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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平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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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 1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平娃舅长得白白净净,很文弱。戴着白边眼镜,走起路来腰板子挺得直直的,很有风度。喜欢穿白衬衣和蓝裤子,皮鞋总是擦得亮亮的。


    那个时侯,他常到我婶家来。不太爱说话,来了就静静地坐在桌子旁边吸烟。一根接一根,不一会烟蒂就吸下了一烟灰缸。他的左手食指跟中指总是黄黄的,不过他抽烟的样子很好看,烟被他轻轻地夹在二根手指中间,一点点的减少,他的目光也一点点的变暗淡,烟雾一点点的将他笼罩,使他的脸色也显得越加的迷蒙。偶尔看人一眼,那目光也是冷冷的,令人后背一阵阵的发凉。


    婶娘家六儿一女,父母早就过世了。每一个儿子的婚事都是让人头痛得事情,好不容易,五个哥哥都有了媳妇,剩下的就是平娃舅舅了。


    这个舅舅人很聪明,也很有女人缘,从初中开始就有女同学给递条子。高中毕业,虽然没有考上大学,但十里八村的媒婆上门说亲的还是非常多。但他对谁都有没有兴趣,也不和什么女孩子来往。就是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看书、睡觉、听音乐,有时也帮哥哥们上地干一些活。时间一长,媒婆们都觉的无趣,就逐渐的不上门了,小舅的婚事也就逐渐冷落下来。


    转眼之间,平娃舅已经三十岁了。他大学也没有考上,媳妇也没娶上,就那样闲逛着过日子,婶子一提起他就骂骂咧咧的。


    再后来,就被他的一个什么舅舅弄到山丹军马场的一个单位当工人去了。


    那个时侯,在乡村能吃上商品粮的除了干部、军人,就算是工人了,不仅每个月有固定的工资,还有劳保、福利、奖金,月月还有什么洗理费的,所以也比较让人羡慕。


    自从平娃舅舅有了这份工作之后,十里八村的媒婆又开始往他家跑。婶子也又重新开始在我们的面前夸这个舅舅了。


                              (二)


    说起秀那可是相当漂亮的一个人儿,虽说出生在乡村,但一直由于在外读书,加上又是村支书的女儿。整个人穿着打扮,言谈举止,没有一点乡下姑娘的影子。高中毕业后,秀没有考上大学,就一直呆在家中,等着有个机会招工或是招干。也有媒婆上门说亲,但都被秀妈婉言谢绝了。

    秀长得很漂亮,白净的脸庞上,一双细细地眼睛似笑非笑,似醒非醒,高挑的身材,走起路来一摇一摆,极具风情。她总爱穿一件白色的连衣裙,骑着一辆轻骑的凤凰车子,在村子的大路上如风一样的飘过。曾经,她是多少小伙子心里爱慕的对象,但是秀的眼光高得很,挑三拣四谁都看不上,并且他妈放出话来,秀是要嫁给城里人的,所以乡里的小伙子就一个个退缩了。


    那个时候乡里的姑娘想嫁进城里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乡下的姑娘没有城市户口,嫁到城里生下的孩子全都是农村户口,招工、招干都不考虑还会受人岐视,所以城里的小伙子也就不怎么看好秀这样的姑娘了。


    就这样一拖二拖,秀也成了二十三、四的大姑娘了。她妈急了,就四处说只要是有正式工作,乡里小伙子也是可考虑的,但是媒婆却不怎么上门了。


    那一年的春节,乡里唱大戏。婶子觉得平娃舅一个人呆在家里太孤单,就把他叫到自己家里过年。


    正月初五的那天晚上,全村的人都去看戏,戏名叫《柜中缘》不爱热闹的小舅也去了,秀也被他妈硬拉着去了。


    世上的事情,有好多是无法预料的正当戏台上的岳公子正在可怜巴巴的求那个什么小姐把他留下来的时候,戏台下秀和小舅不知怎么忽然互相望了一眼,都觉得电光石火心里一阵热乎,不知不觉俩个人就挤到了一块。再后来,就在全村的人们都在全神贯注的看那个岳公子和什么小姐咿咿呀呀唱的时候,他们两个悄悄的溜出去了。


