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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土地私有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从均田地和均贫富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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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9 22: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土地产权不明晰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

  中国农村的很多问题,如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拆迁纠纷、农民生产力低下、违法占用耕地等等社会矛盾,这些矛盾都是由于土地产权不明晰所致。用马克思经济学原理分析,就是生产关系已经严重的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党和政府将解决三农问题当作稳定民心的立国之本,如包产到户、费改税、取消农业税、农业补贴等等惠民措施,尽管这些政策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是最终是治标不治本,农民仍然贫穷。问题的症结就是土地产权不明晰所致。

  均田地的恶果。

  从历史上来看,历次打着均田地的农民起义并没有对中国社会起到正面的促进作用,相反使得社会倒退。如太平天国运动的“均田亩制度”。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土地几乎等同于国民的全部财产,均田地几乎等于均贫富。这种僵化的、形而上学的均田地行为尽管赢得了大多数下层百姓的民意,却破坏了中国社会传统价值观,使得懒汉思维、无赖思想、无政府主义孽生,彻底破坏了法律秩序,毁灭了社会道德伦理观。助长民众不劳而获心理、仇富心理,形成一股贫穷光荣、富贵可耻的有违社会发展规律的畸形伦理观。

  人人平均主义不是均贫富,贫富两极分化同样不是均贫富。

  贫富两极分化不是均贫富,人人平均主义也不是均贫富。卖茶叶蛋和造原子弹的拿一样工资,多干和少干一个样的人民公社,梁山好汉的劫富济贫的土匪行径,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均贫富,恰恰相反,这种僵化的平均主义反而造成了“大大的不公正”,打击了国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西方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均贫富的政策就是现阶段比较科学合理的均贫富。如德国发达的免费教育、英国发达的免费医疗、美国日本完善的全民社会保障,这些就是合理的均贫富。每一个国家的均贫富的政策又有所不同。如澳大利亚是高税收保证了高福利,但是过高的福利导致的高税收拖累了经济发展,一些优秀人才往美国这种低税收国家流动;再如俄罗斯的福利好得惊人,水电煤气住房全免,另加每一个国民一套度假别墅,这么高的福利只能依靠卖石油天然气,这种依赖挖掘子孙后代的钱来提前享受的高福利并不可取,而且因此培养了俄罗斯人的懒汉习惯;再看看中东石油富国的高福利同样产生负面效果,国民懒惰;福利太高的瑙鲁甚至因为高福利导致国民过于肥胖,人种发生退化。

  所以,每一个国家的福利政策都有国情的不同,有利有弊。俄罗斯的福利是来自前苏联的沿袭,是一种国民惰性,需要时间来慢慢扭转。而我们中国呢?改革开放30年,经济取得飞速发展,但是忽视了全民保障系统的建设,目前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完善的全民保障系统,这就是一种正确的“均贫富”。另外通过按比例征收富翁的遗产税、富人的所得税等等税收政策来“良性的均贫富”。既要保障穷人的最低生活标准,打击非法致富的同时又要保障富人的合法致富的合法财产,这才是穷人和富人皆大欢喜的“共同富裕之路”,也符合法制精神、人权精神。富人和穷人并不是对立的,不能用水火不容的阶级斗争的仇富心态来均贫富。只有尊重财富,合理合法的引导财富帮助穷人,国民才会有创造财富的动力,全社会才能真正和谐起来。一个合理的社会必须存在贫富现象,有贫富差距的刺激才是社会得以前进的动力,但是如果很多穷人连生存都存在问题,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危险的问题社会了。

  土地革命的利弊。

  土地革命的均田地使得中国共产党赢取了广大下层农民的民意,夺取了政权。但是它不分青红皂白的斗地主富农分田地的弊端也是严重的。事实上很多地主富农也是朴实的农民,土地产业是祖辈勤劳节俭、省吃省穿才置下的。土地私有化和社会经济发展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中国历史上最富裕的宋代、唐代都有地主富农。土地革命消灭了地主富农,也毁坏了中国传统伦理价值观,同时流氓无产阶级受到褒扬,并催生了民族文明断代工程——文化大革命,使得道德沦丧的后遗症一直延续到21世纪的今天,导致坑蒙拐骗、投机主义、贪污受贿、急功好利、见利忘义、巧取豪夺等混乱价值观恣意横行。

