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体味示众者的心情
文/唐蒙他爹
每到节庆、严打这样的日子,一些地方的政法部门总要召开一些公判公处大会,那些抢劫、强奸、诈骗、杀人犯们就会被公安或武警们双手反扣,弯腰低头对着观众。在四周彩旗飘扬、标语横挂的衬托下,先是各级领导在台上声色并茂的讲话,再是法院、公安的执法者义正严辞的宣判,在围观群众的热烈的掌声中,这些准犯罪分子或嫌疑人就会被押东风大货车,胸前挂着牌子,在城市最热闹繁华的地段游行示众。一时间,警灯闪烁,警笛长鸣,在街边群众的夹道欢迎中,车队鱼贯而行,盛大排场下,执法者得意洋洋,旁观者喜气洋洋,大家的心情如同过节一样舒适而欢快,只是那些如同商品展示的“罪有应得者”、“活该如此者”此时的心情,相信是没有几个人去体味。
国人有爱热闹的传统,即便是在国破家亡的年代也不乏其人。鲁迅先生在《药》一文中描绘了看客者的丑态:(一堆人的)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看客的心态很简单,不看白不看,看了当没看,反正过过眼瘾又不要钱。如果仅仅限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不去体味其中的真正含义,那么所看者的今天,也许就是看客者明天。当执政者以一种炫耀政绩的心态、看客者以一种习以为常的凑热闹想法,名正言顺的侵犯别人的人格与尊严时,这个民族的人性冷漠与人权践踏必将成为一种习惯。换言之,在没有人权维护概念的语境下,类似于流行示众这样的行为就会支持者众,反对者寡。相信如果此时有人提出“这些人真可怜,已经被限制了自由了,还要像玩物一样被人耍来耍去”说法的人,估计会被看成异类,旁边的人保准会针锋相对、反唇相讥道:“对犯人你都同情,是不是有病啊!”事实是,一个人无论犯多大的罪,除了法律上的限制与处罚外,他所拥有的人格权、名誉权等其他权利与常人一样,神圣不可侵犯。这一点,国外就与我们就大相径庭,以瑞典为例,该国共有54座监狱,牢房基本都是单人间,有电视、报纸,还有出售日用品的小卖部。犯人们可以单独在会客室见他们的亲友;有的监狱还设有客房,以便犯人家属小住。犯人们可以自由地往外寄信和打电话,但信件一般都要经过审核。
对别人权利侵犯的纵容与默许、支持与赞成,会使侵权行为合理化,从而忽视受害者的权利维护。这种损害成为一种惯性后,受伤的必然是社会的每一个成员。这就是为什么当你面对别人受到伤害时,以一种看客的心理“袖手旁观”,那么当你面对同样的事情时,别人一样会以同样不会“该出手时就出手”,以实际行动来维护和伸张正义。事实上,我们所处的人文环境相对悲哀,大多数人自已一方面以一种“幸灾乐祸”的姿态面对抢劫、强奸、偷盗、殴打等不正义行为,另一方面又在自已处在同样的遭遇时又感叹世风不正,这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
一位在国外工作多年的留学生曾经说过,在国外,在别人遇到伤害时,伸张正义不是一种道德要求,而且是一种做人习惯,因为他们害怕,如果自已在这种情况下不伸援手,那么当有一天自已遇到这种事时,别人也不会给予帮助。一些犯人在出来后,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改过自新”,而是仇视社会,因为有太多的人“不把我们当人”。
作为社会人,不能可脱离整体而特殊存在,权利的维护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只有做到“我为人人”,才能达到“人人为我”。示众者的心情,需要包括围观、侵害者在内的社会每一个人来体味,以换位的姿态去思考他们的需要,用心感受他们内心的渴求,这样才能实现内心的静达,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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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唐蒙他爹 于 2009-7-8 08:50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