    冬天的夜晚,天非常的冷,但两个年轻人的心却是火热的。他们都听说过彼此,但只不过是一直没有机会接近罢了。如念,也许是上苍的眷顾,让他们鬼使神差的走到了一起。他们从人生谈到理想,到彼此对生活的看法都觉得是那样的相近。甚至发现,对方就是自己一直在冥冥之中等待地那一个意中人。那一刻,他们的心贴的很近。他们都抢着说话,一改往日沉默的性格。爱情,他们忽然都想到了这两个字,并且被这种感觉支撑着,从村子的小路上走到村外的大路上,来回走了四、五次。只到天亮时分才觉得把彼此心里的话给说得差不多了。


    启明星升起的时候,秀羞答答的说:平,你会娶我吗?

    当时,平娃舅热血在青春的血管里急切的流动着。秀的滚烫的身体紧紧的挨着他,平娃舅觉得自己的身体就像被电击了一样的在颤抖。当他用同样发抖的手伸向秀紧绷绷的内衣下的那一对高耸的双乳的时候,他的心一下子平静下来。那一刻,他才觉得自己寻找了三十年的原来就是这样的一块福地,是如此美妙的一片温柔之乡。他陶醉了,他沉迷了。他闭着眼睛,用嘴唇去寻找那一个同样的在渴望着被爱的热烈的嘴唇。

    他们两个的婚事非常的顺利,两家人也都非常的愿意。


    正月十五的那一天,秀要出嫁了,新郎自然就是我们那个小舅舅。做了小舅妈的秀脸庞红红的,很好看,我们追来追去跟她要荷包,她笑着给我们大白兔奶糖。给亲戚们敬酒的时候,秀的手微微的抖着,平娃舅的脸红红的,他大概也喝了不少酒吧。秀爹高兴极了,请来了邻村的社火在我们村里闹了三天。


    过完了年,小舅就把秀带到山丹去了。


(三)



    山丹对于我们是一个很遥远的概念,记得在语文书里读过:天苍苍、野漫漫,风吹草低见牛羊;那样的句子,想着可能就是个牧场吧。

    第二年的春节,秀和小舅回娘家来了。秀出脱的越发漂亮了,打扮的也非常时尚,头发染成了金黄色,还烫成了大波浪,嘴唇涂的红红的,一双细细的眼睛上涂着紫色的眼影。短短的黑皮裙子,紧紧的绷在丰满的大腿上,一双又细又高又长的靴子把她衬托的越发窈窕。还说着拗口的普通话和村子里的人们打招呼。


    小舅还是那样的白白净净,穿着白衬衣和蓝裤子,但皮鞋已不再发亮,灰蒙蒙的,好像是很久没有擦了。他又变得更沉默了,表情也很忧郁,似乎又回到了从前。两根夹烟的手指几乎成了黑色,一支烟夹在手指缝里几口就吸完了,烟雾紧紧的环绕着他,如同忧愁一样久久的不肯散去。


    在乡下,新女婿第一年回门认亲是一件很隆重的事情,七姑八舅家都要转到。这其实是为了一个婚姻家庭以后在其存在的环境中奠定一定的社会关系。但是秀和平娃舅只匆匆的转了几家亲戚就走了。秀说土炕太硬了,她已经睡惯城里的席梦思床了,但是听婶讲他们的感情出了什么问题,两个人一到晚上就吵架。


    走的那一天,秀早早的就坐在车上了,平娃舅一直坐在婶家里抽烟,他好象是不愿意去了似的。后来,婶一边一边的催,他才慢腾腾的走了。


    从那以后,许多年我们都没有再见过平娃舅和秀。


    有一年的秋天,正是玉米成熟的季节,我们的一个三舅舅来了。


    那天晚上,婶、三舅还有连夜从外地赶来的叔,坐的昏暗的灯下说了很多的话,个个都面色沉重、唉声叹气,婶在一个劲的流眼泪。


    半夜里,我听到叔大声吼了一句:简直是个畜生!

