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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爱她,而不是怀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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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5 17: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是在许多年后,经历了许多挫折,才懂得爱母亲的。
 
  他是母亲的第三个孩子。母亲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孩,他应该喊她姐姐。第二个孩子是象他一样的男孩,长到百岁,因为病毒性痢疾夭折。母亲病了两年的时间,精神几近崩溃,常常跑到放男孩尸体的水沟边痛哭。孩子的命是不值钱的,没有人将他们埋身于地底,小小的一个毛毯包裹了,丢进了水沟里。尸体自然被野狗吃掉,并且,如果野狗不吃是个很不好的事情。丢孩子的第二天,母亲就跑到了水沟边,孩子已经不见了,只剩下被撕破的毛毯在风里飘来飘去。
  
  他出生的时候,母亲已经病了两年。但因为他是一个男孩,母亲的病就慢慢好起来。等他长到三岁,母亲已经象一个正常的女人那样,面色红润地做家务活。因此,母亲对他的爱增添了一丝感激。

  他是个长得很帅的男孩,读高中便有女孩子喜欢。读高中已经到了城里,他象一些早熟的孩子一样,开始恋爱,站在长长的教室这头看那头的短发女孩。
  
  母亲不知道他恋爱的事情,她想象着儿子在城市应该象参加科举考试的古人一样用心苦读。天冷了,她去给他送衣服,二十里的路程全部步行。走到半路,天下起了大雨,到学校时衣服全部湿透了。
  
  他将衣服接进手里,没有想到叫母亲到宿舍里换下淋湿的衣服。

  第一次考大学,他没有考上。恋爱的女孩半年前就已分手。母亲坐在炕沿边骂他。从此就在村里做一个修理地球的农民吗?
  
  母亲带着他到城里求人复读,家里没有钱,她给那人买了一只西瓜。他骑着自行车载着母亲。摔了一跤,将母亲与西瓜都摔到了地上。
  
  第二年,考取了省城的一所大专学校。但是并没有好好读书,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四处做生意。毕业时又求母亲托人留在了省城。
  
  工作两年,他辞了职。母亲辛辛苦苦为他找的工作就这样被他轻易的抛弃。
  
  他进了广告公司,他想他应该挣到钱的。但是在他挣钱的时候,母亲给了五千元钱,叫他做生意。
  
  他的很多时间用来了谈恋爱。往家里带回过三个姑娘。三个姑娘使他浪费了十二年的时光。但是三十五岁这一年,他依然独身一人,没有一个女人肯与他结婚。
  
  他曾经将一千或是二千的钱送给朋友,却从来不知道给母亲一点钱。他会给女朋友买一只二百元的口红,却不知道给母亲买一件十元钱的汗衫。与第二个女朋友分手的时候,他将价值六千元的摩托车送给了她的哥哥。母亲盖房了,他却拿不出一分钱。

  他频繁地更换手机,频繁地丢手机。有次深夜打的,将手机与钱包丢到了出租车上,母亲跑到了火车站,挨个出租车询问,试图将丢失的东西找回。

  三十五岁这一年,他将所有的积蓄买了一辆车。他很少回家看母亲,虽然省城离家只是一个小时的路程。买了车后,他开车回家,将车停在了客厅的窗户底下。母亲在客厅的沙发上躺了一夜,高兴得一晚上没有合眼。
  
  第二天早上,母亲到市场上买早饭。回来时出了一身汗水,她躺到床上,对他说:“我累了,我要歇一下。”
  
  他这才仔细看了看母亲。三十五年,好象第一次这样仔细地看母亲。他发现母亲的头发全白了,六十五的人,头发是不应该这样白的。母亲体胖,躺在床上很大的一堆。她的腿向一边屈着,露出来的脚腕贴着一片风湿止痛膏。
  
  他本来想在家陪母亲吃午饭的。但是他最近又交了一个女朋友,女朋友在电话里要他十一点前回到省城陪她。于是他又与母亲告别。母亲执意将他送到高速公路上。在高速公路入口处,母亲下了车。他坐在汽车内,看着母亲胖胖的身体,第一次感到鼻子发酸。他下车掏出钱包,拿出五十元递给了母亲。母亲不要,他硬塞给了母亲。
  
  回到省城,已经超过十一点。新交的女朋友在银座商厦前冲他大发雷霆。他不是很爱她,几次在恋爱中受伤,他似乎忘记了怎样去爱一个女人。噪杂的环境里,看着女朋友年青的面孔,他突然感到了茫然。从高中起,他就开始恋爱,他在女人身上投入了时间、投入了精力、投入了金钱,然而没有一个女人能够长时间地留在他的身边。因为一件事情不能够满足她们,她们便风一样从他身边消失。
  
  母亲。他从来不曾为母亲做过什么,甚至是很少想过母亲。没有钱的时候,他找母亲借钱,失恋时心情不好,他冲母亲发脾气。他不打任何招呼地任着自己的性子出现在母亲面前,然后又不征求母亲意见地率性离去。
  
  母亲却始终没有离开他的身边。无论他成功、失败、得意、还是沮丧,母亲从来没有说:“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从来没有向他索取,从来没有伤害过他的女人只有母亲。
  
  爱她,而不是怀念她。
  
  他的眼泪掉了一下。三十五岁了,开始爱六十五岁的母亲是不是还来得及?

  

[ 本帖最后由 郝炜华 于 2008-12-15 17: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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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5 17:37 | 只看该作者

一段时光一段回忆

我是个大器晚成之人,到今年才懂得如何做女儿,如何做母亲。文章里写的是我哥哥,2006年的事情,2008年他终于结婚了,做了父亲,终于他也理解母亲了
3#
发表于 2008-12-15 17:38 | 只看该作者
先记号。晚上来欣赏。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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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5 17:46 | 只看该作者

谢版主

多谢版主,这次我又忘记加"原创"字了,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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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5 17:48 | 只看该作者
爱她,要趁早,早到你还没长大,还没变老。
6#
发表于 2008-12-15 17: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郝炜华 于 2008-12-15 17:46 发表
多谢版主,这次我又忘记加"原创"字了,请原谅


下次不能忘哦。问好!
7#
发表于 2008-12-15 19:30 | 只看该作者
笔触质朴,对比的手法十分明晰,从而映衬出了真挚的情愫,不错的文章,欣赏并问好朋友!
8#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5 20:50 | 只看该作者

向敬版主问好

敬版主每篇必评,感谢了.
9#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5 21:04 | 只看该作者

下次不敢忘记了

下次不敢忘记了,嘿嘿,随便问一下,加精是什么意思呀?
10#
发表于 2008-12-15 21:16 | 只看该作者
母亲却始终没有离开他的身边。无论他成功、失败、得意、还是沮丧,母亲从来没有说:“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长大了才知道母亲的苦楚!学习,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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