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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婚外恋,一个烫手的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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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3-26 13: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刚才与朋友聊天,他问我能写一篇关于婚外恋的文章吗?我说网上类似的文章很多。他说就想听听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于是我们就这个话题展开了讨论。他问我红颜知己与情人有什么差别?我没有正面回答,我说能够做红颜知己就不必做情人了。其实红颜知己就是能够倾听一个男人的心里话,懂得那个男人的内心世界,对那个男人又理智的保持着距离不产生爱上他的冲动的聪明的女人,她或许能得到男人的一颗心,却绝对不会想要得到他的身体。情人是平淡婚姻的调味品,除了给不了婚姻,其他的与恋人没什么区别,在情人眼里也是容不得沙子的,男人不想娶那个女人也绝不容许那个女人对其他男人有暧昧的想法或者表示,女人对男人的要求也如此。他问生活中能做到已经是红颜知己又不会变成情人的吗?我说红颜知己与情人的界限有时候很模糊,红颜知己一不留神就成了情人。他说只要有好感就可能越雷池,我认为男女之间也不是只要一有好感就会发展成情人的关系,我就有纯粹的异性朋友,也没有变成情人嘛。情人在社会上或者网络中已经是一个像感冒一样流行的词语,不过我认为选择给人做情人的人,尤其是女人是很可悲的角色。大多数女人给男人当情人是因为爱这个男人,爱得深了,就会产生白头到老的想法,之前不影响到双方家庭稳定的约定早就抛在脑后。而男人呢?我这位朋友说得很精辟:“男人是色狗,偶尔出去尿尿,但他还是会回家”。那些还想着与情人白头偕老的傻女人们该醒醒了吧!

        现实的夫妻生活多数是平淡的,一些不堪忍受平淡的男女就产生了找刺激或者激情的想法。由于性别的差异,其表现方式也是大不一样的。男人们从喜欢女人的上半身开始,到得到女人的下半身结束。女人是因爱而性,女人若是不爱一个男人是不会和那个男人发生性关系的,一旦发生了,就傻傻的以为自己完全属于对方了,也要求对方同等的对待自己。而男人们,首先打着爱女人上半身的旗号,一旦占有了女人的下半身,女人就对他不再有吸引力,就千方百计的想着离开这一个,去物色新的目标。这种错位的需求也就为日后的悲剧拉开了序幕。男人对情人就是一种游戏的心态,他觉得夫妻生活乏味了,到外面寻找一点激情或者浪漫,但是他的心始终是属于他的家庭和他的老婆的。就像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写的那样,男人喜欢享受情人带来的快乐,若是情人要嫁他,他就害怕了。所以,若是会动真情的女人就不适合玩这款游戏了!

        现在还有一种被称为红(蓝)颜知己的关系,这种关系既不同于普通的异性朋友,更不是情人关系。这种关系很微妙,进一步就成了情人,退一步就是普通朋友。这种关系比情人好一些,但是也还没有到可以登堂入室的磊落。要处理好这种关系,尺度的把握异常重要。两个孤单的灵魂,因为心灵的相通而互相吸引和欣赏,在这种欣赏的同时,爱的元素也会随之伴生。等到双方都意识到的时候,大多数为时已晚。这时候就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顺理成章实现灵与肉的结合,这种关系就自然的转化为情人关系;第二种是双方为了避免伤害各自的家庭,就此打住,不再来往,这种选择最是理智,也最是无奈。也许有人会说要是实在舍不得对方可以说好了继续做朋友。这个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能做朋友还会让爱在两个人之间发生吗?已经发生了还能坦然的做朋友吗?

        为什么不能?这是由男人的天性决定的。因为男人都想实现自己的欲望,不论金钱还是美女。我这位朋友坦言他就不能控制对心爱的女人的占有欲望。我说也不是绝对的,我的另一位朋友说过:“男人欣赏女人就像欣赏一朵盛开的花,理智的保持着距离,并不想据为己有。”男人之所以不能控制占有的欲望,可能是还没有将感情升华。有句话说的是不能为心爱的女人披上嫁衣,就停下解开她衣扣的手!若是真爱一个女人,有责任感的男人绝对舍不得要那个女人做他的情人,娶不了她,就放弃她。我老公也说过他要是真爱一个女人,即使用蓑衣也要把她背回去!我说能够控制占有欲望的男人是让人尊敬的,这位朋友说不然,这样的男人要么是废品要么是精品。不管怎么说,爱一个女人就不会伤害她,宁可让自己痛苦也不会自私的要她给自己做情人,我敬重这样的男人!

