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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陈竹友谈中国企业文化的十种现象之四:“智猪”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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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7 1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个叫纳什的人做过一个试验,他把一头大猪和一只小猪关在同一个笼子里,然后在笼里安上一个机关。每当其中的任何一只猪触动按钮,就会掉下来一些食物。如果小猪去碰这个开关,掉下来的食物还没等小猪跑过去就被大猪吃完了;而如果大猪去碰这个开关,掉下来的食物因为小猪一口吃不了,大猪还能抢来剩下的部分。这样,时间久了,小猪干脆不去触动开关,只等大猪触动后他先去抢一口饭吃。

这就是著名的“智猪实验”---实验得出的结论是:食物如同市场,在市场竞争中放弃创新、没有核心能力的企业如同放弃触及开关的小猪一样,只能永远受制于人。

我们看一下以下的媒体报道:

1.2006.6.5,<中国经济周刊>:中国真正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为万分之三;

2.东方网报道:我国医药产品大部分是仿制品,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依赖低价竞争.4000多家药品企业有一半面临危机;

3.新华网报道:中科院院士曾毅感叹,国际上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120项艾滋病疫苗临床试验中,我国只进行两项且没有我国的自主知识产权;

4.国家中科院统计:中国数字设备进口程度:光纤设备进口率100%;高端医疗设备进口率95%、 集成电路设备进口率95%、石化设备进口率85%、纺织设备进口率80%。

2005年6月20日,美国《时代》杂志的封面上印着毛泽的照片。毛穿着中山装,但衣服上面的图案却是“路易威登”品牌商标。这期的杂志的首篇文章标题叫《解读中国的发展》。

文中指出:“目前中国经济是建立在廉价劳动力和扩大制造业规模上,若想保持发展必须生产全新的产品。如果中国不能解决好知识产权问题,中国成为高科技超级大国的能力就会大打折扣。

这个道理我们不是2005或2007年才懂的,但我们很多企业还没懂或还没有意识与能力去懂。民企更甚!在中国现况下的“智猪”型民企们,企业生存的主要的吃法表现有以下几种:

1.  偷吃---没有自主知识产权;

2.  抢吃---没有核心技术;

3.  讨吃---没有真正意义的品牌。

偷吃---

有一起企业间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案子,耗时3年亦可谓历经坎坷。

侵权的是福建一家民企,被侵权的是广东一家外企。他们都是做工艺品的,他们的开发设计流程也是一样的:

开发意向---设计图纸----泥模雕塑-----颜色设计---样品生产。

福建的这家民企省略了上面的全部过程,在法国买来广东这家外企的产品直接当做样品投产上线。工艺品的生产流程很简单,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核心优势基本上就在于新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这官司从2000年开始,从法国打到广东,又从广东打到福建,再从福建打到北京,最后是中国、法国两场同时开庭。

在这场长时间马拉松的诉讼与反诉讼过程中,两家企业的都老板都累得精疲立竭,在法庭上扯皮找岔双方向农村的村妇,法庭下两人也曾沟通几次寻求和解并差点成为朋友。

后来在一连串关系和政府的“关注”下,此案算是了结了。彼此都出了一口气,其实早在官司进行中的一次庭外和解时,侵权的这家民企老总就很诚恳地对他的起诉方说:“其实做工艺品这行的,大家都是相互抄袭。为什么你就一定要究追不舍呢?但跟着别人的设计思路总是一条捷径啊!”

也许这个民企的老总这句话真的出自腑,他这样的做法的确不是他一家独有的行为。每次在广交会上泉州都是以大手笔包下一整层的展厅,并打出“中国树脂工艺品之乡”的广告横幅。这种气慨和雄心是另人敬佩的,但泉州工艺品的设计开发据我对此行业近十年的了解,工艺品的设计及新产品的开发基本上完全被台湾人所控制和掌握着。我们只能跟在别人的后面抄抄写写或改头换面。

吴仪在一次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和美国人谈判的时候,美国人对吴仪说:就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来讲,“我是在和小偷谈判”。