    我听来听去听不明白,但隐隐约约觉得那事与小舅有关。第二天问妈,她也不告诉我。我就缠着问奶奶,奶奶告诉我:你平娃舅舅把秀和别人家的女人换了。


    人世间的事情真是奇怪,有换金、换银、换财、换物的,就是没有听说过换老婆孩子的,但这件事情却实实在在的发生在了平娃舅的身上。


(四)



    山丹虽然是西北的一个小城镇,但对于长期生活在乡村的秀来说还是有着非常大的诱惑得。当初她跟着平娃舅出来的时候,她就暗暗地发誓:一定要活人样来,她要活的和城里人一样的从容、一样的快乐,一样的高贵。但是现实并象一个来自农村的女子想的那样简单,他们只是比来这里打工的人们稍微好一些的那一族。他们没有自己的房子,只能租住着厂里的一处平房。这些平房都是多年以来职工们轮流着住的,动不动就断水、停电,加上厂子的效益一年不如一年,所以平娃舅也常常拿不上工资,这与秀想象中的城市生活相差太远了。


    秀常到厂子外面的一家餐厅里提水。这家餐厅是一个宁夏人开的,老板四十开外,姓陈,人们叫他陈哥。高高的个子,说话嗓门很大。他和所有挣了一点小钱的人一样,已经开始发福了,肚皮高高地隆起,象怀孕五个月了似得。他很豪爽,并不象一般的商人一样斤斤计较。本来说好了一月给人家十元的水费。但他知道了秀的情况后就对秀说:水你尽管用吧,钱就不收了。这样一来倒使秀变的很难为情,于是她也就常到那个餐厅帮着打打杂。


    这样,他们就慢慢的熟悉了。有一天早上,秀又去水房提水,正当她吃力的把水桶往下提得时候,一只有力的大手接着了沉重的水桶,并很轻松地就从水池边把水桶提下来了。


    秀抬头一看是陈老板赶紧道谢,陈老板笑着握住了秀的手说:这么娇嫩的小手怎么能做如此粗重的活呢?

    秀吓的抽回了手嘟喃着说:我们乡下人不做粗活能做什么呢?

     “到我这里做个大堂经理吧!我给你一月一千块钱!老板激动的又一次握住了秀的手。

    一千元,对于一个有钱的人来说真的是算不了什么,但对于来自乡下还在过着贫穷日子的秀来说,诱惑还是很大的。虽说平娃舅也有一些收入,还每一个月除了吃、喝、用、住,或给老家的父母寄去一点略表心意外,剩下的就不多了。一年下来,秀连一身好看的衣服都没有穿上,这对自小就爱美的秀来说真是觉得太受折磨了,甚至,有的时候她真想离开平娃,到别人说的那一些大城市去,挣钱,过一种舒服的日子。她觉得她活的不如身边的每一个城市的女人,连长的很不如她的老板娘香香都穿的比她好多了,她指头上的那一颗嵌着钻石的戒指,大概得好几万元钱吧,冬天,香香穿了一件裘皮的大衣,据说好一万多元钱呢!现在,她心里很明白陈老板想做什么,她想拒绝,因为她觉得那样做很对不起平娃舅,但面对那红艳艳的大团结,她犹豫了。


    久经沙场的陈老板早就看穿了眼前这个女人的一切心思。他明白她需要钱,也不会拒绝钱。他从看到秀的第一眼起就觉得这个女人迟早都是她的人。所以,他一直明里暗里的帮她,感化她,以期她早一点主动的投到他的怀抱里。如今,他看到秀的脸色慢慢的由愠怒而转变为一点点的羞涩和难为情。于是,他心一狠就把手上的一枚大钻戒脱了下来,硬塞在了秀的手里。秀也就不再挣扎,半推半就的答应了。


