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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冤魂 [打印本页]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3 19:05
标题: 冤魂
本帖最后由 瑞雪洪荒 于 2016-12-2 20:14 编辑

撤稿
作者: 戏笑九宫    时间: 2016-11-3 19:06
抢了沙发待慢品细读,瑞雪辛苦,问好!
作者: 天门牧夫    时间: 2016-11-3 19:29
戏笑九宫 发表于 2016-11-3 19:06
抢了沙发待慢品细读,瑞雪辛苦,问好!

九版抢了沙发,俺坐交椅也不赖。待我细赏。
作者: 一介草民    时间: 2016-11-3 19:40
湖畔惊魂让一位游手好闲的浪子从此心革面,重新做人。这场戏演的出色、必要。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3 19:41
戏笑九宫 发表于 2016-11-3 19:06
抢了沙发待慢品细读,瑞雪辛苦,问好!

九宫速度好快,刚发上,你就来了!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3 19:41
天门牧夫 发表于 2016-11-3 19:29
九版抢了沙发,俺坐交椅也不赖。待我细赏。

喜欢看牧夫评语!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3 19:43
一介草民 发表于 2016-11-3 19:40
湖畔惊魂让一位游手好闲的浪子从此心革面,重新做人。这场戏演的出色、必要。

谢谢老师赏读,您辛苦!祝冬安!
作者: 天门牧夫    时间: 2016-11-3 19:45
瑞雪有讲故事的强大本事。看到最后总算心里平静了。妹妹设计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好戏,洪凯终于幡然醒悟。惊秫的细节描写逼真,场景感十足。语言表述简练而富有感染力。小说也极具可读性。欣赏学习!
作者: 言默然    时间: 2016-11-3 19:46
本帖最后由 言默然 于 2016-11-3 19:48 编辑

拜读学习,章回体,架构更清晰,好文笔!
作者: 戏笑九宫    时间: 2016-11-3 19:56
有关部门不该怠慢——不该、不敢?
她和它也许是一类?——一类、同类?

粗读,一篇正能量悬疑小说,非常震撼!待再次慢品细读胡乱点评.......
作者: 熊荟蓉    时间: 2016-11-3 20:28
打开一看,魂飞魄散。怕做恶梦,先按下不表。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3 20:35
天门牧夫 发表于 2016-11-3 19:45
瑞雪有讲故事的强大本事。看到最后总算心里平静了。妹妹设计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好戏,洪凯终于幡然醒悟。惊秫 ...

谢谢牧夫不惜笔墨,每次看你点评都有欣喜和收获,辛苦了,瑞雪谢过!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3 20:36
言默然 发表于 2016-11-3 19:46
拜读学习,章回体,架构更清晰,好文笔!

谢谢言老师,最近您的作品很受中财欢迎哦!向您学习!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3 20:37
戏笑九宫 发表于 2016-11-3 19:56
有关部门不该怠慢——不该、不敢?
她和它也许是一类?——一类、同类?

九宫读的仔细,辛苦了,马上改正。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3 20:39
熊荟蓉 发表于 2016-11-3 20:28
打开一看,魂飞魄散。怕做恶梦,先按下不表。

哈,知道荟蓉胆小,这篇是专门来吓唬你的!不过,看到最后你会喜欢的,因为这和你的微篇结构类似,是你惯用的路子。
作者: zizhu    时间: 2016-11-3 21:26
看到红色,就知道惊悚。看到没有五官,就不敢看了,嘿嘿,白天敢看,晚上看有点困难。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3 21:31
zizhu 发表于 2016-11-3 21:26
看到红色,就知道惊悚。看到没有五官,就不敢看了,嘿嘿,白天敢看,晚上看有点困难。

你最好半夜来读。会很有感觉的……
作者: zizhu    时间: 2016-11-3 21:37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3 21:47
zizhu 发表于 2016-11-3 21:37

别怕,紫竹,看到最后,你会欣慰的!
作者: zizhu    时间: 2016-11-3 21:49

作者: 熊荟蓉    时间: 2016-11-4 06:24
瑞雪洪荒 发表于 2016-11-3 20:39
哈,知道荟蓉胆小,这篇是专门来吓唬你的!不过,看到最后你会喜欢的,因为这和你的微篇结构类似,是你惯 ...

起早来读。还真如瑞哥所说,这个结尾好美好温暖!小瑞哥,你当初是不是这样讲嫂子哄骗到手的:先讲个鬼故事,将她吓得往你怀里躲,然后,再甜言蜜语,哄得她心花怒放……
作者: 戏笑九宫    时间: 2016-11-4 06:50
熊荟蓉 发表于 2016-11-4 06:24
起早来读。还真如瑞哥所说,这个结尾好美好温暖!小瑞哥,你当初是不是这样讲嫂子哄骗到手的:先讲个鬼故 ...

