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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误区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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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3-12 18: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个误区说出来
            李淮南

  这个误区来自本人今天贴在中财论坛·春夜听雨《垂下希望钓梦想》文后版主杜永生先生的点评。杜先生在热情阅评之后,直接说到:“可惜不是中财首发(2005.02.13 20:12发表在浮生杂记,文章编号:3038940),文尾不必加授权申明。不好意思。”他的“不好意思”检举,让我顿生弄假露馅的感受。于是想将认识误区说出来。

  贴在中财论坛的文章一头一尾要求有个“原创”和“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 ,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的声明或曰承诺。声明和承诺的事宜我都能保证,不存在“文尾不必加授权申明”的问题。看来是在文首“原创”与“首发”出叉了。何谓“原创”?尽管翻遍手头词书未见收录,我个人理解“原创”的意思应该是内容不是抄录别人的,而完全是自己创作的。原创不等于原版,显然“原创”与“首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即便强调“首发”,这也有两种理解:一是正式媒体正式采用(以支付稿酬为准),一是无论何种形式(包括作文自娱的个人博客、以文会友的原创网站)发出来就算。这两种情况有着严格的区别,前者版权归作者和首发媒体;后者只要作者同意,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虽然中财论坛只要求“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没要我们去声明“首发”。既然涉及到了,也还是去琢磨琢磨动因。想是讲究初恋,担心一个闺女许两家,惹得两个婆家生出版权纷争的麻烦。这个“许配”至少要下个彩礼收个定金才能算数。彩礼可以联想稿酬。

  还想说说中财论坛有无必要限制和排斥属于第二种类型的首发,亦即“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的文章。既为论坛就不是收购站,大家汇集在这里为的是交流思想,切磋文章,感受融融学术气息,提升自身作文水平。至于中财公司采取“计酬”,目的想必主要是激发大家创作、阅读和点评的热情。同样,作者也极少冲着计酬来。计酬之后,“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为了避免版权纷争,你当然不能把许过婆家的闺女再次给人家。待字未嫁或者没收定金的,我建议可以来中财,而且要拣好的送,一则方便公司挑选,一则对得起文友耗工费时的阅评。要是严格要求初恋式的首发,就凭赶这一周一评的急就章,能有多少好文章?

  本人所谓误区主要表现在“原创”与“首发”的理解上,说出来就教论坛管理层、版主和各位文友。

  本文这回同时一稿两投,一发“江天漫话”,一贴“春夜听雨”。
2#
发表于 2008-3-12 20:03 | 只看该作者
李淮南朋友提出的这个问题,中财论坛早已有相关的规定进行了明确的说明:本论坛将已添加文末声明的文章视作一级授权(类似于其他文学网站的A级授权),而将不加版权声明的一般发稿视作二级授权(相当于其他文学网站B级授权),对于两种授权文章本论坛都热烈欢迎。http://www.zhongcai.com/bbs/showthr...hreadid=58241。

其他文学网站的A级授权是这样规定的:A级授权——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人,并且此作品系首发于小学生网上作文网站。我同意小学生网上作文网站作为此作品版权的独占代理人。在撤销本委托之前,我不再将此作品投给其他媒体,有关此作品发表和转载等任何事宜,由小学生网上作文网站全权负责。未经小学生网上作文网站转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换言之,A级授权强调的是首发http://www.wszw.com/help/authority.htm

