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166|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小议“大接访”之“大”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8-5 17: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议“大接访”之“大”

                           久泰平

  为了及时纠正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在执法工作中的过错和瑕疵,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省公安厅决定,从8月初到10月下旬,在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开门接访活动。省公安厅要求,各市、州公安局“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接访两次;县(市、区)公安局每天都要有局领导接访(含公休日),其中“一把手”每周至少接访一次。此新闻的标题就是“公安机关大接访”。(8月1日新文化报) http://enews.xwhb.net/html/2008-08/01/content_13105.htm

  公安机关“大接访”不是什么新鲜事。记得2005年8月,公安部曾统一部署,组织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通俗说就是公安局长敞开大门接待群众信访。当时确定的的工作目标是我国公安机关为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大接访”目标是,信访人都能在规定时限内得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明确的书面答复,基本上使做到信访人停访息诉。

  据当年的《新华每日电讯》报道,此次大接访活动,全国3000多个县(市、区)的公安局长面对面接待信访群众,一大批老上访户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受到了群众的交口称赞。那么,时隔两三年,咋又重复公安接访了呢?是不用这招法解决不了问题,还是当初的问题就没得到有效彻底解决,不得已习惯发力使然?笔者不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唢,对此不太了解。但对“大接访”一词很熟悉。

  今年7月,根据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从本月开始次第展开。根据要求,各地将对各种矛盾纠纷集中进行拉网式排查和化解,对反映出来的问题,要求登记建册,落实责任,跟踪督办。中新社的报道说,这次大接访活动区别于过往的历次大接访的是,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案件,此次还将实行县(市、区)委书记带头包案制,全程参与,直至彻底解决。

  如此看来,大接访活动很有必要。或许通过这一大接访,能解决老百姓十分盼望且又无法解决的难题。笔者观察,此活动开展以来,媒体上说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千人上访十年的问题现场得到解决,还有不少人称“大接访”为什么不早搞?笔者百度一下,便会出来一大串的工作成果。其中,不乏“大接访送来和谐风”、“大接访解决大问题”等益美之词,使人感到“大接访”这种做法真是必要。更有报道说,县委书记“大接访” 严控非正常进京上访。

  笔者对这个成果还是持相信的态度。毕竟如此县官亲自接访对老百姓来说,还是很有利的,许多过去被部门“卡脖2”搪塞的问题,有可能这次得到解决。但因为有了先前的公安大接访的影子,对此次大接访后会是个什么样儿,也心不托底。

  所以不托底,是因为对“大接访”这个“大”字多少有些怀疑。本来,群众上访,官员接访,是很正常的事,无所谓大与小之分。突然来了个“大接访”,倒让人摸不着头脑。这究竟是问题攒成了堆的“大”,还是相对平常部门接访而此次换成了县官接访的“大”?如果说是前者,说明部门在民生问题上,是不负责任的,否则不会把问题攒给上司;如果是后者,那么,县官接访与部门接访还存在着等级差别吗?如果真的是后者,那么,是否告诉群众“今后的信访问题非找县官不可?”

  据笔者在基层机关观察,这“大接访”真就是指的行政级别。好多事情本该部门解决,但出于某种官僚意识,对百姓的难处不予理会,直到访到县官那里,闹出大乱子,才会上下重视,收拾乱局。这也恰好说明县委书记“大接访”的必要性。

  由此“大接访”让我联想到,能不能有“大上访”?可能有人会说,你这不是开国际玩笑吗?集体访就够缠人的了,还什么“大上访”?难道怕天下不大乱不成?其实,我也不是乌鸦嘴,希望天下大乱。我只是在想,有了“大接访”为什么不能有“大上访”?没有“大上访”,哪来的“大接访”?虽然现实中不会存在,但不能说不是道理。

  其实,“大接访”这说,从一个侧面暴露无遗了,一些地方政府法治还停留在口头上,仍然是人治在起作用。进一步说,人治的核心是掌握实权的“一把手”说了算。否则为什么不提副职“大接访”呢?由是观之,似乎告诉人们,解决问题制度是一方面,更重要的还是权力。从另一个角度说,对权力的监督也值得深思,倘若对权力的监督有效,搞制度法规接访不就得了吗?