看了荟蓉妹子体会颇深啊!
作者: 高山流水121212    时间: 2016-11-4 07:36
拜读学习
作者: 碣石清风    时间: 2016-11-4 16:16
这两天帖子多老眼昏花看不过来了,又把你的漏下了,提起来明早学习。
作者: 草舍煮字    时间: 2016-11-4 16:38
本帖最后由 草舍煮字 于 2016-11-4 16:39 编辑

讲故事,营造气氛的能力比较强,但逻辑上有点缺欠,妹妹导演这场戏是否考虑过后果?万一对哥哥造成了心理、身体伤害怎么办?虽说对娱乐性的小说不必较真,但也要符合生活逻辑才好。
手法上还是稚嫩了,居然出现了作者的旁白: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话是骗人的,千万别相信!“路边的野花不要采”,这话才对。
 这怎么看都是个冤魂索命的故事,好在洪凯并未被冤魂夺去性命,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家中。原来,是妹妹在黑水湖公园找到了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你马上就知道答案了。

只是个故事,还不能算是小说。
作者: 碣石清风    时间: 2016-11-5 06:23
有关部门不该(敢)怠慢
作者: 九月盛菊    时间: 2016-11-5 08:12
有关部门不该怠慢,是有关部门不敢怠慢吧。
作者: 九月盛菊    时间: 2016-11-5 08:26
晚上就想看,可是看见题目又怕做噩梦,只好留到今天,一口气读完,感觉是一篇鬼狐传,有《聊斋志异》之风味。


觉得结尾有些不太合适,尽管作者的立意是好的,可为了成全哥哥一家,妹妹设下如此大的周折,未免有点太想象了吧。感觉这个结尾还是冲淡了原文。个见,交流。
作者: 碣石清风    时间: 2016-11-5 08:31
本来想阅读大作的,被抢楼耽误了,楼也没抢到,还误了读评
小说好惊悚,把我抢楼的懊丧吓跑了。故事紧凑,情景逼真,可读性很强啊。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5 11:38
高山流水121212 发表于 2016-11-4 07:36
拜读学习

谢谢高山赏读,您辛苦!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5 11:39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6-11-4 16:16
这两天帖子多老眼昏花看不过来了,又把你的漏下了,提起来明早学习。

清风版主太累了,还是要以身体健康为主啊!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5 11:54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6-11-4 16:38
讲故事,营造气氛的能力比较强,但逻辑上有点缺欠,妹妹导演这场戏是否考虑过后果?万一对哥哥造成了心理、 ...

谢谢您不惜笔墨用心留评。
关于你说逻辑问题,妹妹导演这场戏是否考虑过后果?万一对哥哥造成了心理、身体伤害怎么办?回答:1、哥哥是个色胆包天、不计后果的人,不采取非常措施是无法改变其本性的。2、即使有一点后果,也比不上他的堕落和家庭破裂、儿子失去母爱重要。3、文学作品如果太过较真,那就没有文学了。4、我见过很多纸媒发表过的作品,那里面的情节设计比我这篇有过之无不及。
关于你说“居然出现了作者旁白”的问题,其实本篇自始至终都是从作者本人的角度叙述的啊,而并不是以文中哪个人物角度写的。
关于你说故事和小说的问题,其实是个争论不已的问题。我宁愿看有精彩情节、以情节取胜的“故事”,也决不看家长里短、絮絮叨叨、所谓“有小说味”的“小说”。只是个人追求、喜好不同而已。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5 11:55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6-11-5 06:23
有关部门不该(敢)怠慢

谢谢老师细心,已改正。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5 11:56
九月盛菊 发表于 2016-11-5 08:12
有关部门不该怠慢,是有关部门不敢怠慢吧。

谢谢评论员细心赏读,已改正。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5 12:07
九月盛菊 发表于 2016-11-5 08:26
晚上就想看,可是看见题目又怕做噩梦,只好留到今天,一口气读完,感觉是一篇鬼狐传,有《聊斋志异》之风味 ...

