺新颖,有吸引力。以马喻人人马合一。以马的遭遇和不幸折射大自然的兴衰, ...

清风的按语俺喜欢,这么细致中肯的留言一定花费了不少心思,沏热咖啡给你,远握!
8#
 楼主| 发表于 2016-3-29 14:59 | 只看该作者
戏笑九宫 发表于 2016-3-28 07:30
很耐品味的一篇佳作!顶起来!
早安!

最近没耐心写这些长点的东西,谢谢你顶贴,再握!
9#
 楼主| 发表于 2016-3-29 15:01 | 只看该作者
枫落吴江 发表于 2016-3-28 15:15
周兄虽然说是对马的描述,但更像是对自身生活状态的异化延伸,非常生动具体。
该文哲学色彩和生活气息浓厚 ...

就是最近懒得写长点的东西,手头还有一些存货,就怕影响到版面的正常发稿!问好,远握!
10#
发表于 2016-4-12 13:25 | 只看该作者
还是周周先行一步了,兰心的小说还在构思,赞!
11#
 楼主| 发表于 2016-4-12 13:29 | 只看该作者
兰心梅韵 发表于 2016-4-12 13:25
还是周周先行一步了,兰心的小说还在构思,赞!

看过斯皮尔伯格的战马萌生了写这篇小说的念头,哪有先来后到,写出来就是自己的,等着看你的
12#
发表于 2016-4-12 15:13 | 只看该作者
学习,欣赏。向老师致敬。只是输入的时候还要多注意一些错别白字。这么好的文章,让错别白字影响了。如此佳作,在刊物发表都没问题。
13#
发表于 2016-4-12 15:15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儿子应该有一像样的坐骑啊;女人为难摊开双手说;我好奇地打量这个新家;甲壳虫不耐烦打断我的话;一匹马——火凤凰,无论是马的自述,还是场面的描写,宏大、宽广。
作者蘸着激情写就小说,拟人化的手法,将人性的理性内涵融于一匹马的身上。这种手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为的过渡,使故事罩上一层蒙太奇的色彩。
故事编排曲折,将各种磨难集于一匹马一身,给予人类的思考和想象,同时,又将马匹的情感人性化,由此产生强烈的感官感触,很敬佩作者的构思能力,其中很多细节也是可圈可点:如和甲壳虫的对话,谐趣自然,又充满了生活的哲理;小主人在叼羊比赛中突然的终止,抢救白杨的场景,惊心动魄;战争的惨烈,人和马融为了一体,以马的视觉看待战争;为了白杨,小主人忍痛割爱卖马以及后来赎回“火凤凰”无不蓄满着作者浓浓的情感。情节是为主题服务的,整个作品气势宏大,场面壮烈,给人以振奋向上的态势。
前面提到的个别错字别字,都是瑕不掩瑜,一旦作者文字流淌起来,这些是避免不了的,但期望热后再冷却一下,将不必要的瑕疵剔除,那将更美轮美奂,令人赏心悦目。啰嗦了,请zc周池老师莫怪,问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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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2 16:08 | 只看该作者
半两金 发表于 2016-4-12 15:13
学习,欣赏。向老师致敬。只是输入的时候还要多注意一些错别白字。这么好的文章,让错别白字影响了。如此佳 ...

嗯嗯!记住了,当时写作的时候,天马行空的,有些细节就没做到面面俱到,问好,远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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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2 16:12 | 只看该作者
宋钢 发表于 2016-4-12 15:15
我们儿子应该有一批像样的坐骑啊;女人为难的摊开双手说;我好奇地打量这这个新家;甲壳虫不耐烦的打断我的 ...

谢谢宋钢这么认真细致的品读,小说里的关键情节都被你指出来了,记得看那个电影战马的时候预呼吸似乎都被抑制住了,就想我为什么不可以写一匹马呢、一开始想写成童话类型的,不过最后还是觉得以马的视角第一人称来写成小说或许更好!这么好的建议,怎么会怪呢,远握,敬茶,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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