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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怪味豆] ④红颜知己与红娘、王婆 [打印本页]

作者: 巴陵    时间: 2003-7-9 13:16
标题: [原创—怪味豆] ④红颜知己与红娘、王婆
  

    夜深深停了针线和小姐闲谈心,
    她说公子病久我俩背了夫人到西厢问候,
    他说夫人恩做仇,
    叫我喜变忧,
    她把门儿关了,
    我只好走。
    他俩是情意两相投,
    叫夫人你该罢休便罢休,
    又何必苦追究。
    一不该言而无信把婚姻赖,
    二不该女大不嫁留在深闺,
    三不该呀不曾发落这张秀才,
    如今是米已成饭难更改,
    倒不如成全了这好事,
    把一切都遮盖。

               ——京剧《拷红》红娘唱段。

  之所以引用这一大段唱词,只是想说一点感慨。题目虽说是红颜知己,其实与此并没有多大关系,只不过这些想法是因前两天阅读太阳神兄和冯俊杰先生的文章得来,不敢贪功,所以,仍沿用了,祈请二位原宥之。

  或者从小受到中国古典文学的熏陶和影响,对于古典戏曲剧本,我喜欢王实甫的《西厢记》和孔尚任的《桃花扇》,真的可以说是百看不厌。今天,我就想仅仅从“结构主义”的角度,把《西厢记》和《金瓶梅》做一个简单的比较。

  一对素昧平生的青年男女,一见钟情,却不能顺利成其好事,于是只好要由一个中间人出来撮合,历尽种种曲折,经受层层磨难,到最后才终于成事。这一点在张君瑞和崔莺莺、潘金莲和西门庆之间何其相似。

  《西厢记》在明清时期曾经被统治者定为“秽恶之书”遭受查禁,直到“五·四运动”以后,渐渐为国人所接受欣赏,张君瑞和崔莺莺的爱情才走大大庭广众之下,他们的“婚前性生活”并不为大众所诟。而促成这段美好姻缘的红娘,在自己经受拷打之苦时,仍委婉劝解夫人,遂成为男人心目中的“最好的媒人”。

  潘金莲与西门大官人的故事,自出笼伊始,就遭到人们的否定,时至今日,他们二人的行为,仍然被冠以“淫秽”、“下流”、“肮脏”等名词被人们所不齿,而在其中撮合他们的在武大门首开着一间茶坊的王婆,却成为人们心中毋庸置疑的一个坏蛋。

  但是,我们需要平心静气的想一想。崔莺莺和张君瑞的一见钟情,实在也没有什么“思想”、“感情”基础,王实甫的文本中明明白白写道,莺莺引红娘捻花枝上,张君瑞一见,立即“呀”了一声,然后唱道:“正撞着五百年前风流孽冤!颠不刺的见了万千,似这般可喜娘的庞儿罕曾见;只叫人眼花缭乱口难言,灵魂儿飞在半天……未语人前先腼腆,樱桃红绽,玉粳白露,半晌恰方言,恰便似呖呖莺声花外啭,行一步可人怜,解舞腰肢娇又软,千般袅娜,万般旖旎,似垂柳晚风前……”,所以可见,他们之间原本是一种朴素的性吸引,这与“西门庆帘下遇金莲”两人的性吸引,实在没有本质的什么区别。不同的是当时张生未娶,但在当时的社会中,像西门庆这样的大户人家,三房四妾即不违反社会规范,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被时代所纵容。潘金莲固然已经嫁作他人妻,而崔莺莺却也已定聘于郑恒,封建时代,背叛婚后的丈夫与背弃已经订婚的男人,而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也许就是五十步和百步的差距,并非本质上的区别。

  在西门庆的引诱威逼和王婆的怂恿下,潘金莲毒死了武大郎;王实甫则让郑恒因蒙羞而“触树身亡”。两对都因偷情而产生的“性关系”,在这里发生了重大的差异。前者触犯法律和社会公德沦落为犯罪,后者干干净净做了“终成眷属”的有情人,而被人们忽略了“婚前性关系”,于是,这个结尾成为读者唾此羡彼的理性依据。