不知这样解释朋友理解了吗?问好。
3#
发表于 2008-3-12 20:03 | 只看该作者
  按我的理解:“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是包括整个网络的。我以前也不知道这种情况,将自己在博客上发表的小说贴到太虚版,引起了版主的批评。
4#
 楼主| 发表于 2008-3-12 20:3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两位。先前在有关杂文随笔原创网站发稿,其规定都是“未经本站或作者同意,不得转载”之类,看来在A级授权与B级授权上要先行弄清楚。只是不知将“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的文章发到中财的建议,二位版主如何看待。冒昧说一句,大家交流还是拿出精细的作品为好,急就章难保质量。
5#
发表于 2008-3-12 21:15 | 只看该作者
看了中财会员“帖文”的要求细则,也明白管理层的意思。我个人理解“中财帖文”的要求说明,因为只有“计酬”而没有“纸煤”跟着,大家在发文时感觉要宽泛和自由得多。有的与“报纸”“杂志”直接挂钩的论坛,你的文章一旦编审,管理层就会马上通知你不得再另投其它网站或纸煤,也是大家所说的“一女不得嫁二夫”。至于一级授权和二级授权这个要求就很严格,而中财帖文的“添加文末声明“又相当于一级授权。或许大家都有李老师的“苦衷”:“大家交流还是拿出精细的作品为好,急就章难保质量”,这点我持赞同意见。因为,毕竟大家不都是专业作家,更多的写手还有其它的本职工作,写作只是爱好而已。一个版块在吸收优秀会员的时候,负责的斑竹都要下很大的“力气”网络和聚集人才,没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用来观察和互动,大家也不会了解。从这个意义上说,个人觉得还要提倡“不是首发”但“一定是原创”的文章拿来交流。写出自己认为可以的文章,首发之后就可以添加上中财对会员的“特别要求”了。

李老师发在江天的杂文,短小精悍,多以身边事进行脚踏实地的议论,多以抨击时弊,好恶分明的语言,使得文章的整体内容更很贴近杂文本身。我个人比较欣赏,也常常用心学习。至于散文版,也经常光顾,但感觉那的水“很深”,大家或者职业作家很多,穷于没有过硬的文章,只是学习的时候多些:)
6#
 楼主| 发表于 2008-3-12 21:48 | 只看该作者
  感谢一水版主理解我的真实意思。发在江天的文章,大家细心阅读,细致点评,营造了很浓的学术交流氛围,既无廉价吹捧,也无恶意搞笑,一周下来,弄顶皇冠,或叫帽子,感觉是受到了好评,至少是我并没在意那俩小钱。毕竟发到其他媒体的文章,很难知道别人的评价。拿精细的东西去交流,才对得起人家。
7#
发表于 2008-3-13 09:08 | 只看该作者
说得清楚了好
8#
发表于 2008-3-13 10:3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李淮南 发表
  感谢一水版主理解我的真实意思。发在江天的文章,大家细心阅读,细致点评,营造了很浓的学术交流氛围,既无廉价吹捧,也无恶意搞笑,一周下来,弄顶皇冠,或叫帽子,感觉是受到了好评,至少是我并没在意那俩小钱...

以后有所作,先发表在这里好了。
9#
发表于 2008-3-13 14:47 | 只看该作者
李老师“有个误区说出来”说的好!相信诸位看了之后,一定明白了不少!
谢谢!
10#
发表于 2008-3-13 14:5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一水 发表
看了中财会员“帖文”的要求细则,也明白管理层的意思。我个人理解“中财帖文”的要求说明,因为只有“计酬”而没有“纸煤”跟着,大家在发文时感觉要宽泛和自由得多。有的与“报纸”“杂志”直接挂钩的论坛,你的文...
11#
发表于 2008-3-13 19:3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程学武 发表
李老师“有个误区说出来”说的好!相信诸位看了之后,一定明白了不少!
谢谢!


同感。
12#
发表于 2009-6-26 10:23 | 只看该作者
李兄。就在昨日。惊悉您与我们一帮兄弟自此永别。心痛!。
因好久未来中财。噩耗传来。还是心痛。今来此。翻阅您的文字。听您的心声。
万望江天诸位文友勿怪我提出我兄的旧作。权当一次与远去天堂的李兄的对话吧——
李兄。一路走好。天堂里的你一定很好。。。。。。
13#
发表于 2009-6-26 12:13 | 只看该作者
根据法律,未付报酬作者就有权到处发 中财的这个首发规定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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