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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午夜绽开紫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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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0 13:2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tbeijun 于 2017-2-20 13:28 编辑

一九九七年六月卅日午夜,香港警察摘下“皇家香港警察”帽徽,换上了紫荆花“香港警察”帽徽。从此,香港警察随着香港回归和港人治港,从效忠英国女皇转向效忠香港特区。今年是香港回归廿周年。所以日前面对主题稿约时,我首先就想起当年香港街头警察换帽徽的情景,并立即画下来“形象思维”港人治港的主题。《午夜绽开紫荆花》(题图)的画面,有点像当年解放军占领总统府时扯下青天白日旗的味道。但其中也有些许差别:当年国共定输赢之后,王者当家作主;而那年英中交接物业后,业主并未为王。

上述绕口令,说的正是廿年前摘下皇冠警徽、换上紫荆花警徽的香港警察故事续集。这两天,二零一四年负责“占中”清场的七名香港警察,全部被判入狱两年的判决,让香港上空尖叫声一片:一边是法庭外的一些香港市民的痛哭声,一边是“占中”支持者和反对派媒体的欢呼。而这些不同类别的尖叫声,都源自本次判决的英国法官,都指向允许这些鬼佬在香港人模狗样的制度安排。回眸一九九七六月卅日午夜,当帽徽上“皇家香港警察”去掉“皇家”时,香港警察们以为真的变成主人,没想到香港还是有“租界”。

我驻过香港,对香港警察的印象不错。传说中被廉政公署痛扁的香港警察我不熟悉,但自从接触了“阿射”之后觉得他们“太过文明”了。这种“太过”,一方面与香港的严法治、高福利有关,也与至今尚存在的“租界”有关。不知是什么狗屁道理,连终审法院都建立了,但诠释法律的竟然是跟中国没有一毛钱关系的外国佬。不是中国国籍就不是港人,不是港人居然可以在庙堂上叽里呱啦,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与当年叉叉租界门口的“华人与狗不准进入”一模一样。七名港警入狱两年,打了中国及其香港耳光廿年!

午夜绽开紫荆花,那是黎明前的仓促置换,虽然整体惊艳,也有局部凋零。这是历史的宿便,要及时清通,以免荼毒肌体。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须锲而不舍。港警被羞辱的个案,颠覆了香港法治文明的形象,蹂躏了国人的良知,踩踏了主权的红线,触碰了修法的按钮。很难相信,今年三月的释法或修法程序,会无视非港人在香港“随地大小便”的现象网红。一个维护香港法制的的群体惨遭法制“自宫”,叫他们如何崇拜头顶的紫荆花?只有快点阉了那些鬼佬,午夜绽开的紫荆花才能迎来朝阳。


说明:本文题图来自已发表在本论坛书画版块的本人同名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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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0 14:5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确是有纪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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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0 15:07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注重政治意义,人家注重实惠。
4#
发表于 2017-2-20 15:17 | 只看该作者
学习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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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0 17:17 | 只看该作者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7-2-20 14:55
这个,确是有纪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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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0 17:17 | 只看该作者
lvhq018 发表于 2017-2-20 15:07
我们注重政治意义,人家注重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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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0 17: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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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0 21:05 | 只看该作者
拜读欣赏了,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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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1 01:50 | 只看该作者
7个警察被判有罪的关键是 7个人将那个示威的抓到一个没人的角落,然后一顿拳打脚踢,这个在香港法律,可能是违法的。

在大陆可能这根本不是问题,比如黄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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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1 10:02 | 只看该作者
家事不用外人管理。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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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1 10:07 | 只看该作者
司法独立没有什么不好的,很多时候是我们固有的观念和现存的现象不太合拍,导致一些新的矛盾产生。
12#
发表于 2017-2-21 10:0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文章还是很有一些警示意义的。当我们的身体完全直立之后,我们的心理期待着同步坚挺。
13#
 楼主| 发表于 2017-2-21 11:38 | 只看该作者
云馨 发表于 2017-2-20 21:05
拜读欣赏了,问候!

谢谢大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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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1 11:47 | 只看该作者
微风轻拂 发表于 2017-2-21 01:50
7个警察被判有罪的关键是 7个人将那个示威的抓到一个没人的角落,然后一顿拳打脚踢,这个在香港法律,可能 ...

关键是那个被打的人判得太少,关键是被打的人被打得不够,关键是英国佬欠打——自由裁量权偏向被打的人,关键是港人治港被英人治港打脸,所以英国人法官应该被阉割。法律有什么好谈的,还不是人制定出来的牌坊?法律在主权面前算个鸟。叫外国人来跟国人谈法律,确实创新。
还有,是“雷”洋,
15#
 楼主| 发表于 2017-2-21 11:48 | 只看该作者
夏冰 发表于 2017-2-21 10:02
家事不用外人管理。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落实。

版主说得是,同感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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