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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找亲爹娘说理犯了谁的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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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10: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找亲爹娘说理犯了谁的戒律


  那天在遥控电视频道时,一家县电视台正在播诵公告,于是有兴趣停驻此台。一则说,某乡村民因越级上访,妨碍稳定,被处以15天的刑事拘留;另一则是某乡材民夫妇因果树承包与村委会发生冲突,继尔上访,扰乱公共秩序,处以8天的刑事拘留。

  或听或看,总之心里不悦。

  过去的人家,姊妹们多,难免有些口角之争,一般受气是都是弱小,受了委屈抹了眼泪到父母跟前评理或是“告状”,父母大都对受欺凌的弱者表示同情,给伸张个正义——或打或骂一通强者,弱小者因得到父母的佑护而心满意足,觉得是父母给自己撑了腰,天下还是父母最亲。现在都称政府领导是人民群众的父母官,各级政府的领导太多,也不能认那么多的父母,反正都是中华的公民,都是一家子,那么级别稍低些的称大哥大姐,最高的一级的比如北京的国务院信访机构,那该是亲爹娘了。那么弱小的百姓子女们受了委屈,找亲爹娘论理犯了谁的戒律?

  什么叫越级,大哥欺负的小弟,再找大哥说理?这不是典型的欺上瞒下么,怪不得有那么多怨屈的灵魂不得安宁,原来亲爹娘并不知道,是做为兄长们的一手遮天造成的。

  我是不学法的,总以为本份做人,犯不了什么犯。想必大多的老百姓和我一样。可怎么会知道,到北京去一趟,回来就触犯了清规戒律被投入牢狱了呢?看来不学法不行。

  于是我认真的学了最新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并没有发现不允许越级上访的规定,而且针对公告里例举的三人,他们也不可能违犯第二十条诸如: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等唯一可以对上访者制罪的行为。我想他们是不会的,他们只不过是想维护公民应有的权益而已,比如没有到期的承包合同等等。莫非是一种潜规则?

  对于上访,似乎各级政府都格外敏感,怕因为上访,而访出了地方政府的病灶,怕访出了地方领导的失职。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倍受网民推崇的山东威海市委书记王培延对信访工作的一番话,王书记说“让群众跑三次就是失职”。意思是政府办事都要认真办,快办,办成,不允许让群众为一件事跑三次。

  如果那些上访者上访的事,在地方政府那里能办成,他们何必要越级上访,能越级到北京国务院上访,说明国务院能匡扶正义,老百姓信得过最高的政府领导,信得过“亲爹娘”。而作为可以成为难兄难弟的地方政府却因此而阻截,甚至不惜血本,花大价钱对这些上访者或者“企图”上访者“看死盯牢”,唯恐他们越级上访“制造事端”,影响地方政府在上一级政府面前的“声誉”、甚至“政绩”而采取各种措施。有谁来设身处地的替老百姓想想,他们的生存权、生命权靠谁来保障?

  拘留就是限制公民自由,就是对公民行为法律上的否定,想必这也是对老百姓尊严的最大惩罚。

  越级上访说明了什么问题,说明一级政府的不做为,拿着纳税人的血汗钱,拿着政府的厚禄,他们在为谁工作,说穿了无非是为自己得更大的政绩,捞得更多的钱财。

  有些地方政府口口相称百姓上访的缘由是地方财政无力为百姓的损失补尝,但他们却有资金组织社会力量对上访者成年累月地施压,施暴,这都是哪个政府的所为!

  我真的希望看到“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让老百姓不再有怨屈,或者有怨屈,能找到正确的解决途径。如果我们的兄弟姐妹能处理好的问题,干嘛要找亲爹娘!

  我是因为感得冷而不自觉地看了一眼日历,我发现离国庆节近了,而今年的国庆节又非同寻常。

   所谓猴子殉道的原理吧。

                                2009.9.13








[ 本帖最后由 摇曳风铃 于 2009-9-13 10:37 编辑 ]
2#
发表于 2009-9-13 14:23 | 只看该作者
风铃弄错了,当官的现在都称人民的儿子。父母血性,儿子却可以不孝。

好文,顶。
3#
发表于 2009-9-13 15:10 | 只看该作者
风铃代表了人民,看来没代表DANG?道理固然如此,只怕百姓跟你一样的兴叹,那麻烦可就大了。
4#
发表于 2009-9-13 17:02 | 只看该作者
仔细读了两遍。是我所见风铃于江天最淋漓之杂文,非裹脚之拖泥,感情起伏干净利索,读之痛快。坦白说,有杂文大家之风采!

推上去交流。
5#
发表于 2009-9-13 18:22 | 只看该作者
制度本身缺乏民主的逻辑,制度下衍生的条条框框规定就缺乏逻辑了。自然,就会出现这种不允许子女找爹娘论理的毫无逻辑的规章。很无奈!
6#
 楼主| 发表于 2009-9-14 09: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玉德 于 2009-9-13 14:23 发表
风铃弄错了,当官的现在都称人民的儿子。父母血性,儿子却可以不孝。

好文,顶。

谢谢玉德老师.呵呵.人民的儿子把多大精力放在人民的利益上.
7#
 楼主| 发表于 2009-9-14 09: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郭珊玖 于 2009-9-13 15:10 发表
风铃代表了人民,看来没代表DANG?道理固然如此,只怕百姓跟你一样的兴叹,那麻烦可就大了。


老百姓追求安稳的生活,可有人不让.
8#
 楼主| 发表于 2009-9-14 09: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水 于 2009-9-13 17:02 发表
仔细读了两遍。是我所见风铃于江天最淋漓之杂文,非裹脚之拖泥,感情起伏干净利索,读之痛快。坦白说,有杂文大家之风采!

推上去交流。


谢谢一水版抬爱.再努力!
9#
 楼主| 发表于 2009-9-14 09: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09-9-13 18:22 发表
制度本身缺乏民主的逻辑,制度下衍生的条条框框规定就缺乏逻辑了。自然,就会出现这种不允许子女找爹娘论理的毫无逻辑的规章。很无奈!


说得极是,法规不少,因为而异.
谢谢微风版.
10#
发表于 2009-9-14 14:31 | 只看该作者
很有针对性.
11#
 楼主| 发表于 2009-9-14 20: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季大相 于 2009-9-14 14:31 发表
很有针对性.


谢谢大相过来支持!
12#
 楼主| 发表于 2009-9-14 20: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明 于 2009-9-14 15:56 发表
摇弄错了啊,领导是人民的儿子,儿子打老子现在很流行。


嘿嘿,看起来不像啊,有那么当儿子的吗,这么对待老子?
谢谢李老师,也是那天有感而发。
13#
发表于 2009-9-14 22:52 | 只看该作者
有理有据,比喻生动形象,为老百姓出了一口冤气!为风铃喝彩,支持版主精华鼓励! 问好风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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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16 11: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春柳 于 2009-9-14 22:52 发表
有理有据,比喻生动形象,为老百姓出了一口冤气!为风铃喝彩,支持版主精华鼓励! 问好风铃!


谢谢春柳鼓励.
15#
发表于 2009-9-17 16: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玉德 于 2009-9-13 14:23 发表
风铃弄错了,当官的现在都称人民的儿子。父母血性,儿子却可以不孝。

好文,顶。
呵呵,也是,多是忤逆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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