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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也说眼保健操 [打印本页]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07-4-21 22:08
标题: [原创] 也说眼保健操
  也说眼保健操

  眼保健操是否能够保护视力?最近,许多人对此提出质疑,他们认为,“眼保健操可以消除睫状肌紧张或痉挛的目的,同用眼卫生相结合,可以控制近视眼的新发病例”等介绍是故弄玄虚,缺乏科学依据。甚至有人干脆就把眼保健操称为“伪科学”。对此,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副司长廖文科介绍,就这个问题教育部曾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研究。专家们的意见是,坚持做眼保健操对预防近视是有好处的。一些中医学者也为之提出相关的理论依据。而眼保健操发明者后人李晓宏女士更是出面证明,她自己就是受益者。

  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里面的是非曲尚没有公论,我们且不去管它。不过,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和这事件息息相关的当事人——正在校园读书的孩子和他们的家长——是没有发言权的。也就是说,即使他们普遍认为,眼保健操不过只是一种形式,根本就没有实际功效,那也只能是徒劳,根本就没有办法改变。同样,即使他们有更好、更有效的办法,也只能胎死腹中,绝难得到推广。原因很简单:尽管他们是当事人,但主动权并不在他们手里,真正掌握他们命运的是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下辖的专家们。目前的事实是,面对如此众多的反对之声,教育部已明确表示“目前没有考虑对眼保健操本身进行修改或调整”。

  那么,我们就只能私下里议论一下了:眼保健操究竟有没有一点儿功效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其实这根本不劳“专家”大驾,更不用什么中医经络学做依据,只要动脑筋想一下,一切简单明了。比如,我们看书眼睛累了,随便按揉几下,甚至只是闭上眼休息一会儿,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视力疲劳。如能持之以恒,也会起到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作用。连这都会有用,更何况是有着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科学依据”的眼保健操呢?

  那么既然眼保健操有用,真正实施起来效果又如何呢?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推拿科主任强调,“认真、标准和准确的穴位按摩可很好地防治近视。”然而试问一下在校的任课教师,除了几个体育老师外,又有几个能准确地说出“天应穴”、“睛明穴”、“四白穴”的位置?老师们尚且如此,学生们更可想而知了。事实上,大多数学生非但不能准确地按揉穴位,即使是按着错误的穴位也不会认认真真的去做。试想,全班几十个学生都闭上眼睛,装模作样地做着什么操,那该是多么有趣的场景?谁不想偷偷地看看别人做操时是怎样的呢?所以,只要老师一不注意,就总会有人偷偷地睁开眼睛,一边东张西望,一边忍不住地窃笑。孩子们好奇心强,本无可厚非,连成人们都爱窥人隐私呢,孩子们这样根本就不算什么大过,老师一般也不会过分批评;如果没有干扰别人,甚至都懒得前去干涉。因为大家心里都清楚,所谓的眼保健操不过只是一个形式,只要应付过去也就是了。

  许多事情都一样,挑明了之后其实简单至极,其中并没有太大的玄机。眼保健操无论是是否有科学依据,无论是否有实际功效,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做为教育部门,必须有一种办法或是措施来保护学生视力。而真正能解决近视频发、视力集体下降的问题,是要从根源入手才是最有效的。一是教育学生注意用眼卫生教育,让他们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二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让他们从题山书海中解脱出来;三是改善学校的学习条件,诸如要保证光线充足之类……如此等等,才是真正的治本之道,而不是简简单单地应付了事。然而,这些方法或费钱,或费事,或费心,都不如眼保健操经济实惠。只要每天放上两遍录音,看着学生们象样儿地在眼眶周围揉上一会儿,学校对于学生的视力保护就算尽到了职责,又可以免去许多麻烦,岂不是一劳永逸?这样的好办法又岂能轻言废除?教育部之所以要坚决捍卫其地位,之所以要竭力证明其功效,也许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吧?

  一劳永逸总是智者的选择,总是管理者的法宝。所以,要进行课程改革,就是要换一个版本的教科书,把类似的科目改一个名字(诸如自然改为科学,美术音乐改为艺术等等。);要改变教师角色,就是要把“同学们”改成“孩子们”或是“朋友们”;要推进素质教育,就是要多上几节体音美课,多搞一些课外活动……大抵如此!大抵如此!这样一来,操作轻松,效果显著,社会认可,上级满意,又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有理由相信,眼保健操,以及它的同胞兄弟们,大有健康成长、长命百岁的希望。我们拭目以待……(水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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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07-4-21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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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blog.sina.com.cn/u/474068790100098m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07-4-21 22:14
标题: 大家好!
几天没来中财了,挺想这的。前天看了几篇,才回了一篇,就掉线了。今天好歹自己也凑上一篇,就急忙帖上来,请大家指教!
作者: 雨中漫步    时间: 2007-4-22 11:50
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作者: 黑雪    时间: 2007-4-22 18:07
是。从来如此,便正确吗?
作者: 武俊岭    时间: 2007-4-23 10:09
公与婆也许都对,也许都不对;问题是对错的鉴别有谁来做?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07-4-24 19:57
谢诸位回复!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7-5-2 16:09
  要进行课程改革,就是要换一个版本的教科书,把类似的科目改一个名字(诸如自然改为科学,美术音乐改为艺术等等。);要改变教师角色,就是要把“同学们”改成“孩子们”或是“朋友们”;要推进素质教育,就是要多上几节体音美课,多搞一些课外活动……大抵如此!大抵如此!这样一来,操作轻松,效果显著,社会认可,上级满意,又何乐而不为呢?
  
  深有同感。教育改革、教材改革等等都是打着“改革”的旗号捞政绩和资本,将一、二、三改成A、B、C或(一)(二)(三)或1、2、3或别的什么,这样的改革,不改更比改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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