  土地私有化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时代要求。

  人民公社的土地集体管理看似是土地规模化经营,有利生产力,但是由于土地产权不明晰,土地产权不归经营者(村干部)所有,也不归劳动者(农民)所有,不是自己的东西不心疼、不珍惜、不好好干,大锅饭经济的生产力低下。

  改革开放后的包产到户在一段时期内确实解决了温饱问题,但是随着时代发展,包产到户同样无法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包产到户的本质仍然是各自为政的小农经济模式,它只能解决低级的温饱而不能使得农民致富。

  土地私有化是现代农业经济的必然前提。

  包产到户的活力源泉已经枯竭,改革开放30年,农民仍然很穷,主要因为中国农业无法机械化、产业化,无法和国际竞争,美国的大豆和猪肉等都比中国便宜。只有土地私有化,才能将小块农田集中形成企业化经营,才能形成具有竞争力的现代农业。

  土地私有化是社会转型的需求。

  随着改革开放,传统的小农经济为模式的农耕社会正在向资本社会过度。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农民无法依赖种地养活自己,只能走出农村进入城市经商或者做工;随着教育普及,很多拥有大学文凭的农民子女和城里人站在同一条求职竞争起跑线上。这些种种造成大量农民离开土地,变成“非农民”或半工半农的“半农民”,不能胜任科学种地的留守老人在家务农,青壮年农忙时才从城里赶回来劳作几天,种地成为低效率的副业。一些农民农忙时回家的路费和工厂误工费加起来大大超过农产品耕作费用,因此土地渐渐耕作粗糙,甚至荒芜,土地成为很多农民的鸡肋。这时候土地私有化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让想种地、有技术、有资金的人成为种地大户,将一部分不愿种地的农民从土地解放出来,一部分想种地的可以在家门口的农庄种地而不需要千里迢迢去城里打工。土地被更好利用,农产品竞争力提高。

  土地私有化使得农民有了转型的“启动资金”。

  土地私有化给每一个农民以后,他们就拥有了一份财产。一些农民种地不能致富,他们有志于经商或手工业制造,但是缺乏启动资金。这时候土地私有化就能给农民提供一部分启动资金,有时区区三到五万就能使得一个农民可以进城做点小生意,成为他们改变人生的契机。

  土地私有化对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有利。

  一些城里人有资金,想种地或开发农产品,土地私有化后,他们的愿望可以实现了。当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就是缓解就业压力的一个举措,但是如今,各自为政的落后的小农经济无法成为一个可以养活人的有钱途的产业,导致当农民不能成为一种“就业选择”。当土地私有化后,农场主是一种新职业,在农场主的农庄里操纵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做农业工人也是一种新职业,随之而来的农产品后加工都是新职业,人们有了几种新的就业选择,缓解了就业压力。

  土地国有化实质是“小集体所有”、“村干部所有”、“官商所有”。

  当前很多激烈的社会问题都是土地产权不明晰所致。在一些农村,土地因为不是农民个人私有,土地被强买强卖;土地被征用后,农民只拿到很少的钱,大部分的钱被政府拿去发工资,或者被乡村干部私吞,农民却无权干涉,因为土地是国有的;转让土地的暴利使得各地政府将房地产当作支柱产业,高昂的土地转让费成为政府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导致房价高涨,市场畸形。土地产权不明晰导致开发商化了很多钱买土地,拆迁户却得了很少,政府得了大头,拆迁户不满意,开放商又很冤屈,钉子户就产生了,干群矛盾激化了;土地国有化使得官商勾结,一些贪官慷国家之慨,将土地低价转让不良开放商,上海首富周正毅一元钱买一亩地正是如此;土地国有化还造成土地极大的浪费,各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以低廉的价格、甚至无偿提供土地建造工业园区。因为低廉,不少工厂主就任意将小作坊式的小厂几乎办成世界500强企业的大厂,到处见到花园式的工业园区,大花园、大广场、大厂房,大围墙,土地被闲置浪费,制造了一轮又一轮的圈地运动。

