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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一边是破产 一边是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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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9 16: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透露,深圳中院被抓的几名法官,都在裴洪泉任破产庭庭长时在破产庭工作过,案发也都是因为牵涉到破产案。深圳中院破产庭三任庭长为:裴洪泉、蔡晓玲、张庭华,如今悉数被抓。深圳一位律师这样断言:“深圳的破产案件,没有一件没有问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如果打开中国法院网的网页,仔细查看公告,你会发现在上面登得最多是的破产公告,前几年几乎每天都有破产的公告,对于中国这样的世界第一人口大国每天出现破产企业不足为奇,只是在很多的破产案背后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内幕,深圳中院破产庭的三任庭长全部被抓就说明了这一问题。
  
  企业破产案件,法院审理程序缺乏透明度。我国法律关于企业破产的司法程序有不尽完善的地方,这给深圳中院破产庭的涉案法官制造了权力寻租的空间。企业破产从本质上来说不是一件好事,应该说一般的企业不到万般无奈的情况之下,最好不要走破产之路,可是当今的各级地方政府和各级法院把破产看成是“香饽饽”,争先恐后地抢着破产,争先恐后地办破产案件,其中的猫腻不言自明。
  
  曾几何时?国人从谈破产色变到如今各个地方都热衷于破产,变成了破产成风,很早以前,沈阳防曝厂在国内开创了国有企业破产的先例,此事曾经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地从害怕破产到热衷于破产,态度上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实事求是的说:正常的市场经济,没有企业破产显然不可能,但是破产成风也很不正常,有些人打着“国退民进”的旗号,对一些本来不破产的企业也一破了之,这无非是看中了破产以后,可以重新清产核资,破产以后可以逃脱债务,破产以后可以让一些幕后人以极低的价格把企业买下来,然后倒手倒卖,以实现财富的快速增加,破产以后办案的法官可以大捞一把,破产以后相关的拍卖机构、评估机构可以从中分得一杯羹。但是破产以后,逃脱了银行的债务,国有资产倾刻化为乌有,最让人憎恨的是企业一破产,把一些多年在企业工作任劳任怨的老工人一踢了之,从此沦为下岗工人,而最让工人们难以理解的是有不少企业虽然破产了,但是原来把企业搞垮的经理们一个个反而成了暴发户,摇身一变又成为了所谓的民营企业家。
  
  管中窥豹略见一斑,深圳中院破产庭的三任庭长全部涉案被抓,只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在企业破产这个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破产成为地方政府甩包袱的一种手段,破产成为一些人发财的大好时机,有人针对深圳中院破产庭三任庭长被抓作了这样的一个诠释:都是破产惹的祸!让我说,在全国的很多企业破产案中,破的是国家和工人的产,而极少数人从破产中捞到了很大的好处,一边是企业破产,一边是某些人发财,这就是中国很多破产案件真实的写照。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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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9 17:08 | 只看该作者
破产 和敛财 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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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9 17:25 | 只看该作者
唉,国资就是这样流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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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9 21:08 | 只看该作者
还是权力失去监督所导致,要改何其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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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0 10:3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朋友的回复,有不少人通过破产发了财,而最苦的是那些破产以后下岗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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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0 15:05 | 只看该作者
正所谓几人欢乐多人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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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1 08:26 | 只看该作者
歪嘴和尚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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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4 09:08 | 只看该作者
两面三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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