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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0 21: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后    果

  这两天,某市法院院长赵洪彬心里很是不爽。

  事情还得从两天前张建民的造访说起。

  张建民是本市的著名的企业家,两个人并不很熟,只是在几次酒席宴上同过席,算是认识。那天,张建民来家里拜访,说完客套话之后,便毫不隐讳地说:“赵兄,实不相瞒,这次小弟来,是因为在昨天下午,小弟酒后驾车在清丰镇乡间公路上撞死一个人。说个实在话,撞死人赔多少钱我并不在乎,可酒后驾车撞死人要负法律责任,闹不好要刑事拘留。哥哥,您知道小弟的身份,这种事传出去好说不好听。因此,小弟希望您能助一臂之力,将这个罪责给免去了吧!”赵洪彬刚想说话,张建民却站起来说:“赵兄,我知道您很忙,不打搅您了,这儿有二十万元钱,算是小弟的一点心意。”说完,把一个信封放到茶几上,走了。要真凭私人关系,赵洪彬完全可以不理会这个茬儿,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没必要徇私枉法。可是人家放下了那么多钱,这就不能不考虑考虑了。

  应该怎么办?依他多年的经验,他很快就理清了一条为张建民开脱的思路,但是这中间要打通很多关节。自然,如果他亲自出面,再加以适当的物质刺激,打通这些环节并不难。可是,自己每逢给本单位开会,总是开口闭口地告诫手下人,要执法为民,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要“依法办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有了这些前言,自己怎么能公然违反呢?但是如果自己不出面,又如何能打通这些关节呢?为此他忧虑重重,他再次感受到“受人钱财,替人消灾”并不是件爽心的事。

  正在他愁眉难展,百思未得其解之际,忽然头脑中灵光一闪,他想起了小孙。他高兴地一拍脑门儿:“怎么没早想到他?这件事就交给他了,准没问题!”他于是急不可耐地给小孙打手机。

  小孙名叫孙起昌,是他的办公室主任。人极精明,很善于领会领导的意图,又八面玲珑、极善交际。因其长得瘦,人们送他个外号:“孙猴儿”。当初定办公室主任时,本有两个人选,小孙是一个,另一个是聂秋月。这聂秋月三十来岁,很有学问,写一手好文章,法律观念很强,极有原则性,从公的角度讲,应该选用聂秋月做办公室主任。但是,赵洪彬更喜欢孙起昌,于是他不顾班子中其他成员的反对,强行任命孙起昌做办公室主任。孙起昌自然对他是感恩戴德,日后为他效力不小,帮他解决了很多难题。他庆幸自己用对了人。

  没过十分钟,孙起昌就气喘吁吁地来了,人还没立定,就大口喘着气问:“赵``````赵院长,您``````叫我有什么事?”赵洪彬先让他在沙发上坐下歇歇气,并亲自给他倒了一杯水,待他喘息平定,这才把事情一一给他讲了一遍。他在讲说时,格外强调张建民是受人诬告酒后驾车,并说张建民这人他十分熟悉,相信他是清白的。他希望孙起昌去了解一下经过,为张建民求得公道。孙起昌边听边转动他那双黑葡萄般的眼睛,还没等赵洪彬的话音落地,就站起来说:“赵院长,我听明白了。请您放心,我一定尽全力办好这件事,还张建民以清白!”

  咱们闲言少叙,经过孙起昌的一番上上下下的活动,各种证明死者违反交通规则骑车的证据都收集齐备了。根据这些证据,法院最终做出判决:事故完全是由死者违反交通规则所致,与驾车司机无关,因此,后果自负。不过,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法院建议驾车司机给予死者家属适当的救助。张建民一口应承,答应给予一万元补偿。

  事情到此本应划上句号了,但是判决书下来第二天的中午,赵洪彬正在张建民的答谢宴上吃饭,忽然接到他母亲的一个电话,让他速速回家,赵洪彬是个孝子,不敢怠慢,急忙打道回府。回到家一看,客厅里除了坐着母亲,还有老家里的二伯,以及一个穿着土气、年纪和母亲相仿佛的老妇。还没等他坐定,他的母亲就红着眼睛急不可耐地问他:“彬儿,你们法院昨天是不是判过一个交通事故的案子?”赵洪彬疑惑地点点头,他不明白母亲今天为什么这样悲戚,好像哭过。还没等他张口询问,他母亲便又急切地问:“事故是不是发生在清丰镇?”赵洪彬又点点头,他母亲这回再也忍不住了,哭嚎着说:“你们是怎么判的案子?你知不知道,被撞死的是我从小送人的孩子,是你的孪生兄弟呀!我的儿呀,你死得好惨呀!”哭着,老太太就昏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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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0 22:23 | 只看该作者
故事很巧,构思不错。两篇有一个共同的缺点:过于直露。小说贵在含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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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1 10:0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田瞳 发表
故事很巧,构思不错。两篇有一个共同的缺点:过于直露。小说贵在含蓄。



谢谢田版主指点,我是有点急于点化主题了。这可能是载道小说最容易犯的毛病,因为这类作品就是为了宣示某一主题,所以往往落笔就直奔此而去,不愿绕来绕去,嫌麻烦,于是便有直白之嫌。今后当力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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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2 16:25 | 只看该作者
田版主及各位文友:
  大家好!共同的爱好由网络将我们联系到一起,使我们能交流习作,互相取长补短,共同探讨感兴趣的问题.不知各位在写作和阅读中是否有过这样的困惑:这就是所谓的纯文学是最难创作的,比如它讲人物塑造、讲环境气氛,它的主要手段是描写,在这里讲究是很多的,是很高妙的。然而如此艰难创作出来的东西却往往不被人欣赏,各种纯文学刊物被大众冷落的命运就昭示了这一点。而那种不讲什么章法的所谓叙述性的写法却在生活中大兴其道,比如象采用此中写法的刊物如《知音》〈家庭〉〈民间故事〉之类相当受欢迎。我对这个问题思考的结果是:纯文学的那种写法节奏太慢了,好比京戏。按说京戏是一门很高妙的戏剧,它的唱腔,珠圆玉润,千变万化,它的步法身段,都极有说道,然而,就因为情节发展太慢,而不被大众欢迎。对此,我们应该怎么办?是固守那种纯文学的写法,还是临机应变,写大众爱看的东西呢?各位有何高见?我注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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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9 13:56 | 只看该作者
故事不等于小说,技术也不等同于艺术。《知音》,《家庭》,《民间文学》是杂志,或者说地摊杂志,而京剧艺术是国粹,岂可同日而语。

为自己的心写作,为快乐写作,而不是看受欢迎程度。

一个真正用心写字的人,需要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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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0 09:4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脂砚 发表
故事不等于小说,技术也不等同于艺术。《知音》,《家庭》,《民间文学》是杂志,或者说地摊杂志,而京剧艺术是国粹,岂可同日而语。

为自己的心写作,为快乐写作,而不是看受欢迎程度。

一个真正用心写字的人...


“故事不等于小说,技术也不等于艺术。”脂砚君说得妙极!不过,我并无将京剧艺术与《知音》《家庭》同等看待的意思,只是说,京剧艺术虽然很高妙但往往不被大众所接受。当然我们可以这样想:我追求的是艺术,而不去介意是否被很多人认可和接受,也就是通常所谓的“孤芳自赏”,能坚持这份执著心是很难得的。问好脂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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