    就这样秀到那家餐厅上班了。


    秀早出晚归看起来很开心,回来还给平娃舅讲餐厅发生的趣事。平娃舅开始也不怎么搭理,觉得秀有了一份工作也就有了一份寄托,生活也安定了许多。他是一个淡泊的人,对于生活本来也没有太高的要求,只要平安一切就足够了。


    秀常在平娃舅跟前提起那个老板,她用非常羡慕的口气说那个老板很有钱呀,还说老板穿的鞋一双就一千多呢!


    每当这个时候,平娃舅心里就很不舒服,象有一根针扎似得一跳一跳很疼,他就闭着眼睛不理秀。


    有一次平娃舅发现秀手上戴着一枚崭新的戒指,大概是珀金的。她藏藏匿匿的不让他看到,不由得引起了平娃舅的怀疑。问起来秀说是自己的工资买的,再问她就恼了。


    又过了一些日子,秀晚上也不回来了,她说最近餐厅生意忙晚上要加班。平娃舅将信将疑也不好再说什么。


    一天下午,平娃舅下班刚要进门,一个女人把他堵在了门口。他一看原来是厂门口餐厅的老板娘香香。


     “我有事找你谈谈!香香开门见山的说。


     “好吧……平娃舅迟疑了一下答应了。


    他们来到了一家茶屋,香香一开口就哭起来,把平娃舅吓了一跳。他以为自己什么地方得罪香香了,所以就小心翼翼的听,最终才听清楚香香是来告诉他秀和他男人的事情的。


    其实,平娃舅早就发现秀的不对劲了。因为自从秀到那家餐厅上班之后,好长时间就不让他碰一下。开始,她以为是累的,但有一在他却在秀的小手包里发现了几个避孕套,而他们是一向是不用的。一开始他恨的咬牙切齿,几次秀不回来的晚上,他都紧紧的握着一把菜刀冲出屋子,又咬着牙忍了下来。这个时候的小舅已经不再是那个文文弱弱的书生了,经过多年历练他很清楚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厂子正在改制,他自今尚未转干,一旦被改制掉,自己除了回家种地他什么都没有了。他早就发现略有姿色的老板娘香香才是这家餐厅的真正主人,所以他一直在等待着一个合适的机会。而现在机会终于来了。


    香香说完了就开始一杯一杯的喝酒,喝醉了就又哭又笑的说她喜欢他很久了,只要他愿意她的一切都是他的了,说完了就假装很醉的倒在平娃舅的怀里。比起秀来,香香不是一个漂亮的女人,但丰满的身体,性感的臀部到也很令男人们着迷。平娃舅已经很没有沾过女人了,在酒精的作用下,她迷乱了。他昏昏沉沉的抱住了香香,睡梦中,他觉得自己又回去到了那一个曾经让他心醉的晚上。


    男女之间的关系,就如同水笼头里的水,一旦打开就不容易关住了。

    他们就这样心怀鬼胎的开始过着一种貌合神离的日子。


    秀常不回家,偶然回来一次两个人就吵架,到了后来甚至打架。


    婚姻家庭到了这个份上,其实存在的真正意义就已经没有了。但他们四人不知是谁就想出了换妻这样的一个主意,并且还觉得这才是解决他们之间问题的一个最好的法子。

   





(五)



    转眼之间平娃舅舅和香香又生活了三年了,他们也有了一个女儿喜喜。


    一切似乎都平静了,人们也渐渐地忘记了在他们的生活中究竟发生过什么了。生活就是这样,所有发生的事情一旦找到了存在的理由,也就变得合理了。


    那是一个暖洋洋的的春日下午,平娃舅舅和往常一样的上班了,女儿喜喜去上幼儿园。但整个下午不知为什么他心慌气短,心里急的跟猫抓似的,老感觉要出什么事情似得。

    四点左右他向单位领导打了一个招呼,就匆匆回家了。


    院子里,丁香花散发着醉人的香气,几只小鸟在一枝头唧唧喳喳的叫着。


    平娃舅舅把自行车支好,拿出钥匙去开门,发现门却怎么也开不开了。门反锁着,他叫了几声,屋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什么声音。


