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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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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30 20: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约会
  哈里坐在酒巴最黑暗的角落,慢慢嘬饮着啤酒。二十九岁的他,每晚天黑的时候,都来这里消谴时光。

  哈里手手上拿着一份报纸,报上第一版用很大的红色标题写着“房地产富商马修里恩先生昨夜家里被盗,据悉被盗珠宝价值连城。窃贼在逃跑时开枪打死了富商的一名保安人员。目前警方正全力调查此事。”等云云。哈里嘴角带笑,招手叫白手套的服务生送来啤酒。当然,没人知道偷珠宝的窃贼此刻正喝着酒,津津有味地看着有关于他的案情报道。

  酒巴里不断进进出出各种各样的人。哈里从他们着装去猜测他们的职业,从他们喝酒的姿势去猜测他们的失意或者得志。当然,来这种地方的人无非都是寂寞的人,他们与他一样,用嘈杂的音乐或者沁人的啤酒去填补夜的黑。而那些暖昧的灯光,无疑也造就这种气氛,让人觉得,人们集中在一起,其实是为了相互取暖。

  九点一刻,哈里的邻桌飘来一位美丽的金发女郎。她涂着红红的冠丹,紫色的眼影掩住大大的蓝色眼睛,丰满的嘴唇一张一翕,无限妖娆地向男人发出邀请。

  哈里并未受邀请前往,倒是邻里立马有一圈着硕大肚皮壮如虎的男人握着酒杯走到女子身边,喧哗的音乐下,不知男人说了些什么,只见那个艳丽的女子摇了摇头,然后那男人走开了。

  哈里庆幸刚才自己有了防御力,若是冒然前访,尴尬离开的,将不是那个貌似老虎的男人而是他自己。中国有句俗语说“知已知彼,百战百胜。”没有把握的事,哈里历来不轻易出手。这跟他的职业有关。

  哈里是个小偷。在旧金山,象他这样体面的小偷很少有。哈里总是穿得文质彬彬,一张俊秀的脸颇似演《罗马假日》里的格里高派克。无论是邻里还是朋友们,都没有人知道哈里正式的职业。众人印象里的小偷皆潦倒落魄,那是因为他们技不过人。哈里这么认为。而他对自己是有信心的,他认为,一个人无论做哪一行,若是对自己没信心,事情总不会做得好。正因这样,他下手的对象,都是一些富翁。只要他得手一次,他就可以过上一年或者N年的消遥生活。去想去的地方,玩想玩的女人。哈里知道,夜路走多了,会遇着鬼,所以他从不着急,每年他只出一两次手,这样一来,谁会抓得到他或者谁会想到他是小偷?

  眼前的女子实在是迷人极了,她微眯着眼,右手放在下巴上,似是凝思,又似是看吧台上的歌手们吸了冰毒般猛烈摇晃着身子。她漾开嘴角微笑的时候,哈里觉得空气里有着甜蜜的情愫在微微荡漾。

  哈里放下二郎腿,换了一个比效舒服的姿势。他又开始用他的职业习惯研究起眼前媚惑他心扉的女郎来。她是律师?医生?教师?工程师?从她身处喧哗嘈杂却仍是恍若无人般不露出厌恶的神情来看,他猜她定是个优秀的教师,因为只有教师,才会有着这般镇定又威而不严的神态。

  做了这么多年的小偷,哈里觉得自己已经厌倦了这样四处漂泊的生活。不,确切地说,是刚刚看到她之后他才开始觉得自己不能这样下去。得找个人结婚,再找一份工作,过着安稳平静的生活。

  没有人觉得一个人的旅途是愉快的,即使再怎么绮丽的风景,要两个人相依着看那才是幸福。哈里明白,活在这个世界上最有乐趣的事并不是吃最好的东西,也不是玩最好的东西,更不是穿什么或者戴什么最贵重的东西,而是最想待在一起的人走在一起,很多时候,拥有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跟什么人在一起拥有。

  对,就是她了,我得把自己的幸福拴在她身上。哈里这样想着又喝了一口酒,目光自始至终从未离开过她。

  人的感官是很奇妙的东西,有时一眼望去,便可看见自己苦苦寻觅的正向自己走来,比如爱。

  那夜,席终人散时,哈里悄悄跟在那女郎身后。她看见她开着红色的法拉力,进了一间别墅,当自动控制的大门徐徐关上,她的车子消失在他视线之后,哈里才踩着伸士的步伐离开。

  接下来的日子,哈里挥霍着他那阳光灿烂或阴雨绵绵的白天。他以她作点,画自己的圈。一周之后,他在他浅蓝色的笔记里记下这样的文字:

