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官”猥亵女童的三重疑问
文/汪红光
10月28日,自称“北京高官”的交通运输部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林嘉祥,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新梅园大酒楼用餐时公然猥亵11岁女童。事后,林嘉祥非但不深刻检讨自己的恶行,反而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女童的父母抖狠卖狂,叫嚣:“我是交通部派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深圳新闻网》2008年10月30日、31日)
我们不知道林嘉祥这位“北京高官”到底有什么来头,平时为人怎样,仅凭他在酒楼现场的这一番豪言壮语就可以断定,林嘉祥根本不配共产党员的称号,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流氓恶霸”。
中国共产党章程里明明白白地写着: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只有工人阶级中那些最有觉悟的先进分子才可以加入这个组织。可我们看到的林嘉祥,身上除了匪气、霸气、恶气、俗气、流氓气之外,哪有半点工人阶级的先进性?这样一个党组书记、纪检组长面对无辜的群众尚且如此粗暴、恶劣,如果面对自己的下属,那又该是如何的张狂!
这样一个流氓恶霸是如何混进干部队伍的呢?
现实生活中,一般党员干部犯了法、违了规,常常选择躲避和隐身。尽管他们嘴上不敢不愿承认自己的过错,心里还是清楚的。但林嘉祥明明知道自己猥亵孩子是错误的,可耻的,犯法的,但他还要更加无耻地炫耀自己的官气:“我干了怎么样,你要多少钱……我给钱吗”,多么狂妄,林嘉祥不止是灵魂污秽肮脏,身上那一股“北京高官”的官气嚣张得无以复加。
到底是谁给了他如此张狂的底气呢?
交通运输部在处理林嘉祥的新闻发布会上,深圳海事局副局长王建华曾对林嘉祥“酒后的不当言行深表歉意”,表示一定要“根据调查结果严肃处理”。表面上看,似乎合情合理,实际上这完全是在避实击虚。林嘉祥的行为不是什么违规违纪,而是犯法,为什么不送交司法机 关,一定要由组织调查处理?
根据现场的录像以及林嘉祥本人的“豪言壮语”,完全可以断定林嘉祥猥亵女童的犯罪事实。王建华代表他们的组织说林嘉祥只有“不当言行”,显然有包庇纵容之嫌。从这件事的某些细节观察,林嘉祥之类的恶官、坏官平时之所以张狂无畏,与干部队伍中权力横行、官官相护的恶习不无关联。
[ 本帖最后由 汪红光 于 2008-11-1 08:33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