谢谢评论员留评。
是这样的,我通篇都在营造一种诡异气氛,让读者感到洪凯遇鬼了,是个女鬼复仇的故事。而其实呢,恰恰相反,这不是鬼故事。结果,您确实是按我的思路读下来的,感觉是一篇鬼狐传。哈,你上当了,这就是我要的结果,我不能让你猜到。因为一切都是我在刻意误导读者,只有这样,结尾的真相揭出才会震撼。
侦探悬疑类的东西,其实是作者在和读者比拼智力,如果你被作者牵着鼻子走,相信了表现的东西,其实就是作者成功了。如果让你猜到了结局,那就是作者失败了,证明是篇不成功的作品。
愿与评论员商榷。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5 12:08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6-11-5 08:31
本来想阅读大作的,被抢楼耽误了,楼也没抢到,还误了读评
小说好惊悚,把我抢楼的懊丧吓跑了。故事紧凑 ...

哈哈,非常高兴清风老师加入到抢楼活动中,祝您旗开得胜!
作者: 碣石清风    时间: 2016-11-5 12:20
枪了半天上瘾了。太费时间了。这期抢完就要歇歇了,千万别累着。你也是。
作者: 草舍煮字    时间: 2016-11-5 12:22
瑞雪洪荒 发表于 2016-11-5 11:54
谢谢您不惜笔墨用心留评。
关于你说逻辑问题,妹妹导演这场戏是否考虑过后果?万一对哥哥造成了心理、身 ...

妹妹对哥哥的顽疾下猛药,最终如愿药到病除,没有出现意外枝节。这样的设计突出了戏剧性效果,这对于小说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卖点,我只是觉得美中不足而已,不是苛求。
小说是一种叙述性文体,而作者的议论和抒情(旁白)要不露痕迹地通过人物来恰当完成,哪怕用第一人称来写也是这样的。恰当,就是言行符合人物身份。作者不是小说中的任何人物,随意议论抒情是讲故事说评书常见的。
好小说必须有一个好故事,这你我看法一致,但小说的定义是以人物为中心,表现人物形象和性格,故事则是以事件为中心,在要素发挥上比小说欠缺得多。
说来比较逆耳,错误之处请你批评,若不喜欢,我就闭嘴。要是因此断了谁的财路,我考虑要不要打个红包?呵呵。
作者: 暴雨迎风    时间: 2016-11-5 13:51
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悬念迭起,扣人心弦,结尾揭开谜底令人虚惊一场。好笔力!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5 14:30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6-11-5 12:20
枪了半天上瘾了。太费时间了。这期抢完就要歇歇了,千万别累着。你也是。

哈,清风老师,这个抢楼活动确实能上瘾,不过,却如您所言,还是要适可而止的,太过痴迷容易成神经病!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5 14:40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6-11-5 12:22
妹妹对哥哥的顽疾下猛药,最终如愿药到病除,没有出现意外枝节。这样的设计突出了戏剧性效果,这对于小说 ...

哈,煮字文友多虑了!
在这篇文章的回复中,只有您不惜笔墨,说了那么多,我很感激的,这说明您认真读了,用心评了,而不是敷衍了事。这很难得哦,我怎么会怪您呢!
我反复看过您的评语的,其实,说实话,你说的是有一定道理的,不存在错误之处哦,都说我心里去了。您对小说和故事的界定和理解是正确的,我的作品确实是注重了故事情节,缺少了人物形象、人性的深度挖掘。其他文友也提出过。我一点一点改正吧,哈!
我现在已经喜欢您了,觉得和您交流很愉快,你不是苛求,而是真心话。以后要多多交流,至于什么“财路”问题,咱别想那么多,无所谓的,只要作品完美比啥都强,哈!:handshake:handshake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5 14:42
暴雨迎风 发表于 2016-11-5 13:51
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悬念迭起,扣人心弦,结尾揭开谜底令人虚惊一场。好笔力!

谢谢暴版鼓励,祝您开心!
作者: 碣石清风    时间: 2016-11-5 14:51
瑞雪洪荒 发表于 2016-11-5 14:30
哈,清风老师,这个抢楼活动确实能上瘾,不过,却如您所言,还是要适可而止的,太过痴迷容易成神经病!

成功会兴高采烈,失败会垂头丧气久而久之人还不郁郁了?
作者: 草舍煮字    时间: 2016-11-5 15:19
瑞雪洪荒 发表于 2016-11-5 14:40
哈,煮字文友多虑了!
在这篇文章的回复中,只有您不惜笔墨,说了那么多,我很感激的,这说明您认真 ...

爽快!
喜欢就抽空读读我的,直言拍砖,勿留情面哈!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5 15:38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6-11-5 15:19
爽快!
喜欢就抽空读读我的,直言拍砖,勿留情面哈!