  丽娜,身高一米六八,体重五十五公斤。穿香奈尔黑白服装,涂香奈尔香水,喜欢吃丽丽莲巧克力,喜欢蓝山咖啡,抽喜的牌香烟,只买白色玫瑰。家住五十四街四十号门牌。职业:为城里名人的孩子教钢琴。嗜好在午夜飙车,驾坐为红色法拉力。目前独身。独居。

  丽娜并不是每晚都到酒巴来,她只在周末时独自开着车前来,独自喝酒,又独自离去。哈里即日起,每天都订好白玫瑰,送往她的别墅。他用清秀的字迹,在每一张卡片上写着不同的话,祝福她快乐安康等,那些话,他自认为她会感到温馨的,想到这里,他自己也觉得很温馨,就好象被送花的人是他自己一样。

  丽娜最终接受了他的爱意。他们象所有情侣一样经常开着车去野饮,去爬山,在海边一起看日落,相拥着一起策划幸福的未来。有次他们谈到婚姻,哈里说,亲爱的,你会嫁给我吗?这时正在抽烟的丽娜从嘴里抽出香烟,眼睛瞪得很大,她茫然地问,可是亲爱的,我连你做什么都不知道,怎么嫁给你呢?哈里撒谎说,他刚从一家公司辞职出来,正在打算开一家便利超市,目前他正着手准备这事。他心想着,他手头的钱足够开四五家那种中型超市了,果真丽娜嫁给他的话。

  令哈里困惑的是,每次开车送丽娜回家,她只让他送到门口,好几次他都想开口能不能进去喝杯咖啡,但丽娜总是说,亲爱的,等到我生日那一天,我再邀请你进去好吗?于是他转而想,丽娜也许认为时机未到,不方便邀请他进去而已。毫无疑问,丽娜越是这么做,他就越认为他是值得为她付出的。没有哪一个男人想娶放荡的姑娘,但又没有哪一个男人不想与放荡的姑娘做情人。丽娜,是他心里的天使,她纯洁得让人不敢碰她。

  丽娜说,她要把他们的第一夜定在她生日那晚,那也算是他们之间第一次的约会。她还说,她要让这次约会变得非常有意义。

  哈里听得心神荡漾,他一想到他将拥有光滑如锻肌肤的心爱女人时,他的心幸福得快要碎了。

  快乐的日子总是很快过去。这一天,终于迎来丽娜二十五岁生日。晚九点,哈里准时出现在丽娜的别墅,当他延着旋转的楼梯按照她的指定来到三楼的第一个门时,他听得见自己的心朴通朴通地快要跳出胸膛了。他轻轻推开了那扇门,他听见丽娜说,亲爱的,快过来。他张开双臂,在黑暗的房子里遁声走过去,然后,他手里突然多了一样东西,他说,亲爱的,你太浪漫了。你在哪里呢?

  房间寂静,什么声音也没有。哈里感觉不对,连忙退到门口摸开灯。灯光下,他看到一个男人仰面倒在地毯上,胸口正汩汩流着血,而他手里,正拿着一把枪。丽娜!他尖叫一声,转身就跑,但他很快就退回来,把枪扔到尸体旁。正在这时,门外警声四起,他两腿一软,倒在红色地毯上。

  当哈里被带到审讯室时,审讯室穿着黑色警服的人坐在粟色头发一脸威严的高级警官旁边的人不正是丽娜吗?他头脑一阵阵晕眩,丽娜!他对着她大喊。然而丽娜头也不抬,那位高级警官厌恶地看了他一眼对她说,海蒂,可以开始记录了吗?是的,警官。丽娜回答。哈里绝望地闭上眼。

  哈里到死都不会知道,海蒂,便是那个富商马修里恩的女儿,当他那晚得手之后匆忙驾车离开时,她刚好去飘车回来,职业的敏感让她在擦身而过的瞬间记住了车牌号,于是,她设法接近他,她要让他为自己报仇。

