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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尊重民意在先,重视民生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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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 15: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年来,民生问题被各级政府机关摆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关注民生问题,解决民生难题,成了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各级政府服务于民的重要体现,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良好开端,更是广大人民之万幸。然而,我们看到,在很多地区,各级政府的利民惠民工程,并未得到广大民众的支持与理解,相反却引起了广泛的质疑和批评。这又是为何?

  比如前不久,深圳市路口的交通摄像头被质疑隐蔽执法,于是,深圳市交警部门就公布了全市所有路口2000多个摄像头的位置,并表示今后新增摄像头也将对外公布。然而,此项透明执法新举措,竟被一些司机作为了“免罚指南”,在有摄像头的路口守法开车,而到了没有摄像头的地方公然违章。此事再次引起广大市民的强烈关注。有支持,更有反对,明拍和偷拍,究竟哪个更好?

  笔者认为,深圳市交警部门安装交通摄像探头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交通违章现象的发生,为民众提供一个更加安全的出行环境,是一项利民的民生工程,其积极作用毋庸置疑。同时他们为了透明执法,尊重民众知情权,更好地保护民众稳私,他们还公开了摄像探头的具体位置,应该说也是合情合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然而,不管他们透明执法,还是隐蔽执法,同样都遭到了不少民众的质疑。左也不是,右也不是,民众怎么都不埋单,是因其素质太过低下,还是另有原因?

  就此问题,大家自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说理。深圳交警部门好心办好事,却倍受质疑和埋怨,定是“心里有苦口难言”。具体是谁对谁错,我想谁也很难肯定地给予回答。但我并不是在和“稀泥”,我只想问一句,为何我们总发生这种现象,当一个所谓的利民好政策出台,就会在民众中出现一大片的质疑?我认为,这才是问题的根结之所在。政府是应该把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放在第一位,还是把尊重和采纳民意放在第一位?

  在古时候,我们提倡“当官不为民做主”的官不是好官,否则就“不如回家卖红薯”,那是封建社会的人治时代。如今我们早已进入了一个民主的法制时代,所以“当官要为民做主”的官一样不是好官,也应该尽早“回家卖红薯”去。因为只要有这两种“官”存在,政府政策要么是不重视民生,要么就是忽略和不重视民意,忽略“沉默的大多数”的意见。这样的政策,又如何能得到大多数民众的支持,又如何能不被广大民众所质疑呢?

  官员是人民的公仆,这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官员是拿着人民的钱为人民服务的,所以,为官就要重视民生,这是每一个为官者都必须做到的,也是职责所在。但仅仅重视民生是远远不够的,更要做到重视民意,把尊重和采纳民意永远放在第一位。决不能把“重视民生”,当作是“为民做主”,为民办实事就行。每一个政府官员都应该明白,再大的“仆人”也是“仆人”,是“仆人”就不能擅自为“主人”做主这个道理。为官者应该把人民自己的事,交给人民自己来做主,自己当好人民意图的执行者,努力服务好人民,让人民更满意,无他。因此,在制定政策时,应先广泛征求民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归纳整理,最后再交由民众来表决。这样制定的政策,看似麻烦,但却更能体现民众的意愿。如是,深圳交警部门来安装交通摄像探头,不管是公开或隐蔽,也就不会遭到广大民众的质疑了。

  民主的实质就是由人民自己做主自己的事务。民意就是人民做主的具体方式,尊重和采纳民意,就是真正实行民主。有人把民主比作“扯皮”,每制定一项政策,要先民主,先“扯皮”,皮扯够了,政策考虑了方方面面,这样的政策出台后,就不再会有更多人“扯皮”了。反之,靠领导拍脑袋或是几个精英关在家里制定出来的政策,就不可能更好的体现民意,这样的政策出台之前,没有“扯皮”,没有民生,等政策出台之后,广大民众质疑和批评就在所难免了。同时,因为这样出台的不够合理的政策已经开始执行,所以给人民带来的损失往往是不可估量和不可挽回的。因此,尊重民意在先,重视民生在后,这才是正确选择方向。




[ 本帖最后由 心静如水 于 2009-4-3 15: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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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3 15:50 | 只看该作者
  是原创,但不加声明。因为昨天发博客上了。只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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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4 22:24 | 只看该作者
说得好,尊重民意在先,重视民生也就在其中了。
为民做主不如让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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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8 21: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玉德 于 2009-4-4 22:24 发表
说得好,尊重民意在先,重视民生也就在其中了。
为民做主不如让民做主。

这话题我也快不想说了。不知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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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9 00:41 | 只看该作者
哀莫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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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9 09:33 | 只看该作者
 确实,民主的实质就是由人民自己做主自己的事务。民意就是人民做主的具体方式,尊重和采纳民意,就是真正实行民主。可是,有些官员们就是“民主”少一点,变成的“民王”,认为是他们代替人们行使民主,是人民的主人,所以“作主”。
7#
发表于 2009-4-9 19:43 | 只看该作者
有一个故事:有个路人见人在打他的儿子,问是为什么,说他做了坏事,正在管教他。于是路人也帮着去打——我们的官员就和这个路人一样,总是想“替”人民着想。
8#
发表于 2009-4-9 20:30 |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章从另一个角度释解了民主。欣赏。
9#
发表于 2009-4-10 09:00 | 只看该作者

尊重我意在先,尊重你意在后

要是你先尊重我的意思在先,我就最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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