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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周正龙、范美忠、陈冠希都是“大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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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0 13: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华南虎事件终于一锤定音,29日的上午,陕西省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华南虎照案”的调查处理情况,周正龙涉嫌诈骗被批捕,两名省林业厅副厅长被免职。

  范美忠事件也导致了另一种政府行为,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保护学生安全”首次被加入。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周正龙、范美忠、陈冠希都是“大功臣”。

  首先他们三都引起了全国乃至世界的价值观大讨论。其次在这种大量媒体、网民参与的价值观大讨论中,涵盖了这样几个对于中国人意义重大的词汇,“普世价值”“自由主义“”个性自由”“诚信”“真小人”“伪君子”“言论自由和新闻道德”“隐私”等等,这些词汇集中体现了当下中国人价值观的多元化,而这种多元化却是盲从的、互相冲突的、混乱的。

  西方社会价值观也是多元的,但是多种价值观却有一种共同的基准价值观为引领,那就是公民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意识。显然在我们的混乱价值观体系里,这样的意识要么被夸大,导致虚空,可有可无,大家都是嘴上一套“伪君子”,背地里玩起“真小人”。要么嘴上行动上都是纯粹的真小人。

  范美忠的意义所在:

  1:引发了全国性的关于价值观的大辩论。

  2:中国从上世纪三十年代开始,对传统价值观进行大批判,批判伪道学,却矫枉过正的将“真小人”歧义为西方自由主义,用自由主义的外表包装“厚黑学”的内囊,并在中国大行其道,象一个疮疤一样,没有人揭开,直到范美忠给我们揭开了。

  3:通过价值观大辩论,我们才忽然发现范美忠其实是给中国人提了一个醒:我们在人性自由主义的道路上已经偏离了自己的老师——老牌欧美国家,我们有相当一部分人自己发明了一套新的“自由主义”。我们经过对比,才发现崇尚自由主义的日本、美国、英国早就将“老师在突发事件时有责任救助学生写进教师职业规范”,可是我们国内教育界却对此茫然,当范美忠问题出现的时候,大家束手无策。

  4:通过范美忠事件,教师群体重新找回了自己的职业方向,重新定位了教师规范。尽管教育部新的职业规范没有任何法律强制的效力,但是,这似乎可以作为教师们应该努力和遵守的一个自我执业要求。

  5:通过这种辩论,无论是范跑跑支持者还是反对者基本达成这样的一个共识:范美忠的逃跑行为值得原谅,但是言论不算高尚,这种言论属于法律上的言论自由,但是行为是自私的,可以理解,但是不值得提倡,更不应该毫无愧疚的自我标榜为“自由主义”。

  6:通过辩论,大家对法律的言论自由有了更充分的理解。法律应该捍卫范美忠的说话自由,但是,法律也应该捍卫反对范美忠一方批判他“无耻”的自由。

  7:最大的收获就是:中国人通过这次辩论,找回了价值观迷茫的方向——社会责任感,这才是中国建设公民社会的内核。


  总之一句话,范美忠事件,让中国人重新思考“应该如何做人?”自从破旧立新以来,破旧没有破成功,立新我们又立偏了,我们中国人已经不会做人好久了。


  而周正龙引发的华南虎事件的意义就是:

  1:中国社会严重缺乏诚信的这个流脓恶疮终于以一种几乎嘲弄了全中国人的方式溃烂了。
  2:法律被戏弄诚信的小人给玷污很久了,法律再也不能忍受了。
  3:周正龙的被捕,给那些戏弄诚信的人们提了个醒,以后的假新闻、坑蒙拐骗的骗子们稍微应该收敛些了。
  4:体现了新闻监督、网络舆论的强大。
  5:华南虎事件暴露了中国社会的诚信问题的严重程度,它的处理结果也令我们看到重建诚信社会的希望和信心。




  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的意义:

  1:探讨艺人们的艺德和形象问题。

  2:让痴迷的粉丝族看清了明星耀眼光环背后的真面目。

  3:网络时代,如何保护自己,如何尊重他人隐私,法律给了我们回答:艳照无罪,但不美,传播更违法。

  4:艳照门也提出网络暴力的问题,当完全私人的艳照被网络到处传播的时候,传播者也变成群体暴力行为。


  总之,陈冠希、周正龙、范美忠的意义是重大的,他们引起了全中国人对价值观的大讨论,经过这样的激烈讨论,误入迷途的价值观体系才有一个清本正源的机会,迷茫的价值观才得以重塑,中国人才能真正开始学会做一个正在建设的公民社会的“社会人”。

  有句话叫做“浪子回头金不换”,只有教训才能令人反思,改邪归正后的人更能经得起波折,从这种意义来说,以上三人是中国人理顺混乱价值观的大大“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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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0 14:38 | 只看该作者

快乐阳光来了

坏事变好事了
3#
发表于 2008-7-1 08:36 | 只看该作者
分析这样的意义确实非常有意义
4#
发表于 2008-7-1 11:3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跃农 发表
分析这样的意义确实非常有意义
5#
 楼主| 发表于 2008-7-1 22:4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跃农 发表
分析这样的意义确实非常有意义

呵呵!
6#
发表于 2008-7-1 23:00 | 只看该作者
极富讽刺意味哈,呵呵~~~问好~
7#
发表于 2008-7-2 00:29 | 只看该作者
总结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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