  死者叫杰克,五十五岁,钢铁业的富商。杰克曾是马修里恩的朋友与生意伙伴。他经常出入里恩家,马修里恩把他视为自己兄弟,让他独自带着海蒂去玩。当有次,出落得婷婷玉立的海蒂游完泳,走上沙滩时,她那少女美好的身材完全令四十五岁的杰克热血澎湃,当时天色已黑,远处偶尔有一两个游人走向光明之处。杰克详装替她擦水,紧紧捂住她的嘴巴把她按倒在沙滩之上,强奸了她。

  那时她的父亲生意正红火,所有报纸每天都在刊登着他的消息。海蒂忍住了泪,没敢告诉父亲她被强奸,十年来她把所有的苦吞下,十年来她不敢去爱和接受别人的爱。她怎么能忘得了每到夜半她都会尖叫着从梦中惊醒?她怎么会忘了当深爱她的男子拥着她时她那一瞬的绝望?那一场伤痛,成为她生命里一道抹不去的疤,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疼。

  十年以后她恰巧遇到了偷珠宝的哈里,于是,她开始了她的计划。她打电话给杰克,要求要他这套别墅给她住一段时间,当她那晚从后视镜里看到跟踪而来的哈里时,她知道,她的计划成功了。
于是在她生日之际,她约来杰克,她说,她已原谅了他。现在,她想跟他重修旧好。可怜的杰克,他兴冲冲地赴约而来,没想是为他当年埋下的罪恶买单。

  那些珠宝哈里还没来得及出手,他其实也不知道,富商保险柜里的那些珠宝,全是假的。这些年来马修里恩因赌马与抄股,几乎都把钱赔光了。连珠宝,他也叫下人拿去卖了。当哈里在牢房里后悔时,马修里恩正迈着稳健的步伐,办理保险公司的失物索赔手续。




  
200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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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 09:03 | 只看该作者
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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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 18:41 | 只看该作者
月色这种精妙的作写方式令人佩服,祝贺你啊,新作不断:)
13#
发表于 2006-11-1 18:28 | 只看该作者
精华之作!
12#
发表于 2006-11-1 10:08 | 只看该作者
结尾出人意料,结构紧凑,语言流畅.
11#
发表于 2006-11-1 09:45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10#
发表于 2006-11-1 08:33 | 只看该作者
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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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31 22:0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妖娆月色 发表
田瞳,又又,叶柄谢谢你们认真阅读.
我在写小说时总会有许多字想不起来,在写时不懂的字就留下空白,想着写完再补上,可是写完我自己都忘了还有这等事.
田瞳,你问的这问题很难回答,其实在开始写时我只想出一个...

所言真正是创作中的甘苦,我们都有共同的体验。小说是个很奇怪的东西,有时候不知脑子里哪根弦一跳,就出来了一篇。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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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31 18:57 | 只看该作者
在欣赏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同时,不得不佩服作者构思的巧妙、创作的严谨和丰富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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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31 10:37 | 只看该作者
田瞳,又又,叶柄谢谢你们认真阅读.
我在写小说时总会有许多字想不起来,在写时不懂的字就留下空白,想着写完再补上,可是写完我自己都忘了还有这等事.
田瞳,你问的这问题很难回答,其实在开始写时我只想出一个大概来,但当我真正提笔写下去时,我就会有灵感,结果比我想的内容写得要精彩.
这一篇我用一个晚上把它写出来.我觉得我的文字好象特别适合写这类小说.当我想写些象杂志类的很生活化的稿时,我的头脑就会很乱.因此,大多时候我是痛苦郁闷的.只能写这样的稿,我又觉得自己是很失败的.
谢谢你们!谢谢每一位阅读我文字的朋友!
6#
发表于 2006-10-31 09:08 | 只看该作者
认真学习了。
惊险、曲折!很好的一篇小说。
只是有些地方有重复和错白字。如“去想去的地方,去想去的地方”、“墅饮”、“东趣”、“旖绮丽”等。
个见,请原谅!
5#
发表于 2006-10-31 08:41 | 只看该作者
挺吸引人的故事
4#
发表于 2006-10-30 21:28 | 只看该作者
这题材是怎么想象出来的?真不错。
3#
 楼主| 发表于 2006-10-30 21:0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纪先生,我把它改过来了.
2#
发表于 2006-10-30 20:56 | 只看该作者
嘬饮。不是“缀饮”。
写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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