吴仪很火,丢了一名“我在和强盗谈判”后就走了。弄得老美很没面子。

但就企业来说,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没有自已的核心能力的企业,以模仿代替创新、以抄袭代替研发。他们所做的的确和“小偷”没有区别,更谈不上所谓的创新和发展了。

抢吃----

先看几条资讯:
1.05年4月18号,波导发布年报:销售额90.8亿元,净亏损327.13%;

2.05年4月20日,海尔发布财报:手机业务去年亏损4.33亿港元,忍痛宣布与公司剥离;

3. 新华网报道:2005年国产手机市场销售连续9个季度下滑,首次跌破37%.原因是中国国产手机无核心技术,一般都是组装机. “和做鞋差不多“。

4.2005年始,国内厂商退出手机市场的消息就从来没有停息过,熊猫、科健、南方高科、迪比特、厦华……不要说芯片等核心元件,就算是一些中高端机型的开模、注塑、彩喷都要到韩国去才能进行,国内根本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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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14:37 | 只看该作者
肉少狼多,真是惨烈残酷。

有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总跟我说:在中国做外贸真的很简单,你只要有一张订单,找两三家工厂议价,价格甚至少下降30%。因为他们会相互拆台,自动降价,降到连拿订单的人都开始担心。

突然想起一个实验。有人把一群蟑螂放在一个大的房间里,每天只提供固定量的食物,蟑螂的繁殖能力很强,很快他们的数量就成倍地增长,固定的食物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彼此间开始撕杀,直至达到固定食物可以供应的数量。

有人说:OEM是外国人给我们中国送来的又一包鸦片。

如果真是这样,希望我们的民企不要上瘾。

还有一种吃法比较可怜一点:叫讨饭吃。

各位看官中我相信您纵有各种生活阅历,恐怕也没有讨饭的经历。但我们见过要饭吃的人,他们的眼睛里流露出的乞求和无助是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因为无助所以无奈,因为无奈所以乞求。

人没有自已的生存能力只能沿街乞讨,看人脸色;

企业没有自已的生存价值只能寄人篱下,任人摆布。

先说几个大的:

案例一:科龙曾经是家电业的领军人物,他也有自已的品牌。但这种品牌不能完全算得上是“真正意义的”。真正意义的品牌如沃尔玛公司拥有的著名冰箱品牌 “神奇的厨师”----但实际上是由科龙设计并生产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科龙是不是要看沃尔玛的脸色呢?

第二个案例:青岛双星,做鞋的,广告很牛“每15个美国人就有一人穿双星鞋”。但双星不过是美国PSS公司在中国的一个 “核心工厂”。

如果事实还不能让我们的民企警觉悟的话,还有一个数字:

中国年出口700亿以上,99.9%是贴牌生产!

贴牌没什么不好,但企业如果不追求百年老店,不追求长治久安的话。我建议大家都去贴牌。因为省事、简单、方便、快速。。。。。。

但没有保障,也不安全。

911已经过很久了,老萨也已经上了绞刑架了。但911的痛苦不仅只留在了美国人民的心中,它还给很多中国企业留下了痛苦。

当年我在深圳埋头苦干,911之后不久我公司附近的一家做鞋子的5000多人的一个民企突然宣布破产,原因很简单:他们美国的客户在911当天双子楼的办公室里全部遇难。

无独有偶。去年的德国世界杯,球迷们可是高兴坏了,商家也高兴得合不扰嘴。但德国有一家世界杯吉祥物代销售总代理叫“尼奇”的公司“离奇”地关门了----因为德国人喜欢的是鹰,而德国世界杯的吉祥物却是狮子。所以他代理的吉祥物在德国造成滞销。

痛苦的不是尼奇这一家公司,痛苦的又是中国的无数家供货商们。从广东到福建光知道的因受尼奇公司倒闭而停产或瘫痪的中国企业至少有7家!

想起孔子的一句名言: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我们的企业主们却偏偏把劳心的事情交给别人,把劳力的事情留给自已。

没有核心能力的企业、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品牌的企业,如同装着 “心脏起博器”的人一样,当环境稍有变化时,就会一命呜呼;

人有很多种死法,唯有累死最可怜;

企业也有很多种死法,唯有累死最可悲!
3#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14:39 | 只看该作者
企业文化的真正含义绝不仅仅在于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最重要的是核心文化和企业内部全员的价值观!