    一丝不详的感觉立刻涌上了心头,他一脚踹开了门。
     
    眼前的一幕令他目瞪口呆,香香和陈老板正赤条条地躺在他们的双人床上。二人同时也被突如其来的他吓呆了。
      
    平娃舅觉得身上的血一下子涌了上来,他的脑袋“嗡”一下就大了。

    他大叫一声,操起案板上的切刀就冲了上去。那个男人见情况不妙就想光着身子从窗子里跳出去,但是却被平娃舅一刀砍倒了。血顺着那个男人的后背流下来,不一会儿就流了一地。

    平娃舅的头疼极了,他的目光冷得可怕。他死死的盯着那个在床上瑟瑟发抖的女人。

    女人被吓坏了,趴在床上大喊:救命!但平娃舅根本就不再理会。他从床上一把抓起那个女人,照头一刀砍下去了。


    做完这一切平娃舅舅长长得舒了一口气,他似乎觉得长久以来压在心上的那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午后的阳光,暖暖地照着这一个被鲜血染红的屋子。墙上,他和香香的结婚照静静的挂在那里,似乎这里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什么。


    他平静的把那一对男女拖到床上,盖上了一床崭新的红缎被子,就用枕巾包着一把鲜血淋淋的刀去公安局自首了。


   从那以后,秀再也没有回来过。据说,她抱着喜喜远走新疆了。


  





[ 本帖最后由 刘满园 于 2010-4-2 00: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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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15:33 | 只看该作者
请各位师友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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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 15:47 | 只看该作者
不是老师,先挨个号可以吧?抽时间学习。
4#
发表于 2010-4-1 15:48 | 只看该作者
一开始就看到几个错别字了。我这个人对别字很敏感,希望作者更正一下。我再来看。

如:平娃舅长的(得)白白净净,

    来了就静静的(地)做(坐)在桌子旁边吸烟。

后面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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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 16:43 | 只看该作者
先记上,晚上好好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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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18: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邱天 的帖子

好的,我赶紧去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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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00: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文珺 于 2010-4-1 18:56 发表
好的,我赶紧去改了

题材不错,文字功底不错,故事和人物塑造都不错。但是处理有些平淡,应当再紧凑一些。标题是平娃,作品中人称一直用平娃舅,不统一,也没有必要,直接用平娃就好。篇幅也要压缩,这篇控制在3000字左右,最好。
8#
发表于 2010-4-2 07:07 | 只看该作者
再读了一遍。支持刘版的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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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09: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满园 于 2010-4-2 00:42 发表

题材不错,文字功底不错,故事和人物塑造都不错。但是处理有些平淡,应当再紧凑一些。标题是平娃,作品中人称一直用平娃舅,不统一,也没有必要,直接用平娃就好。篇幅也要压缩,这篇控制在3000字左右,最好。

是的,有点显得拖沓,如果再紧凑一些会好些。
10#
 楼主| 发表于 2010-4-2 13: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邱天 于 2010-4-2 07:07 发表
再读了一遍。支持刘版的意见与建议!



多谢邱版指点,我再读着改一下子,第一次写自己认为是小说的东东,还以为是越长越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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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 13: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满园 于 2010-4-2 00:42 发表

题材不错,文字功底不错,故事和人物塑造都不错。但是处理有些平淡,应当再紧凑一些。标题是平娃,作品中人称一直用平娃舅,不统一,也没有必要,直接用平娃就好。篇幅也要压缩,这篇控制在3000字左右,最好。



多谢刘版的指点,我再改一改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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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15:04 | 只看该作者
朋友的小说总体感觉不错,细腻的刻画,人物形象鲜明,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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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22:3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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