        无论怎么说,婚外恋都是一个烫手的山芋,没有练就一双不怕火烧的手和一颗不会动情的心的人千万别碰。一个有自尊的女人、一个聪明的女人就不要去趟已婚男人这淌浑水。套用一句话情海有风险,下海须谨慎!

        写在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谨以此文献给广大的女同胞们!
                                                                                                                           2010年3月7日




[ 本帖最后由 陀螺 于 2010-3-26 14:10 编辑 ]
2#
发表于 2010-3-29 20:53 | 只看该作者
分析得很透彻。是的,无论对于男人还是女人,婚外恋都是一个烫手的山芋。
3#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21: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杨志广 于 2010-3-29 20:53 发表
分析得很透彻。是的,无论对于男人还是女人,婚外恋都是一个烫手的山芋。

我还以为我的这个帖子也成了烫手的山芋了,这么几天硬是没有一个跟帖的。好不容易被杨老师拉了一把,才没有帖沉大海。谢谢!
4#
发表于 2010-3-29 21:10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楼主写的大多是理论,到了实际的关键时刻,就不顶用了.理论和实践是不能达成一致的,你要不自己实践一下,否则可以当着笑谈,千万不要把这样的精辟当着座右铭.有道是情场如战场,只是古来征战几人回,英雄尚且难过美人关,况且天下那么多的饭囊之徒!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 本帖最后由 郭玉琴 于 2010-3-29 21:14 编辑 ]
5#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21: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郭玉琴 于 2010-3-29 21:10 发表
我觉得楼主写的大多是理论,到了实际的关键时刻,就不顶用了.理论和实践是不能达成一致的,你要不自己实践一下,否则可以当着笑谈,千万不要把这样的精辟当着座右铭.有道是情场如战场,只是古来征战几人回,英雄尚且难过美人 ...

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多情应笑谁早生华发?
6#
发表于 2010-3-29 22: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0-3-29 21:45 发表

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多情应笑谁早生华发?

谁?我! 哈哈

我来接你这烫手山芋,“我老公也说过他要是真爱一个女人,即使用蓑衣也要把她背回去!”你够幸福的,是蓑衣背回来的吗?呵呵
7#
发表于 2010-3-29 22: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李明 的帖子

为你的勇于发言鼓掌三分钟。
8#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22: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明 于 2010-3-29 22:22 发表
能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山芋随烫手,但解饥。实质上婚姻和爱情是两回事,有爱情的婚姻少之又少,所谓的婚姻其实就是责任。

亲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责任,结婚后爱情转化为亲情,也就转化为责任了。虽然看不到婚前的浪漫和缠绵,但是这种爱越发的变显得厚重了!
9#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22: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云端 于 2010-3-29 22:16 发表

谁?我! 哈哈

我来接你这烫手山芋,“我老公也说过他要是真爱一个女人,即使用蓑衣也要把她背回去!”你够幸福的,是蓑衣背回来的吗?呵呵

我就是被老公用蓑衣背回来的,想着哪天要靠卖苦力吃饭时也不至于饿死,才嫁给他的。哈哈!
10#
发表于 2010-3-29 23:44 | 只看该作者
我希望我能穿越时空回到明朝做皇帝,嘻嘻!
11#
发表于 2010-3-29 23: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0-3-26 13:56 发表
      :“男人是色狗,偶尔出去尿尿,但他还是会回家”。


很精辟。文章语言直率,思想深刻,看来,一定是理论结合实际的佳作!
12#
发表于 2010-3-30 06:08 | 只看该作者
哈哈,有趣。世间饮食男女,淮也脱离不了红尘的羁绊,唯有自制,世上男女,就属朋友和情人的界线模糊!
13#
 楼主| 发表于 2010-3-30 08: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3-29 23:44 发表
我希望我能穿越时空回到明朝做皇帝,嘻嘻!

版主此言差矣,要做皇帝也得做唐朝的皇帝,明朝的皇位大多不长久!:lol
14#
 楼主| 发表于 2010-3-30 08: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3-29 23:45 发表


很精辟。文章语言直率,思想深刻,看来,一定是理论结合实际的佳作!

男人看问题的角度就是不一样,楼上有一位大姐不是说我的文章只是理论,不能指导实践吗?如果说大姐是仁者见仁,版主就是智者见智了!
15#
 楼主| 发表于 2010-3-30 08: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王九峰 于 2010-3-30 06:08 发表
哈哈,有趣。世间饮食男女,淮也脱离不了红尘的羁绊,唯有自制,世上男女,就属朋友和情人的界线模糊!

赞同王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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