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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一个国家里什么最大?白话全解老子《道德经》选登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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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3-25 15: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个国家里什么最大
     ----白话全解老子《道德经》选登之五
              照直说

             第二十六章

  有个东西是由很多物质混合而成的,它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它寂静,它空旷啊,它独立存在而又不改变自己的性质,我们可以认为它是天地的母亲。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只好给它取名“道”,我再勉强给它形容一下加一个修饰词“大”,这样,道就成了“大道”。广大无边的道运行不止,运行不止的道永远运行,永远运行的道始终永远运行。在宇宙中,道最大;在天上,天最大;在地球上,地最大;在国家中,公平、公正、合理、合情的法律法规最大。一个国家里有四大,那就是道大、天大、地大、法律法规大,而符合全体国民意志的法律法规对于人类社会来说是最不可缺少的,它在四个“大”中排在第一位哟。[有物昆(h’n混)成,先天地生。萧呵,谬呵,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国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人依靠地生存,地依靠天生存,天依靠道生存,道依靠自然规律来生存。[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原文:有物昆(h’n混)成①,先天地生。 萧②呵,谬(li„n廖)③呵,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④为之名曰大。大曰逝⑤,逝曰远,远曰反⑥。道大,天大,地大,王⑦亦大。国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⑧焉。人法⑨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⑩。

  注解:
  ①有物昆成:有个东西是由很多物质混合而成的。物:物质,物体。昆:通“混”,混合,杂合,很多物质伴合在一起。②萧:寂静。③谬:通“寥”,空旷,空虚,无形。④强:勉强。⑤大曰逝:广大无边而又运行不止。大:广大,宽广。曰:转折词,作“又、而”解。逝:运行,运转。⑥反:反复,再次,继续。⑦王:王法,指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可以专指国家宪法。⑧王居其一:法律法规排位在第一。居:位居,排位,排序。⑨法:依靠,依赖,依存,效法,摹仿;名词转动词用法。⑩道法自然:道依靠自然规律,道效法自然规律,道摹仿自然规律。

  说明:
  本章老子说了两点,1,法律法规在人类社会中大于一切,高于一切;2,表面上说人依靠地,地依靠天,天依靠道,道依靠自然,实际上是在强调人类所有的行为要自然,人类所有的行为要真实,人类所有的行为要纯朴。

  人类社会之所以战乱、动乱多于和平,暴力血腥、蛮横无理多于友爱礼让,强势阶级始终欺压弱势阶级,原因就在于法律法规没有大于一切,没有高于一切,有太多的人要超越于法律法规之外,要高于法律法规,特别是居于强势地位的统治阶级,他们制订的法律法规本来就已经很不公平、很不公正、很不合理、很不人道了,但他们还要超越于自己的法律法规之外,他们制订的法律法规是用来治人的,不是用来治(管理)自己的;原因更在于人类的太多行为不是自然的,是随心所欲的,是贪婪自私的,是胡作非为的。因此,人类社会始终跳不出恶性循环。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7-3-25 15:57 | 只看该作者
将《老子》研究得真是透彻啊!建议照先生担任“老子版”版主!
3#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17:2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lqm407 发表
将《老子》研究得真是透彻啊!建议照先生担任“老子版”版主!

  谢谢版主的夸奖和建议,有这个想法,但不知能否得到批准,随便吧!多谢了,问好!
4#
发表于 2007-3-25 19:45 | 只看该作者
  弄这个,很费劲。
5#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0:4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马克 发表
  弄这个,很费劲。

  是的,很费劲,甚至是费力不讨好!谢谢阅读,问好!
6#
发表于 2007-3-25 21:39 | 只看该作者

白话解老子

嘿嘿!先生真乃老子专家也!
7#
 楼主| 发表于 2007-3-26 14: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白话解老子

最初由 程学武 发表
嘿嘿!先生真乃老子专家也!

  谢谢阅读,过奖了,只是爱好而已。
8#
发表于 2007-3-26 14:31 | 只看该作者
古文与现实打通了。不错!
封建社会也有法,《大明律》什么的,但皇帝的话,比法律还法律,是谓人治。现在,处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不知我说得对否?
9#
 楼主| 发表于 2007-3-26 15:1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古文与现实打通了。不错!
封建社会也有法,《大明律》什么的,但皇帝的话,比法律还法律,是谓人治。现在,处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不知我说得对否?

  是的,武版主看得很清楚!不过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对于政治集团来说是撕心裂肺般地痛,他们总要千方百计地避免这样的痛。因为这样的痛,将意味着拥有的特权、特利和特位要丧失。

  谢谢阅读和夸奖,问好!
10#
 楼主| 发表于 2007-3-27 08:26 | 只看该作者
  道大,天大,地大,公平、公正、合理、合情的法律法规大,都不如人的基本权利平等和人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大。只有制订公平、公正、合理、合情的法律法规并不折不扣执行了,才能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平等和尊严神圣不可侵犯,这是唯一前提。
11#
发表于 2007-3-27 12:49 | 只看该作者
费劲,但很有意思。有许多事,就是这样的。
12#
 楼主| 发表于 2007-3-28 12:2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江湖一刀 发表
费劲,但很有意思。有许多事,就是这样的。

  谢谢阅读和评论,问好!
13#
发表于 2007-3-28 18:50 | 只看该作者
文章“道行”很深。学习并问好!
14#
发表于 2007-3-28 19:54 | 只看该作者
学习并问好!
15#
发表于 2007-3-29 08:52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是国学热,研究这方面的人很多,还是台湾学者南怀瑾、傅佩荣的解读要深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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