       土地私有化有利于耕地的保护。

       只有土地私有化给农民,农民才能更有权利保护自己的财产—土地,土地才不会被强征、滥用、他用。

  土地私有化的时机已经到来。

  客观的说,土地私有化使得拥有土地的农民的个人权利加强。土地私有化后,需要大面积征用土地的一些工程的施工成本可能加大。但是,目前这些工程已经渐渐减少,如高速公路和省级公路路网的骨架基本形成,各地工业园区主体建设已经基本完成。随着全球金融危机来临,房地产开发进入萎缩期,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受到冲击,厂房闲置,大多工业区无需扩张,相当长的时间内可以做内部调整解决厂房问题。因此,目前是土地私有化的一个恰当时机,不会造成一窝蜂的土地转让过热行为,造成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震荡相对和缓。

  土地私有化的必要前提是做好农民的社会保障。

  土地私有化的关键是完善农民的社会保障,要保证一些农民失地后的吃饭和养老问题,使得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完善全民社会保障是当务之急。

  土地私有化的法律保障。

  法律上必须明确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富人的财产不可侵犯,农民的土地财产同样不可以强买强卖。政府必须有容忍“钉子户”的肚量,象日本政府容忍成田机场的钉子户那样,象美国政府因为一户钉子户而拐弯一条铁路那样,只有这样,农民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也只有土地私有化才能使得钉子户成为法律保护下的坚不可摧的钉子。因此,保护富人的财产和保护穷人的财产互相并不矛盾,一个尊重财富的社会和一个保护财富的法制,这才是社会发展的文明基石。


  上所述,中国农村问题的主因就是落后低下的小农经济问题。土地产权的国有化看似保护了农民,其实恰恰是土地国有化剥夺了农民对自己土地的所有权,导致有限的土地被滥用、乱用、浪费。从人性本质来说,私有制的出现才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也只有私有制才是真正促进人类奋斗、拼搏的前提,土地私有化是激发中国农民创造财富潜力的强大动力;土地私有化是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首要前提,土地私有化释放了生产力;土地私有化使得土地真正从僵化的土地变成一种可以流动的资产、一种可以升值的资本,提高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土地私有化的更大意义是法律上进一步承认了公民私有财产的合法性,具有迈向法治社会的里程碑意义。所以,土地私有化的时机已经到来。





[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09-1-3 23: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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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9 22:52 | 只看该作者
分析有条有理,眼光独到、犀利,历史回望有助于我们认识当前的农民生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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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0 03: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08-12-29 22:33 发表
 
第一次土地革命消灭了地主富农中农,也毁坏了中国传统伦理价值观,同时流氓无产阶级受到褒扬,并催生了民族文明断代工程——文化大革命,使得道德沦丧的后遗症一直延续到21世纪的今天,导致坑蒙拐骗、投机主义、贪污受贿、急功好利、见利忘义、巧取豪夺等混乱价值观恣意横行。 ...