企业文化的核心层面(精神层)包括:企业值观念、经营哲学、理想、意识等精神形态。它主要的组成部分有:
企业哲学—企业宗旨和灵魂(企业基本法);

企业愿景和理想;

企业精神—是企业有意识培养/提倡的员工群体的精神风貌/观念意识/传统习惯/行为方式的积累和提炼;

企业风气—普遍性/稳定的心理状态,是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是员工工作方式,生活方式,思想作风的客观反映;

企业伦理—解决不合 “理”的问题.
所以说:企业的形象绝对不是企业的环境、设备、厂房、外观、员工服装等有形的东西,这些只能给企业带来感观的“面子”,却无法解决企业的生存和根本问题。

比如:企业风气------

企业风气是企业员工普遍性/稳定的心理状态,是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是员工思想作风的实际反映;是传统习惯/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甚至思维模式等方面的综合和统一.。它对于企业行为:

1.具潜移默化作用;

2.具规范作用;

3.具筛选作用;

4.具凝聚作用。

而要想把一个企业的风气塑造到具备上述功能,绝非金钱所能买来的“面子”这么简单,也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远大工程。

看一下“面子层”在企业文化这个“同心圆”中所占的位置,我们就很清楚我们现在的大部分企业所推行的“企业文化”的状态了。




面子文化对于企业来说最大的忧患在于“面子”是会“上瘾”的,而且时间越长,瘾劲越足。

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企业主会渐渐喜欢出席各种场合的会议、论坛,在一片模糊的尊敬中享受观众的掌声;而且会嗜好各种各样的有名无实的头衍或称喟,渐渐偏离自已的经营企业的主题,变成一个“社会活动家”并以此为荣甚至乐此不疲。长期下去,他经营企业的时间和兴趣就会慢慢地减少或不在感兴趣。而企业经营则是实实在在的事情,他需要企业家用心经营,用心管理。再好的制度都不可能取代人的关系,更不可能取代经营者的地位和作用。

一个好的企业,不一定有一个好的企业主;但一个好的企业,却一定有一个好的经营者。我这里所讲的“经营者”,是指那些能凝聚企业核心、具有企业精神的企业灵魂人物。他们不仅深谙企业管理之道,更明白企业经营之道;他能够准确地把握企业形象与企业当前所处的环境和位置的关系;他们能够了解企业家声誉与个人“面子”之间的界限;他们懂得企业家精神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他们了解物质作用永远有限而文化铸造却是千秋功业;他们总是默默无闻地在自已的领域内耕耘,低调且执着地为自已的企业沤心沥血;他们在企业被社会广泛认同且声名远播时却退避三舍,冷静地面对自已;他们不需要造势、也不需要刻意地使用“品牌战略”,却能在行业内甚至社会上引起绝对的认同和赞赏。。。。。

至高的管理是看不见的管理,最好的品牌是深入人心不留痕迹的品牌。象微软、象沃尔玛等等国际级公司,他们已不需要再刻意地在品牌和名气上去过多地运作什么,但却已被市场广泛的传播和认同了。

庄子说:天下有三剑—“庶人之剑、诸候之剑和天子之剑”

庶人之剑“蓬头曼胡,短衣睹目,无异于斗鸡”;

诸候之剑“智勇为锋,清廉为锷,中和民意以安四乡”;

天子之剑则“包四夷襄四时,绕渤海带常山,制以五行而论以刑德”,是以“匡诸候,天下服矣”。

所以,企业之所以为企业在于企业经营者所具有的不同境界。老鼠成不了大象不是因为老鼠不会模仿大象,而在于老鼠的本质没有可以长成大象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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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0 23:34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 align=center><BR><A id=ImgSpan href="http://wind.ywzk.com/UploadFile/2006-11/20061151575514002.gif" target=_blank><FONT size=7><IMG style="CURSOR: pointer"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src="http://wind.ywzk.com/UploadFile/2006-11/20061151575514002.gif" border=0></FONT></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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