哈,我想我们会成为好朋友的!正在翻找您的作品,马上学习,但我不咋会评哦!
作者: 草舍煮字    时间: 2016-11-5 16:05
瑞雪洪荒 发表于 2016-11-5 15:38
哈,我想我们会成为好朋友的!正在翻找您的作品,马上学习,但我不咋会评哦!

凭感觉,看不惯就拍!拍错了一哈哈就当玩笑了。
作者: 冰峰雪鹰    时间: 2016-11-5 16:25
十分高兴!在这里遇见了同类体裁的高手!拜见了。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5 16:37
冰峰雪鹰 发表于 2016-11-5 16:25
十分高兴!在这里遇见了同类体裁的高手!拜见了。

啊?是吗?你也喜欢这类题材?知音啊!只不过我不是什么高手哦!我的拙作总是遇不到知音呢,这里也似乎不太喜欢我们这样的作品呢!
期待您的佳作!
作者: 戏笑九宫    时间: 2016-11-5 16:38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6-11-5 16:05
凭感觉,看不惯就拍!拍错了一哈哈就当玩笑了。

看了先生和瑞雪版主的良好互动交流,这才是中财梦游太虚所应该具备的风气,你俩我都支持,这种风气应该继续发扬!哈哈!
题外话,瑞雪兄弟是我成功介绍来中财的文友,其文笔大家有目共睹,但我今天斗胆揭露一点不为大家所知的内幕,他的故事小说经常上一些国家级大的报刊杂志媒体,其稿费远远高于中财,所以不必为瑞雪的财路担心啊!哈哈
就此作而言,我非常赞同先生点评,但恕我直言,你俩所讨论的其实就是文章体裁的问题,因为中财没有专门的故事版块,而梦游太虚具有兼容性,甚至小品、微电影剧本等可在这里发表。无论如何瑞雪这篇文章都是一篇优秀的作品!这一点我们大家的解读是一致的,所以你俩也没有继续争鸣的必要啦不是?!哈哈:lol
最后看到你您二位英雄相惜,九宫甚至整个中财正直之人必倍感欣慰!
作者: 冰峰雪鹰    时间: 2016-11-5 16:39
瑞雪洪荒 发表于 2016-11-5 16:37
啊?是吗?你也喜欢这类题材?知音啊!只不过我不是什么高手哦!我的拙作总是遇不到知音呢,这里也似乎不 ...

应该很有市场的。一起加油!
作者: 冰峰雪鹰    时间: 2016-11-5 17:18
戏笑九宫 发表于 2016-11-5 16:38
看了先生和瑞雪版主的良好互动交流,这才是中财梦游太虚所应该具备的风气,你俩我都支持,这种风气应该继 ...

大赞大赞!!
作者: 草舍煮字    时间: 2016-11-5 17:53
戏笑九宫 发表于 2016-11-5 16:38
看了先生和瑞雪版主的良好互动交流,这才是中财梦游太虚所应该具备的风气,你俩我都支持,这种风气应该继 ...

既然是诤友,以后我不会和他见外的,呵呵。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5 18:31
戏笑九宫 发表于 2016-11-5 16:38
看了先生和瑞雪版主的良好互动交流,这才是中财梦游太虚所应该具备的风气,你俩我都支持,这种风气应该继 ...

九宫用心良苦啊,一番肺腑之言说的我心里暖暖的,为你点赞!
作者: 戏笑九宫    时间: 2016-11-5 18:52
瑞雪洪荒 发表于 2016-11-5 18:31
九宫用心良苦啊,一番肺腑之言说的我心里暖暖的,为你点赞!

咱们兄弟用着这么客气吗?哈哈:lol:lol
作者: 袁达清    时间: 2016-11-17 15:29
强力推荐,小说版块需要创新,需要百花齐放!!!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11-17 18:06
袁达清 发表于 2016-11-17 15:29
强力推荐,小说版块需要创新,需要百花齐放!!!

哈,终于遇到明智、包容的超版老师了!
关于我所尝试的不同风格的作品,其实是被不少文友质疑的,他们说这属于类型小说,劝我还是要写主流小说,要阳春白雪。纵观太虚作品,真的都是个个所谓“小说味道浓厚”,可我实在不喜欢,仍然传奇、玄幻、恐怖……可谓“一意孤行”。
既然超版老师能包容,我深感欣慰,马上再发一篇《我为你做唐装》!
作者: 袁达清    时间: 2016-11-18 09:11
瑞雪洪荒 发表于 2016-11-17 18:06
哈,终于遇到明智、包容的超版老师了!
关于我所尝试的不同风格的作品,其实是被不少文友质疑的,他们说 ...

主张个性发展,不偏离小说的范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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