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75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浅析“‘实改非’机关老人”现象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9-6 15: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实改非机关老人”(以下简称“机关老人”)一般指按政策规定办理退职(实职改任非领导职务)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在岗老同志,年龄一般介于50岁至60岁之间。由于各种原因“机关老人”不再履行领导职责,他们被动或者主动地不再承担工作义务,只是单纯地享受跟其他在职人员完全相同的福利待遇。


    “机关老人”的形成有其主客观因素,它是机关特定环境下的产物。首先,它是“机关政策”包养的结果,比如,本人所在的单位全省范围内统一规定,年满52岁的副科实职领导改为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员,年满55岁的正科实职改为主任委员非领导职务,依次类推。据了解,其他许多部门、单位在公务员法的大前提下也都制定有各自的具体规定;其次,领导及其同事对“机关老人”的默认和放任是机关老人产生的外在因素;最后“机关老人”的自我“认同”和被动接受是“机关老人”产生的主观因素;最后机关诸多的潜规则、显规则决定了“机关老人”的势在必然。


    实改非领导之所以成为“机关老人”大致有四个方面原因,一是有些人退下来以后,主观希望继续发挥余热出力做事,但因为担心影响现任领导的正常领导,害怕别人猜疑闲话,所以不得不违心地做起“机关老人”;二是有些老领导退下来之后,一下子感到无所适从,一方面不知道做什么事情好,另一方面角色的转换一下子适应不了“新”的工作岗位,于是只好暂时闲置起来;三是因为现任领导不好意思给“老领导”、“老前辈”、“大恩人”安排具体事情,同事们更不好邀请他们一起做事,于是一些人也暂时做起了“机关老人”;四是还有个别退职的老领导由于仕途上没有更进一步,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心有不甘气有不顺,感到失落和迷茫,抱着“混”的想法,所以什么事都不肯做不愿做。


    对待“机关老人”现象,既不能一票否决甚至“大开杀戒”,更不能熟视无睹放任自流,要根据机关老人的成因认真分析高度重视正确决策。对于主观意愿想做事的“机关老人”,我们要千方百计给他们提供做事的机会,让他们更好地的挥自己特长,安享工作事业的乐趣;对于那些“不好意思”要事做的“机关老人”,领导要打消顾虑放下包袱,既要放下领导架子主动亲近他们听取他们的内心想法,又要尽到一个领导应有的职责,一视同仁地安排他们工作、学习和活动;对于一些想做事,但一时半会适应不了“新”的工作岗位的“机关老人”,领导和同事要积极主动伸出友爱之手,热情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并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对于那些打心里不想做事,抱着得过且过的“机关老人”, 同事尤其是领导更要尽到教育和帮助的责任,对他们进行耐心说服开导,帮助他们理智对待正确认识,实在不愿意改正的,要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绝不能因为他们曾经是领导而网开一面,不能听凭他们的无组织无纪律行为,否则就是一种对党和人民极不负责任的态度。


    “机关老人”现象在每个机关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他们的影响不可小觑,除了从政策制度层面上不断规范约束外,各级领导也要积极行动起来主动肩负起消除“机关老人”现象的重任。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剑锋 于 2009-9-6 15:22 编辑 ]
2#
发表于 2009-9-10 08:57 | 只看该作者
  还是个体制问题。吃财政的多,领导多,无所事事的多,机关上的这种弊病何时能够消除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26 19:59 , Processed in 0.517564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