   共产党什么时候提出土地革命消灭中农了,如果尊重历史的话请提出证据来。

        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紧急会议作出关于实行土地革命的决定,规定要没收大地主和中地主的土地,没收一切所谓公产的祠族庙宇等土地,分给佃农及无地的农民。对于小田主则减租。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制定了实行土地革命的纲领,明确提出:农村豪绅地主阶级是革命的主要敌人。无产阶级在乡村中的基本力量是贫农,中农是巩固的同盟者。强调联合中农是保证土地革命胜利的主要条件。对于富农,则要根据它对革命的不同态度予以区别对待。1929年4月,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兴国县《土地法》,共8条。这个土地法将井冈山《土地法》中规定的“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这是一个原则性的修改。7月,在毛泽东的指导下,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政治决议案》和《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提出自耕农的田地不没收。与此同时,赣东北、湘鄂西、鄂豫皖、湘鄂赣、左右江等革命根据地也相继开展土地革命,颁布了关于土地革命的法令。如1930年10月,中共湘鄂西特委制定了《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大纲》和湘鄂西第二次工农兵贫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土地革命法令》。规定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和财产;没收富农所余出佃的一部分土地;不动中农的土地;不禁止雇佣耕种;土地不禁止买卖。鄂豫皖根据地于1929年6月和12月先后制定了《临时土地政纲》和《土地政纲实施细则》,规定没收和分配土地时,不得侵犯自耕农的利益,要联合中农,应切实运用各种策略防止无原则地妨碍中农利益;对富农只分配其剩余的土地。到1930年底、1931年初,各个革命根据地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切实可行的土地革命的路线、政策和方法。这就是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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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0 03:37 | 只看该作者
.实事求是评价农民战争的历史作用
http://www.people.com.cn/GB/paper85/11283/1019361.html

[ 本帖最后由 玉德 于 2008-12-30 04: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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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0 03:54 | 只看该作者
   包产到户的活力源泉已经枯竭,改革开放30年,农民仍然很穷,主要因为中国农业无法机械化、产业化,无法和国际竞争,美国的大豆和猪肉等都比中国便宜。只有土地私有化,才能将小块农田集中形成企业化经营,才能形成具有竞争力的现代农业

包产到户致富本来就是个谎言,但是农业机械化为什么必须是私有制?集中的形式并非一种。人民己经吃够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苦头,现在再让少数人富起来,岂不为祸更烈?为什么不提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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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30 07: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玉德 于 2008-12-30 03:54 发表
包产到户致富本来就是个谎言,但是农业机械化为什么必须是私有制?集中的形式并非一种。人民己经吃够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苦头,现在再让少数人富起来,岂不为祸更烈?为什么不提共同富裕?



呵呵,个人观点,欢迎探讨。

回答你的问题的答案全部在我文章内,比如共同富裕这样的问题,德国、英国、美国、瑞典、芬兰的完善的社会保障就是“共同富裕例子”。
7#
发表于 2008-12-30 14:18 | 只看该作者
消灭中农也在文章之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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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30 15: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玉德 于 2008-12-30 14:18 发表
消灭中农也在文章之内吗?



好像还有几个错误的标点符号需要消灭一下,呵呵!你有时间帮我找一下。


原意是“消灭地主富农上中农”。

[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08-12-30 15:33 编辑 ]
9#
发表于 2008-12-30 15:53 | 只看该作者
拜读,问好微风,你的观点我感到很新。节日快乐。
10#
发表于 2008-12-30 20:01 | 只看该作者
.
        “消灭地主富农上中农”说法也不严肃。土地革命的政策是: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

    也正是这种不严肃,使得文章在对中国历史解读上错误百出,如看不到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的被迫性、必要性及历史作用,看不到地主阶级对农民剥削的残酷性,一句轻飘飘的“事实上很多地主富农也是朴实的农民,土地产业是祖辈勤劳节俭、省吃省穿才置下的”不负责任结论,便否定了中国历史上一切农民起义,否定了中国共产党历史及它的合法化。实际上,文章否定的是中国农民,广大的中下层农民,在过去,他们有懒汉思维、无赖思想、无政府主义孽生,彻底破坏了法律秩序,毁灭了社会道德伦理观。有不劳而获心理、仇富心理。人民公社时又是不是自己的东西不心疼、不珍惜、不好好干。这样的评价对中国农民公平吗?是客观的全面的历史观吗?