  按照“结构主义”的原理分析,仔细推究起来,就这两本书所描写的爱情故事,数百年来决定了读者情感的向背,我认为这与两位作者对两组人物的两个爱情故事所采用的叙述文本有很大的关系。《西厢记》用鲜丽雅致精美的唱词对白或者背景的美仑美奂来铺陈主人公的欲望世界,虽然也同样是相互的性吸引,但却把这种性爱升华到了审美的境界,给读者以美的享受。这种美建立在人本性的善良和感情的真实之上,所以给人以更美的享受和启迪。而《金瓶梅》写西门庆和潘金莲的性爱,却使用了一种坦率的俚俗白描,从而把他们之间的性吸引,仅仅定位于赤裸裸的肉欲。这也是一种真实——生活的真实,这种真实之所以引起人们的反感,不是生理上的,而是精神和情感上的。

  现在,我们再回到红娘和王婆身上。王婆在西门庆和潘金莲之间热心的撮合,其心理就是为了得到西门庆许诺的钱财;而红娘则根本不同,她仗义无私,以成人之美为自身乐事,即使受杖仍也不屈,乃至机智劝解,竟然最后拨云见日,终于成就一段好事。是否可被张君瑞引为“红颜知己”?

  那么,王婆之于西门大官人呢,谁可以解释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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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巴陵    时间: 2003-7-9 14:54
  不能说年龄长相呀    呵呵   :))
作者: 忆雪飞    时间: 2003-7-9 15:04
一曲《西厢记》,让勇敢的红娘成了主角,崔莺莺反成了配角。红娘,知己又知彼,她不仅勇敢,而且也娇柔、善解人意,她应该算是一位红颜知己了。王婆是什么东西,肮脏,卑微。要是没有她,潘金莲一肚的苦水只会往肚里咽,而不会做出恶毒的杀夫之事来。话说转来,潘金莲也是一位值得同情的角色,在那个时代,她能为自己不幸的婚姻做什么样的反抗与挣扎呢!她比起崔莺莺来,更具有时代的判逆精神。
作者: 圆月弯刀    时间: 2003-7-9 15:04
标题: 让我眼前一亮!
俺喜欢这种让人振奋的感觉。
至少,这个立意就让人惊喜。
作者: 吴超超    时间: 2003-7-10 01:01
这么多书没有看过
我实在感到汗颜
佩服作者
作者: 圆月弯刀    时间: 2003-7-10 01:24
标题: 回复: 呵,瞎说了哈
最初由 落蕊 发表
呵呵,这种感情也许不分年龄段的吧

至于长相,如果只注重心灵的沟通那就另当别论了
但没有起码的美感又何谈红颜...
你红不
作者: 巴陵    时间: 2003-7-10 13:21
标题: 回复: 回复: [原创—怪味豆] ④红颜知己与红娘、王婆
最初由 太阳神 发表
[QUOTE]最初由 巴陵 发表
  
现在,我们再回到红娘和王婆身上。王婆在西门庆和潘金莲之间热心的撮合,其心理就是为了得到西门庆许诺的钱财;而红娘则根本不同,她仗义无私,以成人之美为自身乐事,即?..


  好好看看嗳~~~~我说谁一定就是谁的红颜知己了吗?呵呵  本来无关的,前面已经声明的了  读的很不认真呀 :))

  红娘是拉皮条的吗~~~~???
作者: yushu369    时间: 2003-7-12 13:46
从法律角度看,王婆因得了钱财,也就是营利为目的,因此,要受处罚。红娘没有营利,但如果将来得到了张生的照顾成了受惠者,也是一种性贿赂嘛!
不过巴版的这个见解是有道理的,估计西门庆当时没有和传媒界弄好关系,张生和莺莺就满足了狗仔队的要求。
作者: 百里烟    时间: 2003-7-12 14:10
最初由 yushu369 发表
从法律角度看,王婆因得了钱财,也就是营利为目的,因此,要受处罚。红娘没有营利,但如果将来得到了张生的照顾成了受惠者,也是一种性贿赂嘛!
不过巴版的这个见解是有道理的,估计西门庆当时没有和传媒界弄好关系...


噗嗤,老师真乃绝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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