  归结为一点,还是个群众权利与官员权力的问题。宪法中有保护公民信访自由的权利,行政机关也有为民解难的义务,而且政府工作重在在为公民谋利益。一蛙群众感觉利益不公或受到侵害,就要访个公道,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从衣法行政角度说,行政机关满足群众诉求不是问题。恰恰积下了本该解决的难题,靠“大接访”集中处理倒是个问题。

  笔者这样说,倒不是一味地否认“大接访”,因为,就现实来说,集中处理问题需要这类的“大接访”。而且从短时期彻底解决难题来说,“大接访”这种形式也是很有效的。但从长远来看,“大接访”绝不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法宝,相反,倒是制度法规乏力甚至失败情形下的补充。靠补充过日子不是好法子。为了建设法治政府,为了群众利益得到及时的保护,我们不希望再看到这类的“大接访”。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8-8-5 20:0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全国都在进行“大接访”,其实,群众有问题,政府应该随时解决与答复,何必往一起堆呢?现在接访,以后就不接访了?以后就不解决问题了?可能还是为了配合奥运会吧?
3#
发表于 2008-8-5 22:01 | 只看该作者
好多本质性的黑暗的东西,常常在这样一些轰轰烈烈的形式主义的架子下继续繁衍.欣赏!
4#
发表于 2008-8-5 23:35 | 只看该作者
可能还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吧!
5#
 楼主| 发表于 2008-8-6 13:4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lqm407 发表
  现在全国都在进行“大接访”,其实,群众有问题,政府应该随时解决与答复,何必往一起堆呢?现在接访,以后就不接访了?以后就不解决问题了?可能还是为了配合奥运会吧?

实在不吐不快。在基层深感百姓的难处、问好。
6#
 楼主| 发表于 2008-8-6 13:5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秦时明月 发表
好多本质性的黑暗的东西,常常在这样一些轰轰烈烈的形式主义的架子下继续繁衍.欣赏!

不少时候是在演戏。谢谢。
7#
 楼主| 发表于 2008-8-6 14:0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微风轻拂 发表
可能还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吧!

表面是这样。其实有深层次根源。不落实政府依法行政责任,不能确立权力管,不把百姓利益放在心上。不解决民生疾苦,就是天天大接访,也解决不了百姓的心病。所以,这个“大”,实在标心立异。
8#
发表于 2008-8-6 19:0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lqm407 发表
  现在全国都在进行“大接访”,其实,群众有问题,政府应该随时解决与答复,何必往一起堆呢?现在接访,以后就不接访了?以后就不解决问题了?可能还是为了配合奥运会吧?


这个时期,姑且是这样。
9#
发表于 2008-8-6 22:07 | 只看该作者
  出了问题,一般是副职扛.有了成绩呢?
  为什么要接访?等群众上门?为何不下访?
  
   
10#
 楼主| 发表于 2008-8-6 22:1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山野闲人 发表
  出了问题,一般是副职扛.有了成绩呢?
  为什么要接访?等群众上门?为何不下访?
  
   

谢谢点评。
我的机器又出故障了,重做系统后,才能上来,否则总提示“服务器忙,请稍后再试”,可试了几十次也上不来中财论坛。气列我了。
不知这回能管用几天。
11#
 楼主| 发表于 2008-8-6 22:18 | 只看该作者
[QUOTE]最初由 一水 发表
[QUOTE]最初由 lqm407 发表
  现在全国都在进行“大接访”,其实,群众有问题,政府应该随时解决与答复,何必往一起堆呢?现在接访,以后就不接访了?以后就不解决问题了?可能还是为了配合奥运会吧? ... [/QUOTE

谢谢一水版主的简要点评。望多多指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9-28 15:24 , Processed in 0.052276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