    如真的想解决三农问题,就应该分析一下现代农业的现状、农业生产的特点及发展规律、其它国家在农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拿出一些实际材料,少一点唯心猜想。

    “土地私有化”题目很大,它不仅牵涉基本国策,也牵涉农民一家一户饭碗,在土地流转(更准确说是兼并)过程中会发生什么问题?大多数人的利益会不会受到伤害?怎样防止伤害?文章解决不了,但既谈起这个题目,总该有所涉及,可惜文章没有。只是一厢情愿说让农民进城,三五万块钱改变命运,真那么好改变吗?文章只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来临,不会造成一窝蜂的土地转让过热行为,却忘了正是经济危代,造成了大批农民工返乡,一些工厂接二连三倒闭,这时候农民揣三五万进城干什么?一个社会的购买力毕竟是有限的,现在的城市商业不好经营,农民进城除了出卖劳动力外(现在工作更不好找)经商只能成为被大鱼吃的小鱼,当然不排除个别人成功,但不成功的大多数人怎么办?而且还有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孩子,他们怎么办?连个落脚地方也没有。

    在现代情况下,农民工进城虽苦,但还有个根据地有个退路,如经济危机找不到活农民工返乡,喘口气再找新的办法。土地私有制,把农民这条退路也堵死了,而这退路是他们惟一活路。

    关于私有制,文章只是说:私有制的出现才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为什么看不到不说私有制也是经济危机的标志?看不到即使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也有国有经济的因素,它们的产权是否明晰?
11#
 楼主| 发表于 2008-12-30 20: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吕永红 于 2008-12-30 15:53 发表
拜读,问好微风,你的观点我感到很新。节日快乐。


问好永红!节日快乐!
12#
 楼主| 发表于 2008-12-30 20: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玉德 于 2008-12-30 20:01 发表
.
        “消灭地主富农上中农”说法也不严肃。土地革命的政策是: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

    也正是这种不严肃,使得文章在对中国历史解读上错误百出,如看不到 ...






一篇文章有人赞成有人反对是很正常的事,民主时代的特征。问好朋友!呵呵!


其实很好解决的,不赞同土地私有的农民可以将土地无偿赠送国家吗!

不过我相信没有一个农民反对土地私有化的!

[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08-12-30 20:21 编辑 ]
13#
发表于 2008-12-30 20:21 | 只看该作者
文章内容庞大,所及观点需要理论上的帮助,先占位置,仔细学习。
14#
发表于 2008-12-30 20:22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我相信没有一个农民反对土地私有化
再说一句,此话还不严肃。我问过接触到的一些农民,他们明确反对土地私有化,而且反对私有化并不意味着必须无偿交出土地。




新年好,愿2009年我们和我们的国家都多些愉快的事。

[ 本帖最后由 玉德 于 2008-12-30 20:30 编辑 ]
15#
发表于 2008-12-31 14:16 | 只看该作者
  很宏大的一个农村现实问题,理论支持也很全面有力。读的不够细,但其中的主要观点与敏感解读已经将这一问题铺展并探讨得够深度。无论内容与观点是否完全正确,作者这种敏锐的思想与一贯的说理文风足以为众多读者——我们都是看客,尤其是为那些更广大农村与自己有切身利害关系与实际利益的农民打开了一扇理性而新鲜的窗,让人看到了僵硬文件之外更加具体的一些关键环节,振奋人心也无疑会给更多人以希望。这是重要的,也非什么人都会有如此机锋与锐气。
  欣赏中。
  杂文如果是泄一股气(除此之外你还想怎样呢?治国?立法?反腐?呵呵,什么也不当,只是泄出一股气而已而已),时评与政评则无疑是一剂猛药,来得更及时也更具有建设性与针对性,今年以来诸多时评与政评所带来的一些重大变化便是不容置辩的进步效应。有杂文,更不能没有时评政评。要棒喝,更要说理透视,将无病呻吟一点一滴地转化成时代强音。

[ 本帖最后由 霍名夏 于 2008-12-31 14: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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